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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04-24

企业规章制度

宣城潮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一、前言1

二、企业文化1

(一)企业宗旨1

(二)企业精神2

(三)管理理念2

三、公司制度3

(一)行为规范3

(二)职业准则3

(三)管理制度5

1、人事管理制度5

2、奖励制度5

3、惩罚制度5

4、考勤制度6

5、休假制度7

6、人事异动7

7、财务报销制度8

8、社会保险管理制度8

9、卫生制度9

10、在职培训制度9

1、前言

为了提高本公司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增强员工总体素质,加强企业的管理体系,体现企业制度管理和自我约束力,结合公司的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本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2.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4.公司实行“绩效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

5.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6.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2、企业文化

(1)企业宗旨

为客户创造财富,为企业创造利益

为员工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繁荣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需要对客户、员工、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宣城潮米鼓励员工群策群力,贡献智慧,与公司形成合力,共同发展,相互促进成长,将宣城潮米商务打造成一个拥有自主开发能力的网络公司,为客户、企业、员工以及社会创造财富和价值。

(2)企业精神

诚实做人,踏实做事

团结合作,开拓创新

潮米鼓励员工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做老实事,讲真话做真事。潮米也将以实际行动鼓励和呵护员工开拓创新的精神,创新精神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3)管理理念

1.人性化管理

没有上班打卡,考勤靠信任;没有压迫性任务指标,勤奋靠自觉;有事情大家商量,有意见大胆提出。

2.团队大于个人

一群人一条心去做一件事,更容易成功,在业务上,公司员工互相学习,互相配合,协调工作,杜绝同事竞争,各自为政。合作才能共赢,公司的发展也决定着大家未来的发展。

3.沟通是合作的前提

无论在业务、工作时间、人员调动、饮食习惯等各方面,不了解的主动沟通,不确信的及时沟通,不满意的大胆沟通。一个轻松的工作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去营造。

4.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提倡员工按时休息,积极参加运动,保持健康的饮食和充足的睡眠,拥有健康的身体才能更好地投入工作,良好的精神状态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创造性和价值。

3、公司制度

(1)行为规范

1.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不浓妆艳抹。

2.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3.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4.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5.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6.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7.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8.不得对其他员工评头论足,更不得探听其他员工的报酬和隐私。

9.对公司忠诚,不谎报情况,不散布流言。

10.不恭维成性,不溜须拍马,不勾心斗角,真诚待人。

(2)职业准则

1.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作。

2.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5)向他人泄露公司技术或政策等机密

3.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4.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5.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负责人,否则视为贪污。

6.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3)管理制度

1、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应该与公司签订聘用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

2)由人事经理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解聘,辞职,辞退,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综合工资。

4)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5)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者、经教不改,公司有权与其解聘辞退。

6)辞退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者。

7)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8)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聘用者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奖励制度

1)发现重大问题并及时解决,为公司减少不必要的损失,酌情奖励。

2)在工作中通过改革创新、出色能力、个人关系为公司带来巨大收益的,酌情奖励。

3、惩罚制度

1)私做交易而谋求非法收入的,解聘。

2)欺上瞒下,不诚实、不忠诚的,解聘。

3)有意消极怠工、不履行自己职责的,解聘。

4)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罚款50-200元。

5)主动承认自己错误或疏忽的,象征性罚款1元;企图隐瞒错误的,从重处罚。

4、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

试用期:每周工作6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为工作时间,11:30-13:00为午餐休息,周日休息。

转正后:每周工作5-6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为工作时间,11:30-13:00为午餐休息:周六实行轮班制,周日正常休息。

日常考勤:

1)迟到、早退、旷工

a.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2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

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b.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2)请假

a.病假: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8:30致电公司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事假:需提前1-2天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经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3)出差:待增加

4)加班:待增加

5)考勤记录与检测

a.由人事部对员工进行日常考勤,出勤情况于每月1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领导审核后,由人事部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b.由部门总经理对日常考核行驶检查权,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辞退处理。

5、休假制度

调休、请假都需提前一天向部门人事经理或总经理申请、报告,并做登记,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请假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6、人事异动

调动管理:

1)由总经理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一周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2)岗位调动人员在三日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3)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4)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调动结果。

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和领导,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合同解聘书》,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人事部门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辞退管理:

1)部门辞退员工时,人事部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

2)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3)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4)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7、财务报销制度

1)严格执行先审核后报销制度。

2)费用报销需要票据,实报实销。

3)公司按照15元或17元每人的标准统一订餐;单独订餐的,按照15元的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4)雨雪天气打车、因公外出打车,需提供乘车发票。

8、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1)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2)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员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一律申报参加五险。

3)员工社保缴纳额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将不再继续为该员工续保。

9、卫生制度

为营造一个干净卫生、舒适整洁的办公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设计以下卫生清理标准:

1)门窗玻璃、窗台、地面无浮沉和明显的污渍、水渍;

2)四周墙壁、装饰品无蜘蛛网、灰尘;

3)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垃圾;

4)桌椅、电脑、打印设备等摆放整齐、保养良好,无灰尘和水渍;

5)办公室绿植养护良好,按时浇水晒太阳;

6)不在办公室吃异味太大的食物,保持办公室空气清新;

7)个人办公桌面保持干净整洁。

10、在职培训制度

为提高每个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跟公司业务有关的培训课程,并建立培训记录。

1)员工培训期间正常发放工资。

2)培训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员工培训期间需要做培训记录,并对学习成果做简单汇报。

篇2: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范本

一、管理职能

1、行政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b、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c、本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d、上级有关事故通报,本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e、推广应用的新技术;

f、有关人员对规程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g、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编制或修编

(1)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等)在编制或修编前,应广泛搜集上级有关的法令、法规、政策、条例等资料,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级规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体化。

(2)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编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修编具体工作。

(3)为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的需要,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并编制,报行政部备案,以便再版时修编。

(4)管理制度每年10月份进行一次审查,每2-3年进行一次复审,分别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对不适应的制度内容应及时修改和补充,原已有的制度,在执行中若发现不够完善或部分条文需作修改时,按修改部分予以颁发,不得将原合理的制度废止。若需要重新修编原有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提出,经批准后,须将原制度予以废止,不得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同类型制度,以免造成执行困难。

三、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生产规程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各项规程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

(2)将初稿送交归口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

(3)由分管的副总工程师负责复审,由公司分管生产技术的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批准。

2、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管理制度经职能部门编修起草后,可采取组织有关部室会签,集体讨论,最后领导批准的办法颁布执行。一般专业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批准颁布执行。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关部室、公司或专业人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四、规章制度的印刷及发放

1、规程及管理制度必须经审批后方可交付印刷,印刷件的幅面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

2、所有规程制度的发放应编号有序,由档案室负责管理,承办部门具体发放。

3、人员调离本公司时,应及时收回所有的规程、制度,外单位索取规程、制度时,由行政部档案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1、本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可分为四个级别,即国家颁布,部、省公司颁布,各级地方政府机关颁布,本公司自行颁布。凡是根据上级颁发而结合本公司实际编修的规章制度,执行中允许代替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中遇到问题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即为本公司的技术法规和管理法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3、每个生产工作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定期参加各类人员的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

六、检查与考核

1、对违反现场规程、制度的人和现象,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提出意见,使其纠正。对坚持违章作业的人员,应停止其工作,并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予以经济处罚。

2、对违反规章制度而影响办事效率和效益的,要严格考核,接受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3、对自觉执行规章制度,为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4、本公司所列管理事项应分解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范围内,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奖惩,实行逐级考核。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由行政部按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七、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行政部。

篇3:企业规章制度不合理可不可以申请无效?

问:我想请问一下,我觉得单位对于工作人员的规章制度中有些不太合理合法,我想在仲裁中一并主张无效,但是在我和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是说: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这样的话我还能主张吗?

答:我们首先要肯定地回答,你当然可以要求裁决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无效的。

所谓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由企业有权部门制定的以书面形式表达的并以一定方式公示的非针对个别事务的处理的规范总称。企业规章制度是由企业自己制订的,但又能够象法律一样约束企业内的所有员工,因此法律不得不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效性作出限制,并不是说企业规章制度一制订出来就是有效的。那怎么样的规章制度是无效呢,我们如何判断规章制度是不是有效呢?由于法律并未对规章制度生效要件做出直接的明文规定,专家们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及其体现的法律精神以及基本法理,归纳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规章制度必须合法所谓合法,包括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体现了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指规章制度的制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就决定了对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主形式通过的规章制度还必须按法定的民主程序制定。

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已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规章制度是用人单方单方面制定的,单位不能通过规章制度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设定,即使规章制度由职代会通过,如果与劳动合同冲突不一致,或增加劳动者的义务,除非劳动者认可,否则无效。另外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不能通过规章制度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

三、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否则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主张该规章制度无效,造成侵权的,可提起诉讼。

四、向劳动者公示公示原则是现代法律法规生效的一个要件,作为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更应对其适用的人必须公示,未经公示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职工无所适从,对职工不具有约束力。

如果企业规章制度不符合上述的条件,员工就完全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网友chiky6240还担心他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是不是阻碍他的权利行使。其实按照法学理论来说,无效即是指自始无效,通俗地说就是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效力。没有发生过效力的“规章制度”就不是规章制度了。因此劳动合同中的这条规定一点也不妨碍chiky6240的,尽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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