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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书

编辑:制度大全2024-03-0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颁发的_________的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套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___________(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协议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协议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方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协议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本协议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本协议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七)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二)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三)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年度计划。

  (四)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七)房屋共用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八)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

  (九)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十)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十一)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经营管理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停放。

  (十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_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十五)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十六)负责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有关部门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_____。

  (十七)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

  (十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保证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下述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其中,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共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物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一)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二)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调整标准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务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执行:

  1.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2.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十)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暖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十一)乙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十二)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五条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六条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及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

  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因未按规定交纳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未按规定续交维修资金,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先行垫付,按相关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向乙方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尽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篇3:委托物业管理协议书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一条给排水、房屋的维护、维修管理

  1.所区内给排水系统的管道,设备的维护、维修、运行管理,包括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水泵、污水管道、供热管道、消防供水系统、化粪池等;

  2.房屋的小修服务,包括:修理门窗、更换玻璃、照明灯具、门锁、水嘴、小五金修配,疏通下水管道等;

  第二条供电、用电设备的管理

  1.供电系统的维护、检修、运行和管理,包括:配电室、变压器、由配电室至办公区域、实验室、生活区、公共场所的配电箱、柜、供电线路、照明设施、光源;

  2.电梯的维护、运行的管理;

  3.节日、重大活动彩灯悬挂与维护;

  第三条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1.所区环境包括:道路、人行道、自行车棚、公共场地、体育休闲场所、宣传栏、和门前三包区域的清扫和保洁;

  2.工作区建筑物内部的楼道、大厅、报告厅、会议室、所领导办公室、院士办公室、电梯门、公共场地、卫生间的清扫和保洁;

  第四条绿地、绿化管理

  1.所区内绿地、花木、造型物的维护与管理;

  2.节日、大型会议和活动的花卉摆放;

  3.受研究所委托参加各级政府、科学院召开的绿化会议,签订绿化责任书并组织落实;

  第五条食堂管理

  为职工、学生等提供用餐服务,为来所工作、访问人员提供工作餐,提供会议用餐等服务;

  第六条非机动车、机动车和车务管理

  1.所属机动车的保养、维护和维修;

  2.用车服务、车务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3.自行车停放管理;

  第七条传达与邮件、报刊的收发管理

  1.接待来访者,协助联系被访问者,来访人员登记;

  2.收发各类邮件、报刊;

  第八条职工医疗管理

  1.全所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学生和流动人员的医疗、疾病预防和保健服务;

  2.协助所有关部门完成义务献血工作;

  3.医务室日常药品的计划与采购;

  4.职工医疗费的报销审批、大病住院及高额检查费的审核;

  5.代表理化所参加各级政府、科学院召开的计划生育会议,签订责任书并组织落实;

  第九条器材供应与房屋管理

  1.常用化学试剂、玻璃仪器、五金、电料、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

  2.各类库房、剧毒药品的管理;

  第十条所区治安、保安管理

  门岗值勤、夜间治安巡逻;

  第十一条居委会的管理

  1.居委会日常工作的服务与管理;

  2.参加各级政府有关会议并组织落实;

  第十二条茶炉、浴室的管理

  提供开水供应、浴室管理,茶炉设备、淋浴设施的维护、维修;

  第十三条集体宿舍、学生宿舍的管理

  1.办理入住手续、来客登记及安全工作;

  2.宿舍楼内楼道、楼梯、卫生间及公共场地的清扫和保洁;

  3.门窗、室内设施的维修;

  4.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收费工作;

  第十四条房租、水、电费的收费管理

  负责单身宿舍、学生宿舍房租及相关费用、职工住宅楼水电及相关费用,出租房租金等收费工作。课题组水电查表及编制收费清单。

  第十五条房产经营管理,经营房产见附件

第二章服务质量与标准

  第十六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一、给排水、房屋维修、维护与管理

  1.全面掌握所区内给排水系统、暖气系统的运行情况,熟悉管路走向和具体位置,保障正常运行;

  2.发生突发跑、漏水情况,要立即赶赴现场(十分钟内),组织抢修,一般报修一小时内抵达现场;

  3.给水管道、暖气管道无滴漏水现象;

  4.排水、下水管道堵塞要及时疏通,屋面雨水口、雨水管雨季前清淘疏通一次;

  5.保证维修质量,更换的配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技术质量标准;

  6.文明操作,尽量不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维修后要清扫干净。实验室内使用电、气焊要征得科研人员同意,不违章作业,确保现场安全;

  二、供电、用电设备管理

  1.供电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发生断电事故立即排除(十分钟内到现场);

  2.接到一般报修一小时内到达现场;

  3.限电、停电应提前发出通知,遇突发供电中断事故要立即与供电机构交涉解决;

  4.定期巡视会议室、卫生间、楼道、公共场所、道路的照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5.按时办理电梯年检事宜;

  6.按时与电梯公司签订电梯维保协议,维修要有记录,保证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三、环境卫生,楼道保洁

  1.路面、公共场地、门前三包区域每日清扫,清洁无杂物、无积水,垃圾桶、果皮箱外表整洁,无遗撒,夏季对垃圾箱、垃圾堆放地、果皮箱喷药、消毒,无蚊蝇滋生,及时清运垃圾、粪便,排污管道畅通。环境卫生达到市文明单位标准;

