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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3-04-21

集团班组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规范集团在建项目工程分包招标,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分包商,保障充分竞争,合理控制成本,维护公司的权益,制定本办法。

2.0原则

2.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2.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公司应鼓励投标单位积极开展公平竞争,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优势的单位中标。

2.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2.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公司并且要求各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资料保密,互不串讲。

2.6可追溯原则:各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

3.0职责分工

3.1招标小组

招标小组是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小组成员至少包括:工程中心招标部、工程中心、班组信息部、运营部、质安委指派人员等。招标小组组长由工程中心副总担任。

3.2工程中心招标部

A.会同班组信息部整理、编制《分包商名册》、进行分包商诚信评分。

B.全过程组织招标工作;发布招标公示、推荐分包商;编制、发放招标邀请;负责审查资信资料,组织考察;发放标书;组织投标答疑;接收标书;资信标评审;根据需要组织考察、谈判;组织定标会议;对内发布定标情况,发中标通知书;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3.3成本委预算部

编制标底、编制招标清单、经济标评审。

3.4招标小组

部门

程序

工程中心招标部

成本委预算部

工程中心

班组信息部

运营部

质安委

1招标公示

发布招标公示

2选择分包商

选择分包商,参与推荐,接受推荐

提供工程量

参与推荐

主导班组推荐工作

参与推荐

3发招标邀请函

发送“招标邀请”

参与并提出意见

参与并提出意见

参与并提出意见

参与并提出意见

参与并提出意见

4资格预审、考察

负责审查资信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考察,填写《考察报告》,呈招标小组审查

根据实际情况参与考察

负责审查历史合作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参与考察

根据实际情况参与考察

参与并提出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参与考察

参与并提出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参与考察

5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标底》、《招标清单》

提供技术资料、工期要求及其他要求

参与并提出意见

参与并提出意见

参与并提出意见

6发标

发放《招标文件》

7答疑

组织答疑,负责解答招标文件疑问

负责解答清单疑问

负责解答技术疑问

参与并提出意见

参与并提出意见

参与并提出意见

8开标

组织开标

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开标

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开标

参与开标

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开标

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开标

9评标

主持评标,负责资信标评审、参与样板评审

负责经济标评审

负责技术标评审、样板评审

参与并提出意见

参与并提出意见

参与并提出意见

10商务谈判

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谈判,填写《约谈记录》,呈送招标小组审核

根据实际情况参与谈判

根据实际情况参与谈判

根据实际情况参与谈判

根据实际情况参与谈判

根据实际情况参与谈判

11定标

组织定标会议

参与定标

参与定标

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定标

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定标

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定标

12公布中标

向内部各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发布定标结果,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向未中标单位发“未中标通知”

13资料管理

资料整理、归档、保存,填写《分包商名册》

14后期

移交样板、签订合同,跟踪合同执行

接收样板,统一存放

4.0适用范围

4.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在建项目招标,集团分包范围详见《分包类别》,如附件。其中金额大于等于壹拾万元的分包工程,必须实行竞争性邀请招标选择合作单位,禁止将应同一标的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4.2金额大于壹拾万元但属下述情况时:a、政府垄断工程;b、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投标单位不足叁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项目;c、其他紧急情况需要议标的项目。可采用直接委托或议标确定合作单位,当合作单位有不止一家可供选择时,优先采用议标。

4.3小于壹拾万元的分包工程是否招标方式不作强制要求,可采用议标、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各项目相同标的可以集中招标。

4.4议标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参与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贰家,常规项目应选择至少叁家参与议标;(2)议标的谈判必须有招标小组人员同时参与,并按约谈结果填写《约谈记录》,报招标小组审核。

4.5直接委托时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价格可以谈判时,由招标部人员、工程管理中心人员共同参与谈判;(2)经办人填写《约谈记录》,报招标小组审核。

