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0-14

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

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条预借款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除会务资料费外,省内出差,一般情况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过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过元。集体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过元。

3、借用现金应在1个月内报销结账。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室(单位),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篇2:有限公司销售内部控制制度

*X有限公司销售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主要是指公司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包括:

(一)销售合同协议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二)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三)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五)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第四条公司应当合理采用科学的信用管理技术,不断收集、健全客户信用资料,建立客户信用档案。防止向未经信用授权客户发出货品,并防止客户以较低的信用条件进行交易而损害公司利益。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销售业务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销售业务。

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销售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或者管区、管户调整。

第三章销售与发货控制

第七条公司对销售业务应当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销售目标,建立销售管理责任制。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销售定价控制制度,制定价目表、折扣政策、收款政策,定期审阅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公司在选择客户时,应当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用、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赊销业务的管理。赊销业务应当遵循规定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及程序。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

(一)销售谈判。公司在销售合同协议订立前,应当指定销售部人员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对谈判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应当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二)合同协议审批。由销售部通过双方协商,初步确定销售数量、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信息,由分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核或审批。审批人员应当对销售合同协议草案中提出的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严格审查。

(三)合同协议订立。销售合同协议草案经审批同意后,与客户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协议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公司办公室室留存一份、销售部留存一份。

(四)组织销售和发货。

1、公司销售部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协议编制销售计划,向仓库管理员下达销售通知单。销售通知单上应填写购货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合同数量。

2、仓库管理员根据销售通知单做出库单并发货。

3、出库单妥善保管,次日交销售会计核对。

4、销售会计每天与库管核对销售数量,月末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并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销售退回管理制度。公司的销售退回必须经分管销售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在销售货各环节做好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销售登记制度,并加强销售订金、销售合同协议、销售计划、销售通知单、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销售会计应当设置销售台账,及时反映各种产成品销售的开票、发货、收款情况。

第四章收款控制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以银行转账方式办理的销售收款,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专用账户结转。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销售人员严禁收取销售现金。

第十六条公司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销售部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催收记录(包括往来函电)要妥善保存,财务部督促销售部加紧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应收账款应分类管理,针对不同性质的应收款项,采取不同方法和程序。应严格区分并明确收款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清收奖励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和处罚制度,以有利于及时清理催收欠款,保证公司营运资产的周转效率。

第十七条公司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并按照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对确定发生的各项坏账,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做出会计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核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第十九条公司结合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明确应收票据的受理范围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应收票据合法性、真实性的审查,防止购货方以虚假票据进行欺诈。应收票据由出纳保管,贴现必须经财务总监批准,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当及时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已贴现但仍承担收款风险的票据应当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第二十条公司每半年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销售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X有限公司

201年月日

篇3:单位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x单位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机关,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查找、梳理、评估*业务工作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对*业务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及机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市本级*业务中政策法规管理、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会计业务管理、机关决策运转及信息系统管理和人事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内部控制活动。

第四条*工作内部控制目标:

(一)合法性。各项政策与规定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各项*业务活动遵循法定程序与工作纪律。

(二)安全性。各项*工作在预定流程中运行,确保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最大限度保障资金和干部安全。

(三)效率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履行*职能,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四)效益性。科学配xx资源,提高xx资金的有效性,实现支出效益的最大化。

第五条内部控制主要因素:

(一)内部环境。包括管理结构、机构设及职权分配、内部监督检查、干部队伍建设、机关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及时识别分析工作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对风险进行评估、分级,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四)信息沟通。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处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委内以及我委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和应用。

(五)内部监督。对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缺陷并督促改进。

第六条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改进和反馈全过程,贯穿各项xx工作流程和各个环节,覆盖所有科室和岗位,并由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任何决策或业务均应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二)制衡性原则。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在管理架构、机构设及职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实现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三)权责对等原则。各岗位人员在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与承担的责任相一致。

(四)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关键业务、环节、岗位和重大风险。

(五)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职责分工、业务范围、风险水平和人员构成等相适应,并根据新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六)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有效管控各类风险。

第七条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内部控制基本制度、xx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及各科室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是指导各科室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规范,旨在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分工、内部控制方法、内部控制内容、内部控制检查和报告等总体要求。

(二)xx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是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制定的政策法规管理等十个方面xx工作的内部控制规范,旨在明确各项xx工作的整体层级内部控制要求与业务层级内部控制要求。整体层级内部控制是指xx工作的制度建设、岗位设、人员管理、内控文化等控制要求;业务层级内部控制是指对各项xx业务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后,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各科室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是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的业务操作规程,旨在明确各处室内部各项管理业务的控制要求,明确每个管理业务流程的主要控制环节,梳理重大和一般风险,明确责任岗位,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第八条各科室应牢固树立内控理念,将内控规范作为组织纪律的拓展和延伸,倡导和推进内控文化建设,使内控意识贯穿于干部职工的日常工作中,并成为一种自觉和必然的行为准则。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主动作为,坚决杜绝庸、懒、散和消极应付等不作为现象。

第二章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第九条xx委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内控组)。主任兼任内控组组长,相关委领导兼任副组长,办公室、xxx等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控组成员。

(二)内部控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内控办)。内控组在办公室设立内控办,成员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xxx等科室(事业单位)。内控办主任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

(三)各科室(事业单位)。各科室(事业单位)设内控管理岗和内控管理联络员。其中,内控管理岗由一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内控办成员科室可兼任),内控管理联络员由科室指定人员担任。

第十条内控组负责确定xx委内部控制政策,审定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及内控机制,部署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程序和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内控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xx委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审定xx业务内部控制规范,审议内部控制失效的调查情况、解决方案和责任追究建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第十二条内控办承担内控委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牵头拟订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审核xx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组织对xx业务内部控制规范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检查、考核和评价,对各科室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内控组报告。

(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报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三)对内部控制失效情况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

(四)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制订解决方案。

第十三条xx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办公室牵头负责,会同相关科室(事业单位)等制定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会计业务管理、机关决策运转及信息系统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二)xx科牵头负责制定人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三)由xx科与xx科牵头负责,相关职能科室配合,分别由牵头科室负责,相关职能科室(事业单位)配合。

制度专栏

热点制度职责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