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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煤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一五一煤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确保实现安全奋斗目标,特制定本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全面贯彻落实《煤碳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和煤碳行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综合治理,狠抓公司各项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坚持做到以风定产、以风定人,不超能力生产,杜绝各类重大事故,促进全公司安全状况好转。

2、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组员:总支书记、公司副总经理、安监站长、各队队长、各部室主任。

3、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的有关条款。

4、公司每季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厂、队、部、室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检,并把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情况书面向公司汇报。

5、发挥安监员在安全监察中的作用,从严执法,严肃查处“三违”,加强现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有效地督促整改。

6、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每位员工能在工作中遵章守纪,制止他人的违章违纪行为。对制止“三违”有功者,按罚款的50%给予奖励。

7、每月由党群办、安监站出一期安全生产简报,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及违章违纪工员进行通报,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进行表彰。

8、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工程不予验收。

9、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每月达优良品必须达70%以上。

10、矿井通风设施必须安排专人看守,每道风门必须安设自动关闭的装置。若发现破坏通风风设施者一次罚款50-100元,并按价培偿。造成事故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1、发生重大未遂事故的厂队,一次罚款200-800元。事故责任者及有关人员罚款20-100元。

12、各队发生工伤必须在5日内把事故时间、主要经过等内容书面报告安监站,不报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3、公司划拔专项资金按每小班2人的编织,配齐各连队、车间班组的青安岗督查员,当班隐患通过检身室书面填写,及时反馈到各级分管领导,下一班必须得到处理,若延误一个班必须追究领导责任。

14、公司建立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当班当天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

15、公司建立生产调度、通风调度24小时值班制度。瓦斯报表一日一报,并送公司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阅签字。

16、公司建立每旬一次测风、测尘制度。测风、测尘报表报送通风技术主管审阅。并对风量分配按供风标准及时进行调整。

17、各种安全义表必须按规定送有资质单位定期校正、检测。

18、井下设备必须使用带防爆标志的产品,并杜绝失爆。

19、公司从各队承包工资中按0.5%提起费用,作为安全技措资金,开展安全活动;对连队每季度考核一次。

20、每个采面回采、每条巷道施工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阅批准并贯彻签字后,方能施工。

篇2:矿煤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总则

原煤炭部《煤矿工人技术操作标准》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岗位作业操作标准》,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是我公司各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准则。为确保《煤矿工人技术操作标准》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岗位作业操作标准》在我公司的贯彻实施,宜兴煤业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2.1编制依据:

2.1.1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2.1.2山西焦煤、汾西矿业及宜兴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2.1.3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2.1.4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本项操作有关的其他不安全因素;

2.1.5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1.6其他有关要求。

2.2编制内容:

2.2.1明确适用范围;

2.2.2行业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

2.2.3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2.2.4操作前的准备,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

2.2.5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

2.2.6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2.2.7正常的操作程序;

2.2.8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2.2.9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2.2.10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2.2.11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2.2.12特殊操作内容;

2.2.13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2.2.14收尾工作;

2.2.15其他要求。

3.培训及学习

3.1各单位必须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煤矿工人技术操作标准》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岗位作业操作标准》,把标准的学习贯穿到日常学习培训活动中。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现场操作标准的培训。

3.2职工学校负责在各工种上岗前必须进行《煤矿工人技术操作标准》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岗位作业操作标准》的学习,尤其要加强对新工人、转岗工人进行《操作标准》的培训、考核,对考试不合格者,干部不能担任现职,工人不得上岗操作。

3.3各工种作业人员从班前准备到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工人技术操作标准》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岗位作业操作标准》。

4.检查及考核

4.1各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动态监督检查、班清班结,并做到持卡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4.2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

4.3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持卡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4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成闭环式的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职工规范操作。

4.5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4.5.1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4.5.2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种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是否被错误使用。

4.5.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4.5.4检查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4.6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试两种方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

篇3: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进行生产活动的准则和行为规范,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从事矿井生产、生活的所有岗位工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本系统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岗位工种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核贯彻执行。(对山东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部分不再制定)

第2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现场条件,体现专业工种特点,具有指导性,便于规范化操作。

第3条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应涵盖如下内容:

1、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操作程序和标准;

3、岗位环节全过程控制,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4、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第4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批准发布实施。

第5条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6条基层区队(车间)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形式可多样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

第7条安全监察部门、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8条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否则,因操作规程编制、审核、贯彻执行不力的给予100~500元的处罚,因无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篇4:煤矿电气操作六严禁制度

