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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04-07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遵守院规院纪,无受任何纪律处分的不良记录。

(三)承认并自觉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安徽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热爱学生会工作,工作积极性高,具有为同学服务的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群众基础。

(五)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

(六)学习成绩优良,在班级排名位居前20名;身体健康。

(七)其它竞聘学生会干部应该具备的条件。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凡符合以上条件(总则)的学生会干部,可以获得基本分90分,考核总分等于基本分加奖惩分。学年末由办公室汇总统计,作为学生会干部考核依据。全年累计超过三次无故缺席者,取消考核资格。

第四条关于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细则(见附件)

第五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2:东方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团委、院学生会指导下的代表东方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为加强东方学院学生会干部队伍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也为更好地实现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现将实行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考核制度。

东方学院学生会设有秘书处、学习部、宣传部、外联部、体育部、女生部、青年志愿者部、纪检部、文艺部、新闻网络部10个部门,每个学期将对各部门,部门干部以及部门干事进行考核。

1.部门考核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每个部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各部门正副部长整理上交每个月的工作计划、总结、活动的方案、新闻稿、照片、部门会议台帐。由团委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部门工作开展情况30分

活动材料(计划、总结、方案等)20分

纪检部考核15分

工作台帐15分

干部素质10分

例会情况10分

2.干部考核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学生会干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其数量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学生干部的考核由团委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表现,例会出勤,述职报告,活动参与情况占80%,学生会干部互评分占20%;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工作表现30分

例会出勤(见附件2)20分

活动参与情况20分

ppt个人总结20分

工作笔记10分

附件2.例会考勤:学生会例会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一学期请假或缺席例会3次及以上者将取消优秀干部评选资格,一学期缺席例会总数三分之一者将进行劝退。

3.各部门干事考核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学生会干事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优秀学生干事,其数量占其所在部门干事总数的20%;各部门干事考核主要由所在部门正副部长一同进行考核,由学生会秘书处及主席团进行监督。考核主要根据平时工作表现,例会出勤,述职报告;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例会出勤(见附件3)30分

活动参与情况20分

工作态度10分

干事互评10分

工作笔记10分

述职报告

(电子稿总结+2分钟演讲)20分

附件3.例会考勤:学生会部门例会缺席一次扣3分,一学期请假或缺席例会3次及以上的将取消优秀干事评选资格,一学期缺席例会总数三分之一的将进行劝退。

篇3:学生会干部选拔考核任命情况说明

×××大学学生会干部选拔、考核、任命情况说明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学们:今天,我们佳木斯大学第七届学生会正式宣布成立.我受大学团委的委托,对×××大学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原则,程序做如下说明:

一、干部选拔原则本次学生会成员的选拔本着“平等、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所谓“平等”就是对佳大所属22所院校的学生一律一视同仁不论学历、不分学院,公平对待,都可以推荐。所谓“公开”,就是在选拔前将对学生会成员的要求、条件公之于众,在选拔之后将学生会成员名单返回到各学院、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所谓“择优”,就是坚持品学兼优,优中择优。对各学院申报、推荐上来的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工作业绩都进行了严格的考核,同时保留了第六届学生会的部分优秀学生会干部。

二、成员产生的程序

1、学生采取自荐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初步确定了学生会名单。

2、采取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两次考核。大学团委组织有关人员分别同全体学生干部进行了个别的谈话,对他们的个人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在集体谈话中对各位成员的整体素质进行了集体的测定。

3、采取了自上而下的方式。认真听取了各分院、各系的反馈意见。

三、成员选拔的结果经过广泛的选拔、严格的考核,现有自荐与推荐的众多候选人当中选拔了131名同学组成了佳木斯大学第七届学生会。从学历上看,本科-------人,大专-------人。从工作经历上看,有------以上的同学都有班、系或学院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

可以说,这届学生会的干部队伍是一支精干、高效、思想过硬、工作过硬、纪律过硬的队伍。相信你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能够不负大学、学院及广大师生的厚望,团结一心,群策群力,开创佳木斯大学学生会工作的新局面。