5.0招标前期工作

5.1选择投标单位

5.1.1工程中心招标部发布招标公示。公示必须包含项目名称、招标内容、资质要求、技术要求、发标时间、回标时间、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及其他相关必要信息。公示范围:招标小组所有人员、成本委直管领导,集团各(中心)部门、各项目部负责人、运营管理部、集团董事会。

5.1.2工程中心招标部根据班组信息部提供的《分包商名册》、推荐分包商选择投标单位。若《分包商名册》内少于叁家合格分包商,被推荐分包商必须是由叁个及以上不同部门或项目推荐,否则,招标部有权根据招标要求寻找其他分包商。

5.1.3推荐分包商

5.1.3.1工程中心招标部、工程中心、设计中心、开发心、运营部、及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建筑项目部除外)均可推荐优秀分包商。每次招标,任何部门或个人推荐分包商数量不超过贰家。推荐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

5.1.3.2推荐人或联合体须保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推荐单位及其他单位任何形式的贿赂及变相贿赂。

5.1.3.3推荐人须保证其推荐单位真实存在、资质达到要求、有成功承包此专业同等规模工程经验。对于推荐单位之报价情况及合同履行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5.2招标邀请

5.2.1招标邀请由工程中心招标部发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用《招标邀请函》。

5.2.2招标邀请应于发标书前贰个工作日发出。

5.2.3招标邀请应包含项目名称、招标内容、资质要求、技术要求、发标时间、回标时间、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信息。

5.3招标文件

5.3.1招标文件由工程中心招标部编制。标底及招标清单由成本委预算部编制,标底于开标前不得透露给编制部门外任何部门或个人。技术要求、工期要求等由工程中心、设计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详细资料。

5.3.2招标文件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a、正文包括:项目概况、投标人须知、技术要求、经济标书编制要求、投标保证金及图纸押金、无效标书条件、投标书的更改与撤回、差错修正、投标书的澄清、中标通知书、接受和拒绝接受投标的权力、合同的签署等条款及其他说明、相关规范、特别约定等;b、附件包括:图纸、图片、照片等技术资料,投标函、资信表、投标答疑表、招标清单、拟签的合同文本等。

5.3.3招标文件应完整、系统,全文表述准确,对于涉及双方利益的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经济条款,应在招标文件中表述清晰,避免事后发生纠纷。

5.3.4开展招标时,应对拟招标项目的市场价格、主流供应商等有清晰的了解。各类招标应根据市场行情编制评标参考价,应力求准确、全面,不得漏项。

5.3.5各类招标均不设立非公开性质的标底。如对拟招标项目之造价市场行情比较熟悉,可设立参考总价、参考单价和取费等级、下浮点数之类的公开性标底,公开性标底应包含在招标文件中,为每一个投标者知晓。

5.3.6应多邀请投标单位参与投标,主要依靠竞争获取合理低价。

5.3.7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单位及时回标,并将技术标、经济标分开封装,以方便我方评标。

6.0招标实施过程

6.1资格预审、考察

6.1.1各投标单位须认真、严格编制《资格预审申请书》,在约定时间内呈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6.1.2对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必须根据预审标准进行。预审标准如下:

第一,投标人必须是持法定的劳务分包资质。公司不对个人签定分包合同。

第二,投标人有成功承包与所投标项目相应专业、同等规模项目,并且过去的业主表示满意,信誉良好。

第三,投标人近叁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第四,投标人与君华集团(及所属君华集团的任何分公司、项目或单位)无违约、无诉讼、无舞弊、贿赂、串标、围标等行为。

第五,投标人应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和内在潜力来履行合同,根据实际情况、资格预审书中的资格审查表格所说明的内容,可收取适当的履约保证金来保障以后的劳资纠纷等。

6.1.3考察

6.1.3.1对拟参加投标但未列入《分包商名册》的单位,根据情况,应由工程中心组织招标相关部门考察,考察人员不得少于叁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考察结束后填写《分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经招标小组审核合格后准予投标。

