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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管理员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2-10-28

起重机械管理员岗位职责

1、制定起重机械司机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2、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汇同本单位的安全员制定本单位起重机械的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技术档案及塔式起重机械档案。

5、负责联系、培训、领取塔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证,并监督司机持证上岗。

6、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7、制定起重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并建立健全修进档案。

8、不定期对起重机械司机进行检查。

篇2: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

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

台起重机械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起重机械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起重机械倾翻、火灾、坠落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挥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抢救现场伤员;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应急联络机构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电话:

地址: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地址:

*县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

地址:

*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

地址:

*县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

地址:

维护保养单位:

联系电话:

五、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每年的1月份进行一次培训;

(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困人解救、井道内作业、轿顶作业、底坑作业、厅层作业、机房作业、更换和割短钢丝绳、扶梯桁架作业、施工用电常识、坠落保护、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事故报警、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按照本预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公司的安监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电话:,工程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110、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七、应急处理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由总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指挥长不在时,由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通知维护保养单位,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4、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网点,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起重机械发生事件后,采取起重机械专业维修人员的一般救援措施,通过起重机械专业维修对于起重机械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动。

八、应急装备、物资、通讯保障

保障措施要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要配备到位,并应定期检查装备完好情况,安排专人保管,并明确只能用做救援及演练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应急救援人员应急值守到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单位应督促维保单位在维保现场储备数量充足的起重机械易损件及电子元器件,以便起重机械元件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排除故障

九、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1、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2、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指挥长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指挥长下达应急终止令

3、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十、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事项

1、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做好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遵照“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迅速启动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险情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机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公司领导统一组织、领导,公司办公室负责的细则。

成立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秦富

副组长:魏平

成员:石前

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分工

1、公司领导负责统一领导小组,督促迅速上报小组。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检测,施工方面由总工办牵头组成专家组,迅速赶到现场,初步查找原因,迅速采取措施并组织救援,及时通报现场情况。

3、生活方面生产安全事故由公司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迅速到达现场,初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并迅速通报现场情况。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发生生产安全事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用最快的方式向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报告,并待续做好应急救援小组抵达的续报工作,保持通迅畅通,可采取口头报告方式。

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迅速通知有关社会公共职能单位,如有人员伤亡,迅速通知120,发生火灾迅速通知119。

3、公司应急小组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后,责成有关专业人员迅速抵达现场,同时上报省建设厅及相关主管部门,可先口头上报,承后以书面形式上报。

4、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伤亡时,公司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接到通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当无人员伤亡后,应由副组长迅速抵达现场。

5、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在迅速上报事发生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救援小组抵达。

河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有关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河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接班时,要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报警,操作中起重物体接近人时,应给以断续铃声报警。

3、操作按指挥信号进行,对于紧急刹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闭合主电源时,应将所有操作手柄置于零位。

5、工作中突然停断电时,操作手柄回零位,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动作是否正常,灵敏。

6、司机在进行维修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正在维修、勿动电源”标志牌或者加锁。

7、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更不准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和变幅机构制动器。

8、起重机工作时,吊臂、吊具、钢丝绳所吊特体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少于有关规定。

9、吊运时物体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

10、严格遵守十不准吊规定。

①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②超负荷不吊

③光线阴暗、指挥信号看不清又没有其它联系方法不吊④无“起重机登记证”不吊

⑤设备带病不吊

⑥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不知重量不吊

⑦钢丝绳不合格,捆绑不牢或者不平衡不吊

⑧有大雨、雷击或风超过5级不吊

⑨歪拉斜拽,有尖角未垫好不吊

⑩违章指挥不吊。

起重机械驾驶员岗位职责

1、起重机械驾驶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起重机构、性能、转动原理、安全技术规程、经过安全生产局培训考试和并持有“安全操作证”。

2、驾驶员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擅自离开起重机。

3、驾驶员要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发现零部件安全装置等有故障或者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操作。

4、当班驾驶员要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操作中的隐患故障一定要填写清楚,并当面将有关问题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起重机械的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

1、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的组织机构与本单位生产安全委员会相同。

2、事故发生后紧急成立抢险领导组与应急救援队。

3、封闭事故现场,除抢救伤员外,尽量保持事故现场的原始模样。

4、组织救援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上报上级主管行政部门。

6、配合事故处理与调查。

7、待调查完毕,经主管行政部门同意后,制定事故设备的拆除方案,并拆除设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保证设备在使用的整个过程中,自始至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在最佳的物质基础上,概括地说,就是要保证用好,修好,管理好设备。

施工单位由管理机械的负责人,根据司机和起重机械的具体情况,制定其管理方案。

1、采购有“生产许可证”的起重机械,并对起重机械的机械性能、安全性能综合评定。

2、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新装或移装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并领取“起重机械登记证”。

3、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技术档案。

4、起重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5、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6、不定期检查、监督“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7、制定司机的岗位职责。

8、制定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9、制定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检查和检修制度

10、制定预案。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及相关部门的管理下进行工作,全权负责工程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展。

