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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用织物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06-02

医院医用织物管理制度

医用织物作为特殊的医用物品,多数将接触患者和医务人员皮肤,为加强医用织物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完善组织管理框架

设置专门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建立后勤、医务、医院感染、护理等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责任到位。总务科负责洗衣房日常事务管理及督查,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医用织物临床使用及与洗衣房交接等工作,院感科负责医用织物洗涤消毒人员的培训及指导。

2、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制度,至少包括医用织物回收、洗涤消毒、质量管理、定期更换等制度,并保障制度落实到位。

3、加强洗衣房环境卫生管理

合理规划布局,符合环保要求,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设置独立的人流和物流通道,工作流程合理,保证环境清洁。

4、加强环节管理。

加强医用织物分类回收管理,严格按照洗涤消毒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妥善保存并及时提供临床使用,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要求,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废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5、加强洗涤消毒质量控制

洗衣房有专人对洗涤后的织物性状、表面污渍、破损等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微生物学监测,总务科每月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质量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科室考核内容,同时对存在问题持续质量改进。

6、加强人员培训

加强洗衣房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和能力培训,对新进入人员要求培训后才能上岗,所有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能和医院感染防护基本要求。

篇2: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2)专业设备: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4)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等;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3、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括运输装卸、包装费用、安装调试费和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接受捐款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帐面原值计价;

(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鉴于目前医院的现状,暂设置设备科和总务科为专门的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帐,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帐,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科室负责建卡(台帐),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帐,财产管理部门有帐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设备科主要负责医疗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科学论证、内部调剂、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设备仪器技术档案和运转日志,对大型贵重设备、仪器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

总务科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办理出入库手续、健全帐目、清查盘点、对报废资产核实后提出申请,定期与财务科核对,做到帐帐、帐实、帐卡相符。

3、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

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报废或因故防疫站需修理的情况及时向财产管理部门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帐(卡)实相符。

4、核算部门的职责

财务科作为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设置固定资产的总账和明细账,并对国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协助设备科每年进行一次国定资产的全面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管理

1、屋房、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设施,各种车辆、机电设备、锅炉、水暖、电器、家具、被服及有关设备等,归总务科管理。

2、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电子仪器、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等,归设备科管理。

3、计算机设备,归信息科管理。

4、图书杂志及重要文献资料,归信息科(图书馆)管理。

四、国定资产购置、领用及转移调拨管理

1、购置的管理

(1)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2)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3)对于购入、调入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拔单、合同等组织验收,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内容及时认真地验质验量。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数量短少、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缺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尽快解决。

(4)及时办理财产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验收入库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或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和台帐。

2、领用的管理

(1)各科室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由使用科室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财产管理部门登帐,一联领用科室存查。

(2)及时建立台帐,仓库保管和使用科室各一份,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3、转移、调拨的管理

(1)各科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转移调配时,须到设备科做转移登记,设备科应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门,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2)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五、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1、固定资产出售

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设备科必须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的原因,报院长批准;财务部门根据院长批准的国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账务处理,并开具发票及收款,并上报上级部门将款项上缴国库;设备科依据财务科开具的发票及收据办理发货手续。

2、固定资产报废

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须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和报废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表》,报经院长审批,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批;并以此据作财务处理。

六、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需追究责任者,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3、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有设备科按年度盘点后提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会同财务科核查落实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财务科依据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账务处理。

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1、固定资产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未经医院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2、固定资产折旧

财务科每月按各类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计算提取折旧,列入有关科室的成本费用的核算。

八、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1、固定资产的管理应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之一,目的是管好设备、用好设备、充分发挥设备应有的效能。

2、考核奖惩

(1)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应予以表扬、奖励;

(2)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九、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质资料、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电器、水暖安装路线等有关材料,应归档保存。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等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十、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畴,作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因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述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篇3: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校产涵盖的范围

第一条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教室

2、专用室(含操作室、准备室)

3、办公室

5、田径场地(含篮球场、器械场)

6、物品(器具)储藏室

7、总机房

8、其他公共区域:报告厅、自行车库、校门、围墙、操场公厕、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坛及广场、宣传长廊等。

