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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2-10-25

大唐安徽分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5-01修订

20**-06-01实施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发布

前言

本预案起草部门:安全生产部、总经理工作部、思想政治部

本预案主要起草人:

本预案主要审定人:吕晓明、蒋周进凯

本预案批准人:总经理

本预案由安全生产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2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2次修订。

大唐安徽分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a)总则

i.编制目的

提高大唐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ii.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iii.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分公司系统,针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iv.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突发事件管理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和分公司的组织下,在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分公司各部门、专业、外委项目部和基层企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v.预案体系

分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分公司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

专项预案

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灾难风险出现的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分公司本部和各企业制定的专项预案如下:

(1)自然灾害类

针对可能面临的气象灾害(雨雪冰冻、强对流天气(含暴雨、雷电、龙卷风等)、台风、洪水、大雾)、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自然灾害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包括防台、防汛、防强对流天气、防雨雪冰冻、防大雾、防地震灾害、防地质灾害等应急预案5个。

(2)事故灾难类

针对可能发生的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各类电力生产事故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包括人身事故、发电厂全厂停电事故、发电厂黑启动、电力设备事故、大型机械事故、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燃料供应紧缺事件、储灰场溃坝事故等应急预案11个。

(3)公共卫生事件类

针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包括传染病疫情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食物中毒事件等应急预案3个。

(4)社会安全事件类

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包括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应急预案2个。

现场处置方案

在专项预案基础上,结合现场实际而制定和实施的应急处理预案。

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如集控室、制氢站等)、设备设施(如汽轮发电机组、变压器等)、岗位(如集控运行人员、消防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在详细分析现场风险和危险源的基础上,针对典型的突发事件类型(如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制定主要的现场处置方案如下:

包括高处坠落伤亡事故、机械伤害伤亡事故、物体打击伤亡事故、触电伤亡事故、火灾伤亡事故、灼烫伤亡事故、化学危险品中毒伤亡事故、溺水伤亡事故、高温中暑伤亡事故、冻伤事故、密闭空间窒息伤亡事故等人身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1个。

包括锅炉大面积结焦、锅炉承压部件爆漏、汽轮机超速、轴系断裂、油系统火灾等电力设备事故现场处置方案3个.

包括电网稳定破坏、公用系统故障、厂用电中断事故、厂用气中断事故等发电厂全厂停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个。

包括起重机械故障、斗轮机故障等大型机械事故现场处置方案2个。

包括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等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2个。

包括变压器火灾事故、发电机火灾事故、锅炉燃油系统火灾事故、燃油罐区火灾事故、制氢站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仓库火灾事故、制粉系统火灾事故、输煤皮带火灾事故、电缆火灾事故、集控室火灾事故、计算机房火灾事故等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水淹泵(厂)房现场处置方案12个。

包括化学危险品泄漏事件、除灰系统异常事件、脱硫系统异常事件、脱硝系统异常事件、放射性物质泄漏、有毒有害气体扩散等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6个。

b)风险分析

i.公司概况

分公司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30号,所管辖的企业为大唐淮北发电厂、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田家庵发电厂、大唐陈村水力发电厂、安庆生物质能发电厂和当涂发电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约8000人。

分公司目前安装4台600MW等级燃煤超临界机组,6台300MW等级燃煤亚临界机组,1台200MW等级燃煤机组,2台15MW生物质能发电机组,3台50MW水力发电机组和2台17MW水力发电机组,共计装机容量为4844MW。

ii.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存在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引起企业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人为外力破坏等风险,发电企业的烟尘、二氧化硫、废渣等污染物或废弃物的储存、排放等也可能造成不良的环境影响。

iii.突发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具体情况如下:

Ⅰ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对分公司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Ⅱ级: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特大事故的,重大设备或负有责任的重大电网事故或对分公司产生较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Ⅲ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重大事故的,较大设备或电网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

Ⅳ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较大事故的,一般设备损坏、机组停运等各类突发事件。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分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3.1.1领导小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

分公司副职主管领导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3.1.2工作小组

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为: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主管领导

成员:总经理工作部、发展工程部、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部、监查审计部、安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主管领导

成员:总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部、监查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主管领导

成员:总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部、监查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3.2职责

3.2.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分公司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管理规定,执行地方政府部门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2)监督分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的应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职责的划分;

(3)负责总体指挥协调各类不安全和不稳定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出现危急事件时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应急预案的终结;

