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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06-29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使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制度

(一)科室主任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小组成员对药剂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环节进行检查、督促。检查内容包括:验收采购计划、入库药品、出入库登记、调剂使用等环节中的各种登记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等;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定期对各药房、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全面检查;检查使用数量及基数是否相符,各种记录是否完整、药品质量保管等情况。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一)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

(三)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四)库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双

人验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且清点到最小包装,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作好验收登记。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六)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要求双人清点登记,及时上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

(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第二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单独保管,专柜专锁。

(二)药库应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月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药房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人员要作好出入库登记。要做到两人复核。

(四)药房管理麻醉药品人员每月对所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盘点,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查找或者追回。

(六)按照规定保管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各种登记。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一)门诊调配使用管理

1、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开具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

2、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短期镇痛门诊患者,每张处方注射剂为一次常用量,只限患者就诊时使用,严禁交患者自用。缓控释制剂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天。

3、对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量不得超过3日用量,缓控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且必须在院内使用。

4、医生开具的所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由开具处方医生派本科室护理人员到药房办理取药手续,在院内给病人注射后将空安瓿送回药房并做好空安瓿登记。病人不在医院内而又必须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时,由开具处方医生联系门诊部出诊至病人家中使用并及时将使用过的空安瓿送交药房进行登记。

5、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署姓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员拒绝发药。

6、门诊药房对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生、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7、门诊药房不得为患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办理退药。对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将剩余麻醉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的,医院应做好回收记录,按规定集中销毁,不得再次使用。

(二)住院药房及病房使用管理

1、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嘱、病历、应与处方相符。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2、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要具备手写处方与医嘱单时,才能发放。由病房护理人员办理取药手续。调配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核对人核对无误后,发给取药护理人员,并要求药护理人员在处方上签收。

3、住院部药房设专用帐册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日期、领用部门、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生产批号、疾病名称、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处方医生、发药人、复核人,领药人、原存数、发出数、现存数。空安瓿数。

4、病房使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基数,专柜加锁,专册登记,登记表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基数、日期、床号、患者姓名、性别、疾病名称、数量(支/片)、处方医师、执行护士、核对护士、药品批号、原存数、补充数、现存数、空安瓿数。病房交接每班清点,每班有专人签名负责。

五、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制度

(一)对使用过程中残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认真保存好,及时填写破损登记,双人签字。并通知本科室麻醉药品主管人员确认后,由主管人员保管,等待处理。

(二)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超过有效期限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应上报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可作过期报损处理。

(三)药剂科对待报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认真填写销毁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有效期、生产单位、销毁原因、批准部门。

(四)对已填写报损登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剂科集中管理,再次确认无误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到现场监督销毁。

(五)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要求,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库房、调剂室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安装防盗设施。

(六)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交接班记录。每班次认真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对不能确认正常消耗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临床科室所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实行专人管理,建立交接班记录。临床科室要将本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名单上报药剂科。

(八)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现丢失、被抢、被盗的、骗取或冒领的,要及时、严密保护现场,立即逐级向医院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

篇2: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制度

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联系我项目党员队伍现状,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对照党员条件和新时期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认真进行党性分析评议。

党性分析评议要坚持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坚持依靠群众、开门搞教育的原则;坚持注重团结、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党员党性分析评议与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并进行。项目部党员利用晚上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架子队党员利用工余不少于30个学时。

三、方法步骤

1、学习教育。党支部结合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和民主评议、党性分析评议确定的主题,进行动员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集团公司、公司有关重要文件精神,提高党员党性意识,增强搞好民主评议、党性分析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发征求意见表、个别交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采取“一对一”的方式,以平等的态度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党员个人征求意见的人员数量一般不少于3人。

3、撰写发言提纲。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党员要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总结分析一年来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进行分析;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正确业绩观方面进行分析。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应重点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分析思想根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4、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按照“一个一个地过”的方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由于特殊原因经批准未到会党员的评议情况特别是批评意见,党支部负责人要在会后如实向本人转达。

5、支委会提出评议意见并向党员反馈。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个人讲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况和征求到的意见,以及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提出评议意见。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书面形式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评议意见。党员本人对评议意见有异议的,如评议意见确与本人表现不相符,支委会要认真研究修改;如评议意见符合党员本人实际表现的,党支部要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对评议初步确定为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认识问题,要求认真改正。

6、向职工群众通报分析评议党员情况。分析评议告一段落后,党支部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分析评议党员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党支部的评议结果。党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和整改意见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7、工作总结。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党小组写出专题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今后打算等方面。

四、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统一安排部署,项目党支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抓好落实。

2、建立检查制度。党支部在党员分析评议工作基本结束后,采取重点抽查和普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情况进行检查和效果评估,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补课。

3、巩固活动成果。要通过抓党员整改措施的落实,做好总结党员分析评议工作经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内活动,加强党员管理,巩固分析评议成果。

4、建立工作台账。党支部开展分析评议党员的工作计划、党员撰写的党性分析材料、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支部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及向党员反馈的情况、分析评议党员情况通报和工作总结等资料应及时进行归卷。

