铁路行车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厂区铁路行车应服从铁路调度人员指挥,坚守岗位。工作中不准饮酒,睡觉或做与作业无关的事。并服从工厂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有关人员的指导。
2.行车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行车速度的规定:
(1)厂区正线时速不准超过40公里,装载易燃爆品及液体时,时速不准超过15公里;
(2)非正线行车,时速不准超过15公里;
(3)道口、叉路口、曲线等处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
(4)库内线、车间线时速不准超过3公里;
(5)起动、挂车、终点必须缓慢。气候不良,视线不清时,应减速行驶。
3.信号、旗语、道路状况不明确,视线不清,或发生事故时,应停车处理请示或停车待命,不准冒然行车。
篇2:内燃机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熟悉机车的构造性能、路线信号、场地设施情况,遵守铁路行车人员一般安全规定。
2.机车运行中要经常注意操作台上各仪表信号灯的指不。加强瞭望,注意铁路上是否有障碍物,防止车辆冲撞,并注意掌握行车区内行人、车辆的动态。
3.机械间内禁止烟火,机车上配备的灭火器具,应按期检查,并能掌握使用方法。
4.棉纱、机油等易燃物品,要放在固定安全地点。机车上进行焊接时,应做好防护措施。对溅落的焊渣要及时清除干净,防止失火。
5.认真做好交接班。对影响正常运转,容易发生故障的因素要及时排除。
篇3: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篇内的、常用起重钢丝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截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应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一人)指挥,其它人只能协助传递信息,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篇4:调度员连结员安全操作规程
1.应保证行车及调车人员的安全及机车车辆完整(包括检查厂内道岔和车站送来的车辆各部完好状态)。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值班调度。
2.在执行作业前,应了解线路情况和车辆停放位置,以及岔道开通状态,并将作业计划向司机和同组人员传达清楚。如改变调车计划时,必须迅速传达改变情况。必要时可停车传达。
3.严守厂内速度规定,正确显示信号,注意道岔标志。遇有威胁行车安全情况下,要及时显示停车信号,待排除障碍后,方可继续工作。
4.对无人看守的道岔,必须停用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5.作业中必须在车辆行进方向前领车。通过曲线必须显示中转信号标志。严禁调车人员和连结人员飞乘飞降(限在3公里速度内下车)。
6.车辆在行驶中严禁,
(1)站在车辆的连接器上;
(2)手拉蓬布;
(3)跨越车辆或在车顶上爬行。
7.车辆通过堆物地带必须确认安全(轨道两旁1.5米之内不得有货物)之后方可通车。
8.连挂车辆时,不准在两车之间穿越。先检查风管,大钩及线路,确认安全后,方可接风管行车。严禁行驶中摘风管。
9.手推调车时,手闸必须良好,专人负责制动,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10.厂内禁止溜放作业。车辆必须停留在警冲标内,并作手制动和采取防溜措施,防止溜跑事故。
篇5:机车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将车固定死,严防车轮滑动。
2.不准超负荷装车。应将物品袋放平稳,堆放高度必须符合铁路运输规定。
3.易燃易爆物品装卸应采取安全措施,起落要缓慢,严禁冲撞,严禁抽烟。
4.关、开车门时,首先看准下面两侧是否有人工作。
5.卸下的物品不得堆放在离铁轨1.5米以内。
6.空车皮不准甩在路上,卸货的车皮晚间应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
7.装、卸重物应遵守搬运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