第二章管理组织系统

第二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年段长及年段核心小组,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含报告厅、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劳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

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

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第三条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办公室、实验仪器室、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第三章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五条学校添置财产,须先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基建维修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镇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七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帐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第四章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十条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班级

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年段长证明),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教师寝室财产由其教师本人负责,总务处一般一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三条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四条校长室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十五条校产原则上不出借。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条,说明物品、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出借人签名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总务处备案方可出借,并由总务处开具出门证。本校教师确因特殊需要向学校借用财产的,也应办理相关手续。出借财产由总务处限期收回。归还时应严格验收,遗失或损坏的,应按赔偿制度处理,教学仪器为常用设备,原则上不予出借。

第五章赔偿制度

第三款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公共设

第十六条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第一款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班级中损坏或损失的财产,班主任未能查明责任人;各处室损坏或损失的财产,处室负责人未能查明责任人;专用室负责人未能查明专用室内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未能查明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责责任。

第七款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款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十八条未增值校产损坏照价赔偿,已增值校产损坏按现价赔偿,贬值校产损坏由有关部门或领导估价后赔偿。

第十九条无法评估现价的校产,按原价的一倍至三倍进行赔偿;有意损坏的,原则上按原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第二十条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在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二十一条班级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班级有关设施损坏赔偿金额参见《钱清镇中学班级财产自查赔偿金额参考表》。

第二十二条赔偿途径

第一款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用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并由总务处出具赔偿通知单。

第三款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财务处缴纳赔偿经费(由负责人直接向财务处缴纳)。并向总务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第四款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并开具由财务处发给的收据单,收取的赔偿款连同收据存根及时回交财务处。

第六款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务处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教师个人损坏财产而隐瞒实情、谎报或逾期(直至期末检查)不报的,将在期末岗位奖或月岗位工资中强行扣除赔偿,并视情况按教师岗位责任制和月岗中有关条款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八款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

第九款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缴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总务处书面申请,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第十款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耐用教学用具等)及寝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具校产回收证明报校长室,校长室据此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六章报废制度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并被确定不能使用和修复的,或修复费用大于使用价值的,低值财产或另星校产应由总务处鉴定,校长室主管领导批准,填《报废单》,调整财产帐。高价值校产或大宗校产的报废须经校长批准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必要时报请镇政府审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所提校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即指在多次使用过程中并不改变它自身的实物形态者,不包括高(低)价易耗品、文具纸张、一般低价办公用品、化学药品、低档塑料制品用具、卫生工具、报纸等。

第二十五条在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个人,总务处将呈报校长室予以公开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所有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则执行上级规定。

篇4: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一)责任报告单位职责

医院属责任疫情报告单位。医院成立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预防保健科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防疫医生具体负责疫情报告的管理工作,配备疫情报告专用电脑实行网络直报,防疫人员负责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工作。

各科(专科、门诊)指定报病管理负责人,负责督促、管理本科传染病、性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病例和其他监测病例的登记、报卡和疫情报告工作。

(二)责任报告人

医院执行职务的人员,主要是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验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三)首诊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的首诊负责制,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疫情报告

(一)报告内容

1.依法报告的传染病病种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①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②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禽流感),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③其他乙类传染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除肺炭疽以外的其他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④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卫生部《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所定义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SARS预警病例、人禽流感预警病例。

(3)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下列情形: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3.医院死亡病例

卫生部《区及区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规定:一级及一级以上各类医疗机构门(急)诊及住院的死亡病例,均需进行网络直报。

4.法定报告的性病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报告的八种性病为:艾滋病、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宫颈炎)、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

5.规定监测病例

AFP病例(14岁及以下儿童急性弛缓性麻痹)、麻疹、新生儿破伤风。

(二)报告时限

报告时限的计算,以门诊日志或病历等记录的诊断时间为起始时间,以网络直报系统的录卡时间为准。

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在诊断后按规定的时限(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网络直报),同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及脊髓灰质炎、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临床初步诊断急性弛缓性麻痹(AFP)时,要马上报告疾控中心,由疾控中心进行个案调查和采样。

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报告。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不论甲、乙、丙类),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应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三)报告程序