一、目的和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气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规范电气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鉴于煤矿企业的电气操作人员在日常电气操作方面所发生的一些不规范操作行为和事故教训,针对当前煤矿企业电气人员队伍新员工成份多,业务素质、技能水平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依据安全管理“预防为主,建章立制”在先的原则,在电气操作“十不准”内容的基础上,新增加了电气操作“六严禁”的规定来更具体的指导和规范电气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发挥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的安全制度保障作用,为此,我编制了《电气操作“六严禁”制度》,在煤矿企业范围推行实施,以达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在先的目的和要求。现将本制度推荐给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参考。

二、“六严禁”制度内容:

1.严禁超工作范围和责任范围操作电气设备。

2.严禁甩掉或跨接、短接电气控制设备。

3.严禁无申请、无工作票随便停送高、低压主回路电源(应急处置情况除外)。

4.严禁施工过程中损坏电力设施。

5.严禁用换相隔离开关带负荷直接开、停电气设备。

6.严禁在不完全确认有电无电的情况下直接对地放电。

三、“六严禁”制度内容说明:

1.严禁超工作范围和责任范围操作电气设备。

煤矿企业内部的电气设备是有明确的工作范围和责任范围分工的,各区队只能对本区队所管辖的工作范围和责任范围内的电气设备进行安装、维修等工作,严禁对本区队工作范围和责任范围以外的其它区队的电气设备进行操作。

2.严禁甩掉或跨接、短接电气控制设备。

机电控制设备对于机电设备、设施起到的是控制和保护作用,是保证机电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必备设备。也可以说:机电控制设备是一切机电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可靠保障。因此;在机电控制设备损坏或出现意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必须及时维修或更换,严禁将已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机电控制设备甩掉或是将负荷线与电源线直接在接线室内进行短接;严禁将已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机电控制设备甩掉不用,跨接在前一级控制设备或者是其它控制设备上。

3.严禁无申请、无工作票随便停送高、低压主回路电源(应急处置情况除外)。

“一书两票”(停电申请书、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停送电操作票)制度是保障停送电安全最有效的组织措施,主要是发挥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和安全技术管理措施的保障作用,因工作需要停送高、低电路主回路电源时,必须严格执行“一书两票”的安全规定,严禁无申请、无工作票随便停送高、低压主回路电源(应急处置情况除外)。

4.严禁施工过程中损坏电力设施。

(1)电力设施直接关系着矿井的各大系统的安全运行和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来说是命根之源。因此;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电力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特别是在靠近电力设施的施工的现场,要时刻注意保护好电力设施,严禁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电力设施。

(2)电力设施如果被损坏,就有可能会引发触电事故,还可能会引发淹井、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对矿井的安全威胁非常大。因此;在靠近电力设施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措施有效地在施工现场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严防因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电力设施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发生。

5.严禁用换相隔离开关带负荷直接开、停电气设备。

在电气设备控制开关的近控按钮和远控按钮开、停设备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如果将按钮短接,用隔离开关直接开、停设备,就可能因开、停设备时,启动电流过大而产生电火花短路的意外事故发生。因此;操作和维修人员严禁用换相隔离开关带负荷直接开、停电气设备。

6.严禁在不完全确认有电无电的情况下直接对地放电。

操作人员在维修或检查电气设备时,要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上锁、挂警示牌、设置隔离栅栏的停送电操作程序;要明确放电是要达到对电力设施的容性储电、感性感应电压、剩余电荷进行消除的目的的,而不是通过放电来检验有电无电或是通过放电来实现停电目的的。如果在不确定有电无电的情况下,盲目地去实施短路放电,就有可能会导致全电压带电对地短路或相间短路的事故后果。因此;对地放电必须在完全确认所放电的电气设备和电力设施的动力电源在完全停电的状态下进行操作,严禁在不完全确认有电无电的情况下直接对地放电或相间短路放电。

篇5:煤矿预防粉尘危害操作制度

粉尘对人体的危害巨大,长期接触产生粉尘的作业人员,因长期吸入粉尘,使肺内粉尘积累逐渐增多,当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可引发尘肺病。长期接触产生粉尘作业地点的人员必须加强防护。

一、上岗条件

第一条接触产生粉尘的作业人员必须了解粉尘对人体产生的危害,上岗必须经过不少于6个小时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二、安全规定

第二条上岗人员必须配带防尘口罩。

第三条必须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防尘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正规操作

第四条进入作业地点必须带好防尘口罩。

1、采掘作业

⑴打眼时必须实施湿式打眼,同时开启防尘水幕。

⑵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时开启防尘水幕,放炮后及时冲刷煤壁、岩帮和爆落的煤矸。

⑶装煤、矸石时必须洒水。

2、其他作业

各转载点、溜煤眼运煤、放煤时必须开启喷雾。

四、其他规定

第五条各工作地点工作结束时方可关闭水幕或喷雾,离开产生粉尘地点,进入新鲜风流中,方可摘掉防尘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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