6.1.4其他要求

6.1.4.1参与投标的单位是通过资质审查或在“合格分包商名录”选择的单位。

6.1.4.2选择入围投标单位应注意保证其间有充分的竞争,避免相互之间有关联关系、十分熟悉的同类投标单位参加同一项目的竟标。总价大于等于壹佰万的大型招标项目必须保证每次招标均有两家及以上新入围的分包商参与。

6.1.4.3必须有叁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多标或多标段的同时发标时,一个标的不得少于叁家投标单位,同一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大于等于贰个以上的标的投标,投标单位总体中标率不得高于50%。

6.2发标、答疑

6.2.1招标文件的发放由工程中心招标部直接以书面形式发放给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为保证投标单位履行其投标承诺,可酌情统一收取一定的投标保证金及押金(详见招标文件第5条)。

6.2.3答疑由工程中心招标部组织、协调,预算部、工程管理中心、设计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工程中心招标部解答相关招标文件问题,成本委预算部解答相关招标清单问题,工程中心、设计中心解答相关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及工期。答疑内容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回复,由工程中心招标部统一归集、审核,印发至各投标单位。答疑资料收入招标文件内。

6.2.5如有必要现场勘察的,由工程中心招标部统一统筹、组织、联系投标单位及项目部等各相关单位(部门)。勘察内容、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工程中心招标部统一印发至各投标单位。勘察资料收入招标文件内。

6.3开标

6.3.1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之前将合格、规范的投标文件呈送至招标文件指定部门,不按时回标视为废标,予以不良合作记录。

6.3.2开标会由工程中心招标部组织招标小组人员参与,填写《开标记录表》,如实记录投标金额、工期及相关内容,并由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6.4评标

6.4.1资信标由工程中心招标部负责评审,经济标由成本委预算部负责评审,技术标由工程中心、设计中心负责评审,分别在定标会上提供各自的分析报告并解释。

6.4.2经济标评比和技术标评比应在统一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行。

6.4.3经济标评比中,应以总价对比为基础,同时比较主要项目单价和工程量调整情况,防止投标单位运用不平衡报价抬高后续变更成本。

6.5澄清与商务谈判

6.5.1如发现投标人技术或经济标书内容表述不清、理解存在歧义,对评标结果会产生明显影响的。经过招标小组组长同意,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标书予以澄清,并用书面形式列明澄清内容送招标人作为评定标的补充依据。

6.5.2投标单位对标书的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构成实质性修改,否则应不予接受。

6.5.3评定标过程中,如投标价皆高于招标人预期,但差距较小,仍属合理报价范围,不宜全部废除重新招标时,经招标小组组长同意后,可与报价较低的投标单位就中标条件进行商务谈判。

6.5.4为维护企业形象、声誉及招标的严肃性和招标人的威信。若意向中标单位的合作条件符合公司要求、市场行情和相关通行惯例,应尽量减少或避免再就中标条件进行反复谈判。

6.5.5澄清与谈判由工程中心招标部主持,与投标单位的约谈应有叁个部门以上人员参与,并就约谈内容、结果填写《约谈记录》,报招标小组审核。

6.6定标

6.6.1定标原则有:A、合理最低价投标单位中标;B、按合理低价另择技术实力与配合情况良好的投标方中标;C、选择技术实力与配合情况良好的单位在不超过合理最低价3%的范围内中标。明显低于标底价及成本价格的不予优先考虑。

6.6.2A类适用范围:技术要求一般,或技术要求较高但所有投标方的技术实力和配合态度相当。只要最低投标价不是明显低于成本,则应由其中标。

6.6.3B类适用范围:①技术要求较高;②投标方的技术实力和配合情况相差较大;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时,可选择综合评比最高的单位进行谈判,要求对方调整报价到最低标或最低标以下。此类定标方法不应超过招标总量的10%(按招标金额计算)。

6.6.4C类实用范围:①技术要求较高;②技术实力与配合态度相差极为悬殊;综合评比最高的单位不同意调整至最低标价,或者招标方认为不宜再行谈判,可以在不超过最低价3%的范围内选择综合评比最高的单位中标。此类定标方法不应超过招标总量的5%(按招标金额计算)。

