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

编辑:制度大全2023-10-25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下称“甲方”)乙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项下货物(以下简称“货物”)事宜,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a)工程名称:b)建设地点:

二.:

注:1.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不能作为结算和包干依据;

2.供货单位综合考虑因地板质量、色差、切割等带来的损耗量,并需要预留不低于供货数量5%的维修量,以备补货。颜色纹路以封样样板为准;

3.本合同所称价格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包干固定单价,不考虑价格波动。以上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生产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装车、货到工地现场负责卸车及搬楼等一切费用。(由乙方安装时也应包含安装费。)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地板品种、规格、颜色、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及材料样板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防火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无文件地暖测试报告拒绝使用;

2.防潮垫:品种、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良好的防潮性及脚感,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3.乙方供应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放射性性检测标准GB18580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GB/T1810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18103―2000实木复合地板、GB15036―94实木地板、LY/T1330―1999抗静电木质活动地板、LY/T1573―2000竹地板)规定,且各项指标应达到标准中所规定的优等品要求。(根据产品选择标准)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为:年月日

2.交货地点为: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和接收方。乙方应于交货日将货物送至:_____________。

3.乙方在发货前,应提供书面的发货清单至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项目现场,甲方的验收管理人员为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产品采用公路汽车运输方式,因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承诺按照甲方要求送货,避免一次货运量过大,无法消纳和运输。

四.包装标准:

木地板包装必须进行保护性包装,采用纸箱内附带衬垫。乙方产品包装上应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法律规定的内容。如因产品包装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导致产品破损或发生其它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承担因甲方退换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有权进行现场抽验,抽验率应满足不低于3%;甲乙双方应共同验收产品,验收合格的,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对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立即退货,并应立即补足因不合格产品所致甲方缺货数量,乙方不得等到收到该不合格产品后再进行补足工作。乙方应承担因产品不合格而补换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甲方退换货)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如果乙方对经甲方验收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之检验结果有异议,乙方应在该质量产品到达双方指定地点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本合同约定解决。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定金在甲方应支付的后续货款中一次性全部抵扣;

2.乙方每送到一批货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按乙方送到合格货物的总价款的60%向乙方支付货款;

3.乙方供货完成(如安装也由乙方负责,则在安装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所送货物总额结算(含补货)应付货款,预留结算款的5%作为保证金,其它余款在结算后十天内付清;

4.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其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2.因乙方原因,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其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货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约定期限的30日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3.因乙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其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合同事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它约定:

1.备货。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订货数量之外增加10%的产品备货,以备工程增加量之需。甲方所需货物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5%的,该部分货物的供应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本合同之补充协议为准。

2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地板,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切割等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但需预留两年的总合同数量3%维修量地板,以备维修保养所需,货品存放在供应地库房处,保证供货的及时性。

3.特殊说明:对供货产品的工艺要求例如:

●含水率严格控制在≤8%,保证吸水、变形、翘曲、收缩在规范指标控制内;

●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得超过3%,板内甲醛释放量:每100g板重总抽出甲醛量不得超过9mg(按GB18580标准为≤1.5mg/L);

●地板纹理表面应薄厚均匀,每箱中无明显色差、无裂缝、无节疤等瑕疵,且木纹清晰;

●漆面平滑,无气泡,应使用优质环保耐磨漆UV耐磨漆,耐磨为国家标准“优等品”标准,≤0.08g/100

转且漆膜未磨破,使用合格环保进口名牌的油漆;底漆不少于4遍,面漆不少于3遍,耐磨度、硬度、漆膜附着力、抗剥离度等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规范

●保证不翘曲,大小、薄厚一致,槽口清晰。翘曲满足规范及地采暖区域使用的要求;●基材采用上等的榉木或柳桉,不可用杨木、杨杂或其它杂木混用的基材;

●保证背板选用榉木材料,且背板榉木观感达到无过多疤结(每块不多于2处),无补丁,背面封漆;●表面观感与样板一致,无过大的色差,颜色要均匀,花纹不能太乱;●规格:910*125*12mm,木皮厚度为2.0mm。●面皮树种:

●油漆品牌:德国坚弗牌或同等档次的油漆●胶水品牌:芬兰太尔牌或同等档次的胶水●地板完全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基材结构要求:

◆第一层:2.mm◆第二层:1.7mm◆第三层:1.7mm◆第四层:1.7mm

◆第五层:1.7mm◆第六层:2.2mm◆第七层:1.7mm◆第八层:0.8mm

◆结构,纵横交替胶合板结构

◆含水率:6―8%◆热压工艺:14kg/2◆密度:700kg/m3

◆芯板含水率10%以内,三次成型,基材养生时间不低于15天;

●主要工艺

◆芯板整理采取先进的拼缝技术,提高面板等级;E1级;

◆二次整理,层层割芯,严格控制叠离芯;

◆锯边对角线误差低于1mm,平直度好,板面平整;◆基材成型后进入平衡室,确保整片基材含水率达标且均匀。●涂装:工艺九底两面:

◆一道水性底漆

◆一道透明高流平淋涂底漆(可以使油漆表面效果更饱满润泽)◆五道透明弹性砂光底漆;◆二道金刚耐磨底漆;◆二道陶瓷釉面漆。

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安装条款:(加在提供安装服务的乙方中)

(1)木地板进场前必须先送样认可,进场后必须办理报验手续;

(2)根据不同的房型,在施工前须与设计师先协定木地板的铺装方向;

(3)木地板施工前地面必须做好防潮处理并保证在地面完全干燥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否则不得进行铺板工作;

(4)拼装木地板前必须对地面进行自流平处理木地板铺装前对地面基层必须进行防潮处理,(如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需要对地面的平整度进行逐户测量,形成数据表格报给装修总包、监理、总包及甲方),地面平整度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铺贴;

(5)木地板的铺装工艺可参照生产商的合理性建议,但最终质量仍由铺装的承包商负责;

(6)木地板施工期间和完工后,须由铺装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具体见成品保护要求。

(7)铺装单位报价需包含于其它材料收口的材料(如:与大理石收口的不锈钢或铜条,材质与节点设计需报甲方确认方可施工)

(8)保洁要求:地板表面保洁时不宜用湿拖把,禁止使用铲刀、美工刀等铲刮;应先用地板专用拖把把灰尘清除,然后用湿布擦除即可。忌用稀释剂、松香水、二甲苯、酒精脱漆剂等液体接触地板,防止产生化学反应,损伤油漆表面。

(9)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木地板保修期内面层检验规范》

篇2:绿化苗木采购买卖合同书

绿化苗木采购买卖合同书

需方:(以下简称为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买卖合同:采购清单详见下表: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点:乙方于年上述苗木。具体交货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须提前3天通知乙方。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甲方负责栽植。

三、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树杆挺直、不偏冠、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费用。货到甲方指定工地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的95%并转至乙方指定账户,剩余5%一年后付清。

五、责任

1.若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中途若有减少或增加苗木的购买数量,甲方应在乙方采购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实际数量。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乙方将无条件退货。

3.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的,造成的人工,机械等其它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六、其它约定

1.无论甲、乙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

乙方: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3:简单原材料采购合同

简单原材料采购合同

NO:采购合同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乙方按甲方所需原材料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按照甲方要求准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二、甲方所需求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见合同附件。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次采购前以订单形式下达给乙方。订单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三、送货日期:订单下达后10日内。

四、送货质量

乙方送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确保其质量,如发现一批货中掺有假货、非甲方确认的残次品等质量问题,即扣除涉及金额的三倍作为违约金。

五、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结算货款,乙方当次结算的货款必须送交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不予以支付货款。乙方以最近一次的货款作为质保金,作为日后进行调货,确保质量的依据。

2、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及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六、运费:乙方负责全程运费。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送货的,应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因乙方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按照损失金额进行全额赔偿。

八、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货款,须事先与乙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款项。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货款且没有获得乙方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九、供货原则

乙方与甲方任何部门、人员有私自商业贿赂行为,一经核实,立即扣除供应商全部剩余帐期内全部货款,同时解除合同。

十、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乙方从甲方得到的采购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十一、合同解除

乙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甲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2、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甲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3、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

联系方式:

采购订单订单号:

甲方:

乙方:

篇4:橡塑原材料采购合同

橡塑原材料采购合同

供货方:义乌市大胜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采购方:常山柚丰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原料名称、数量采购项目货品颜色按温州恒泰色卡号生产;产品余料切2MM不背胶.

