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防范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不少于50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还要接受专项的安全教育培训;
2、公司安全部具体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3、公司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4、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项安全培训,熟悉有限空间作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5、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必须对新上岗的员工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7三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公司级培训不少于20学时: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等;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2)项目级培训不少于20学时:中毒危害,有限空间容易积聚高浓度有害物质。有害物质可以是原来就存在于有限空间的也可以是作业过程中逐渐积聚的。缺氧危害:空气中氧浓度过低会引起缺氧。燃爆危害:空气中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浓度过高遇火会引起爆炸或燃烧。
其他危害:其他任何威胁生命或健康的环境条件。如坠落、溺水、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电击等。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分为三级作业环境:进入第三级环境中作业,应对作业面气体浓度进行实时监测;进入二级环境中作业,作业者应携带便携式气体监测报警仪
公司可以第七条
公司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车间操作员公司规定岗前培训时间为40小时。
第八条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九条
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单位内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条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一条
从业人员在本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公司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年度和平时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
公司在年度生产淡季,由生产单位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全员相关的岗位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参照员工入厂时的厂级和车间级培训内容,参见第十一条、十二条。
第十四条
公司在消防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习在消防管理制度中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在班前会或班后会或部门、车间集合会议时,在布置生产任务、检讨质量等问题的同时,要讲安全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在发生事故调查处理时,要公布调查处理的事故原因、预防措施、责任人处分等情况,以教育全体人员。
第十七条
可以采取各种教育培训方式,比如张贴标语、漫画,放映相关影视等。
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公司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公司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第二一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各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公司的最
2、作业班组要定期进行培训需求识别,及时制定培训计划,按计划落实培训工作,将培训教案、考勤、试卷、成绩、评估等相关材料定期归档保存。
3、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熟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有限空间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有限空间作业。
二、岗前安全教育
1、凡新员工入职,职工离岗三个月以上返岗等人员都必须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经闭卷考试80分以上,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有限空间作业。
2、有限空间培训内容包括:
(1)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3)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5)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有关事故案例等。
项目作业区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由工程主管组织实施。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后,要将个人考试成绩及试卷要归档保存。
4、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前,处应当接受厂级和作业区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外必先经过对有限空间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每季度由区域负责人组组织本班组职工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试卷要存档备案。
高唐昌盛纺织有限公司
20**年3月15日
篇2:物品寄递安全协议书
寄递物品安全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维护寄递渠道安全,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寄递合同,依据《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寄递物品安全保障达成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所指违禁品是指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或者污染环境及其它快件风险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邮政局颁布的《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所列范畴。
二、乙方在寄递物品前应仔细阅读《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和快递详情单背面条款,并在详情单相应位置填写寄件人和寄递物品的详细信息。
三、乙方保证委托甲方递送的物品符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属于《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所列范畴,没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甲方在揽收环节发现乙方寄递的物品属于违禁品的,甲方应停止揽收活动。乙方对不能确定是否安全的,应当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书,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揽收。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人员对所寄递的物品进行开箱验视,此验视包括在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的验视,但甲方应保证验视后物品的完整性。外包装破损不得寄递。
六、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安全证明书的,乙方应予配合。如乙方不能提供又拒绝开箱验视的,甲方有权拒绝揽收。
七、乙方明知是违禁品,却故意隐瞒和欺骗甲方,并利用甲方的善意进行寄递,给甲方及第三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产生的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由国家相关部门归责。
八、甲方在中转和派送环节发现乙方寄递的物品属于不需要没收或销毁的违禁品的,应妥善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且有权拒绝退还快递费;对于依法需要没收或销毁的物品,甲方可上报给监管部门处理。
九、乙方签署本协议、使用快递详情单即表明知道并同意所负的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先前已经签署《快递服务合同》的,与本协议有异议的条款,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十、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篇3:完小上期家长会安全预案
金梅完小上期家长会安全预案
为确保本次全校性家长会的顺利召开,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或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及时有效的处理,能积极配合,指挥得当,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特制定本安全工作预案。
一、活动时间:20**年5月12日14::30―16:15
活动地点:各班教室
参与对象:全校学生家长、全体教师
二、活动目的:
1、让家长了解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
2、让家长了解本学期的学校各项工作重点和要求
3、通过沟通密切家校联系,促进家、校同步教育
三、活动准备:
1、检查学校广播系统、安防系统是否能正常使用
2、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落实各岗人员职责
3、印发告家长书,做好安全通告工作
6、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男教师负责协调工作
四、活动形式:现场交流
五、活动原则
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以赴,确保稳定”的原则,按照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努力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维护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要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思想,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保证对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组长:黄维(校长)(职责:负责活动的安全组织协调工作)
副组长:陶林(德育主任)(职责:负责活动安全宣传工作和人员到位情况的督查工作)
成员:全体班主任(职责:负责自已所在班级的安全指导督查工作)