6.6.5某项招标可能采用B、C类定标原则,工程中心、设计中心应共同在招标文件审核阶段向招标小组作出说明;在评定标审批文件中应写出专题说明,纳入招标存档资料。

6.6.6技术实力指:投标方资质、技术实力、工期及质量承诺;近期与大型项目合作情况。配合情况指:施工和保修期配合的主动性和及时性,进度款申报的合理程度,预结算核对的配合情况等。

6.6.7中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合同条件的细节问题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修改。在最终确认后的叁日内,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6.6.8上述过程中与投标方的所有谈判均必须有叁个部门以上人员参与,并填写《约谈记录》,报招标小组审核。

6.6.9下列情况不应确定中标单位,应作为废标,须重新招标:

1)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

2)投标单位向招标小组成员行贿,废除该标后不足叁家;

3)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废除该标后不足叁家;

4)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皆不满意,如:A、最底标价高出预算价,B、各投标单位报价悬殊过大,超过一半各投标单位报价与最底报价总价相差100及以上,C、设计变更。

7.0公布中标

7.1工程中心招标部向内部各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发布定标结果,向投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不中标通知”,根据需要采用《中标通知书》。

8.0资料管理

8.1工程中心招标部负责资料整理、归档、统一保存。

9.0邀请招标时间(流程共需15个日历天)

10.0合同签订与付款

10.1在“中标通知”规定时间内,工程中心招标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定标文件影印件作合同会签附件。

10.2分包项目合同经法务部、成本委预算部、工程中心、项目部、财务中心、运营部、集团董事长会签,开发中心参与报建类合同会签。

10.3分包项目合同由财务中心(根据合同甲方主体,可以是地产公司财务或建筑公司财务)付款,步骤:乙方按合同付款方式申报工程款,并填写《甲分包工程款审批表》;经项目部、工程管理中心、成本委、财务中心、集团董事长审批。财务中心按集团总裁审批金额向分包商付款。

11.0其他规定

11.1若投标单位有向招标招小组成员及招标单位任何员工以任何形式的贿赂及变相贿赂,则直接取消此投标单位投标资格,并予以不良合作记录,且永远不得与君华集团及下属公司、单位、部门任何方式的合作;已开始合作项目也将立即停止,按已完成工作量以70%结算。视情节严重,移送当地检察机关。

11.2招标小组成员及招标单位任何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职业道德,不得与投标单位私下接触,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透露有关评标的任何情况,否则,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视情节严重,移送当地检察机关。

11.3成本委作为标底编制部门,不参与推荐单位,招标阶段不得与投标单位有任何直接接触。

12.0附件

篇2:建筑招标工作计划

20*年建筑招标工作计划范本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和必要性

包括国内外现状、知识产权状况和发展趋势;技术突破对产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项目可能形成的产业规模和市场前景。

二、国内外市场分析

包括国际市场状况及该产品未来增长趋势、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产品替代进口或出口的可能性;国内市场需求规模和产品的发展前景、在国内市场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

三、项目主要开发和建设内容

包括项目的主要科技攻关内容、项目目标及开发任务。

四、项目实施的技术方案

包括项目的技术路线、工艺的合理性和成熟性,关键技术的先进性和创新点;产品技术性能水平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比较;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本项目的优势。

五、项目实施的现有基础

包括项目承担单位注册地点、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情况、员工构成、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生产规模、主要装备和技术水平、近年来经营状况;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的后续开发能力;企业资质、信用和融资能力等。

六、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

包括项目的组织形式、产学研联盟运作机制及分工安排;项目的实施地点;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项目领军人物主要情况;项目开发的人员安排。

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包括项目阶段考核指标(含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可能取得的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和国外专利情况)及时间节点安排;项目的验收指标。

八、项目资金需求及****

包括项目新增总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含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科教兴市专项资金、推进部门配套资金等)、投资使用计划。

九、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包括项目未来三年或五年生产成本、销售收入和利税估算;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财务净现值等指标的动态财务分析;社会效益分析。