1.传染病报告

(1)初次报告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或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或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认真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报卡类别”选择“初次报告”项),做好疫情登记,并立即将报告卡送交保健科疾控办的疫情管理人员。

(2)订正报告

责任报告人对已报告过的病例诊断进行更改(如疑似病例确诊、临床诊断病例更改诊断、分型或分类改变)或发现填卡错误时,必须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在规定时限内重新填写、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报卡类别”选择“订正报告”项,填写新的“诊断日期”(确诊日期)和“填卡日期”;但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时,除将“病例分类”由“临床诊断病例”改为“实验室确诊病例”外,无需更改其他项目。

(3)死亡报告

对已填报过卡片的传染病病人因该传染病死亡时,临床医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再次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死亡报告,卡上标识“订正报告”,同时注明“死亡日期”。患传染病但因意外或非传染病死亡时不需再次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对初诊死亡的病例无需两次报卡,在“初次报告卡”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用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即可。

(4)填卡要求

填卡医生要按照《传染病报告卡》所附“填卡说明”,对卡中的内容逐项认真仔细填写,注意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及准确。

卡片中的发病日期指本次传染病症状开始出现的日期或检验初检日期,不明确时填写就诊日期;诊断日期应为本次诊断传染病的日期,订正卡则填写传染病确诊日期,但如同一种病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则仍填写初诊的日期。

住院期间诊断为传染病时,必须立即报卡。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接诊医生要立即补填、补报《传染病报告卡》。

(5)结核病报告

凡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的病人(实验室确诊、临床诊断)或疑似病人,临床医生要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病人转诊单》转区人民医院治疗。

(6)艾滋病报告

HIV初筛试验阳性,检验科要保存血清标本,送区疾控中心进行复检,送检医生要填写《HIV/AIDS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协助个案调查。检室、临床科室不得向第三人提供HIV人员的相关信息,不得侵犯患者的隐私权。

(7)乙肝病人的报告

初次接诊的急、慢性肝炎病人均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

(8)慢性传染病的报告

在作出乙肝、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首次接诊时需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再次复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且在同一年度内时可不再进行报告。

(9)各科疫情报告卡的送交、报告

各科疫情报告卡的送交、报告必须符合法定时限、方式,做好交接记录。杜绝迟报、漏报、漏登现象。

医生填好的报告卡要及时交给当班护士或本科报病管理负责人;各科要在在规定时限内派专人将报告卡直接送交保健科(夜班的疫卡须在次晨8:30前送达),不得转送。

发现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立即向保健科(值班时间向医院总值班)电话报告并立即报送疫情报告卡。

(10)网络直报

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及时检查、审核报告卡,做好有关登记,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告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网络直报系统。如发现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应及时通知报告人补充、更正。

(11)重点传染病和爆发疫情的报告

疫情管理人员在发现以下传染病的确诊或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向诊断医生核实,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电话报告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中第①、③、④条要求紧急报告的病例,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及时向本院相关科室发出预警信息:

①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禽流感;

②脊髓灰质炎、白喉、百日咳、登革热、流脑、乙脑、狂犬病、布病、黑热病、血吸虫病、包虫病、丝虫病,出血热、疟疾、麻风;

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④其余病种的聚集性病例(同一地方或学校、单位、家庭,一日内3例及以上或一周内5例及以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对报告的上述重点传染病的疑似病例,临床医生应尽快明确或排除诊断,及时在订正报告卡上填写疑似病例的转归情况,交保健科及时上网订正。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和发热病例监测

门诊监测科室(发热门诊、内科门诊、急诊等)每日统计当日就诊的门诊病例数、发热呼吸道病例数和发热肺炎病例数;各收治“发热肺炎病例”的病区(如呼吸科、感染科、ICU等)每日统计本病区出院的发热肺炎病例诊断情况。各科室于每周星期一上午8:30前将前一周将就诊情况统计送交保健科,由保健科汇总报当地疾控中心。

临床医务人员发现符合《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定义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预警病例,要立即报告医务科、保健科。由医务科组织本院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或符合预警病例,首诊医师应立即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钩选“不明原因肺炎”,填写“SARS预警病例”或“人禽流感预警病例”)送交保健科,保健科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由医务科电话报告区卫生局。按监测实施方案的程序可以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临床医生重新报送传染病报告卡订正为明确诊断的疾病或“其他不明原因疾病”。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正常上班时间,首诊医生必须马上同时电话报告医务科和保健科。对其中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即时送交保健科。

