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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2-10-26

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在“119消防教育日”来临之际,为做好各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增强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决定于11月6日至11月30日在全县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显著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使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得到普遍提高,真正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综合社会效应。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组织人员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各类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二)为学生上一堂消防主题教育课。教育内容为消防安全常识、疏散逃生自救的方法和注意事项。结合学校实际,各学校要与辖区消防部门主动联系,邀请消防专业人士授课、组织师生参观消防宣传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开展一次寓教于乐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讲座、知识竞赛、消防文艺节目、征文与漫画比赛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开展以“消防疏散、化险为安”为主题的疏散演练活动,并邀请消防官兵到校指导开展疏散演练等多项活动。

(五)观看一次消防安全教育视频。在宁波安全教育平台组织3至9年级学生观看相关教育视频。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校(园)要把做好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与辖区消防部门沟通,提早安排,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力求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广泛关注。

(二)创新形式、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此次安全教育活动进行专题报道,扩大活动的效果。各学校要注意收集活动信息,根据活动情况,及时组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认真总结,持续推进。活动结束后,各校(园)要认真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建立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增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实效性。

对于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学校组织学生观看视频情况,教育局将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中进行汇总统计,并将有关结果作为年度安全管理考核的一项内容,望各校认真布置落实。

*县教育局

篇2:学校119消防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

学校“119消防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11月9日是全国第十五个消防宣传日。为认真贯彻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11.9”消防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教育局工作部署,我校将扎实开展好消防安全各项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抗御火灾的能力,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活动目的

在当今社会,每一个角落都再讲安全,提安全,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广大群众及老百姓对安全要有一定的认识,并且要放在重要的位置,学校也一样,尤其是九年一贯制学校,更应该把安全放在首位,学生的自觉性和自制力都比较差,对消防知识也是略懂皮毛。因此,我校通过本次活动,使全体师生树立“珍爱生命、共享平安”的思想,加强安全教育,使每一位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珍爱生命

四、活动时间:11月9日

五、组织机构

成立消防安全教育政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围绕主题,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1、校园内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

2、各班认真开展安全教育课及其安全主题班会课。

3、举办消防安全图片展。

(二)认真排查,消除隐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防火意识,对厨房、学生宿舍、活动场所、会议室、厕所、楼道等重点部位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顿。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看是否齐备、完好无损,不齐或损坏的要按规定配齐配足。

(三)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校区安全。

篇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未经消防安全培训不得上岗。

二、(主管安全部门)负责拟定本单位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并分期、分批对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复训。

培训以结合其日常岗位特点提高员工“会报警、会疏散自救、会扑救初期火灾”的“三会”能力及本单位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培训教育的方式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定期学习,请专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讲解,以及在有关人员指导下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三、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授课、考试等情况。

四、本单位的下列人员应当接受社会消防安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五、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考勤情况及考试、抽查成绩结果与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挂钩,并实施奖惩。

六、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规定,每年消防安全宣传日―11月9日,本单位应在同日内通过组织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演练等活动,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全体员工消防意识。

七、根据单位实际类型选择下列内容:

宾馆饭店应利用每日早点名、交接班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在大堂、餐厅等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在顾客须知、服务指南上宣传消防知识,在客房电视节目中插播消防宣传字幕或画面;客房、包房门后应张贴疏散指示路线图,在客房内应设置醒目的“请勿卧床吸烟”提示牌,在不间断电源插口处提示“不间断电源,离开时请拔下用电器具”,客房内的垃圾桶、烟灰缸上提示“请不要乱扔烟头”,在房卡取电插口处提示“离开时请取出房卡断电”。

商场市场应利用点名、例会、交接班等时间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讲评消防工作;应悬挂或张贴固定的消防宣传标语、标牌;应结合自身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在商品广告中植入消防知识;商场市场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应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提示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公共娱乐场所在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限定人数的“消防安全警示牌”;在每个楼层、每个房间设置“严禁燃放焰火、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乱扔烟头、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消防安全提示牌,包房门后应张贴疏散指示路线图;卡拉ok厅应利用点歌间隙通过影像资料宣传消防知识。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养老院的服务人员应及时提醒老人安全用火用电;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每个楼层显著位置和宿舍、病房门后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