(4)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5)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部门(征得集团公司同意和授权)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6)负责监督、指导各职能机构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对相关部门或人员落实考核;

(7)签发审核论证后的应急预案。

3.2.2工作组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

(2)归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传达政府、行业及上级公司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3)组织落实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监督各部门、专业的落实;

(4)制定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典型预案库,指导分公司系统重大突发事件的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分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和分公司系统各企业安全生产典型预案库;

(5)检查各企业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日常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演练的情况;指导、协调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6)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原因,总结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7)对分公司系统各企业的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3.2.3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有关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以及防火、交通、外力破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恶性集体食物中毒、大面积传染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重大危险源管理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6号)和《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Q/CDT1090005-20**)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和备案。现场危险源监控要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执行,班组危险源监控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4.2预警行动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对所管理范围内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信息、常规监测数据等,定期开展跟踪监测、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

预警信息的发布一般通过通信的方式进行,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分公司24小时应急机构值班电话:0551-3581678

传真:0551-2239302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情况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集团公司汇报,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按规定上报华东电监局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督部门。

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向集团公司、华东电监局和地方政府续报有关情况。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按照响应由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集团公司、华东电监局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造成事故的在事故结束后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调查的组织部门以文件形式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报出。特殊情况下,经集团公司同意可延至45天。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上报时限从其规定,但事故单位在接到地方政府批复事故结案后7日内逐级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分级

按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一般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

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由分公司和各单位组织实施。

5.2响应程序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对集团公司、分公司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特大事故的,重大设备或负有责任的重大电网事故或对集团公司、分公司产生较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重大事故的,较大设备事故和电网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较大事故的,一般设备损坏、机组停运等各类突发事件。

根据应急管理需要,分公司和突发事件单位联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危急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或地方政府,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5.2.1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和要求:

(1)当发生突发事件,立即与危急事件所在地企业联系,掌握事件进展情况,立即通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立即启动分公司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响应,控制事态影响扩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立即向集团公司报告,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及时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征得集团公司同意和授权)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分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分析情况,根据专业人员的建议以及地方政府应急要求,组织分公司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同时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提供人员、技术和物质支持;

(5)突发事件相关部门,主动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供现场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应及时向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汇报请求。

5.3应急结束

5.3.1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2)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3)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经应急指挥部批准。

5.3.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5.3.3突发事件结束后要向集团公司、华东电监局和地方政府上报突发事件报告以及应急工作总结报告等。

6信息发布

在发生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职工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生产和人员安全事故、重大金融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等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和稳定的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后,要做好对外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统一对外进行信息发布。

思想政治工作部是对外信息发布的归口管理部门,其它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7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应开展技术鉴定工作,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污染物处理等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应急结束后妥善处理相关损失的善后理赔工作,对整体应急能力(包括对应急预案的评价和改进等)进行评估总结并记录在案。

8应急保障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危急事件管理必须依靠健全、畅通的通讯网络,通讯网络包括有限电话系统、无线移动通讯系统、海事卫星电话、网内载波系统、对讲机、计算机网络等。

8.1.1应急指挥机构工作小组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551-2239359、2239357、2239356

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551-2239399、2239309、2239329、2239379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551-2239399、2239329、2239379

急救中心联系电话:120

总值班:0551-3581678

传真0551-2239302

8.1.2集团公司、华东电监局和地主政府联系电话:

集团公司总值班室联系电话:010-66586658

66586666;传真:010-

安徽省安监局联系电话:0551--5325808

合肥市安全监督局联系电话:0551-3537755

华东电监局联系电话:021-23016090

8.2其他保障

(1)成立以企业行政正职为组长的层层连接、环环相扣的危急事件领导小组,以及危急事件专项小组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任务、目标和运作程序等。

(2)根据不同的危急事件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熟悉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危急事件处置措施,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3)配置完善的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建立并落实严密的日常检查、维护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各类事故处于可控状态,应急系统处于完备状态。

(4)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急事件,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

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危急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危急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9演练与培训

9.1培训

9.1.1分公司及各基层企业将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使生产一线人员100%经过心肺复苏法培训,100%经过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电气人员100%经过触电急救培训。

9.1.2各基层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管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程序、应急资源保障情况和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9.1.3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应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9.2预案演练

9.2.1应急预案应每年定期开展演练。演练方式可以选择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一种,所属各单位每年选择的全面演练方式不少于4次,其中消防类、防全厂停电类、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

10奖惩

10.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10.2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10.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

