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校产管理,提高校产的使用效率,降低学校的办学成本,增强学生自觉爱护公物的意识,培养他们自觉爱护公物的习惯,特制定学校班级物品管理制度,希望各班遵照执行。
主要负责人:班主任是班级公物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管 理本班所有学校公物。学生既是班级公物的管理者,又是保护者。
一、学生使用的升降铁质课桌椅,实行承包制,2人一套一号,造册登记,使用学生(承包人)签字。班主任随时督促本班学生保护和使用自己的课桌椅,凡因错号造成的损坏而追查不到具体人员时,由班主任负责。学生桌凳使用的规定:
(1)、学生桌是学校固定财产,使用时要加倍爱惜,不得损坏。作为班级的管理者,班主任对本班桌凳也要仔细看管,经常检查,管理好班级财物。
(2)、 各班必须把桌凳固定到人,排位时做到物随人动。各班不准私自调换桌凳。
(3)、桌凳上不能涂漆、刻画、钻洞;不能在桌凳上钉钉、粘贴装饰品、涂写姓名,文字或其他图案。
(4)、不能在桌面上站立、躺卧或坐于桌面,不能把凳子当作其他工具锤打另类物品或用凳子作工具相互殴打。
(5)、 桌凳不能更换、转借。
二、门窗、玻璃、锁分工到人,发现损坏,由学校派专人及时维修,不准影响教学。
三、班级所用扫帚,水桶、铲斗等,若有学生故意损坏有本学生负责购买,若自然损坏,学校及时配齐,要保证卫生打扫正常进行。
四、学生不得故意损坏学校的各种公物设施,否则,除照价赔偿外,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学校每学期末对各班公物进行一次清查,有损坏或丢失者,按班级物品配备清单所列赔偿价格进行赔偿,课桌椅损坏由承包学生赔偿。
篇2:小学公物管理使用制度
小学公物管理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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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学校公物,应分类编号造册,实行专人保管。
教学仪器、教学资料、各种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等,由教导处保管;其他书刊
、报纸、学生图书由图书管理员保管;体育器材及用品由体育组长保管;教职员
工领(借)用物品,由领(借)用者保管。教室内公物,由各班主任保管;办公
室内公物,由教研组长保管。其他公物由保管员保管,校舍及放在室外公物由总
务全面管理。
2、可以借用的公物,教职工需借用时,应办理登记手续,妥善保管,使用完毕或
调离学校时,应如数归还,如因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者,应写明原
因,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全部或部分赔偿损失。
3、学生非因公造成公物损失时,班主任应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现成其适当赔
偿损失,确属有意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按价两倍以上赔偿,由班主任将事
因及处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
篇3:教室公物管理制度
教室(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一、班级公物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
二、学期开始由总务处与班主任共同填写一式两份的《班级公物登记表》,并各
执一份。表中登清课桌、板凳、日光灯、电风扇、门及玻璃的配备情况和完好情
况。
三、学期初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财产责任书》,每学期由总务处对班级公物检
查验收一次,并根据验收情况兑现奖惩。
四、学校利用暑假期间对各班门窗、黑板进行油漆。
五、班级电灯、电风扇,班主任负责开关,以防通宵用电。
六、各班级损坏的公物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以便学校给予及时维修,其维修费
按《财产责任书》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