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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一、瓦斯探头的位置及设置

1、低瓦斯矿井回采面,应在工作面上风巷距工作面切眼10米处安设瓦斯探头。瓦斯报警点:1%;断电点:1.5%;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2、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回采面,应在工作面上风巷距工作面切眼10m处、距采区回风巷10~15m处各安装一台瓦斯探头。第一台探头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与低瓦斯回采面相同;第二台探头报警点为1.5%、断电点为1%,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3、回采面采用串联风时,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安装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断电点为0.5%,断电范围为回采工作面及其进回风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4、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巷道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传感器离迎头距离:煤巷小于30m,半煤岩巷小于50m,岩巷小于80m。

5、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应在该面局扇前3~5m处安装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点以及断电点均为0.5%,断电范围为被串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6、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0.3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0.2m。

二、监测系统信息管理

1、监测中心每班必须有一名值班员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电脑显示器所显示的信息,记录系统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测日报表。接到报警、断电信号后,要立即通知通风工区值班室和矿调度室。

2、监测值班班长必须对监测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送通风区长指示后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并及时向公司通风部门汇报。

3、监测日报应每天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三、监测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1、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数据、安装位置、主机、动力开关安设地点等做出明确规定,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通风部门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护和回收工作。在使用前必须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4、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须将井下部分或全部运到井上全面检修。

5、监测装置的井下部分由所在生产单位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保管和使用。探头的移设由当班瓦检员负责。如有损坏应及时向通风值班室汇报,对故意破坏、盗窃者要严肃处理。

6、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气设备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在瓦斯浓度降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每月初通风工区必须填制《矿井监测系统图》,报矿调度室及总工程师各一份。

篇2:监测系统值班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钻研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

二、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准脱岗、离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手续。

三、值班时间内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喝酒会客。

四、监测地点的参数出现超限及报警时,必须及时向工区值班室、安监站、矿调度室汇报,并做好记录。

五、按规定要求及时打印发放报表,不准推迟拖延上报。

六、监测系统出现异常或故障时,要及时排除,并及时向工区汇报,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七、室内必须保持干净、卫生、整洁,各种仪器、仪表、牌板摆放整齐。

篇3:监测系统维护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三大规程”,执行矿、工区各项规章制度。

二、熟知井下采掘工作面各地点的监测仪表的安装位置,对使用、维护及探头报警、断电、调试、校正必须符合要求,保证监测仪器正常连续运转。

三、对矿井各测试仪每周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每次调试校正的结果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健全监测维护管理台帐,保证使用的探头数量不低于在籍探头60%,探头合格率100%。

五、一旦发现探测仪报警断电,必须立即回报有关单位,通知该区域瓦检工检查气体含量协助维护员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六、保管好各种图纸、台帐、记录以备查核。

篇4:安全网员管理规定范本

根据“双基”建设及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基层安全管理职责,延长安全责任链,达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要求,制定安全网员管理规定。

一、安全网员的设立

1、根据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全矿各井下施工地点设立安全网员。

2、安全网员应为思想先进、作风正派、技术过硬的党员、团员或班组长担任。

二、安全网员的职责

1、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带头完成生产任务,确保现场工程质量。

2、负责责任区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回报。坚决制止“三违”,确保区域内无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

3、积极检举、揭发班组长、区队长、安全员的违章行为。班组长不在现场,担当起班组长的安全责任。

三、安全网员的管理

1、接受安全科的业务管理,积极参加网员会议,努力学习安全管理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2、应帮助职工实现安全生产,树立和发挥党(团)员一面旗的作用,做到网员身边无“三违”,网员周围无隐患。

3、安全网员抓“三违”每一人次报安全科处理,给予奖励20元,举报管理人员“三违”现象,经核实无误后一次奖励50元。

4、安全网员应及时的反映责任区域安全状况,填写网员汇报卡。填卡的数量及质量作为考核网员成绩的依据。

5、网员责任区出现工程质量低劣、存有重大隐患时,对该区责任网员一次处以30元—50元的罚款。

6、网员责任区出现工伤事故,根据事故性质,一次处以100元—300元的罚款.

7、对于表现突出、工作认真、制止“三违”有力,查整隐患及时的网员由安全科评定,每月给予30元—50元的补助。

8、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汇报及时、处理得当、避免事故的网员,由安全科报请矿评定给予300元—500元的奖励,并通报表彰,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同时作为矿提拔聘用干部的人才库。

篇5:瓦斯管道设施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1、首先要制定与之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定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护人各把其关。否则,施工负责人按三级过失处罚。

2、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斯检查仪检查瓦斯,否则,按严重违章处罚。

3、必须穿不含化纤的工作服,穿不带铁钉的鞋。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4、所有维修人员不得带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和点火工具进入瓦斯管道。否则,按严重违章处罚。

5、检查甲烷测试仪是否灵敏可靠。因测试仪不准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要按三级或四级过失处罚责任者。

6、配备2-3个合格的灭火器。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7、检查处理瓦斯管道、阀门、设施时,应将甲烷测试仪从下风地段由远到近接近井口进行,当测试浓度≤1%时,方可接近小井打开井盖。违反操作规程,按一般违章处罚。

8、打开井盖后,如瓦斯浓度≤1%时,维修人员方可入井作业。否则要视甲烷浓度情况进行自然通风,只有经测试有毒有害气体及氧气均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入井作业。

9、检查处理(包括焊接)瓦斯管道及设施时,必须先关掉相应的阀门(水封或加盲板)并进行瓦斯管道置换工作,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0、本工作至少应有三名以上专业人员进行,除操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站在距工作地点五米以外的上风地段观察监护。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1、在瓦斯小井进行排放水工作时,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防毒面具,并执行1人排放、二人监护。监护人员站在离小井1-2m之内,并随时与

井内人员取得联系,呼唤其名,当发生意外时,及时抢救。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2、排放区域(30m范围),应设专人站岗,以防外人不慎进入排放区。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3、在进行瓦斯小井排放水工作时,工作现场30m之内严禁有明火存在,严禁监护人员抽烟,严禁闲杂人员逗留,严禁监护人员与闲杂人员闲聊。否则,按严重违章处罚。

14、排放工作应不少于4名专业人员进行。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5、排放现场必须配备2-4个合格的灭火器。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6、瓦斯置放工作必须报批专门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置放。否则,作业人员按一般违章处罚,施工负责人按三级过失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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