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氧站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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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氧站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一]一般规定

1.氧气贮存球罐及管道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清理,把所有的焊接管、钢锈、垢泥、灰尘及其它杂质除掉,保持管道干净。贮存球罐和管道的气压试验,应用无油的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15倍。

2.调节阀组的管道和快速切断阀前后管道都应采用铜管或不锈钢管。

3.氧气贮存与输送不得超过额定工作压力。为防止超压,应定期检验超压报警系统和压力自调系统,使管道在超压下自动放散。各种安全阀、减压阀、自动调节阀等应经常保持灵敏可靠,不得随意拆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采取措施。

4.氧气管道禁止与油管和电缆敷设在一个地沟内。氧气输送过程中,阀门的开、闭应该缓慢进行。尤其是在压力较高的情况下,更应注意。

5.氧气贮存球罐、管道、阀门等应定期检查,不得有泄漏或裂缝,周围不应有易燃物,氧气放散不得在室内排放,室外排放必须引至安全地点。检查漏气时,绝对禁止用明火的方法检查,要用涂肥皂水的办法来辨别。

6.氧气贮存与输送区域,应视为危险区域。在此区域内严禁烟火。不许穿带钉鞋,不许铁器碰撞。机器间、充瓶间和仓库以及氧气站的周围20米以内严禁明火和抽烟,并应设遮拦和挂“禁止烟火”的警示牌。空分塔及其附属设备、装置应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并应经常查看是否完好。

7.设备容器和管道,需动火检修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报消防队备案。动火前,应化验动火处的空气含量应低于爆炸极限,同时,应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工作时指定专人监护,以防万一。

8.氧气站工作人员的手套严禁有油类沾污。并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任何时候不得离人,不准存放易燃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9.工作人员有权阻止车间及一切部门采用氧气作介质试压、试漏、吹扫设备、吹风乘凉,以免引起人身事故。

10.站内应保持清洁,地板和机器附近应保持无油,也不许将油脂滴入基础上。

11.用四氯化碳清洗制氧装置时,室内要保持通风良好,门窗要打开,操作者要带防毒面具,穿工作服和戴手套。

12.所有测量仪表应定期校验确保性能良好。压力表每年校验不少于2次。压力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作定期检验,并有定检标志。

13.液氧中乙炔含量应每天分析一次,当达到报警极限时,必须放出部分液氧,并从下塔送大量液态空气送至上塔,使液氧稀释,直到乙炔含量符合要求。在装置内取液态氧、液态氮或液态空气放入杜瓦瓶时,要经批准,并设人监护。液氧或液空的排放要有专用管道和地沟,不得在车间或设备周围任意倾倒。

14.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破坏。非氧气站人员、无特殊出入证者,禁止入站。本站人员及经批准入站人员出入站房时,应按规定登记和遵守安全制度。

[二]制氧工

1.制氧操作人员需经安全技术教育,了解安全知识,掌握防范措施,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可进行操作。

2.所有仪表、阀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灵敏、可靠。仪表和安全阀应定期校验,压力容器、管道要定期作水压、气密试验。

3.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运转时,操作者应密切注意各部位压力和温度的变化,严禁超压、超湿运行。

4.操作氧压机、分馏塔、充气台及其它与氧气接触的设备和阀门时,所使用的工具、手套应绝对禁止沾污油脂,设备附近不准放置油桶、油壶等物。

5.氧压机运行时,应经常检查蒸馏水的供给情况,不准缺水或断水;经常检查氧压机上,下密封圈的密封效果,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避免油被活塞杆带入气缸。

6.定期分析液氧中乙炔的浓度,控制在规定数值以下,利用吸附法消除水分、一氧化碳和乙炔杂质时,应经常检查吸附器的效果是否良好。如果过滤器与乙炔吸附器一起再生,应在再生前排放其内的液体。再生后严密关闭吸附器进、出口阀门。设备、管道的修理工作应在卸掉负荷后进行。绝对不准在受压时拧螺钉等。

7.凡与氧接触的设备、容器、管道等需动火修理时,应首先进行吹洗、置换,经化验空气含氧量在22%以下,并报告有关部门,方可进行。动火时应有人监护。

8.修理或安装与氧气接触的零部件时,应进行脱脂。

9.禁止用氧气进行试压,检漏和吹扫工作。

10.进行化碱工作和用四氯化碳脱脂时,应戴防护眼镜的面具和橡胶手套,避免被火碱烧伤,加强通风及戴防护面具,预防四氯化碳中毒。用汽油清洗应戴多层防护口罩及胶皮手套,工作完后,皮肤外露部分要及时用肥皂水清洗。