在节假日及中午、夜间等非正常班时间,首诊医生必须马上电话报告医院总值班,并立即将有关的传染病报告卡送交医院总值班。

保健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须马上核实情况,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报告方式向区卫生局、疾控中心报告。

4.值班期间的疫情报告

在节假日和中午、夜间等值班期间内发现下面四类疫情(①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等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③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④不明原因肺炎和SARS/禽流感预警病例)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总值班,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派专人送交医院总值班,同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传染病扩散。

医院总值班须立即核实,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向职能部门和院领导汇报、请示,同时以最快报告方式(电话及传真)在法定时限(2小时)内区疾控中心报告,必要时可请求区疾控中心值班人员代行网络直报;若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还应立即向区卫生局报告,并组织、协调相关医疗救治工作,安排标本报送疾控部门复检鉴定工作。

值班期间填报的其他乙类和丙类传染病报告卡可在当天当班(节假日需在每天上午9:00前)直接投放到保健科门口的传染病报告箱,由保健科值班人员及时上报。

5.死亡病例报告

(1)对在本院门(急)诊或住院发生的所有死亡病例,诊治医生必须按照《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格式和死因推断的有关规范,立即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一式四联)。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尚需填写调查记录。死亡诊断应填写准确、清楚和详细,符合ICD-10编码规定的疾病名称,不应以“呼吸、心跳骤停”代替死亡诊断。

(2)各病区应在当天派本科室工作人员将填写好的第一联“死亡医学证明存根”送交信息科统计室(夜班不得迟于次晨9:00),其他联送住院处。不得由死者家属传送。

(3)统计室负责对医生填写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审核,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填写不清或不完整、死因填写不规范或存在逻辑错误等)应及时同诊治医生进行核对、更正。

(4)统计室负责按照ICD-10要求进行死因编码,并在1~2日内将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死因编码信息转交保健科。

(5)保健科负责进行网络直报。

(6)应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48小时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统计室要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三、疫情登记

医院按照区卫生局的规定在保健科设置《传染病疫情总登记簿》和有关统计、登记表册,在相关临床科室设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内科、感染科门诊可另专设《结核病登记本》,结核病若已以专册登记则传染病登记本无需重复登记),在发热门诊、内科门诊、急诊科设立《发热门诊日志》和《发热门诊病人登记表》,在肠道门诊设立《腹泻病人就诊专用登记册》,在性病门诊设立《性病登记本》,在检验室设立《检验登记本》,在放射科设立《放射检查登记本》。

临床医生和有关医务人员必须及时、准确、认真、详细填写有关登记本,订正报告时亦须及时登记。凡腹泻、艾滋病、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及AFP患者的化验单,开单医生必须填写详细地址,检验科室的《检验登记本》应登记上述病人住址。

四、原始资料的保存

《传染病报告卡》、《性病报告卡》及报告记录等原始资料,由保健科保存,保存期为3年;《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及《检验登记本》等有关登记本由各科保存,保存期为3年。

五、考核与奖惩

医务科、保健科检查、督促各科疫情报告情况,组织漏报、迟报调查,进行专项考核奖惩。

凡发现不按规定报告疫情或不按规定登记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院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监督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篇5:医院临床医技科室6S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临床、医技科室6S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临床、医技科室: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管理水平,优化临床、医技科室工作环境,提升医院对外形象,促进全体员工科学高效工作,结合临床、医技科室实际和职能科室6S管理经验,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制定了《临床、医技科室6S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临床、医技科室6S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临床、医技科室工作环境,理顺现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巩固安全保障,提升对外形象,结合职能科室《办公区域6S管理制度》(院字〔20**〕10号)文件精神,制定该6S管理制度。

一、6S管理目的

通过整理整顿办公物品,清扫清洁办公场所等行动,促进办公环境、工作效率、对外形象、安全质量等持续提升。

二、6S管理内容

6S指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ECURITY)。

1.整理:对办公区、休息室的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区分为必要物品和非必要物品、常用物品和非常用物品、一般物品和贵重物品等。

