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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23-07-30

永修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文广局办公楼、住宅楼、责任路段的卫生管理,树立全单位良好公众形象,维护我台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给我台营造一个舒适、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一、行为规范

1、凡大楼内的工作人员和进入大楼的来宾,应举止文明,衣着整洁,讲卫生,爱清洁,自觉维护楼内的优雅环境,自觉接受管理。

2、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烟头、塑料等杂物,做到吐痰入盆,果皮、纸屑等废弃物投入就近的垃圾桶中。禁止向窗外吐痰、抛物、泼水。

3、楼内办公场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每日上班前应自己动手清扫整理干净,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大扫除。各办公室清扫出来的垃圾必须倒入楼层卫生间的垃圾道内,不准随意扫出室外了事。

4、楼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由聘请的工勤人员负责。走道及楼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洗手间要每日清扫一次,保持洗手间内卫生清洁,空气清爽。楼内员工和来宾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卫生,保持墙面干净,自觉接受卫生管理。

5、文明使用洗手间。做到准确使用、用后冲洗、离前断水。茶叶渣和杂物不得倒入便池和洗手盆,保持水道畅通。

6、爱护办公楼配备的设施、用具,卫生用具的设置由工勤人员确定,其他人员不得移位或挪作他用。

7、工作人员所居住宅楼院必需严格服从有关市容市貌管理条例以维护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

8、各单位所负责任路段的环境卫生由工作人员定期打扫,做到主要道路无垃圾、树叶等杂物,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合格处立即重新打扫并予以处罚。

二、管理规范

1、办公楼的卫生保洁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检查、监督、执行。

2、各部门所在的办公场所卫生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3、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措施,对违章者除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应主动接受处罚。

临潭县财政局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局机关办公楼的卫生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各办公室、会议室、厕所、走廊等场所。

二、卫生管理的标准: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浮尘;卷柜无浮尘、柜内各类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面清洁、无浮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办公室内不得堆放有碍办公的杂物,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走廊无灰尘、浮土、污水。

三、建立健全环境清扫制度

实行每日卫生清扫制度,上班前10分钟,各股室工作人员必须搞好本办公室内和门前的地面、桌面卫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地面清洁。实行定期大扫除制度。各股室应在每周五下午全面清洁办公室内的地面、桌面、门窗,清洁办公室外的走廊,做到办公室内外整洁卫生。门卫和专职卫生保洁员负责每日清扫局长、副局长、主任办公室、办公楼走廊、楼梯、卫生间及垃圾筒等,保持卫生清洁,空气清爽无异味。

四、实行全局卫生保洁制度

1、财政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做到不随地

吐痰,不乱丢烟头、纸屑,不乱丢杂物,不得在办公场所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养成便后冲水的习惯,保持公共场所、卫生间的清洁。

2、不得随意在外墙、走廊和室内的墙壁、门窗上粘贴图画,宣传广告、随意安装物品;不得在室内外随意悬挂物品;不得在地面上拖拉重物。

3、不得在办公楼及院内随地吐痰、泼脏水、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在楼内、院内乱堆放物品、垃圾及废旧物品。

五、实行卫生监管制度

1、办公室负责全局的卫生的清理、检查工作。

2、办公楼卫生实行管理责任制,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本股室卫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本股室人员搞好卫生。

3、门卫负责办公楼门前院子的卫生工作,始终保持院内整洁。

以上规定,望遵照执行。

二**年三月一日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一、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二、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三、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五、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六、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七、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八、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仓库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一、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明显标志。

二、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三、库房应有温湿度计,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隔墙、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四、应合理使用仓库,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五、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齐全、措施得当。

六、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七、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八、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范本)

一、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七、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篇2: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制度

食堂卫生安全制度

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挂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制度:

一、食堂环境要整体有序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囊生条件。

2、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小扫,一天一中扫,一周一大扫,划片块分工、包干负责。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3、按规定摆放所有设施,在使用方面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

4、仓库要保持通风、阴凉、干燥。物品摆放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标有物品名称标志。

二、食堂设备要洁净无毒

1、各类设备在使用后都要擦抹干净,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保洁柜等大的存放设备定时用消毒液擦洗消毒,餐盘等小的餐具用蒸气消毒。

3、砧板、刀具使用后也要消毒再存放好。

三、从业人员要健康卫生

1、所有食堂人员均要持两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锅炉上岗证。

2、从业人员临时出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四、食品卫生要确保安全

1、严格把好采购关。大宗食品采购时要签订协议并索取相关证件。拒进过期、变质、有毒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清洗食品一定要彻底,并分池清洗,分框摆放。

3、加工时用具要消毒过。

4、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

5、存放时生、熟及半成品食物均应分桶、分柜。

6、所有餐具设专人负责消毒。

五、管理监督要严格有力

1、学校总务处、膳管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监督。

2、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3、定时对食堂职工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4、对食堂卫生采取两套人马监督:一是学校组织师生不定期督查;二是在食堂负责人组织下进行互相督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返工,并扣取一定考核分。

食堂职工个人卫生制度

1、应作好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作好“四勤”

3、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均用肥皂及流动清洗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

4、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分装食品、售菜时戴好口罩。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间内吸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6、在离开食堂或进入厕所前必须脱下工作衣帽,在外出回来时必须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

7、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8、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传染性疾病,不得上岗操作。

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一是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是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三是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和食堂主任多人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48小时留样。

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食堂蔬菜含毒测试制度

1、每天购入的蔬菜、肉类、豆制品必须进行含毒量测试。

2、食堂主任必须严格把好关,并作好相应的食物测试记录。

3、被测试食物由沈桂娟同志负责留样,留羊检测数量不少于150克,留存48小时并记录。

4、被测试食物的留存(24小时以上),要做好相应的更换。

5、因测试原因(或玩忽职守),造成食物中毒,根据情节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3:医疗卫生单位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

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

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政府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

1、项目的招投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公开招投标指以公开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投标人不少于7家。邀请招投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投标人不少于3家。

公开招投标项目由卫生计生局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共同确定施工招标小组成员,然后委托具有政府采购基建招标资格的中介机构实施招投标。邀请招投标项目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单位的资质等具体事项,由招标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法规,确定项目招标方式(即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以及编制招标文件、标底、投标邀请书等相关文书。

卫生院应在6月内完成招投标、合同签订、领取施工许可证和开工建设等工作。

2、项目实施原则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基本建设程序是指立项、定点、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都必须有先后次序的原则

必须严格依法发包,凡符合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依法确定实施单位。

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草签合同文件必须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负责人及院长签字后方可实施。

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工程中的重要工序和环节不可随意更改。

五、竣工决算

必须执行工程决算审计制度。基建项目工程竣工后30日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整理工程决算所需的资料,并对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全权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办理交付项目验收的依据,各单位法人代表要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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