一、主持项目部全面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正常有序进展。

二、制定项目质量、安全、效益等方面总体计划,并进行督促,确保其顺利实施。

三、正确合理运用资金,调配资源。

四、处理好与公司、业主及各管理部门,供货单位的关系,负责与其的合同协议的签定及评审。

五、主持召开项目部主要职能会谇,审批奖罚建议。

六、审批项目部的涉外报表,决算等。

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和团结同志,抓好职工建设。

八、督促开展各项类似小组等有益活动,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九、认真记录有关活动,督促有关人员收信,整理资料,确保项目部资料的完整。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文件。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负责项目质量安全方面工作。

一、制定项目质量计划,督促落实实施。

二、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临时用电,脚手架等特殊工序施工组织设计,冬雨季施工措施。

三、审核各种安全质量报表,核实报送的奖罚建议,报项目经理批准。

四、组织参加项目的各种检查,并对相关检查情况作出书面汇报。

五、及时对项目质量安全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需要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对不利因素和环节做出调整。

六、督促组织有关培训,审核安全经费计划,确保安全计划的顺利实施。

七、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和改进工作。

八、督促开展各种类似QC等有益活动,促进质量安全意识的提高。

九、记录有关活动,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收集,整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机械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负责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一、确保项目所有机械完好,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对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建档、登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三、负责组织机械的维修工作,并进行记录,对机械设备的进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四、根据生产安排,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维修,对突发性机械故障时组织人员抢修,降低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五、根据工程需要,及时了解公司内机械设备的封启使用情况,办理机械设备的调动封闭手续。

六、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定期交资料员归档。

七、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内容。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规定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单位。

3、特殊工种操作规程技术要求高,作业危险性大,为规范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统一到总公司质量技术安全部登记注册。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得上岗作业。

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体格检查,身体不适应特殊工种工作条件的人员,不得录用。

8、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按国家现行劳动保护条例需要调离作业岗位时,及时办理调岗,对特殊工种职业病患者要安排治疗休养。

9、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对其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

10、对违章指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且应向有前领导反应。

11、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1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设备经理的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有关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查。

4、领导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现场救援。

起重机械管理员岗位职责

1、制定起重机械司机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2、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汇同本单位的安全员制定本单位起重机械的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技术档案及塔式起重机械档案。

5、负责联系、培训、领取塔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证,并监督司机持证上岗。

6、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7、制定起重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并建立健全修进档案。

8、不定期对起重机械司机进行检查。

篇4: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负责税源管理、负有管户责任的税务工作人员,按照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开展工作。

第三条税收管理员基本职责为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纳税服务。

税收管理员在履行职责时,应根据具体的分工范围和管户情况确定工作重点。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员主要职责是通过巡查巡管,严防漏征漏管;加强税额核定管理,公平个体税负。企业税收管理员主要职责是通过开展纳税评估,实施精细化管理,使企业纳税申报趋于真实,征收率不断提高,减少税收流失。

第四条税收管理员在履行税源管理职责时,依法具有日常检查权、纳税评估权和处罚建议权。

税收管理员原则上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工作,不具有税款征收权、减免缓退税决定权和涉税处罚决定权。特殊情况,如交通不便的地区和集贸市场的零散税收,也可由税收管理员直接征收税款。

第五条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税收管理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

第七条基层税务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税源实际状况和税务人员素质及能力,科学配置税收管理员队伍。企业税收管理员应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熟悉税收业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税收管理员占基层税务人员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实行定期轮换制,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员原则上每两年轮换一次。

第八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九条日常管理是指税收管理员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总局、省局有关制度规定,依法行使税收管理职能的统称,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税额核定调查、催报催缴、多元化申报方式的推广和税控装置的推广与管理,税务资格认定调查、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查以及为履行管理职能所进行的日常检查等。

第十条基层税务机关应当规范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纳税人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下户,依法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税收管理员负责辖区内纳税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事项的管理,实地核查纳税人登记认定事项的真实性,清理漏征漏管户,了解掌握所管纳税人的合并、分立、破产等基础信息,保证基础数据的准确和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税收管理员应加强对纳税人账簿凭证的管理,督促纳税人落实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会计核算软件的备案制度等规定。

第十三条税收管理员负责对纳税人票种核定进行调查,对其用票种类、领购方式、领购量等提出建议。加强对纳税人取得、使用、保管、缴销发票等的监控管理和稽核检查,督促纳税人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加强对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运输发票、废旧物资销售发票、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及税务机关代开*(简称“五小票”)的监控管理和稽核检查等。

第十四条税收管理员负责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涉税行政审批事项调查,按照规定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五条税收管理员负责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定和调整工作的调查,提出核定和调整的建议。

第十六条税收管理员负责对未按期申报、缴税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按照规定制作相应文书并依法送达纳税人。

第十七条税收管理员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对管户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并按照工作计划依法的纳税人进行日常检查,实地了解纳税人情况。

第十八条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存在“偷逃抗骗”税嫌疑的纳税人,要按照规定及时移送稽查部门。

第十九条税收管理员对上级税务机关和部门布置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也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成。