2.整顿:对非必要物品果断丢弃,对必要物品、常用物品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放置整齐、加以标识,做到随用随取,减少寻找时间,使得秩序井然,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3.清扫:对办公区域、办公设施、休息室定期进行清扫、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4.清洁:维护整理、整顿、清扫后的整洁美观状态。

5.素养:养成良好习惯,将上述四项内容持之以恒、不折不扣地执行下去。

6.安全: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建立安全工作规范。

三、6S管理规定

通过明确责任部门,划分责任区域,严格操作规范及相关管理规定,逐步建立起责任明确、内容全面、严格规范的6S管理体系。

1.责任部门

由党委副书记负责,医务科、护理部、院办室、政工科、后勤科和督查室抽取人员组成6S管理小组,负责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办公区域6S管理的推动工作,并且对6S管理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比、奖罚和公布。

2.责任区域

责任区域按科室进行划分,科室管理范围即为责任区域。各科室责任区域可分为个人责任区、多人责任区和公共责任区三部分。个人责任区包括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护士长办公室以及其他人员办公桌区域,主要指个人的桌面、抽屉、电脑、资料、文件夹等,每个人均有责任做好个人责任区的6S工作。多人责任区包括医生办公室(值班室)、医生休息室、护士工作站、治疗室、换药室和护士休息室、活动室(不含地面),多人责任区由科主任、护士长安排科室人员轮流管理。公共责任区指病房、走廊、洗手间等公共场所(含多人责任区地面),公共责任区实行主要管理和督促管理相结合原则,公共责任区的6S工作主要由后勤部门安排保洁人员主管,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督促管理。

3.操作规范

j各责任区内物品需在规定位置摆放,使用需符合操作规程。

每天下班之前,须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办公区域、休息室。个人桌面允许摆放的物品包括电脑、电话、文件夹、资料盒(框)、水杯,其它物品一律不得保留;室内其他物品要保持清洁、无脏污;切断不用电器电源。文件柜内物品摆放需按次序进行,各种资料需标明名称分类摆放。

k个人抽屉应每星期整理一次,对于用不到的东西,应从抽屉里清理出去;上级文件、报刊等不便于整理的资料要指定存放区域分类摆放,定期处理。

l椅子需摆放整齐,不得将衣物等挂在椅背上。

④对舍弃的文件、资料,应遵照安全、保密的原则进行销毁,原则上每月底最后一天集中到院办室统一销毁。

⑤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必须放置到抽屉里,如饭盒、雨具等。

⑥必须佩带胸卡,胸卡要保证干净,不得污面。

4.张贴规定

各科室不得随意张贴通知、宣传等,科室内需报医务科或护理部批准后,统一位置规范张贴,科室外需报宣传部,并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在规定位置规范张贴。

5.禁烟规定

我院为无烟医院,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无烟医院相关规定。

6.礼仪规定

j有电话铃声响起、客人来访时,要及时接听、接待,接听电话及接待客人时应使用礼貌用语,大方得体。

k注意仪表与形象,做到着装整齐,梳妆适宜,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工作。

具体规范参照医院《员工文明行为及语言规范手册》执行。

四、6S检查考核

为保证6S管理在各临床、医技科室得到不折不扣执行,院6S管理小组将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监督各科室6S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各科室要在3天之内进行整改。6S管理小组要在每月25日前检查完毕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于28日前报院领导,检查结果与科室综合目标考核挂钩,在科室内部质量管理中占4分权重。

附件:

1、总医院临床科室6S管理考核标准

2、总医院医技科室6S管理考核标准

临床科室6S管理考核标准

科室:

日期:*年*月*日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扣分标准

扣分

责任人

医生办公室(值班室)

1、医生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区要求保持干净、整齐、规范、统一,物品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2、医用标识按要求挂放、张贴。

