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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控制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塔吊的安全控制要点

塔吊的轨道基础和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塔吊的拆装必须配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殊作业操作人员。

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体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线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

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可靠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设立避雷装置。

塔吊的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

篇2:塔吊附墙装置安全控制要点

塔吊附墙装置安全控制要点有哪些

1.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2.附墙装置:

(1)附着在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3)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篇3:塔吊电气安全控制要点

塔吊电气安全控制要点有哪些

1.塔吊电缆不允许拖地行走,应装设具有张紧装置的电缆卷筒,随塔吊行走卷筒自动将电缆缠绕,防止电缆与枕木磨擦或被轨道上杂物缠绕发生事故。

2.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置或被吊物边缘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3.当现场采用TT系统时,塔吊应进行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4Ω;当采用TN系统时,除作保护接零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做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10Ω。

4.塔吊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的两端各设一组,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再加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之间应用钢筋或扁铁等作环形电气连接,轨与轨的接头处应用导线跨接形成电气连接。

5.塔吊的保护接零和接地线必须分开。可将电源线送至塔吊道轨端部分配电箱,由该箱引出PE线与道轨的重复接地线相连接,即相当PE线通过轨轮与设备外壳连接。

篇4:塔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细则

1安装前

1.1塔吊是否满足市场准人条件。(查注册登记号)

⑴塔吊达到报废年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禁止使用;

⑵塔吊属于落后淘汰的产品应禁止使用。

1.2安拆单位及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并持证上岗。(查资料)

⑴安拆单位应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安拆人员应具备安拆资格并持证上岗。

1.3安拆方案是否制定。(查资料核对现场)

⑴是否有针对性的安拆方案,并经使用单位总工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

⑵基础定位是否合理:

①基础是否设在基础边坡上等危险部位;

②防外电是否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回转半径内有高压线的严禁无防护作业;

③防碰撞措施是否合理:任何两台塔吊之间距离是否大于2米,严禁塔吊起重臂直接碰撞对方塔吊标准节,多塔作业回转半径内有障碍物与塔吊干涉的塔机是否有经审批的防碰撞措施。

2安拆过程

2.1履行安拆告知手续,未经告知决不允许私自进行安拆。(查资料)

2.2安装前基础砼强度是否达到设计标准值,基础隐蔽验收是否履行,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并有相关部门审查验收报告。(查资料)

2.3现场安拆单位与安拆人员资质、资格等是否与告知手续相符。(查资料现场核对)

2.4现场安全保护工作及相关人员是否到位,是否进行交底。(查资料核对现场)

⑴安拆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责;

⑵安拆现场是否设置警戒区,并由专人负责安保工作;

⑶安拆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⑷施工单位设备管理人员、现场监理人员是否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理;

⑸安拆程序是否符合安拆方案及说明书要求。

3使用过程

3.1是否经检验检测、联合验收合格;(查资料)

3.2显著位置应固定有“机械安装验收合格证”、“验收合格牌”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牌”等

3.3塔吊基础排水是否畅通;(查现场)

3.4现场操作司机、指挥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落实,能否做到专人专机,并有交接班记录;(查资料核对人员)

3.5多塔作业防碰撞、外电防护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多头指挥,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塔吊与建筑物、塔吊与架空线路之间必须符合安全距离。(查现场)

3.6施工、租赁、监理等单位是否对塔吊进行定期检查,并有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查资料)

3.7对塔吊实体方面应重点查:力矩限位、超高限位、变幅限位、回转限位、吊钩保险、钢丝绳卷桶及小车断绳等保险装置、附墙装置、连接紧固件螺栓销轴、及主要受力构件是否变形开裂、焊接部位是否脱焊、钢丝绳断丝断股是否达到报废标准等重大安全隐患;(查现场)具体如下:

⑴塔吊必须设力矩限制器和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防止超载或超高等带来危险,甚至造成塔吊倾覆;

⑵力矩限制器、限位器必须性能良好,有质量保证书,并且应每周进行一次检查。

⑶塔吊的吊钩、卷扬机滚筒必须设保险装置,上人爬梯应设护圈。

⑷塔吊应设置附墙装置,具体设置方法为:第一道距离地面25-30m。附墙必须与建筑物连成一体,采用穿墙螺栓;

⑸高塔指挥应用旗语或对讲机,不能只用哨声。

3.8在使用过程中是否有附墙、顶升等相关告知文件及交底记录,特别是附墙是否存在擅自接长或私自制作等违规情况。(查资料核对现场)

4重物吊挂不得有下列违规行为:

(1)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

(2)起吊短碎物料时,不用足够强度的网、袋包装,而直接捆扎起吊;

(3)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未捆扎两处,未用两个吊点起吊;

(4)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

5遵守十不吊:

(1)斜吊不吊;

(2)起重量不明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钩上站人或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埋压地下得构件情况不明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6级以上强风、雷雨、大雾天气影响施工安全不吊。

6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明确施工警戒区域,按规定进行清场,加强现场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起升或下降重物时,重物下方禁止有人通行或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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