篇4: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周考评、月评比制度

考核标准:学生会干部考核主要依据工作热情、会议出勤、工作效果、群众反应、行为表现等五个标准进行考核。

一、工作热情

1、工作积极,热情高涨为优

2、工作较积极,有热情为良

3、工作需要督促为中

4、在督促下仍懒散不积极为差

考核方式:向部长询问

二、出勤

1、在例会或大会中从未缺勤为优

2、在例会或大会中偶尔有一至两次缺勤为良

3、在例会或大会中有三至四次缺勤为中

4、在例会或大会中缺勤次数较多为差

考核方式:部长统计

三、工作效果

1、部门的工作完成的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活跃、流程严密、公平公正为优

2、部门的工作完成的较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较活跃、流程较严密、能公平公正为良

3、部门的工作只是单纯完成或举行的活动气氛不算活跃、流程有疏忽、但能公平公正为中

4、部门的工作完成的令人不满意或举行的活动没有气氛、流程有较大疏忽、不够公平公正为差

考核方式:找组织部成员参与活动了解活动中组织者的表现及同学反映,询问成员、部长,向办公室要各部门的会议记录。

四、群众反映

1、群众反映好为优

2、群众有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良

3、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中

4、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不能改正为差考核方式:听取同学们的意见,了解同学们对各部门的看法。

五、行为表现

1、在同学中可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优

2、在同学中可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良

3、在同学中起不到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中

4、在同学中起负面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差考核方式:了解其在同学心目中的地位,以同学们的反应为主。

优+2,良+1,中+0,差-1。

篇5:动物系学生会管理考核制度

动科团、学制度管理文件【*】2号

为加强系团总支、学生会内部管理,激发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潜力,使“信心足、觉悟高、干劲猛、体会深、情谊重、进步大”的发展理念更加合理化、制度化,培养学生干部(干事)的工作能力,经书记处、主席团研究决定,特制定学生干部(干事)考核管条例如下:

第一条学生干部、干事在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期间实行10分制考核。

第二条考核由秘书处具体负责;每学期考核一次。

第三条考核结果的构成

考核结果为民主评议得分与减分项之和,当达到直接除名条件时不予考核

第四条民主评议办法

1、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正、副主席的评议: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部长占30%,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意见占30%,系学生工作组意见占40%;

2、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部长的评议:各部成员(包括干部、干事)占60%,书记处、主席团意见占40%;

3、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干事评议:部门成员(干部、干事)占60%,部长占40%;

4、我系社团干部的评议:社团成员占60%,社团部意见占40%。

第五条扣分项

1、例会、值班、集体活动等,有特殊原因者应提前向秘书处请假;无故迟到扣0.3分/次;早退扣0.2分/次;缺席扣1.0分/次。

2、不能按进度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视情节轻重扣0.5-2分/次。

3、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的,扣0.5分/次;拒交的,扣1分/次。

4、受校区、系级通报批评者分别扣1分/次,0.5分/次。

5、其他情况,视情节轻重由书记处、主席团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条除名(通报批评)项

1、各级通报批评达到两次者立即除名。

2、因个人原因而致团总支学生会蒙受重大损失的,视其轻重予以通报批评(1次)直至除名(2次)。

3、醉酒闹事、打架、赌博、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考试累计4门补考、重修2门者立即除名。一学期考试2门补考劝其离职。

4、工作情况极差,经多次教育无效者立即除名。

5、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受到任何党、团、行政处分者立即除名。

6、凡例会、值班、集体活动等,一学期三次无故迟到或二次缺席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立即除名。

7、超时、拒交各种计划、总结累计达三次的,立即除名。

8、各部工作之间需要协作而加以拒绝者通报批评。

9、未列项目,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除名。

第七条考核结果的处理办法

评议成绩在6分(含6分)以下者,为不合格者,并劝其退出团总支学生会;评议成绩在6分以上,7分以下者,视为合格;评议成绩在7分(含7分)以上,9分以下者,视为称职,9分以上(含9分)者,视为非常称职。

第八条各系级学生服务组织及系运动队考核

1、系礼仪队、主持人小组、生活小组成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内部考核,考核等级及加分办法参考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考核标准,并按照30%比例评选优秀进行系级通报表扬进行加分。

2、系各运动队成员参考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考核等级标准,比赛获奖或参与加分按照相关规定另记。

3、系文艺队成员参考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考核等级标准,参加演出获奖加分按照相关规定另记。

4、系级学生服务组织及系运动队考核的所有成员未满一年则,不得参与考核及不享受加分待遇。

第九条本条例适用于动物科学系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干事)。

动物科学系团总支、学生会

*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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