协调小组成员:时启(负责家长的组织、引导、安排、疏散、协调工作)
七、可能出现的事故分析
1、停电导致广播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影响会议的进行。
2、因家长吸烟乱扔烟头引发火灾。
3、出入校门口拥挤,发生交通事故、口角或打架斗殴。
4、家长车辆受损或被盗引发争议。
5、人员众多,缺乏安全管理,导致学校设施设备丢失。
八、应急处理步骤
1、告家长书
提前发放告家长书,将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告知每一位家长。
2.应急准备与预防
切实做好家长会的筹备、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就地消除不稳定因素。
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应急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时及时上报,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启动活动预案
安全稳定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校长,校长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安全维稳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4、涉稳事件的处理方案
(1)报告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5-10分钟)向校长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维稳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事件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校长接到突发安全稳定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30分钟内向上级报告,安全维稳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工作。
(4)报警电话:
火警:119
报警:110
急救电话:120
金梅完小
篇4:校园欺凌安全教育讲话稿
校园欺凌行为安全教育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反对欺凌、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希望同学生认真听讲,并能用听讲所学到的知识,结合到实际生活、学习中,以此来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增强自我防范的能力。同时形成在校园中积蓄关爱他人、自我保护的正能量,并积极参与到“反校园欺凌”的行动中来,营造和谐友善、平安的校园氛围。
所谓“校园欺凌”就是在校内、校外的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强凌弱的,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的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校园学生的欺凌事件。校园欺凌行为以暴力攻击为主要特征,以欺压、侮辱方式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轻者严重违反校规校纪,重者构成违法犯罪。
老师们、同学们刚才我就“校园欺凌”的概念、欺凌行为的主要特征和方式作了讲解,想必大家对校园欺凌行为现象有了较深层次的认识,那么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呢?有这么四点大家要记住:
1.学会宽容:同学间要友善相处,如果和同学发生了矛盾,要懂得宽容。
2.寻求帮助:如果看到或遇到校园欺凌行为,要及时地找师长帮助。
3.言语规劝:向施暴者说明他这种行为的不良后果,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让对方主动放弃。
4.机智沉着:如果遇到欺凌危险不要慌,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寻找机会拨打110报警。
老师们、同学们,文明和秩序是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学校所必不可少的,让我们大家积极地参与到“反校园欺凌”行为的行动中来,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做一个讲文明、守纪律的、宽容友善的人,共同构建我们和谐平安的实小校园。
接下来希望各班利用这节班会课,进行“反校园欺凌”行为的班级班会主题教育。并把学校下发的“关于加强校园欺凌行为应急防范教育的办法”进行认真传达教育,强调学习完后将本办法张贴在班级公示栏内,供学生平时学习,让学生入脑入心。确保师生安全。我的讲话结束。
谢谢大家!
烟筒山小学校安全办公室
篇5:建设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和质量创优的基础工作。为增强安全质量意识,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管理,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
公司工程部会同办公室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四条
各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建设工程、运营、物业经营等项目的特点安排培训。
第六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相关主管部门实施。
第七条
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和事件,各单位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一般要求
第八条
各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结合业务特点,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部应进行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调岗人员、复岗人员及借调人员等。
第十条
运营公司应进行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运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四新”操作人员、调岗人员、复岗人员及借调人员等。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种类及要求
第十一条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合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审。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办公室会同公司工程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第十二条
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信号工、起重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按规定持证上岗,还应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第十四条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质量教育。
第十五条
调岗、复岗、借调人员的教育培训。
一、调岗人员进行部门级、岗位级两级培训,如为同部门调岗只需进行岗位级一级培训。
二、复岗人员待岗三个月以内进行部门级、岗位级两级培训,待岗三个月以上重新进行三级教育。
三、借调人员培训同调岗人员。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和内容
第十六条
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员工或调换工种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部门、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
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应部门。
二、部门级安全教育(二级)
由部门主管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本部门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三、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消防安全知识,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批准项目范围内的工作。
第十八条
特定情况下的适时教育
一、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气及汛期施工;
二、节假日前后;
三、工作对象改变;
四、工种交换;
五、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六、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第十九条
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教育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条
管理人员的培训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专业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质量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经常性教育
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安全质量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消防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具体形式如下:
一、施工现场(重要设备房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二、举办安全质量管理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三、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四、印发安全质量简报、通报等,办安全质量管理黑板报、宣传栏。
五、张挂安全质量宣传画、标志和标语口号。
六、举办安全质量知识竞赛、放映安全质量教育音像制品。
第二十二条
班前安全活动
一、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二、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
其他教育培训的形式有(不限于):
一、委托具体相应资质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机构;
二、组织专家讲座;
三、组织安全质量观摩活动;
四、组织相关考察活动;
五、实际演练和现场示范。
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其他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公司的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应由工程部门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各项规定,与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相抵触时,执行国家和行业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工程部负责制订、解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