4、运输方式、交货的期限、地点:

(1)运输方式:货车(箱式货车)

(2)乙方须在20**年11月5日前按合同约定数量、质量标准、原料规格进行交货。

(3)交货地点:为采购方指定地点:。5、验收标准和方法:

(1)卖方应随货提前将有关的出货检验报告或证明提供买方备查。

(2)本合同原料需现场验收合格,不需复检□;本合同原料需现场取样复检合格□。

(3)买受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生原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则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向供货方提出书面(口头)异议,并有权拒付货款。

(4)供货方在接到买受方书面(口头)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如乙方逾期不处理,则视为供货方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付款条件、付款方式、付款期限:

货到检验合格后30天付款,含运费,增值税发票

7、违约责任:

(1)供货方提供的原料产品如有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买受方可以要求退换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2)供货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提供原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8、其他约定:

(1)买受方中途变更原料采购数量的需提前___日通知供货方,供货方按买受方书面通知更改,双方互不视为违约。

(2)供货方应严格按照买受方要求的原料质量和规格要求生产或供应货品。否则,买受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3)供货方须按买受方要求提供产所提供原料的相关合格证书(要根据实际采购的原料由对方随货出具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原产地证书等):

(4)如因供货方提供的原料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给买受方造成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5)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供货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恢复供货并在事发之日起通知买受方。若供货方在事发后内仍不能履行合同责任,买受方有权终止合同。(可视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9、纷争解决: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约定向买受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浙江市常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11、另附需签署重金属符合性声明协议(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应)

供货方:

买受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篇5:办公家具采购合同

办公家具采购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价款及产品明细:

本合同包含办公家具采购和现有办公家具和设备拆、装、运输,共计:壹拾万零柒仟捌佰伍拾元整(¥107850.00),其中:新增办公家具采购壹拾万零陆仟肆佰陆拾元整(¥106460.00),现有办公家具和设备拆、装、运输费清壹仟叁佰玖拾元整(¥1390.00)。

新增办公家具采购清单

现有办公家具和设备拆、装、运输费用清单

二、交货期限:会议桌交货时间为20**年11月30日前,其它产品20**年11月18日前全部交货并安装完毕。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在的使用地点(安顺市委党校)。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与交货有关的费用(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等)以及安装、调试等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四、材质工艺及验收标准:

1、材质工艺:基材采用“吉象”牌E一级中纤板,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美国进口胡桃木皮贴面。

2、油漆工艺:所有油漆产品采用台湾“大宝”牌环保聚酯油漆,表面平整光滑,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五金配件:采用广东优质“飞亚”“东泰”“DTC”牌五金配件,组装后无松动,间隙细小均匀,各部件开启灵活。

4、真皮材料:真皮部分采用国内头层牛皮,柔软、舒适、透气性能强。

5、其他材料:填充材料为48#密度环保成型海绵,高回弹不变形。椅背采用托腰设计,符合人体工学设计,不含对人体有害化学成分,甲醛含量小于1.5mg/L。采用高级防污、阻燃面料,防静电、防褪色、耐磨,透气好,部件开启灵活。

6、验收标准:乙方所供产品应具有相关质量检测合格证书并与合同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相符,达到行业现行质量标准,且符合国家家具环保监测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环保标准。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由甲方组织验收,以验收单出具时间为准完成验收工作。

五、售后服务及承诺:

1、所有产品保修期为5年,从产品验收完毕之日起计算。

2、产品验收完毕后一年内非人为损坏不能使用和维修的产品免费包退包换;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更换,退换货所产生的运输、安装、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保修期过后,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只收取损坏的部件维修或更换的成本费用,终身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安装服务。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壹拾万零柒仟捌佰伍拾元整(¥107850.00),分2次支付:

2、第一次支付:本合同所有产品到货后,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计人民币壹拾万零贰仟肆佰伍拾柒元整(¥102457.00元);

3、第二次支付:质保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当所有产品投入使用后一年内无任何质量和服务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5%的合同总价款,计人民币伍仟叁佰玖拾叁元整(¥5393.00元)。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拒付合同总价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违约金。

2、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若被甲方查出所供产品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应支付与该产品正品价格相等的违约金。

4、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产品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除退回相应的产品价款外,还应支付与该产品价格相等的违约金;

5、若乙方提供的产品未达到国家家具环保监测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环保标准,对人体健康安全有潜在威胁的,乙方除退回相应的产品价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6、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约定:

1、如果产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纠纷可申请通过合同履行地法院解决,本合同履行地: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巷32号。

2、合同一式拾份,正本甲乙双份各执一份;副本,甲方执伍份,乙方____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