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材料采购合同 - 制度大全
范文大全 导航

装饰材料采购合同

编辑:制度大全2023-06-19

装饰材料采购合同

购买方(甲方):

出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该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产品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

2、乙方对其产品保修,保修期为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其他质量要求:

第二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产品质量、规格、数量验收,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付清。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乙方责任:

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保修、保退、保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免责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采购计划另附

甲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

2011年月日2011

乙方:地址:电话: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篇2:工程采购材料封样管理办法

工程材料封样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保证工程采购和使用材料的性能、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交付和服务等各方面符合国家规范和设计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要求,并满足工程建设、管理以及相应文件规定的需要,坚持施工质量从源头控制,严格控制供应的建筑材料和封样产品一致,杜绝假冒伪劣、低品质等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保证彰泰玫瑰园工程的建设质量,确保施工材料性能、外观及实体施工质量,特制定建筑材料样品封样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甲供甲控材料和其它需要确认工程材料的的封样。

3、材料封样应确保样品实物和配件以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合格证书、厂家资质、服务承诺、标识质量等与设计用途一致。

二、内容

1、封样流程:

①施工方提供样品。

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对样品提出审核意见。

③各相关方确认封样。

④履行封样手续。

⑤样品送入封样室、封样负责人封样保管。

⑥建立封样材料管理台帐并标识。

2、封样负责人职责:

①负责对所封样品的管理与日常维护,并确保所封样品不被更换和损坏。

②未经领导批准,严禁私自让其他人员进入封样室。

3、封样室管理规定:

①封样室钥匙由封样负责人掌管。

②没有书面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样品带出封样室。

③进入封样室查看样品,必须有封样负责人陪同,并履行登记手续。

④封样室负责人应定期对封样室进行卫生打扫,保持其环境干净整洁。

⑤进入封样室的材料、设备必须分部门、分专业、分用途进行摆放,摆放要整齐,并做好标识。

⑥离开封样室必须先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4、材料设备标识:此标识贴在样品上,并上面有样品厂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盖章和签字,封样标示见下表。

工程名称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样品名称

使用部位

样品规格

样品配置

样品厂家

封样形式

5、材料设备登记台账如下表:

工程名称:专业名称:

序号

样品名称

样品产地

样品品牌

报送单位

封样日期

封样方式

备注

6、封样的使用:应确保厂家后续到货与相应所封样品一致。

①确认程序:使用的材料确认后,施工单位应把样品报到监理单位,及甲方的工程部、材料部及预算部,几方根据设计要求共同认定。几方共同在材料样品确认单上签字认可后,该批材料准予进场,材料进场后进行样品与材料比对。合格后方可使用。

②确认流程:甲控材料、设备管理流程图

承包单位填写《工程材料进场报验表》

报有关单位

材料退场

监理工程师核审

方法:

审核证明资料

进场材料检验

进行验证

承包单位使用

承包单位按设计要求提供材料样品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提出意见

材料封样(相关方一起封样确认)

承包单位根据样品

组织材料进场

提交材料进场计划

不合格

7、对材料、设备的要求

①、针对甲控材料:

a、必须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提取样品,按照封样制度进行报审,并通过监理和甲方确认封存。

b、批量进场后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对每一部位使用情况检查,对照封件落实。

c、需进行二次复试的材料,经复试合格,方可投入工程使用。

②、针对施工主要材料:

a、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对照技术参数要求做样品封存。

b、批量进场后,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每一部位使用情况检查,对照封存样品落实。

c、需进行二次复试的材料,经复试合格,方可投入工程使用。

浙江花园建设项目部

篇3:材料采购计划管理办法

材料采购计划管理办法

――试行版――

第一部分通则

1.0目的

为增强采购工作计划性,从物资供应上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旨在为集团有关部门的材料计划制定、跟踪提供操作指引。

2.0适用范围

2.1从公司范围说,适用于集团下属建筑项目部的材料计划管理

2.2从材料范围说,原则上对日常办公、工程所需等材料均应进行有计划的采购,以下材料可以除外:

■临时、应急、零星、不常出现的材料、资产设备

■涉及金额小,可现购或生产周期不超24小时的物料

■包工包料工程中的材料

3.0关于采购计划各部门的职责:

3.1集团采购部

■依各项目部上报材料需求计划主导各主要材料计划的编制

■负责材料采购计划的跟进、反馈及总结

■结合库存审核申购数量的合理性

■对各项目部计划编制的及时性进行监督和考核

3.2商务部

■配合采购部提供施工物料种类、规格及计划或预估使用量等

■审核计划需求量的合理性

3.3总工室

审核采购计划中各类物料的必要性及数量的合理性

3.4集团下属各项目部

■负责编制本项目部的材料需求计划

■根据集团采购部需要,跟进、反馈计划的执行情况

4.0材料的分类:

从计划角度,材料根据使用特性和相应的市场行情,按采招周期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4.1年度材料

4.1.1定义

为集团常年使用的物料,通过年度的招投标确定若干常年合作的供应商后可解决材料的供应问题。

4.1.2材料特性

如符合以下条件的物料,可以纳入年度采购计划的编制范围:

■能实施集中采购,供应商能跨区域供货且不太影响采购总成本

■需用量相对稳定,集团总使用量持续,发生持续萎缩直至消失的情况机率很少

■使用量大,总体价格比较高,采购具有规模效应

5.0计划编制原则和作用:

■配合各项目施工进度的开展

■尽可能准确地预估用料数量、交期,防止缺料断料

■保证合理库存,避免库存过多,减少资金积压和空间浪费

■尽量配合公司的资金预算和周转

■指导采购部门人员按计划作业,保障各项目开工建设过程的物料和设备供应

第二部分材料计划管理

1.0计划的分层和精细度

年度材料从年度根据生成时间、编制主体、精细程度不同,自上而下划分为三个层次如下:

层次

计划层次

计划表包含要素

生成时间

编制责任人

第一层年度招标计划

⑴物料种类和名称

⑵招标参与部门

⑶责任人、关键节点完成时间

月**日集团采购部主导编制,商务部门配合

第二层月度材料需用计划

⑴物料名称、具体规格或样板

⑵当月分批使用量及使用部位

⑶特殊要求(例如打版)

⑷使用量、单价、总价

每月**日各项目部主导编制

第三层月度材料采购计划

⑴物料名称、具体规格或样板

⑵分批的下单时间

⑶下单责任人

每月**日集团采购部主导汇编

2.0年度招标计划的编制

2.1作用

对年度材料供应商的确定一般通过年度招标计划开展和实现,本计划指导和督促集团采购部按时完成年度招标工作。

2.2计划的关键节点

2.2.1获取物料规格清单

当某种年度材料有不同规格时,集团采购部须向商务部门或供应商等收集规格清单,经商务部门确认后作为供应商的报价基础。

2.2.2年度预估使用量的获取

作为招标议价的筹码,集团采购部须向商务部门或财务中心收集历史数据,根据次年的业务量预估,最终生成年度预估使用量,可用金额或数量表示。

2.3年度招标后处理

2.4.1形成年度供应框架协议

根据评标结果,集团采购部就每类年度材料与年度供应商签署年度供应框架协议,包括物料规格清单及其对应的单价、暂定总价等

2.4.2签订项目供应合同

根据各项目的进度及实际情况,可在不同时间根据年度供应框架协议签订以项目为单位的供应合同。

3.0月度物料需用计划的编制

3.1作用

为了能让采购部门提前作好月度采购计划,由各项目部为单位编制月度材料需用计划。

3.2各类材料计划的编制

3.2.1行政类物料需用计划

各部门、各项目部向行政人事中心提交月度需用计划,行政人事中心汇总各部门、各项目部的需求,根据下月预算,向集团采购部提交行政类物料月度需用计划,计划包含物料名称、规格、特殊要求、期望到位的时间等。由集团采购部补充单价、总价等。

3.2.2工程类物料需用计划

属“集团采购类”年度材料的需用计划,由商务部主导编制,包括物料名称、具体规格、技术参数要求、期望到位时间、当月分批使用量及使用部位,需附上图纸、样品、特殊要求等。由集团采购部补充单价、总价等。

4.0月度物料采购计划编制

4.1作用

汇总各部门、各项目的物料月度需用计划后,由采购部门对每种物料的采购时间及送货地点进行汇编,以指导和跟进物料供应的及时性

4.2计划的编制

集团采购部根据需求计划,针对每种物料制定下单时间、样板获取时间等,经集团采购部经理确认后按材料种类分配采购任务。

5.0注意事项

5.1针对每类年度材料的供应商以2~3家为宜

5.2月度采购计划逾期的话,采购部将不予受理,由各项目部另外提出单宗的申购,按正常申购流程办理,造成的损失由各项目部自行承担

5.3月度材料需用计划提交后原则上不予变更,如因特殊客观原因需在规格或数量、需用时间上变更的,由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在下单采购前2天填写《计划/申购变更单》,经采购部经理审批后执行