  2.楼内公共场地地面洁净,楼梯扶手无污垢,玻璃干净明亮,电梯门及轿箱内保持光亮,卫生间内地面、洁具清洁卫生无污物,空气流通无异味。

  四、绿化、绿地管理

  1.保持绿化设计的整体造型和绿化效果,花木、绿地修剪整齐,及时清除杂草、杂物;

  2.无破坏、践踏、占用绿地的现象;

  3.在正常浇灌前提下,注意节约用水,管理好绿化用水;

  4.绿化工作达到院先进单位标准;

  五、食堂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保证各类食品卫生、安全;

  2.食堂炊事人员要“三证”齐全,定期体检,不录用无资质人员;

  3.食堂服务人员衣着整洁,遵守职业道德,服务热情主动;

  4.保证伙食质量,花色品种多样;

  5.餐厅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做到地面洁净,餐桌、餐椅无尘,无杂物堆放,无蚊蝇,为就餐人员营造舒适的就餐环境。

  六、车辆、车务管理

  1.优先保证所领导、院士、会议用车;

  2.遵守交通规则,出车准时,安全行车,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3.准确填写出车单,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

  4.办理或提醒相关人员办理年检、年审等车务手续;

  5.建立、健全机动车档案;

  6.及时清理自行车棚内的废弃自行车及杂物,自行车无乱停、乱放现象;

  七、传达与邮件、报刊管理

  1.热情接待来访者,协助联系被访人;

  2.电话联系被访者,征得同意后进行登记,方可准其进入工作区;

  3.正确、及时收发各类邮件、报刊,不发生人为邮件丢失,急件予以特殊处理;

  八、职工医疗管理

  1.为就医人员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和咨询服务;

  2.无重大医疗事故;

  3.严格按所公费医疗管理规定审批、审核职工医疗费用的报销;

  4.所购药品无假冒、伪劣、过期及国家禁止使用的;

  5.按时对应做计量检定的医疗器具送检,并有记录;

  6.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各级政府、科学院先进单位标准;

  九、器材供应与库房管理

  1.每月根据常用器材消耗量提出采购计划,报甲方核定后负责采购、保管和发放,避免库存积压;

  2.不得采购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

  3.剧毒药品的保管、发放要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和跟踪投料等管理制度,存放条件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

  4.化学品仓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符合卫生、安全、消防要求,消防器材齐全,完好;

  5.出入库器材要做到帐、帐和帐、物相符,定期与所财务处对帐;

  十、所区治安、保安管理

  1.门岗执勤礼貌、规范,夜间保安巡逻;

  2.引导进所车辆整齐、有序停放;

  十一、茶炉、浴室管理

  每天8:00~20:00提供开水,茶炉设备保持完好,茶炉间、浴室卫生洁净。

  十二、集体宿舍、学生宿舍的管理

  1.楼内走道、卫生间、公共区域干净、整洁、室内设施完好;

  2.不擅自安排他人入住;

  3.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管理;

  十三、房租、水电费、供暖费收费管理

  1.严格按收费标准收缴相关人员的房租、床位费、水电费、天然气费等,编制收费清单后交所财务入帐;

  2.课题组水电用量核查后列收费清单,报所财务处;

  十四、房产经营管理

  1.房屋出租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出租合同规范;

  2.对出租房屋的安全负有责任;

  3.出租合同报甲方一份备案;

  4.按时收缴房租等相关费用,交财务处入帐;

  5.房屋经营收入每年不少于万元。

  十五、其它管理

  1.服务和管理过程中注意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礼貌友善,热情主动服务,增强服务意识,大胆管理,讲究方法,纠正违章,有根有据,以理服人;

  2.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和行为敢于批评和规劝,对恶意违反并不听从规劝的人员可报请所领导进行处理。

第三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对本协议执行情况;

  2.审定乙方编制的服务管理年度计划;

  3.由资产财务处对乙方财务支出进行年度审核;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工作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改变甲方提供用房的性质和用途,须征得甲方同意;

  5.协助乙方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协调乙方与各部门的关系;

  6.审定乙方编制的房屋、装备大修、更新年度计划;

  7.负责与乙方签订本协议范围以外的单项合同;

  8.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一次抽查,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甲乙方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理化所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自主管理的权利;

  2.根据理化所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约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负责编制理化所房屋、设备大修和更新年度计划,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在管理服务中,有权对违反本所相关规章制度的职工、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凡理化所公用设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6.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项目,不得将管理责任转托第三方;

  7.乙方聘用本所职工以外的人员,应遵守北京市用工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用工制度,此类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8.达到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服务指标,自觉接受本所职工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四章管理服务费用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在维修中,乙方应使用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的材料和配件,因使用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义务和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第二十六条甲方未执行或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甲方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发生歧议,可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可报请所务会裁决,甲、乙双方应执行裁决结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接受理化所组织的部门年终考核后,根据所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三十条本协议有效期至理化所整体搬迁后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自所务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甲方代表:________(签章) 乙方代表: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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