第三章纳税评估

第二十条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通过掌握的纳税人各类内、外部信息,运用有效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管理行为,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工作方法。

第二十一条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是企业税收管理员的重要工作职责。

第二十二条税收管理员应对所管辖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评估,可根据其实际情况按月、季、年或生产经营周期等进行。

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企业原则上1年内评估一遍,掌握管户的实际税源情况。

第二十三条税收管理员在纳税评估中主要负责评估对象的初步确定、实地调查、约谈、对评估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税收管理员要按照纳税评估的要求,根据分类管理的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采集相关涉税信息,并输入“一户式”存储管理。

相关涉税信息包括静态信息、动态信息、第三方信息。静态信息是指根据分类管理及日常监控的需要,采集的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不会变化的信息,包括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生产能力等。动态信息是指根据分类管理主、辅控指标及日常监控的需要,采集的纳税人每月有变化的信息,包括企业的资金流、货物流等;第三方信息是指根据分类管理主、辅控指标及日常监控的需要,需从其他企业(单位)采集的相关信息,包括耗电量、水量、矿产部门收取的资源费等。

对静态信息实行一次性采集录入;对动态信息可根据日常监控需要原则上按月采集录入;对第三方信息原则上由征管等部门统一采集或指定专人采集录入。

第二十五条税收管理员在采集各种信息时,应与巡查巡管、涉税调查、日常检查相结合,尽量做到一次下户、全面采集、共享使用。

第二十六条税收管理员应充分利用所采集的纳税人信息、计算机初审结果,结合管户的实际情况和监控重点,进行案头综合分析,初步确定重点评估对象。

第二十七条税收管理员要按照评估方

案的要求,对存在疑点需进一步验证的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约谈。

(一)对一般性问题或者行为明确、疑点清晰的问题,可以直接进入约谈举证。

(二)对于疑点不够明确,不调查难以与纳税人约谈的,可先进行实地调查,疑点初步明确后再进行约谈;约谈后仍存在疑点的,可再次进行实地调查。

(三)对于存在递进关系的疑点,实地调查和约谈可同步进行。

第二十八条税收管理员在实地调查和约谈时,要经税源管理科(所)长批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并根据调查和约谈结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第二十九条税收管理员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偷逃抗骗”税嫌疑的,要按照规定及时移送稽查部门。

第三十条纳税评估结束后,税收管理员应将相关文书和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对纳税评估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加强税收征管和完善纳税评估办法建议。

第四章纳税服务

第三十一条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源管理的全过程,税收管理员应在加强税源管理的同时,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第三十二条税收管理员要树立依法服务意识,在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的同时,切实做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服务事宜。

第三十三条税收管理员应加强对纳税人进行税法、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特别是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畅通。

第三十四条税收管理员要按照纳税服务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承诺服务制、限时服务制等制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十五条税收管理员在对纳税人进行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现有可能发生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时,应及时提醒纳税人。

第三十六条税收管理员应根据纳税人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辅导。

第五章考核评价

第三十七条基层税务机关具体负责对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并按照“以人为本,激励为主,绩效量化”的原则,建立起真正能体现税收管理员工作绩效和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指标体系。

(一)对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参考指标主要有:登记率、户月均税负、虚假停业率等。

(二)对企业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参考指标主要有:管户(按户)税负变化率、税务违法案件发现户(次)数、未按规定移交稽查率等。

第三十八条基层税务机关应对税收管理员各项职责进行量化分解,合理确定每项指标分值,并按照“人机结合”的方法,定期进行考核,至少每季全面考核一次。

对税收管理员考核时,应与执法责任制考核、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应与实地抽查、纳税人意见反馈相结合,确保考核准确性、科学。

第三十九条基层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考核评价结果,建立与能级制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基层税务机关可以建立纳税评估主评制,设立纳税评估主、副评员,对主评员可设置较高的岗位基础分和岗位福利待遇。

基层税务机关可按照考核评价结果,对综合得分较高的,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较差的,在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各级税务机关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行政监督和廉政监督,进一步健全税收管理员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税收流失或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发生的,或存在违规、违纪等不廉行为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十一条各级税务机关应积极开展税源管理能手评选活动。省、市、县每级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人员为本级税源管理能手,授予“税源管理能手”称号,并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能级制”相结合,给予精神物质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本规范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办法、税收管理员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并报省局备案。

第四十三条本规范所称基层税务机关是指县级以下税务机关。

第四十四条本规范由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范自年月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篇5:市地税系统税收管理员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担负税源管和监控职能的具有国家公务人身份的工作人员。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强化税源管理、夯实管理基础、落实管理责任、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坚持管户与管事的有机融合,是实现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有效手段。为全面加强对税收管理员工作内涵的理解,在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工作流程的协调衔接和内部监督制约,切实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税源管理必须做到“基本情况清楚,基本制度健全,基本程序规范,基础数据准确,基础资料完备,基础工作扎实”。

第三条基层分局(所)在以行政区划或行业、街道设置税收任务责任区时,必须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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