11.放掉空分馏塔内液体时应认真、细致,避免冻伤。液体流经管道及地段不得有油脂,此时厂房内禁止动火作业。

12.分馏塔的加热气体,进口温度不准超过70℃。

13.低温阀门泄漏时,必须在结冻后处理。

14.制氧站内和周围20米内严禁烟火,不准用火检查是否漏气,并严防铁器撞击产生火花。

15.站内消防器材应齐备,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16.站房内发生火灾等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抢救。同时应保护现场,报告领导。

17.非本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厂房。外单位参观人员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人陪同方可进入。

[三)氧压机

1.操作氧压机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并检查蒸馏水、冷却阀、油面计、油表压力、旁通阀、送氧阀等是否安全可靠,并盘车试验,每次盘车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检查油压,机械转动是否正常。

2.当机械运转正常后,可逐步关闭Ⅰ、Ⅲ级回路管上的旁通阀,检查Ⅲ级送氧阀要在全开位置,逐步关小Ⅲ级放空阀,使压力逐步提高至正常规定,同时检查各级间压缩比正常,机械运转正常后,关闭氧气放空阀。

3.氧压机正常工作时,检查氧气压力和温度,各级经压缩后的氧气压力和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值。

工作时注意运转部位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各级排气温度不得高于170℃。

4.经常检查蒸馏水供给情况,注意调节冷却器内进水的经常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值。经常排除油水分离器内的水。

5.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要定期校验,氧压机的压力表禁止与空气压力表交换使用。

6.曲轴箱内的油应保持足够的高度,不足时,应加够到油面计的1/2高度处。

7.油表压力为294~49千帕时,不许有油进入有氧气的地方。要特别注意活塞杆与密封周的密封性,如发现氧气与油脂接触,要及时进行脱脂工作。

8.禁止无关人员出入氧压机房,室内禁止吸烟和明火取暖,并应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

9.事故紧急停车:

(1)停止电动机;

(2)打开皿级放空阀;

(3)关闭氧气进口阀,

(4)关闭Ⅲ级送氧阀;

(5)半小时后或根据情况停止供油供水。

10.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清理场地。

[四]气瓶间

1.操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严禁吸烟与带入火种。明火区应远离10米以上,禁止用油手及油手套开动阀门。

2.气瓶间必须将各种气瓶按规定分开存放,氢、乙炔气瓶禁止放在氧气瓶存贮间、充氧间或氧气站内。气瓶应直立放置并标有明显标记。放置必须整齐,并设有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发生滚动。存放区要留有适当宽度的通道。

3.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巡查压力表,气体管路,如发现不正常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4.冬季气瓶出口处结冻时,只许用蒸气、热水加热溶解。严禁使用明火烘烤。

[五]气瓶充氧工

1.必须熟悉充装设备、工艺及安全操作规定。

2.氧气瓶充装前应有专人检查,未经检查不准充气。检查时,应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充装前,还应化验鉴别瓶内气体成分;充装时,气体流速不宜过快,防止气瓶过热。

3.压力表、安全阀要定期校验,保持灵敏准确。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禁止用火试验。

4.气瓶温度不得超过45℃,否则立即停止充氧。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气体:

(1)瓶上沾有油脂,瓶嘴冻结;

(2)气瓶的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的;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3)气瓶漏气,气阀不良及瓶内无余气;

(4)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5)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6)已经超过检验期限的。

6.气瓶充装时,若发生着火,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气源后,再用灭火器材扑救。

7.灌瓶间、实瓶间、操作时,应防止气瓶倾倒,并轻卸轻放所有瓶子,应注意留有安全通道。

8.充气的卡具应灵活,确保锁紧可靠。

9.充装所戴的手套、工具、卡具等要防止被沾染油污。

篇2:VPSA制氧机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控制真空度、油位、轴承温度、机组振动等运行参数。

2、检查吸附床有无泄漏;停机时,观察两床压力及真空的变化趋势。

3、检查切换阀门的动作情况,确认鼓风机出口空气放空阀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真空风机停运后,停止纯水泵的运行,以防密封水进入分子筛床。