3、值班室悬挂统一的科室公开栏看板(医院统一制作),考勤表、各类通知、常用文件统一按指定标示悬挂公开。

4、科室管理资料、上级文件等文档类资料全部分类入盒,并整齐码放在文件柜中,做到按要求更新。

5、不准悬挂张贴与医疗无关的字画和其他物品。

6、会议桌只许整齐摆放医学及科室管理类资料,不准堆放其他杂物。

7、地面、墙面、学习看板、台面、桌面干净无尘。

8、会议桌如果设水晶板,水晶板下压置资料要整齐有序,不得压置与科室管理无关的内容。

9、洗手池要保持干净卫生,周边区域按照手卫生管理规定管理到位。

10、草本类植物要保持生机旺盛,不得出现残枝败叶或空置花盆。

20

一处做不到或不符合要求扣1-2分

个人办公区

1、个人物品要按统一标准摆放,整齐有序。

2、各个电脑摆放成行成列,位置适中,及时清洁办公桌面,不得随意放置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3、电脑屏幕定期整理,保持干净清新桌面,不得在电脑中乱拷东西,除允许外不能插U盘和移动硬盘。

4、办公桌玻璃板或水晶板下不得压置与工作无关的画片、照片及非每日使用的资料、文件、通知等纸张,保持桌面的清洁。

5、文件框允许摆放少量医学书籍和病历资料,但必须整齐有序。

6、病历书写结束后及时将病历放入病历夹中。

7、工作期间白大褂整洁得体、佩戴胸卡。

8、不吸烟、不喝酒,个人区域内不得出现烟头。

9、不得出现长明灯、长开电脑现象。

10、接打电话、与人交流讲文明,讲礼貌,不得出现不文明现象。

10

一处做不到或不符合要求扣1分

医生休息室

1、被褥叠放整齐,床面干净。

2、门后统一挂衣物,不得将衣物随意挂放。

3、保持桌面、台面、地面干净,无烟头,不堆放杂物,垃圾及时清理。

4、电话、电视定期擦拭,表面无污渍。

5、个人物品一律放入更衣柜内。

10

一处做不到或不符合要求扣1-2分

主任(副主任)办公室

1、物品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2、保持桌面、台面、地面干净,无烟头,不堆放杂物,垃圾及时清理。

3、各种文件盒标识齐全,并整齐码放在文件柜中,做到按要求更新。

4、电话定期擦拭,表面无污渍。

5、个人物品一律放入文件柜内。

10

一处做不到或不符合要求扣1-2分

护理站

1、保持工作区域安静、严肃。

2、物品按标识摆放,物品使用后及时归位,放置整齐、合理、定位、有序,每日定时清洁台面、地面。玻璃板或水晶板下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画片、照片及非每日使用的资料、文件、通知等纸张,保持桌面的清洁。

3、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白大褂整洁得体,仪表符合规范。

4、保管好护士站内物品。交接班时应做到事清、物清,台面清洁整齐。

5、接打电话、与人交流讲文明,讲礼貌,不得出现不文明现象。

10

一处做不到或不符合要求扣1-2分

治疗室

1、操作台:按标识摆放各种物品。(1)治疗盘两个,专用皮试盘一个,加药带盖方盘一个。(2)输液药品按输液卡摆放在摆药盒内。(3)橱柜、吊柜内按标识摆放物品,消耗性物品及时补充,保证数量。操作台面、各柜、抽屉内、治疗盘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治疗车:治疗室内放置两辆治疗车,车各部位清洁无杂物,使用后及时归位。

3、电冰箱:按规定位置摆放,冰箱内物品摆放整齐,及时除霜,不准放置食品。

4、生活垃圾桶、医疗垃圾桶、利器盒:按规定位置摆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废弃利器按要求分类放置,桶外清洁无垃圾。

5、非医疗用品不得在室内存放。

10

一处做不到或不符合要求扣1-2分;

发现一次乱扔医疗垃圾扣3分。

换药室

1、操作台:按规定放置换药物品,整洁有序,灭菌物品标识清晰,无过期。

2、无菌柜:按标识放置无菌物品,整洁有序,灭菌物品标识清楚,无过期。

3、换药车:按规定位置放置,车各部位清洁无杂物,使用后及时归位。

4、诊断床:按规定位置放置,床上铺一次性床罩,保持清洁整齐。

5、污物桶:按规定位置放置,换药盘等需要重新灭菌的物品使用后放污桶内,盖盖。

6、医疗垃圾桶:按规定位置放置,医疗垃圾放入医疗垃圾桶。

7、无关人员不准入内。

8、非医疗用品不得在室内存放。

10

一处做不到或不符合要求扣1分;