11.1.1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电力设备损坏、电网大面积停电、环境破坏等危及电力企业、社会公共安全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11.1.2应急预案: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11.1.3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社会危害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11.1.4风险:指某一特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11.1.5预警:指为了高效地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征兆进行监测、识别、分析与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空间和强度,并依据预测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相应警报,提出相应应急建议的行动。

11.1.6突发事件分级:指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所确定的事件等级。

11.1.7应急响应分级:指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和事发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所确定的应急响应等级。

11.2备案

本预案按照要求向大唐集团公司、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华东电监局备案。

11.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及时修订,修订后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11.3.1分公司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调整;

11.3.2分公司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11.3.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

11.3.4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

11.3.5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

11.3.6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要求。

11.4本预案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2附件

12.1应急组织体系和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序号

岗位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备注

1总经理

0551-2239378

2副总经理

0551-2239368

3副总经理

0551-2239358

4总经部主任

0551-2239399

5人资部主任

0551-2239379

6安生部主任

0551-2239359

7思政部主任

0551-2239329

8驾驶班班长

0551-2239300

9

10

12.2应急工作需要联系的政府部门、电力监管机构、集团公司等相关单位的联系方式

安徽省安监局联系电话:0551--5325808

合肥市政府联系电话:0551-3538114

华东电监局联系电话:021-23016090

传真:021-63372330

集团公司总值班室电话:010-66586658;传真:010-66586677

12.3分公司应急预案框架图

12.4分公司应急处置流程图

12.5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框架图

联系电话:

总值班:0551-3581678

传真:0551-2239302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551-2239359、2239357、2239356

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551-2239399、2239309、2239329、2239379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551-2239399、2239329、2239379

篇2:路政大队突发事件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高效有序的做好安全事故救护和突发事件的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的安定。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我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应急工作原则: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原则;紧急处置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和协调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第二条突发事件(故)是指:

1、安全事故:

(1)本单位职工因工人身重伤、死亡的事故;

(2)因公路及附属设施损坏造成的过往车辆、行人的人身伤亡事故;

(3)其它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

2、火灾事故。

3、治安事件:

(1)本单位职工因工与外界发生打架斗殴;

(2)本单位职工发生恶性违法事件。

4、本单位或群众集体*事件。安全、火灾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在5千元以下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在5千万至2万(含2万)元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在2万至20万(含20万)元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人员死亡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第五条突发事件(故)发生后,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因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害(水毁)造成的安全事故:

1、巡查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立即设立安全警示牌,疏通堵塞车辆;

2、在公安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会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

3、事件(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重(特)大事故还应向区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4、有人员伤亡情况的,应首先通知当地卫生医疗部门,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二)单位职工因工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安全事故:

1、事故发生后,应首先对负伤人员进行施救,同时尽可能地保护好事故现场;

2、现场人员在施救的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发生人员死亡的还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3、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在及时确保伤员的救护治疗措施和死亡人员的安葬事宜的同时,还应全力会同公安机关、安监机构作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

(三)火灾事故:

1、单位办公楼或宿舍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须立即拨打火警电话,请求援助;

2、在场领导或干部应立即关闭电源总闸并疏散楼内人员,首先确保人身安全;

3、义务消防队员应立即投入救援和灭火活动中去,首先应救助被困在屋内人员,再对重要部位进行抢救;

4、火灾扑灭后,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和单位主要领导应将火灾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损失情况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区政府安全监管机构报告。

(四)突发治安事件:

1、现场领导应立即控制局势,尽量作好调解工作,避免局势进一步扩大;

2、现场人员应根据局势的严重程度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局势特别严重或造成人员伤亡的还应立即向主管单位和政府领导报告,有人员伤亡的还要马上向就近医疗机构请求援助;3、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控制事态的局势,了解事件发生的原由;

4、在对负伤人员进行治疗的同时,进一步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若本单位执法人员应负主要责任,要对其进行教育并按制度进行处理,涉及到法律责任的,要及时与对方进行调解,共同商议赔付事宜。

(五)群众*事件:

1、领导小组成员应首先作好*群众的接待工作;

2、领导小组根据群众的*事由及时安排调解人员;

3、调解人员应耐心细致地听取*群众所提的各项要求,能够作主答复的要立即答复,不能够立即答复地要向群众承诺答复时间;

4、单位任何职工不得与*群众发生吵闹,不得对*群众视而不见。

5、领导小组组长要及时把群众*事件的发生时间、人数、事由、接待情况、处理情况进行总结报主管局。

第六条安全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事故发生的初步情况;

