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桩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高架桩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桩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确保灌注桩施工质量,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消除各种安全、质量隐患,创建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团结协作管理规定
1、各施工队进入施工场地后,要绝对的服从项目部人员的指挥;不听从指挥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处以200~500元罚款。
2、施工队进入施工场地后,要团结一致,顾全大局,互相配合,互相帮助;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要统一听从项目部的调遣和分配,如有推托、搪塞不积极配合者,处以100~300元罚款。
3、施工队应积极配合现场技术人员的质检工作,为质检提供必要的协助。对以各种理由妨碍技术人员质检工作者,处以50~100元罚款。
4、进入工地后,讲话和气,礼貌待人;如有顶撞、辱骂、殴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出言不逊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200~5000元罚款,直至驱逐出工地。
二、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一)、钻孔施工 .
1、开孔钻进前应按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严格执行;
2、埋设护筒时,要求护筒中心与桩位中心偏差不得大于20mm,并保证护筒垂直度偏差小于1%,违反要求者,每出现一次罚款100 ;
3、钻头直径磨损严重,不能保证桩孔直径的,必须及时进行修复,每出现一次孔径不满足要求罚款100~500元;
4、钻进过程中不按要求及时调整钻杆的垂直度,造成孔斜率大于1%的要求,每出现一次罚款200元
5、终孔时不按要求清孔,造成孔底沉渣超标时,每出现一次罚款200元;
6、终孔后经监理验收成孔质量不合格,每出现一次罚款300元。
7、项目部测放验收完毕的桩位,施工队要保护好,开孔前进行验收,出现桩位跑偏,丢失,进行二次补放桩位的,项目部将收取二次放桩费,每根桩50元
( 二 )、钢筋笼制作与安装
1、钢筋笼制作应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和设计图纸进行,允许偏差项目,单笼超标一项罚款20元,并累积罚款; .
2、钢筋笼的焊接应符合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并要求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单笼超标一项罚款10元,并累积罚款;
3、主筋少筋,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并承担相应的赔偿;
4、焊渣未及时清除,钢筋笼焊点开焊,发现一例罚款20元;
5、钢筋笼焊接后必须保证平直,若发生非冲撞性弯曲,发现一例罚款20元;
6、起吊钢丝绳安放不当造成脱钩,每出现一次罚款500元;
7、钢筋笼未使用固定器固定并造成浮笼,每出现一次罚款200_元;
8、吊筋长度未按钢筋笼通知单操作,每出现一次罚款200元;
9、长笼子因起吊原因而造成变形,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10、钢筋笼安放前未采用定位环或定位环未按要求安装,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11、钢筋笼笼顶标高要控制在5cm以内,开挖后发现钢筋笼超过允许偏差的,由施工队负责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以罚款。
(三)、混凝土的制备
1、混凝土搅拌时间不足(是否明确标准),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开盘混凝土质量不予以检验或检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而运送到下道工序进行浇注每出现一次罚款200元;
3、混凝土骨料上料不得混仓,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现场搅拌站必须保证在正式开工后每天24小时供应合格混凝土,如果发现人为原因造成的混凝土供应不及时,导致窝工或更严重损失,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5、因混凝土的塌落度或和易性不满足要求而造成堵管等问题,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6、混凝土试块制作不满足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组;
(四)、混凝土浇注
l、混凝土浇筑前,导管进行试水打压,不进行试水打压试验,罚款5000.00元并由施工队承担由此造成得一切损失。
2、灌注前孔底沉渣大于l00mm,强行施工下道工序者,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该基础桩不计入成桩施工队的完成工作量;
3、灌注混凝土前,必须检查所要灌注的混凝土的塌落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未经检查而直接灌注,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4、灌注混凝土前,导管入孔深度、导管质量及连接密闭性不符合要求,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5、初灌混凝土前导管内不设隔水塞(砼塞)或初灌混凝土量不能保证导管埋深1m,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篇2: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承包协议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承包协议
甲方:和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利益共享、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承接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 负责承接室内装饰业务及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预(决)算。
⒉ 负责提供与客户签定合同中理应由甲方提供的施工材料。
⒊ 监督乙方做好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的环境与安全管理。
⒋ 负责按时、按工地与乙方进行帐款的内部结算工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⒈ 负责所属人员的自主招聘和自主管理。
⒉ 负责人员组织、材料组织、计划安排,确保按时进场。
⒊ 负责施工质量管理,现场安全和环境管理,工期控制。保质保量按时顺利完成施工任务。
⒋ 按时催交工程二期款和尾款。
⒌ 在工程完工后壹个月内与客户结清工程款。
⒍ 负责施工人员的工资核定与按时编制和提交工人工资报表。
⒎ 负责所做工程的二年(水电工程为5年)免费维修服务。 ⒏服从甲方质量管理和行政管理。
三、关于人员管理
⒈ 乙方所属人员自主招聘和自主管理,但乙方人员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或施工水平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辞退。
⒉ 乙方下属施工人员必须去劳务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员工到岗后20日内向甲方书面汇报,如不汇报,造成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⒊ 乙方必须将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送交甲方核对和登记。