十、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包括项目技术、市场、资金等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十一、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二、有关附件

1、项目承担单位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专利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和产品获奖证书(复印件),

3、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4、项目银行贷款承诺书、自有资金证明材料(原件);

5、项目若有基本建设内容,还需有项目规划、土地、环保意见(复印件);

6、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篇3:建设工程招标合同范本

20*年建设工程招标合同范本

合同条件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件(gf―1999―0201)的《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甲方对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将在三天内批复。

(二)工程开工和工期

1.乙方中标后三天内准备进场。

2.乙方与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须在七天内开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标工期为准。

(三)工期延误

1.对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监理方和甲方代表确认签证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设计变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元。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违反施工规范规程,甲方有权暂停其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会审,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甲方及设计单位办理认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4.甲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修改设计时(联系单),乙方不得借故拒绝。

(二)工程质量等级

1.乙方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没质量履约金。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为准,创杯以获奖正式证书为准。

3.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

4.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经甲方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

按月完成工作量的80%,以有关部门审核作为付款依据(具体另商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暂定材料价确定(需经甲主及监理公司签证);

(2)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院甲方及监理公司签证;

(3)中标单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员的劳保统筹交纳有效证件。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装______年。

2.保修期从甲方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其中15%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满28天后,退还保修金(不计息)。

3.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日起三天内前来负责做无偿修理。如逾期,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理,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4.竣工后,乙方应按规范进行沉降测量,并将资料提供给甲方。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标单位为承包单位,严禁转包,特殊分项工程确需分包部分,应经甲方许可。项目经理在工地现场时间到位率如少于90%,且中途无故更换项目经理,甲方有权按工程总造价的1%~5%扣取罚金,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2.乙方在施工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材料、设备、操作等施工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主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会治安等有关规定,搞好环境卫生,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因违章而导致罚款和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工程竣工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全套符合建筑工程档案要求的资料三套,其中二套为原件。

5.本招标文件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书

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一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一市重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方预算造价下浮_____%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质量、工期履约金各______元。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若违约,除罚没全额的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_______元。

4.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使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市优。若违约,除罚没全额的工期履约的保证金,再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_%人作为违约处罚金。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本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

7.根据惯例,我方将承担所有的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从(签字并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4:年度项目招标工作计划

20*年度项目招标工作计划范本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和必要性

包括国内外现状、知识产权状况和发展趋势;技术突破对产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项目可能形成的产业规模和市场前景。

二、国内外市场分析

包括国际市场状况及该产品未来增长趋势、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产品替代进口或出口的可能性;国内市场需求规模和产品的发展前景、在国内市场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

三、项目主要开发和建设内容

包括项目的主要科技攻关内容、项目目标及开发任务。

四、项目实施的技术方案

包括项目的技术路线、工艺的合理性和成熟性,关键技术的先进性和创新点;产品技术性能水平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比较;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本项目的优势。

五、项目实施的现有基础

包括项目承担单位注册地点、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情况、员工构成、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生产规模、主要装备和技术水平、近年来经营状况;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的后续开发能力;企业资质、信用和融资能力等。

六、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

包括项目的组织形式、产学研联盟运作机制及分工安排;项目的实施地点;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项目领军人物主要情况;项目开发的人员安排。

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包括项目阶段考核指标(含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可能取得的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和国外专利情况)及时间节点安排;项目的验收指标。

八、项目资金需求及****

包括项目新增总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含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科教兴市专项资金、推进部门配套资金等)、投资使用计划。

九、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包括项目未来三年或五年生产成本、销售收入和利税估算;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财务净现值等指标的动态财务分析;社会效益分析。

十、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包括项目技术、市场、资金等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十一、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二、有关附件

1、项目承担单位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专利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和产品获奖证书(复印件),

3、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4、项目银行贷款承诺书、自有资金证明材料(原件);

5、项目若有基本建设内容,还需有项目规划、土地、环保意见(复印件);

篇5: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

吉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如空格不够用,可另附)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1)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投标人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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