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房地产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湖南省永州市新亿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曼谷峰景项目)
乙方(卖方):长沙明邦科联机电有限公司
签定时间:2011-1-1
签定地点:
就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注:以上价格
1、含税
2、安装(卸车、发电机组就位)、调试
3、油箱、防震垫、充电机、排烟管道(机房出墙1米)、蓄电池、柴油机备件箱、
二、交货期
设备交货期:20**年1月9日(如延迟一天交货罚款1000元/天)
三、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地点:甲方工地四、付款
货到工地付至合同总额的80%后卸货,安装调试合格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如延迟一天按1000元/天交纳违约金给乙方)
(在未付清全部货款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五、出机前客户需要准备的工作
1、需提供符合安装机组条件的机房(包括混凝土机座、进风通道、排风通道及排烟通道等土建工程)
2、提供所需的柴油、机油。
3、提供配电柜到发电机组之间的电缆及接电。
六、售后服务
1、所有本公司销售的柴油发电机组,三包服务为一年或者累计运行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由调试当日计算。电机部分保修贰年。
2、在三包期内,凡属于产品质量或制造缺陷导致的故障,本公司负责进行维修服务为买方尽快恢复电力。
3、本公司免费为用户调试机组,培训机组操作人员,并亲临现场指导安装。
4、在三包期内,用户应承担更换机油、柴油、空气滤清器等常规费用。
5、在三包期内,用户应使用本公司规定的柴油、机油以及按本公司的建议程序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6、以上三包服务,应在机组正确使用与保养前提下进行。
7、详细操作规则,以机组说明书为准。三包规定的内容以国家三包标准与依据为准。
8、即使在保修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免费修理范围:
1)由于没有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上要求使用,装配、匹配不适当造成故障。
2)更换铭牌且提高功率使用而造成的故障。
3)由于甲方搬运碰撞而造成的故障
4)由于自行修理或改装而造成的故障
5)甲方在机组调试合格后,在非正常对机组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的情况下造成的故障,乙方不对机组支付任何零配件开支。
七、产品的交货验收方式
1、乙方应在具备机组交货前,提前两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书面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2、到货后,甲方负责召集甲方代表、及相关负责人,会同乙方代表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补齐。若货到3日内甲方不安排验收,视为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交货,如有异议,甲方须在收货之日起7天内采用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
八、设备就位、调试及验收
1、设备由乙方就位,甲方协助。
2、设备就位后,由乙方初步调试合格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若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则视为甲方认可设备验收合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要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因发生不可抗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罢工、运输事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合同双方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十、合同修改和补充
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或合同补充条款。且视为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十一、违约合同终止
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日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A.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付货物,
B.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下的任何义务
十二、终止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三、合同纠纷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由仲裁机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雨花支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长沙市雨花五金机电市场B区3栋109号
篇2:钢筋供应商采购合同
钢筋供应商采购合同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经过考察和评估,将乙方作为合格的供应商,并依据产品验收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向乙方采购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钢材等原材料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标的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品种、型号如下列清单所列示:
2)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使用前提前向乙方订购上述品种和型号的钢材等原材料,并向乙方发出《采购单》。
3)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采购单》后,根据订货单上确定的品种、型号、数量备货,并在《采购单》确定的时限内向甲方发货。
4)甲方需要上述采购清单之外的材料时,可以事先向乙方询价和发出要约,在得到乙方承诺后,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单》,乙方根据《采购单》的确定的内容备货发货。
5)上述市场单价发生调整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采购单》时及时予以回复,并征求甲方是否订货的意见,在得到甲方明确的书面订货回复后,方可以备货和发货,否则,甲方可以按上述采购清单所确定的市场单价结算。
二、结算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发出的《采购单》以及甲方收货的签收回执与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2)双方确定每月25日为双方对账日,在该日,乙方持上述单据与甲方进行对账,确认甲方使用的材料型号、数量和总价;
3)双方对账完成后,由乙方向甲方开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对账日后的下月的25日前向乙方支付货款;
5)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在结算货款时,暂时扣除该笔货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每笔质量保证金在该笔交易发生一年后向乙方返还,质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如果因乙方提供的该批次的原材料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有权扣除该笔质量保证金。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采购单》后日内向甲方交货。
2)交货地点:*收货人指定的地址
收货人名称:
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址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标的物运至甲方指定地址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标的物交货日期。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标的物,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三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四、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货的当天安排验收,如果甲方无法及时安排验收的,应通知乙方,另行安排验收时间。如果双方验收合格,则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乙方应提供所供应的原材料的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准,甲方根据通用的国家标准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可以视同乙方提供的该批次的原材料均不合格。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品种、型号、数量、重量、技术参数等进行检验。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采购单》所确定的采购总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采购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10天,视为交货不能,甲方有权撤回《采购单》并要求乙方支付采购总金额30%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10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撤回《采购单》,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虽然经甲方验收收货,但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有收货检验时未发现的质量瑕疵,或者甲方的客户在使用甲方设备过程中因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瑕疵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六、不可抗力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七、合同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八、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篇3:柴油发电机组购销合同
柴油发电机组购销合同
编号:HT20**-07-19-001
甲方:江西昌贤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南昌市鼎鑫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与乙方签订柴油发电机组合同,并按以下条款执行:
备注:
1、此价为不含税、含安装、调试、运输、吊装就位等。
2、随机附件:液晶显示控制屏、消声器、电瓶及电瓶连接线、减震垫、8小时日用油箱、随机工具、资料各壹套等。(此报价为:除机房土建、基础、场地清理、电缆、柴油外的交钥匙工程)
3、保修期一年或正常使用1000小时,先到为准。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30%的货款给乙方,合同生效。货到工地付至80%,乙方进行安装、调试(空载或负载)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总款(贰拾叁万元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组不能及时调试验收,甲方也应在到货7日内将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余款叁仟元作为质保维修金待机组运行满一年后付清(保修期自机组安装完毕.调试合格之日计算)。
三、到货时间
乙方收到预付款并接甲方正式通知后10天内到货。
四、交货、安装、培训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进贤中医院地下室)。
2、乙方免费培训甲方操作人员1-2名。甲方在机组调试前应准备好柴油并提供乙方到货、安装施工的便利条件(如:土建基础、开墙、打洞等土建工作,清理到货周边、现场障碍物、提供照明)。
3、调试合格前乙方发生的运输等安全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乙方无条件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3、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果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逾期到货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
4、乙方派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培训。
5、乙方对产品的保修期为自货到之日起贰年或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保修期间凡属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机械故障均属保修范围,下列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
(1)机组易耗件,日常使用的配件(如三滤、蓄电池等)。
(2)因人为操作错误,疏忽保养或不按使用手册操作等造成产品损坏。
(3)用户未及时反馈造成故障或损坏。
(4)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产品损坏。
六、合同违约及处理
1、乙方应按期按约向甲方交付货物,因乙方任何原因逾期交货、安装、初验、终验的,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延期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应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甲方其它经济损失按合同总价的30%计算。
2、甲方不得无故延期支付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其它
1、本合同签字盖章收预付款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效力同等。
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守约方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南昌市鼎鑫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南昌市大道436号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
日期:
签约地:
日期:
开户行:银行工人支行营业部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