⒋ 辞退人员也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给甲方,如不汇报,造成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⒌ 乙方新聘用的人员在十天试用期满后被留用的,若无上岗证的应及时主动和甲方联系,由甲方安排培训取得上岗证。无上岗证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⒍ 乙方以工程为单位编制工人工资表报甲方审批。员工持身份证原件到甲方财务核对身份证原件后,为乙方代发工资。
⒎ 乙方和乙方人员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与劳动纠纷等由乙方负责解决。
四、关于材料管理
⒈ 为规范材料品牌和等级,保证材料质量,甲方实行材料统一管理规定,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材料。
⒉ 乙方所用的装饰材料以工程为单位,根据合同及图纸编制材料单交甲方审核后送给甲方指定材料商配货,材料运输费由乙方自理。
⒊ 乙方所用装饰材料(含主材)在外采购的,凭甲方核准的材料名称、数量、等级、品牌的采购单,到甲方指定的材料供应商处提货,由甲方与材料供应商在一周内结算帐款。否则甲方不结算乙方材料款,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⒋ 客户自购材料由乙方跟踪进度。乙方不得擅自陪同客户采购客户自备的材料。若拿材料商回扣,则该工程另加收5管理费做为处罚。
⒌ 无论甲方提供或客户采购的材料,乙方认为材料品牌、质量等级有问题时,必须在施工前和甲方或客户协调确认,否则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⒍ 瓦工在施工前必须检查瓷地砖的质量,若有问题应及时与业主联
系,通知其找商家调换。若施工前没有仔细检查,而在施工中发现瓷地砖本身具有质量问题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关于费用核算管理
⒈ 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全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按工程直接费的72与乙方结算,管理费由甲方全额收取,给客户优惠多少与乙方无关。
⒉ 甲方与乙方结算的工程费用主要包含:材料费、工人工资和工人福利待遇、材料运输费、机械折旧费、进(退)场费、乙方管理费、售后维修基金及乙方利润等。
⒊ 以完工一家结算一家为结算原则。乙方所有工程必须在合同规定工期完工后一个月内与客户结清所有帐款。甲方保证在乙方与客户结清尾款10日内和乙方结算,决不拖延乙方理应得到的工程款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完工二个月后尾款仍未和客户结帐时,甲方有权按工程决算单与乙方结算。同时,该工程视为未结工程(特殊情况必须由甲方签字,说明原因并存档备案)。
六、关于工程项目押金的管理
⒈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肆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项目押金。工程项目押金主要用于承担乙方所负责工程项目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工程项目人员的劳动报酬的支出、有关赔付款的支出等。当乙方所负责工程项目出现上述各项支出的情形时,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承担或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项目押金中支付。
2.乙方不再承做甲方的工程达六个月即为与甲方自动解除此协议,但工程项目押金必须待乙方最后一个施工工程满贰年且扣除甲方直接从工程项目押金中已支付的部分(用于工程售后服务用),工程项目押金的剩余部分甲方保证一次性返还乙方。
⒊ 乙方交纳的工程项目押金不计利息。
⒋ 乙方若连续有三个工程出现亏损,若乙方愿意补足亏损,可以继续派单开工;若乙方不愿意补足亏损,甲方有权用工程项目押金来补足亏损,但不再安排开工。
七、其它
⒈ 乙方若累计五个工程尾款未按时结清工程款的,甲方不再安排乙方开工,待乙方结算帐款后才能派单开工。
2. 乙方不得以甲方客户名义私接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同时处罚壹万元人民币。
3. 乙方不得侵占或挪用甲方工程款或材料。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工程款或材料,同时处罚壹万元人民币。
4.甲方与甲方客户的《施工工艺标准》、《质量自检标准》、《工程管理处罚条例》、《监理部管理条例》及《售后部管理条例》等管理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如乙方变更通信地址必须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要按员工登记表上的通信地址进行的各项告知均视为有效告知。
九、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和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
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3:黄埔滩名苑精装修项目智能家居系统施工合同书
“黄埔滩名苑精装修项目智能家居系统施工合同书
20**年9月22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上海淞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上海益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旋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黄埔滩名苑精装修智能家居系统
工程地点:保屯路288号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家庭安全防范报警系
2家庭智能灯光控制系统
3家庭空调智能控制系统
4家庭电动窗帘控制系统
5家庭地暖智能控制系统
6家庭智能综合布线系统
7家庭智能影视控制系统
8家庭智能背景音乐系统
三、工程内容:
1.承包范围内各弱电子系统的方案深化设计
2.承包范围内各弱电子系统的施工图深化设计
3.承包范围内各弱电子系统的设备供应
4.承包范围内各弱电子系统在建筑物内各类线材的供应
5.承包范围内各弱电子系统在建筑物内各类预埋管材的供应
6.承包范围内各弱电子系统在建筑物外管网管材的供应
7.承包范围内各弱电子系统在建筑物外管网预埋管材的供应
8.承包范围内各弱电子系统的设备安装
9.承包范围内各弱电子系统的系统调试
10.承包范围内各弱电子系统的系统开通验收
11.包范围内各弱电子系统建筑物内的线路敷设及管网预埋指导
12.承包范围内各弱电子系统建筑物外线路敷设及管网预埋指导
13.承包范围内各弱电子系统建筑物外设备安装用架杆及相关辅材的供应及施工
14.承包范围内各弱电子系统建筑物外设备安装用架杆基础的预制施工
其他工程内容:
针对上述单项工程内容的具体说明: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书三日内
竣工日期:20**年9月(暂定)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7-20**)
六、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伍佰玖拾捌万玖仟元(人民币)
¥: 5989000. 00 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的支付及调整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包括以下: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 -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承包人应当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合同订立时间:20**年9月22日
合同订立地点: 上海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签字盖章且甲方支付预付款项后正式生效。
发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