(三)事故人员伤亡情况;

(四)对事故原因方面的初步判断;

(五)事故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第七条事故处理后的书面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原因及经过;

(二)事故责任及对责任者的处理;

(三)事故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

(四)善后处理过程情况;

(五)有关方面及事主家属的反映;

(六)事故的遗留问题及其它。

第八条成立黔江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安全事故(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第九条本预案自*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篇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加强行政机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形成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市商业法规监督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执法办)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执法办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群体*、斗殴、盗窃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职责明确、加强合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原则。

三、应急处置机构

执法办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组织机构

工作小组组长由执法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各科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划分

1、组长职责:

(1)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设,预案启动、终止和现场指挥。

(2)负责与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局机关有关处室的协调,组织力量处置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检查、督导预案的执行。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分管工作内涉及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报送、原因分析、事件隐患排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3)检查分管工作内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完成上级领导和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根据职责分工,带领本科人员完成预定任务,并配合其他科完成相关工作。

(3)教育培养本科人员树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组织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办公室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及时修订执法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3)收集、综合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执法办人员应急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

(5)向上级工作组汇报预案的执行情况,报送相关信息。

(6)完成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1、救援工作组由执法办一科、二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2、疏散救护组由执法办三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

3、信息工作组由执法办法制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信息收集、报送、通知和联络。

4、后勤保障组由执法办综合科、财务科人员组成,综合科科长为组长;负责应急物资准备、检查楼内供电设施安全、提供车辆保障等工作。

5、安全保卫组由新转业到执法办工作岗位上的同志组成,办公室主任兼组长,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控制事态发展。

6、事故调查组由执法办书记负责,有关人员参加,处置结束后做好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

四、报告程序

(一)当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组长报告。

(二)突发事件发生时,工作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初步分析、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现场指挥人以及联系方式、电话等。

(三)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要将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书面上报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

1、工作人员无论何时发现火情后,除立即报告工作小组外,要立即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灭火。

2、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向“119”报警,并通知办公楼内物业管理人员。

3、工作小组组长下达启动预案指令,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火灾现场进行灭火。

4、处置措施:

(1)救援工作组人员负责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工具,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如火势已大,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尽力控制火势的蔓延。

(2)疏散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在控制火势的前提下,尽力抢救重要物品,如:现金、帐簿、人事及业务档案。在火势无法控制情况下,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3)信息工作组人员负责通知、联络,指派专人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并随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火灾情况。

(4)办公楼内所有执法办工作人员听到或得知火警后,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如火灾现场有被困人员,要利用湿毛巾、衣物等纺织物品捂住口鼻,寻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离开火灾现场,撤离到安全地带。

(5)火灾扑救后,组织相关人员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二)群体*事件

1、当发生集体*时,负责接待人员应保持冷静,问清*事由后,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迅速通知安全保卫组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对集体*人员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发生冲突或争吵。

3、如*人员较多,不听劝阻冲入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执法办其他人员要协助安全保卫组坚决阻止其过激行为,并立即向“110”报警。

4、当*人员冲击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时,执法办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在现场维持秩序,积极协助安保人员的工作。信息工作组人员要进行跟踪拍摄、录像等工作,做到有针对性、有重点取证。

(三)斗殴等暴力事件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其发生冲突或争吵。

2、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立即报告工作小组,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器械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工作小组指令。

3、工作小组接报后要立即派工作人员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离现场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

4、斗殴事件中如执法办的财产或工作人员受到伤害,应拍照、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并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四)盗窃等破坏事件

1、发现或接报办公室内有人盗窃,应组织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则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其它方式尽快报告工作小组,简要说明现场情况,监视现场等待上级指令。

2、应急处理小组接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场制止,并将嫌疑人带往问话室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五)重大自然灾害

1、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工作小组组长下达指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实施救灾工作。

2、救援工作组组织人员进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发展,疏散救护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信息工作组马上收集信息、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拨打报警、急救电话。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做好现场警戒,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险,防止天然气泄漏以及电路故障等。

3、工作小组领导成员要全力维护办公楼安全和工作人员思想稳定,随时掌握受灾情况。

4、及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受灾情况及处置措施。

六、应急保障准备

1、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预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切实加强现场指挥,杜绝混乱状况发生。

2、要组织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提高警惕,熟悉各科所处的位置、消防器材、电力设施、疏散出口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认真组织宣传学习,掌握本预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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