5.4对实际需用量或总价超计划,应按正常申购流程办理。

5.5签订年度合作框架协议后,如材料因行情与合同约定产生差异,再按相关流程进行调价

第三部分计划管理

1.0计划的跟踪

1.1计划跟踪的内容

以跟踪计划完成情况为主,计划编制情况为辅。

1.2跟踪主体

采用“谁编谁跟”原则,其中集团采购部对各项目采购部的计划完成情况有监控权。

1.3计划跟踪方式

1.3.1会议跟踪

集团采购部或各项目部可以定期召开会议,跟踪计划的执行情况。适用于预见性比较强的物料采招行为。

1.3.2电话跟踪

相关责任人可以和供应商、使用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电话沟通,跟踪计划执行情况。适用于零星物料的跟踪

1.3.3库存系统跟踪

通过查询库存系统的入仓情况,跟踪计划的执行情况。

1.4跟踪反馈

只针对没完成的情况进行反馈,一方面由跟踪人填报进行登记并存档,为了对相关责任人及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另一方面要预警填写《物料订购跟催表》,向供应商跟催货物。

2.0计划总结

年度计划和项目周期结束后,由集团采购部组织收集以下数据,并从以下几点进行总结,以改善下一周期的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

2.1节点的按时完成率:按时完成的节点数/总节点数,此项数据说明相关责任人节点控制效率

2.2按时到货率总结:按时到货批次/总订货批次,此项数据考察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

2.3计划临时调整次数:考察计划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2.4协议补充次数:考察计划和预算的准确性

3.0计划制定和执行方面的奖惩

为督促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按照要求制定和执行采购计划,集团将按照本办法进行奖惩:

3.1奖励

3.1.1采取以结果为导向原则,将计划制定和执行纳入相关责任人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计划制定及时、准确、执行到位的员工实行通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3.1.2

对计划制定及时、准确的部门和项目,实时进行通报表扬

3.2惩罚

公司将对计划制定过程中不与配合的部门或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视情节严重对以下行为责任人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

■不按照公司规定时间制定计划

■计划严重错误,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因缺失计划或计划严重滞后,影响项目进度

■计划执行不到位,严重影响项目进度

第四部分附表

附表一:年度招标计划表

附表二:材料月度需用计划表

附表三:月度采购计划

附表四:计划/申购变更单

附表五:调价申请单

附表六:申购单

篇4: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之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是指在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分公司设有采购部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分公司未设采购部的应在工程部下增设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材料(设备)采购事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人员、各分公司采购人员及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流程和细则在《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以上(含)或统一采购能够获得较优惠的材料(设备)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采购工作,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以下(不含)由分公司实施采购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则、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员职责、工作原则、职业规范和罚则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材料(设备)采购组织架构:

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分公司采购部(工程部)

专职采购人员

第九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财务经理和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分公司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和公司审计部有权对公司、分公司采购及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公司及分公司所有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依据材料(设备)采购管理中心提供的报告确定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⑶、负责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招标主持人、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的审批及中标人的确定;

⑷、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监督;

⑸负责对采购管理中心提出的技术、经济、节能等方面的替换方案和建议做出评审和确定;

⑹、对采购管理中心上报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分析、对比报告做出批复;

⑺、监督采购管理中心的运行方式、工作方法及相关文件下发;

⑻、其他必须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完成的工作。

第十三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分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招标主持人请购单》做出批复;

⑶、分公司权限内的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⑷、委派专职的采购人员和具体的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采购招标主持人;

⑸、对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及定购合同的初步评审;

⑹、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文件和报告做出批示;

⑺、对分公司采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8)、对供应商依据供货质量、供货能力、履约情况等做出每年度的诚信评定;

(9)、其他必须由分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完成的工作。

第十四条:材料(设备)采购涉及到招标时,招标主持人的职责参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采购管理中心职责:

⑴、监督各分公司对《采购管理制度》及其《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并做出客观评价;

⑵、负责材料(设备)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并依据分公司提供的供应商年度评定结果,对库内供应商进行客观评价并按制度优胜劣汰;

⑶、负责对长期战略合作供应商的沟通、管理及供货质量、服务等实施监督;

⑷、对各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提供咨询和指导;

⑸、负责合同范本制定和对分公司招标文件的评审;

⑹、采购管理中心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的实施及招标文件的制定;

⑺、对分公司采购人员上报的有关材料(设备)文件做出批复;

