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工气割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气焊工气割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1、检查乙炔、氧气瓶、橡胶软管接头、阀门等可能泄漏的部位是否良好,焊炬上有无油垢,焊(割)炬的射吸能力如何。

2、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作业点宜备清水,以备及时冷却焊咀。

3、使用的胶管应为经耐压实验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代用品,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和沾有油污的胶管,发生回火倒燃应更换胶管,可燃、助燃气体胶管不得混用。

4、当气焊(割)炬由于高温发生炸鸣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将焊(割)炬放入水中冷却,同时也应关闭氧气阀。

5、焊(割)炬火前,应用氧气吹风,检查有无风压及堵塞、漏气现象。

6、对于射吸式焊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开焊炬上的氧气阀,再开启乙炔气阀,燃后点燃调节火焰。

7、使用乙炔切害机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氧气;使用氢气切害机时,应先开氢气,后开氧气。

8、作业中,当乙炔管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机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燃后停止供气。

9、当氧气管着火时,就立即关闭氧气瓶阀,停止供氧。禁止用弯折的方法断气灭火。

篇2:油漆工防火操作规程

1、喷漆、涂漆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止形成爆炸极限浓度,引起火灾或爆炸。

2、喷漆、涂漆的场所内禁止一切火源,应采用防爆的电气设备。

3、禁止与焊工同时间、同部位的上下立体交叉作业。

4、油漆工不能穿产生静电的工作服。接触涂料、稀释济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的。

5、浸有涂料、稀释济的破布、纱布、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产生自燃。

6、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程序。

7、在维修工程施工中,使用脱漆济时,应采用不燃性脱漆剂。若因工艺或技术的要求,使用易燃性脱漆剂时,一次漆刷脱漆剂量不宜过多,控制在能使漆膜起皱膨胀为宜,清除掉的漆膜要及时妥善处理。

8、对使用中能分解、发热自燃的物料,要妥善管理。

篇3:木工防火操作规程

1、操作间建筑应采用阻燃型材料搭建。

2、操作间冬季宜采用暖气供暖,如用火炉取暖时,必须在四周采取挡火措施;不应用燃烧劈柴、刨花代煤取暖。每个火炉都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将余火彻底熄灭。

3、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要求。抛光、电锯等部位的电气设备采用密封式或防爆式。刨花、锯未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应安装防尘罩。

4、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

5、操作间只能存放当班的用料,成品及半成品要及时运走。木工应做到活完场地清,刨花、锯未每班都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旧木料一定要经过检查,起出铁钉等后,方可上锯锯料。

7、配电盘、刀闸下方不能堆放成品、半成品及废料。

8、工作完毕应拉闸断电,并经检查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篇4:电焊工防火操作规程

1、电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焊机设备、线路设备、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

2、电焊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火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开关箱保险丝的熔量就灰该机的1.5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者铁丝代替。

3、焊割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瓶及各种易燃物、可燃材料隔离,二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4、电焊机必须有专用接地线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和金属架上借路使用,防止接触火花,造成火灾事故。

5、电焊机一、二次接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6、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各项防火要求,操作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档案管理制度

篇5:餐饮部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消防操作规程

1、必须严格执行夜化石油气炉灶的管理规定,确保炉灶在完好状态下使用。

2、装气的钢瓶不得存放在住人的房间、办公室和人员稠密的公共场所。

3、经常检查炉灶各部位,发现阀门堵塞、失灵、胶管老化等问题,要立即停用修理。如发觉室内有液化气石油气气味,要立即关闭炉灶开关和角阀,切断气源,及时打开窗户,严禁在周围吸烟、划火。检查泄露点可用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试漏。

4、炉灶点火时,要先开角阀后划火柴,再开启炉灶开关,如没有点着,应关好炉灶开关,等油气扩散后再重新点火。

5、用完炉火应关好炉灶的开关、角阀,以免因胶管老化破裂、脱落或被老鼠咬破而使气体逸出。6、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不能离人,锅、壶不得装水过多,以防水溢出扑灭炉火,逸出液化石油气。

7、钢瓶要防止碰撞、敲打,周围环境温度不得大于35℃,不得接近火炉,暖气等火源、热源。

8、钢瓶不得倾倒、侧置,严禁用自流的方法将油气从一个钢瓶倒入另一个钢瓶。9、厨房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残液,不允许随意排放油气,更不得用残液生火或擦拭机械零件。

10、发现角阀压盖松动、丝扣上反,手轮关闭上升等现象,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