学校、幼儿园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中小学校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初中和高中阶段应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高等学校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幼儿园应利用儿歌、游戏、绘画等寓教于乐的形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篇4: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按照来宾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消安〔*〕8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学校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要求,坚持师生全员参与、综合治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学校不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重要时间节点不发生伤亡和有影响火灾事故。

二、检查重点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场所等。

三、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15日前)。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部署。要充分利用校讯通、教师例会、学生*、主题班会、班团队会等广泛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各学校要开展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局机关相关科室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学校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逐级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保障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卫艺安科,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及时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部署开展“五个一”(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全面排查,建立排查整治档案,开展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立落实信息互通制度,各学校都要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每月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形势、安排任务、互通信息,推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三)全面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核查、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充实数量、做好维护,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数量充足、使用正常。建立健全学校义务消防队,保证人员数量和质量,开展经常性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中小学校要将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教育

(四)严格开展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学校人员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整改方案,实施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市教育局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年度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组织人员对夏季消防检查进行全程巡查督导。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于每月15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篇5: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和消除学校火灾隐患,扎实做好防火控火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年*省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教后勤〔*〕8号)、*市消防委员会《关于印发<*年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消安〔*〕002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市教育局决定从4月中旬至7月16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近期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46号)、《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8部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刚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市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火灾隐患存量大幅下降、火灾形势持续整体平稳”的总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动全市学校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强化学校的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全市学校防火控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力维护我市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长:*x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x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x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x市教育局纪检书记

*x市教育局副局长

*x市教育局副局长

*x市教育局副局长

*x市教育局正县级督学

*x市教育局正县级督学

*x市教育局正县级督学

*x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x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成员:*x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处长

*x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x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x市教育局财务处处长

*x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x市教育局高等与职业教育处处长

*x市教育局民办与成人教育管理处处长

*x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处长

领导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x市教育局副局长(兼)

办公室副主任:*x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处长(兼)

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

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属学校、幼儿园、本级审批民办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并负责对各县(市、区)教育局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抽查与指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均要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所属学校、本级审批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本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检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三、排查范围和治理内容

(一)重点排查范围

1、学校消防安全的组织和制度情况;防火设施设备情况。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楼、学生公寓、食堂、礼堂、存车棚等人员聚集场所。

3、学校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施工现场、食堂操作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化学药品库、实验室等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管理部分: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科学完善,各级防火责任是否清晰严密,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环节和每个人;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和组织演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是否到位,工作记录是否全面准确无遗漏;建筑物是否通过消防验收等。

2、设施部分:校舍电路电器是否安全可靠,影响救火的窗口栅栏和障碍物是否拆除或改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规定;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完好有效。

四、实施步骤和主要内容

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至7月16日结束。采取学校、单位、幼儿园自查自整,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检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区、民营区、高新区社会局,直属学校、单位、幼儿园、民办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结合我市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4月20日至7月6日)

从4月中旬至7月6日,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食堂、仪器室、电教室、图书馆和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排查。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整。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学校和师生防火控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幼儿园及经本级审批发证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单位进行检查、督查。市教育局对直属学校、幼儿园及经市教育局审批发证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单位进行检查、督查。

3、总结验收阶段(7月7日至7月16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验收标准,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本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验收结果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划分等级。同时要逐级组织消防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1)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工作情况;(2)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及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的情况;(3)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的情况;(4)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形成评估报告。市教育局对本次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打分排队。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责任追究制,采取坚决、有力、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本级、本学校、本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死角。

2.加强责任意识,严格工作措施。要把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全隐患有奖举报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落实。对未获得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通过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单位坚决不得批准开办。各学校、幼儿园在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中,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一般性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要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

3.及时报送材料,确保信息畅通。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幼儿园、民办学校,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扎实有效的推进工作,并于4月24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报送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及安排部署情况;每周二报送工作简报,每月24日前报送工作小结,7月1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7月20日前上报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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