⑻、物资材料市场行情和新型、节能、环保、高效材料(设备)的收集、了解、分析工作。

⑼、对分公司采购人员反应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工程部主管领导汇报;

⑽、定期与各级采购人员做思想沟通,了解现场基本情况;

⑾、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以便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⑿、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十六条:分公司采购人员职责:

⑴、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⑵、配合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信息库的建立;

⑶、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部《材料使用计划书》制定《采购计划》;

⑷、根据《采购计划》要求,提前做出《材料(设备)请购单》;

⑸、在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主持人的指导下完成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文件的拟定;

⑹、负责甲供材料的现场验收;

(7)、负责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资质证明、价格等方面的核实和确认;

(8)、有责任对乙供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情况的监督;

(9)、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对公司或工程质量不利的问题和情况(如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不按操作规程安装材料(设备)等)及时向主管领导上报相关情况;

(10)、负责对供应商诚信度初步审核;

(11)、协助工程部、预算部进行材料(设备)询价工作;

(12)、拟定月采购计划,并上报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13)、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工作准则

第十七条:在材料(设备)供应商纳入信息库前,采购人员必须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对其公司简介、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付款要求、售后服务、产品特点等进行比较,并以报告形式上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方能入库。

第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推荐优秀的供应商,经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审核,由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批准,可纳入公司材料设备信息库。

第十九条:采购方式主要以邀请招标、议标、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四种采购方式;必要时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第二十条:分公司采购人员根据《材料(设备)采购实施办法》要求,必须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和《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采购人员制定的《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无论金额大小,经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复后必须提交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在公司信息库中提取,但区域性较强的材料(设备)除外。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员在洽谈某项材料(设备)时,原则上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有必要,可以采用多轮洽商、多次谈判等方式进行,以便降低公司的投资成本。

第二十四条:公司或分公司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洽谈时,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做好记录,以报告形式上报;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元以上(含)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元以下(不含)报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报告中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质量、价格、特点及特性等进行比较(技术参数、价格、特点以表格形式体现)。

第二十五条:报告得到批复后,依照公司领导批示意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确定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公司或分公司采购人员必须坚持“五不购”和“三比一算”的原则。包括分公司的零星采购。

五不购:

①没有提供书面采购计划且未经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不购;

②材料、设备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价格不合理的不购;

③无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的不购;

④凡考评不合格的产品不购;

⑤现场、仓库能够代用的材料不购。

三比一算:比质量、比价格、比售后服务、算成本。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单宗采购总额预计在10万元以上(不含),原则上应以招投标形式来完成。

第二十八条:分公司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由各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委派主持人完成;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和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监督。

第二十九条:采购管理中心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委派专人主持,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和公司审计部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在材料(设备)招标过程中,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公开必要的信息资料。

2、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组织均享有公平同等的机会参与投标竞争。

3、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严禁任何投标方以非正常渠道获取特权,使其他投标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4、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招投标双方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其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在采购过程中,违反以上操作规程,为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出,公司将依本制度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分公司采购材料(设备)时必须签订《订货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一份提交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备案,一份留分公司财务保存。

第四章采购人员职业规范

第三十三条:采购是一项重要、系统、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观念,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考虑。

第三十四条:采购人员代表公司形象,工作中应当有礼、有利、有节,不允许有傲慢的举止和不公平的对待。

第三十五条:采购人员只有在有助于商业合作及协调工作的前提下,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邀请,进行考察、参观等公开的商务活动。

第三十六条:采购人员只有经部门主管领导的认可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宴请;在采购谈判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直接或间接的带有娱乐性质的邀请。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采购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公司将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记过、免职、辞退等行政处罚及200-10000元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⑴采购人员私自接收或向供应商索取财、物的。

⑵采购人员接收财、物后未主动上缴公司的。

⑶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绝任何有意或无意的泄密行为,以下行为均视为泄密:

①泄露其它供应商对同类产品的报价;

②招投标中泄露其它参与的供应商名称;

③泄露标底的。

④泄露其它对公司不利的秘密或公司认为是泄密行为的。

⑷、故意规避本制度或未按本制度规定及《荣盛房地产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执行的。

⑸、隐瞒供应商及供应材料(设备)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质量问题的。

⑹、因工作疏忽或知情不报甚至与投标人串通在投标过程中作弊的;

⑺在供应商年度考评中徇私舞弊的;

⑻其它有损于公司形象或不利于公司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监督各级采购部门实施。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篇5: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