篇3:某某公司考勤制度

某某公司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签到制度,员工上班需签到。员工应亲自打卡签到,不得帮助他人签到和接受他人帮助签到,一经发现扣款20元。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工作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七小时为标准。

2、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公司实行大小周制度。

第八条迟到、早退

1、上班10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0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前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予以提醒;单次迟到10分钟以上的按迟到计算累计扣除;迟到1小时及以上的按旷工半天算;第四次迟到开始,按迟到分钟数,1分钟扣款1元,累计增加扣除。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请假程序

1、各部门人员请假需至行政人事处领取请假单,填写后交由部门经理批准,再交由行政人事处审批,两天以内的由某总批准,两天以上的由某总批准;副总请假由某总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条交由行政人事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及副总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半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某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1小时以内的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5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5个日历日。

2、年假需当年度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3、年假休假申请流程同请假申请规定。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为7天,晚婚假共计10天。第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陪产假为3天,若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增加7天,共10天。。

第十五条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可办理丧假,假期为3天;员工办理丧假需在休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经理室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2工作日薪资;旷工2日(含累计)者,扣发4工作日薪资;以此累计,扣除旷工日数2倍薪资,旷工3日以上公司视情况给予严重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某某有限公司

某年某月某日

篇4: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利于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检修、处理临时设备故障时对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进行有效把关,对不合格事项在作业前能够及时调整,从而保障作业人员安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部门应按制度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及审批:

⑴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中的申请栏内容并签字;

⑵部门作业负责人接到申请后,与作业单位负责人共同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栏填写有关内容(如果作业安全许可证中列出的综合安全措施不能满足时可增加补充措施)并确认后签字。同时,安排有关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有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

⑶部门领导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在审批栏内签字,批准作业。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确认合格后,在安全措施落实栏内签字;

⑷该安全许可证至少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安全部门存档,一份由施工人员保存作为有限空间作业的凭证以备检查,另一份由主管部门兼职安全员保存,许可证不得涂改且要求存档时间至少一年;

⑸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独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⑴设施名称:填写详细,应写到具体设施、设备,任何人无权扩大或更改作业对象

⑵作业内容:指作业的具体内容,如对作业对象进行清理、检修、电焊、涂刷防腐涂料等作业种类,任何人无权更改作业内容;

⑶作业人员:指直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姓名,有几人就填写几人,进去几人,出来几人,要相互一致,必须本人签名;

⑷监护人员:

1)监护人员自始至终必须在作业现场,对作业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然后签字确认;

2)作业中密切注意作业安全状况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络和沟通;

3)作业后清点人员和器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4)按事故应急救援,携带好相应的救援器材,以备急用;

5)进行有限空间气体检测时必须详细的填写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气体名称、检测结果,并对检测的气体的代表性和准确性负责,然后签字确认。

⑸作业负责人:作业负责人应为现场作业负责人,对整个作业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自始至终在现场直接指挥、参与作业。现场作业负责人应对安全措施给予确认,有权补充完善。

篇5: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职责

⑴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

⑵作业现场所属部门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填写并审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2、范围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有涉及进入炉、磨、塔、罐、库、管道、烟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设施或特殊车辆(罐车、搅拌车、压缩车)容器内作业。

⑴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未办理许可证,严禁作业。

⑵《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及审批见《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⑶《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装置全面停车检修期间,经全面检查合格后,《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72小时。

⑷作业期间如果安全措施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⑸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有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等工作。

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审批人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内容应包括:①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及应急计划;②必要的安全知识、救护方法;③便携式检测仪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2)对所进入的有限空间要切实做要工艺处理,所有与有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系统,必须用盲板与有限空间隔绝,不得用关闭阀门替代,盲板应挂牌表示;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有可视的明显断开点,配电室电源开关应挂有“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并设有监护;

3)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分别取样分析。应保证有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含量不超过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体积)。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部门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氧气浓度在19.5%―23.5%(体积)之间,容器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每隔四小时取样复查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确定检测频率),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而必须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由作业单位与有限空间所在部门共同制定作业方案,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作业前组织模拟演练,确认安全可靠后,经公司分管生产领导批准方可作业。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8小时;

4)分析合格1小时后作业,应再次分析,确认合格后方可作业;

5)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电压在24V以下。要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用火应办理“动火动焊许可证”,不得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代替;

6)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间内作业,作业前要对放射源进行处理,保证人员作业时接触剂量符合国家要求;

7)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应畅通无阻,不得有障碍物;

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出设备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

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作业人员超过3人时,应对人员进行登记、清点;

10)有限空间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绳索等急救器材;

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和方法。作业时,应视作业条件实施安排人员轮换作业或休息;

12)为保证有限空间内空气新鲜,可采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等方法通风。必要时,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器具。佩戴长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要采取防止长管被挤压的措施,吸气口应置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处,并有人监护;

13)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器具进入有限空间同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报告工作。

⑺其它非生产区域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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