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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08-26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制度

一、目的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办法。

三、职责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权限内员工的请假申请;

2、各部门负责人按期报送部门员工月度考勤表;

3、综合服务部负责汇总考勤报表;

4、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定月度考勤报表。

四、工作时间

1、职能部门(综合服务部、财务部、项目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2、业务部门(客服部、工程部、环境部)实习综合工时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由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五、考勤术语

1、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未到岗;

2、早退:下班时间未到前脱岗;

3、旷工:未经审批无故缺勤或申请假期未获批准擅自离岗

4、病假:因身体不适原因申请休假并经审批通过

5、事假:因个人事务申请休假并经审批通过

6、因公外出:因工作需要申请离开工作区域外出办理公务并经审批通过

六、考勤管理

(一)员工请假审批管理

1.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

1.1公司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的假期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各主管领导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2.部门负责人

2.1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内(含)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2.2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由总经理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3.高层领导

3.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假期向总经理申请,经董事长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4.公司外派人员

4.1公司外派人员的请假审批根据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子公司总经理的请假由总经理进行审批,其他外派人员的请假由子公司相关高层进行审批。

(二)员工销假管理

假期满后,要及时通过面谈或电话的形式向综合服务部销假。

(三)员工请假审批手续

1.公司员工请假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需于事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向相关人员申请,根据假期天数,经相应审批后方可请假。

2.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请假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主管领导对所属员工的考勤管理、假期申请负管理责任,如公司员工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主管领导承担责任。

(四)员工因公外出审批手续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外出办公,必须事前通过文字形式(书面申请、电子邮件或短信)向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进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允许后方可外出办公,

如发现没有文字形式申请凭证的情况,则一律视为旷工。

(五)月度考勤报表报批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员工考勤报表的填报工作;

2.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月度考勤报表的审核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应于每月13日下午5点前向综合服务部报送审核后的月度考勤报表,未报考勤者本单位本月将不发放工资,等考勤报表报送后下个月补发。

4.审核后的月度考勤报表报综合服务部备案,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作为当月薪酬发放的依据。

七、考勤监督

公司综合服务部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抽查结果对考勤月报进行监督与处罚。

八、假期及管理规定

(一)迟到、早退

1.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每次扣款10元;

2.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每次扣款20元;

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事假半天处理,未提前说明按照旷工半天处理;

4.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二)旷工

1.旷工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免发当日工资;

2.旷工一日按三日扣薪;

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属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三)事假

1.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于事假当日9:00前电话通知直接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告分管领导,并在事假结束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

2.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事假不足4个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个小时,不足8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3.连续事假超过15天以上,须办理停薪留职或离职手续,特殊情况则另行酌情处理。

(四)病假

1.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于病假当日电话通知直接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告分管领导,并在病假结束上班第一天携相关看病材料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病假,按旷工处理。

2.病假期间发放50%的工资。病假不足4个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个小时,不足8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3.连续病假超过1个月以上,须办理停薪留职或离职手续,特殊情况则另行酌情处理。

(五)加班

1.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

2.如因公必须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批准后,视为有效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对有效加班,公司将安排等量时间的调休,对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调休的,公司将给予加班补贴;

(六)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哺乳假、工伤假

以上假期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九、附则

1.本制度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考勤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篇2:某某公司考勤制度

某某公司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签到制度,员工上班需签到。员工应亲自打卡签到,不得帮助他人签到和接受他人帮助签到,一经发现扣款20元。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工作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七小时为标准。

2、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公司实行大小周制度。

第八条迟到、早退

1、上班10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0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前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予以提醒;单次迟到10分钟以上的按迟到计算累计扣除;迟到1小时及以上的按旷工半天算;第四次迟到开始,按迟到分钟数,1分钟扣款1元,累计增加扣除。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请假程序

1、各部门人员请假需至行政人事处领取请假单,填写后交由部门经理批准,再交由行政人事处审批,两天以内的由某总批准,两天以上的由某总批准;副总请假由某总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条交由行政人事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及副总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半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某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1小时以内的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5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5个日历日。

2、年假需当年度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3、年假休假申请流程同请假申请规定。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为7天,晚婚假共计10天。第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陪产假为3天,若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增加7天,共10天。。

第十五条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可办理丧假,假期为3天;员工办理丧假需在休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经理室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2工作日薪资;旷工2日(含累计)者,扣发4工作日薪资;以此累计,扣除旷工日数2倍薪资,旷工3日以上公司视情况给予严重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某某有限公司

某年某月某日

篇3:医院考勤管理办法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修正)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医院行政后勤和临床行政班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周6天、每天7小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周休和国定假日的休息。行政班时间原则上8:00-11:30;14:00-17:30,因工作需要的特殊行政班为8:00-15:00。

临床各科室倒班人员,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根据科室需要,参考其它同类医院安排工作,确定上下班时间。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考勤机打指纹管理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考勤监督工作)。

第三项

鼓励员工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四项

员工调班、补休、请假、加班或因工出差,凭《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员工考勤指纹由院办公室统一登记办理,若不好打或打不上,应及时向院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到办公室办理重新录入指纹手续;

第七项

各科室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1号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种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考勤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

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超过5分钟每次扣工资20元;影响病人就诊的扣50元。

第二项

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超过30分钟扣工资50元,影响病人就诊的扣工资100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忘记打考勤指纹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科主任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每次扣罚50元。

第四项

科主任随时督查,院办不定时抽查,员工上班期间未经批准离开医院的每发现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五项

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扣除当月奖励工资;全年累计旷工1周开除。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各种假必须写请假条审批(病假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

