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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医疗卫生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2-10-25

王和镇医疗卫生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农村建设,把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保障农民健康,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重要措施。根据长治市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要求,按照我县创建村卫生所达标建设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使我镇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化,特制定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项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医疗卫生事业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医疗服务更贴近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是加强卫生所标准化建设、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统一药品购进渠道、统一服务价格、提高服务质量。

三、重点要求

1、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2、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重点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

3、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

4、优化流程、简化环节,为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

5、改善服务态度,服务用语规范,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

6、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管理,严格执行成本核算制度,降低医疗服务成本。

7、加强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辽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

8、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

9、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新风尚。

10、严禁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患者,欺骗群众。

王和镇中心卫生院

篇2:教学评一体化教学课堂评价实践研讨会有感

今天非常荣幸参加了在郑州五中举办的“教-学-评一体化教学课堂评价实践研讨会”。在会议上,来自郑州五中的韩光老师和荥阳的李淑梅老师分别分享了对上一阶段语文同课异构的观课反思,郑州教研室的卢臻老师针对“课堂评价的认识与实践”做了相关报告。

在卢臻老师的讲座中,她再次强调,教学评一体化教学的核心在于课堂评价功能的发挥,即评价驱动教学,其实质是以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反馈来调控和驱动课堂。通过两位老师的反思和卢臻老师的讲解,我认识到,课堂评价又叫形成性评价,它伴随于学生学习的过程参照学习目标“为每一个学生的学习”进行评估、反馈、解释、分析、指导,旨在促进,完善学生的学习。课堂评价的功能是,它是一种现时现报的评价,目的在于考校“我们正在做得如何”,在课堂上产生及时问责教学的效果,一方面问责老师是否教会了,哪里出了问题,还需要做哪些调整,两一方面问责学生是否学会了,哪里还需要补救,哪里还需要质疑。在课堂目标直线型的进展过程中,评价使课堂打了个回旋。因此,课堂评价改变了课堂节奏,由“快推”内容转向“慢引”学习;改变了教学视角,由紧盯课程内容转向聚焦学生学习;改变教学方式,由“教而不学”转向“学而后教”;改变了教学生态,由“满堂动或问”转向静悄悄学习。

课堂评价的运行以学生的表现为基础,构建自我评价和自我矫正的体系。课程内部前后一致,首尾贯通,学习即评价,学评一体,课程不能脱离评价。因此评价先于教学是评价驱动课堂的前提保障。

但是,能否在课堂上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价取决于教师能否设计出准确有效的评价任务,能否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卢老师引领大家思考的问题是:什么是评价任务?评价任务有哪些类型?选择与设计评价任务的标准是什么?通过卢老师给出的案例分析,我了解到,评价任务不等于教学活动,后者旨在表明学生正在做什么,而前者强调在达成目标上学生是如何做的,做得如何,旨在获取学生表现的信息,提取证据,反馈矫正,促进表现。其目的是通过创设情境,与实际生活结合,使学生动起来,愿意参与,主动创造,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将文本与生活、知识、能力和情感有机融合。在设计表现性评价任务时要注意以下原则:一个前提,两个关键,三种性质,六个要素。一个前提即目标具体、明确、可测评。两个关键是任务要和目标匹配,与目标指向的核心知能保持一致,要创设情境,将学习置于与生活相联系的背景中。评价任务的设计要有邀约性,激趣性和挑战性。评价任务的设计需包含任务目的、学生身份、任务对象、任务情境、表现类型、任务要求六要素。然而,我们应注意,在依据教学目标进行设计时,教学活动不应太泛,教师还要细化解读目标,使目标指向准确,从而使课堂教学活动适度、精要、有效;我们还要明白,不是每个教学活动都要评价,评价是针对目标实施的。

评价驱动课堂,不仅仅是理念,更需要的是技术和实际操作能力。一线教师应敢于迈步,大胆尝试,踏实钻研,及时反思,不断总结,在探究中前行

篇3: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20**年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范围

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其他卫生机构可以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三、20**年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全国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的优先诊疗。到20**年底,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号),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国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全国三级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的三级甲等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4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20%的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6.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在医疗机构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将志愿服务引入医疗机构;同时,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7.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重点临床专业国家级医疗质量与控制中心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要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要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配置大型设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制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医疗卫生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研究制定《执业医师法》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中有关罚则条款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2.继续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

3.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四、活动步骤和安排

按照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20**年活动总体分为学习宣传、查找问题、整改提高3个环节,一方面要有所侧重,集中时间解决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另一方面,三个环节要有机结合,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统筹兼顾、有序推进,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宣传环节。卫生部召开“三好一满意”活动视频会议,对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组织行动,明确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部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要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查找问题环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医疗机构要摸清行风建设现状,深入了解和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主动征询群众意见建议,找准群众对医疗服务中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主要问题。

(三)整改提高环节。医疗机构根据查找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一项一项地进行重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要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具备整改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解决;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并通过深化改革,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在整改过程中,要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对现行的规章制度按照新要求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院管理水平。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广“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卫生部适时组织对部分省(区、市)“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篇4: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年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范围

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其他卫生机构可以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三、*年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全国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的优先诊疗。到*年底,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12号),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国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全国三级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的三级甲等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4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20%的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6.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在医疗机构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将志愿服务引入医疗机构;同时,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7.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重点临床专业国家级医疗质量与控制中心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要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要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配置大型设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制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医疗卫生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研究制定《执业医师法》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中有关罚则条款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2.继续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

3.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四、活动步骤和安排

按照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年活动总体分为学习宣传、查找问题、整改提高3个环节,一方面要有所侧重,集中时间解决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另一方面,三个环节要有机结合,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统筹兼顾、有序推进,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宣传环节。卫生部召开“三好一满意”活动视频会议,对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组织行动,明确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部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要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查找问题环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医疗机构要摸清行风建设现状,深入了解和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主动征询群众意见建议,找准群众对医疗服务中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主要问题。

(三)整改提高环节。医疗机构根据查找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一项一项地进行重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要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具备整改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解决;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并通过深化改革,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在整改过程中,要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对现行的规章制度按照新要求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院管理水平。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广“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卫生部适时组织对部分省(区、市)“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篇5:南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考核方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考核方案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通知》(豫卫人〔*〕25号)和《南阳市卫生局关于做好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宛卫人电〔*〕4号)精神,为确保考试、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计划

根据豫卫人〔*〕25号文件规定,本次选拔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21名。其中研究生1名;本科生11名(县直医疗卫生机构5名,限接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中心卫生院以外的乡镇卫生院6名);专科生9名聘用到中心卫生院以外的乡镇卫生院。

二、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依据豫卫人〔*〕25号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拔条件的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核发准考证,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或不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彻整个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考核、聘用资格。

2、笔试①研究生及211高校毕业生实行绿色通道,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办理就业手续。②其他本科毕业生采取考核的形式进行选拔。③专科毕业生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拔,对于参加“三支一扶”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考核主要考核在校表现和社会表现情况,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4、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选拔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考核结果依次递补。

5、公示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阳卫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审核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和工作单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审核备案。

四、组织领导

选拔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考试、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以副县长吕秀武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付栓柱、卫生局局长王文峰、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永成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考试、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才中心主任张平浩同志兼任。

选拔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工作,要在县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和指导下开展,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保障选拔人员的质量,同时,要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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