发现一次乱扔医疗垃圾扣3分。

护士休息室

1、按规定摆放更衣柜。

2、护理人员个人物品一律放入柜内。

3、护士鞋放本人柜顶。

4、护士服按统一高度挂值班室门后面。

5、值班室和卫生间由值班护士定时打扫,干净整洁,无异味。

10

一处做不到或不符合要求扣1-2分

护士长办公室

1、物品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2、保持桌面、台面、地面干净,不堆放杂物,垃圾及时清理。

3、各种文件盒标识齐全,并整齐码放在文件柜中,做到按要求更新。

4、电话定期擦拭,表面无污渍。

5、个人物品一律放入文件柜内。

10

一处做不到或不符合要求扣1-2分

医技科室6S管理考核标准

科室:

日期:*年*月*日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扣分标准

扣分

责任人

办公室(值班室)

1、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区要求保持干净、整齐、规范、统一,物品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2、医用标识按要求挂放、张贴,不准悬挂张贴与医疗、科室管理无关的字画和其他物品。

3、值班室悬挂统一的科室公开栏看板(医院统一制作),考勤表、各类通知、常用文件统一按指定标识悬挂公开。

4、科室管理资料、上级文件等文档类资料全部分类入盒,并整齐码放在文件柜中,做到按要求更新。

5、会议桌只许整齐摆放医学及科室管理类资料,不准堆放其他杂物。

6、地面、墙面、学习看板、台面、桌面干净无尘。

7、会议桌如果设水晶板,水晶板下压置资料要整齐有序,不得压置与科室管理无关的内容。

8、洗手池要保持干净卫生,周边区域按照手卫生管理规定管理到位。

9、各种检查结果指定专用区域存放,不得随意放置。

10、草本类植物要保持生机旺盛,不得出现残枝败叶或空置花盆。

40

一处做不到或不符合要求扣1-4分

个人办公区

1、个人物品要按统一标准摆放,整齐有序。

2、各个电脑摆放成行成列,位置适中,及时清洁办公桌面,不得随意放置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3、电脑屏幕定期整理,保持干净清新桌面,不得在电脑中乱拷东西,除允许外不能插U盘和移动硬盘。

4、办公桌玻璃板或水晶板下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画片、照片及非每日使用的资料、文件、通知等纸张,保持桌面的清洁。

5、文件框允许摆放少量医学书籍和病历资料,但必须整齐有序。

6、工作期间工作服干净整齐、佩戴胸卡。

7、不吸烟、不喝酒,个人区域内不得出现烟头。

8、不得出现长明灯、长开电脑现象。

9、接打电话、与人交流讲文明,讲礼貌,不得出现不文明现象。

10、办公椅要定位摆放,长时间离开时要办公椅归位。

20

一处做不到或不符合要求扣1-2分

检查室(门诊)

1、操作台:各种设备定期擦拭,操作台面干净整洁,各柜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诊断床:按规定位置放置,床上铺床单或一次性床罩,床单做到定期清洗(至少一周一次),保持清洁整齐;按要求设置隐私隔离帘,做到定期清洗,保持清洁美观。

3、生活垃圾桶、医疗垃圾桶:按规定位置摆放,桶外清洁无垃圾。医疗垃圾放入医疗垃圾桶,乱扔扣3分。

4、室内不得悬挂与医疗行为无关的牌板、资料及推销类宣传物品。

5、草本类植物要保持生机旺盛,不得出现残枝败叶或空置花盆。

20

一处做不到或不符合要求扣1-4分

科室公共环境

1、草本类植物要保持生机旺盛,不得出现残枝败叶或空置花盆。

2、科室仓库保持定期整理,各种物品整齐码放、标识准确到位。

3、科室门牌要与工作性质对应。

4、科室对外宣传及时报宣传部审定,统一规划、统一制作。

5、各种提醒、通知类标识要统一、美观,无随意打印或手写类张贴物品。

20

一处做不到或不符合要求扣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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