5、确保仪表压缩机正常运行;使用动力仪表气源时,要确认干燥器的工作情况。

6、机组处于备用状态时,每周应定期对切换阀门进行计时测试,使其随时处于启动状态。

7、确认一、二级密封水流在5GPM和2GPM以上,使真空风机正常运行。

8、检查分子筛床压、床温、阻力及12步的工作情况。

9、调整氧气流量和压力在“FF”炉规定的正常范围之内。

10、规范微机管理,确保相关数据和文件的完好性;禁止从外界引入数据,或安装其他软件,防止带入计算机病毒。

篇3:车间安全操作规程总则(制氧)

制氧车间安全操作规程总则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要充分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2、动力厂各级领导、技术人员、生产工人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学习本规章全部和有关部分,定期进行考试,并在工作当中认真执行;有关制氧工作的设计、安装、实验、检修,有关人员均应熟悉本规程;凡独立担任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对制氧工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才能操作。新参加工作人员或调到新的岗位人员,在进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学习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对外厂来支援或承担任务的工人、临时工、参加劳动的干部、代培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3、各级领导应组织、教育职工学习和遵守本规程,监督本规程中规定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用具完整齐全,各级领导,各级安全员及班组长,应负责和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4、各级领导不准下达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命令,应拒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监督周围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如发现违反本规程者,应立即制止。

5、工作人员应集中精力,监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制氧大院内严禁烟火,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7、制氧厂区内行人注意各种警标,严禁跨越危险区。

8、对认真执行本规程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加强教育,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以行政和刑事处分。

篇4:车间制氧安全规程一般规定(制氧)

制氧车间制氧安全规程一般规定

1、制氧各专业岗位人员除遵守制氧专业安全规程外,还应遵守分厂安全规程中相应专业工种的安全工作要求规定。

2、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操作室,实习人员和学徒不准独自操作制氧设备。

3、外来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进入制氧院内,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由车间专人陪同方可进入岗位。

4、岗位工用具严禁带油,更换空分、氧压机及其他禁油设备,氧介质设备备件,装配前必须脱脂处理。

5、操作阀门时要站在侧面,以防气流伤人,操作氧气或低温阀门要缓慢,开关困难时可用蒸汽解冻,严禁敲击或明火烘烤,关闭低温阀门应一次关严,避免汽蚀漏冷

6、扒、装珠光砂时应扎紧袖口、裤腿、戴好防尘口罩和纱巾,装砂口不准单独作业严防掉入冷箱内窒息,必须设专业监护,不准一人进入,装砂口应设置铁网。

7、操作液态气体时应带棉手套,防止冻伤,禁止在房间和不通风场所喷洒液态气体,液氧严禁与油、纺织品、木材接触;在柏油屋顶及路面场地严禁液氧转注和与液氧有关的施工。

8、在主厂房、空分塔、罐区各岗位备好各种消防器材,带电着火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油类着火可用泡沫灭火器或沙子、蒸汽;氧气着火用氮气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篇5:车间制氧工安全操作规程(制氧)

制氧车间制氧工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人员必须掌握机组所有技术操作规程、并熟悉设备内部结构、持有压力容器操作证,经安全技术考试合格,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使用规程,规程有不合格的事项,必须提出意见,经有关部门修改批准后,方可按新的规程进行操作。

3、设备设施所属安全装置和仪表,必须保持完整、灵敏并定期检查和校对,对失灵和失效的安全装置和仪表要及时更换和整改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厂房内及空分塔、氧透、液氧贮槽、氧球罐和调压间等设备设施周围严禁贮放易燃易爆物。

5、厂房内外区域严禁明火,施工和检修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6、液空、液氧中碳氢化合物必须定期化验,超过规定值必须按操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处理。

7、在操作空分装置、设备阀门时须缓慢进行,不得操作过急,严禁违章作业。

8、设备在开车前,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要求作好各项确认后方可进行开车操作。

9、设备设施凡与氧气接触的零部件,在使用前必须严格脱脂,手及工具不得沾污油脂,以防着火爆炸。

10、凡进入可能缺氧的设备或区域必须先化验,含氧量不低于19%方可进入,进入时要有专人监护,不得在氮气排放处久留。

11、对低温管道、低温液体严禁用手触摸,以免冻伤。

12、空分装置和设备所有联锁装置在开车前必须效验合格、灵敏可靠。

1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发现有不正常的现象时,立即按应急预案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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