第二项

严格上下班制度,严禁科室出现脱班和脱岗现象。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霸王假)不上班、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职工请假、调班一天内的由科主任批准,请假、调班三天的院长批准,请假、调班超过三天的由院办公会决定,请假、调班均不得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行,每月调班、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并报院办备案,在未批准前离岗者,按旷工处理;事假1天扣当天工资,扣当月7天奖励工资,员工生病住院期间医院酌情发放生活补贴,住院累计2月以上的原则上停发生活补贴;

第四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负责人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未满前向本科室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科负责人批准。回院后,立即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六项

各种补休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需经科负责人同意,累计补休一周以上经院长同意),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补休的发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超过1小时或下班离院后专程到医院加班的如实计加班,因加班误餐可免费在食堂就餐(具体详见误餐规定),下班休息期间因工作安排加班的报出租车费,夜间加班超过2小时以上计夜班1次。

第七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三天假期,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八项

产假:员工政策内分娩,产假为90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30天产假。产假时间内单位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四条

加班管理

第一项

加班种类。1、节日加班;2、周日加班;3、夜班(含总值班);4、临时加班。

第二项

加班调休和工资的补贴

1、因工作需要,凡需加班,由科负责人安排并如实填写《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单》,每天报办公室汇总,特殊情况及夜间加班次日报。调班、补休、请假等由科主任签字后亲自将审批单交院办公室登记备查;(注:院行政工作人员加班需提前报告马所长,经同意后方可加班)

2、加班人员的补休原则上在当月休完,特殊情况需跨月调休的需经科室负责人、院长同意签字生效,否则跨月做清零处理。

3、行政后勤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予集假休息,特殊情况需需集假休息的经科室负责人、院长同意签字生效。(注:补休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科主任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补休,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补休的发加班工资)

本规定从20**年6月1日起实施。*****医院

篇4: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规范学校常规管理,严肃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1、对上下班、值日、上课、教职工例会,升旗仪式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教研、培训或活动,配餐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2、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误课,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

三、考勤时间及办法

3、上班:上班实行签到制,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迟到每分钟扣5元。迟到20分钟后的按旷工计算。

4、坐班:坐班实行查岗制,坐班时间不得随意外出,串岗,有事外出实行请假登记制。如有脱岗发现1次扣50元,外出不登记者也算脱岗处理。

5、上课:上课实行候堂制,须提前3―5分钟到堂,下课以铃声为准。迟到,早退每分钟扣10元,上课3分钟后按旷课计算。

6、值日:值日时间与要求以校办规定为准。

7、会议与活动:时间指各种会议、活动的开始到结束,具体办法由相关组织处室规定。

四、考勤奖励与扣发

8、教职工一个学期正常请事假为一天,超一天以上扣100元。

9、事假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事假3天以上(不超过7天,含7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7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教职工请事假一为规范学校常规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1、对上下班、值日、上课、教职工例会,升旗仪式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教研、培训或活动,配餐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2、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误课,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

三、考勤时间及办法

3、上班:上班实行签到制,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迟到每分钟扣5元。迟到20分钟后的按旷工计算。

4、坐班:坐班实行查岗制,坐班时间不得随意外出,串岗,有事外出实行请假登记制。如有脱岗发现1次扣50元,外出不登记者也算脱岗处理。

5、上课:上课实行候堂制,须提前3―5分钟到堂,下课以铃声为准。迟到,早退每分钟扣10元,上课3分钟后按旷课计算。

6、值日:值日时间与要求以校办规定为准。

7、会议与活动:时间指各种会议、活动的开始到结束,具体办法由相关组织处室规定。

四、考勤奖励与扣发

8、教职工一个学期正常请事假为一天,超一天以上扣**元。

9、事假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事假3天以上(不超过7天,含7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7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教职工请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上述期限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10、病假由本人或家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病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超过3天由教导处调课;病假3天以上(不超过7天,含7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7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病愈后补办手续,如未补办手续者一律按照事假计入考勤。

11、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请长假的,应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并按月提供相关医疗诊断、医院处方、药品清单,交所在学校备查。病假超过2个月和超过6个月的,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文件精神,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按照比例发放。

11、特假(婚、丧、产假等)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另外教师如果子女结婚,可请2天特假。

12、无辜旷课一节扣100元。

13、上班期间喝酒扣1000元。

14、旷工指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等,旷工者扣除当月当日工资和绩效工资334。

五、补充说明

16、教职工考勤由教导处每月一统计,报校办公示,校长签字后执行。

17、执行中凡本条例未涉及的事项均由校委会、行政会集体讨论决定。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上述期限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12、病假由本人或家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病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超过3天由教导处调课;病假3天以上(不超过7天,含7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7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病愈后补办手续,如未补办手续者一律按照事假计入考勤。

13、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请长假的,应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并按月提供相关医疗诊断、医院处方、药品清单,交所在学校备查。病假超过2个月和超过6个月的,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文件精神,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按照比例发放。

11、特假(婚、丧、产假等)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另外教师如果子女结婚,可请2天特假。

12、无辜旷课一节扣100元。

13、上班期间喝酒扣1000元。

14、旷工指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等,旷工者扣除当月当日工资和绩效工资334。

五、补充说明

16、教职工考勤由教导处每月一统计,报校办公示,校长签字后执行。

17、执行中凡本条例未涉及的事项均由校委会、行政会集体讨论决定。

篇5: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工资按基本工资或者当月计件工资的平均工资计算发放,原11天国定假补贴550元取消。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据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不能跨年度使用,逾期作为自动放弃。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2、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综合办办理销假手续。

六、附则

此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年休假制度只针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20**年4月14日

员工年休假登记备案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部门

工作岗位

可享受年休假天数

已享受年休假天数

申请人意见

根据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本人申请年休假_____天,休假时间自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

申请人:*年*月*日

车间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综合部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总经理意见

签字:*年*月*日

备注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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