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铺日常制度
专卖店铺日常规章制度
一、店铺规章制度(本节供参考)
1、上下班规则
店员上下班必须准时,上下班时间,由领班记录在考勤卡上,考勤卡不得擅自涂改。
店员下班必须主动让当班负责人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离开后一般不允许再返回货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返回必须将随身物品寄放在收银台里。
2、储物柜
店员的私人物品应放在指定的私人储物柜内并锁好,离职时必须将储物柜钥匙归还公司。
3、员工工号牌
员工当班时必须佩带工号牌。
4.semir店员的形象:青春、健康、整洁、开朗、友善
5、公司财物
店员必须爱护公司货品、购物袋、文具等物品,不得挪为私用。如有蓄意浪费、破坏、盗用公司财物者,予以严重处罚。
6、保密制度
员工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策略、营业状况、销售数据、薪酬制度及各种报表或其它机密资料。因个人职务而获得的公司资料必须加以严格保密,离职时将有关资料归还公司。
7、不良行为
店员在上班或中途休息时间严禁在店铺或仓库中吸烟,并绝对禁止喝含有任何酒精成分的饮料。店员不能在店铺内打闹,不能在店堂中化妆、吃东西。
8、私人探访/私人电话
工作时间内不可接待私人探访,特殊情况下由店长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内接待来访者。工作时间内不可接打私人电话。
9、遗失物品
在公司范围内所拾得的财物,应立即上交领班处理,员工在公司范围内遗失物品应立即通知领班。
10、个人通讯器材
未经店长批准,所有在店铺当班的员工不得携带传呼机或移动电话等个人通讯器材进入货场。
11、兼职
在公司受聘期间,员工不得从事任何其它全职或兼职的工作。
12、顾客投诉
员工必须耐心听取顾客投诉及对公司所售货品的询问,对顾客的需求和问题应设法协助解决。如投诉事项超出本身的工作及权利范围应立即通知上级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置顾客不顾。
篇2:专卖店制度及奖罚条例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三大纪律:
1禁止在上班期间穿其他竞争品牌服装.或不穿工衣,发现一次全体扣罚10元
2上班将个人包裹及手机交收银台保管,禁止任何人将个人包裹及黑色胶袋带入或带出仓库快餐盒用可视透明胶袋}如有违反,仓库盘点缺货全部由其负责,下班时由店长及收银员例
行检查,店长及收银员的包互相检查,其他人员检查无效
3禁止在收银台外,和接顾客货款及场外交易,如有发现按利吞论处,按货款2倍扣罚
八项注意:
1注意同事和睦共处,不可拉帮结派,更不可在同事之间传播负面影响,一经发现从重处罚,严重者开除
2注意店面卫生,货品陈列,归位整理
3注意"fs"动向,热情接待
4注意同事"apple",团队合作
5注意"vip"闪烁,无人理睬
6注意换岗补位,口播宣传,勇查"vip"
7注意缺货登记,及时补货
8注意市场调研,知己知彼
篇3:专卖店仪容仪表仪态员工行为准则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以班表为准,违者按考勤制度处罚
2.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擅自离岗、串岗,扣10元/次;
3.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擅自调班,扣10元/次;以上三点店铺管理人员有违着双倍处罚;
4.所有店铺每班次必须提前15分钟到铺休整,保证工作状态;
5.上下班必须本人打卡,代人打卡者每次罚50元,当事人每次罚100元,并以双方当事人旷工一天计算;
6.充电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违者扣5元/次;
7.除非工作需要,入仓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违者扣5元/次;
8.同事突然生病需请假必须要有医生证明或药房购物小票(标准时间),没有相关内容作旷工处理,并扣50元/次;
9.正式员工上班严禁穿着其它竞争品牌的服装,鞋子。违者20元一次。试用期员工店铺要拿我们的衣服给实习员穿,在达到要求后第一时间申请工衣、工鞋;
员工仪容仪表仪态
1.工服统一穿着,工牌统一配戴,仪容仪表整洁,logo统一颜色,违者扣5元/次;
2.上班前要化好妆,佩戴好工牌,不得在卖场照镜子(如有需要补妆,仓库自备小镜子),违者扣5元/次;
3.不可以在店铺内嬉戏、打闹、争吵、粗言秽语、聚众聊天、出现两手叉腰等不雅动作,违者扣10元/次;
4.门口迎宾同事一定要有精神,站姿正确,迎宾语清晰宏亮,不做小动作、靠墙及不雅举动,违者扣10元/次;
5.工作期间所有同事应注意个人形象,严禁在卖场挖鼻孔,照镜子、整头发等等,如发现将口头警告,屡教不改者将处以5元至10元罚款。
6.开b、收b应该认真对待,所有同事必须统一穿着工衣、工鞋、佩戴工牌,有损形象的扣10元/次;当班店长/副店/当值20元/次;
员工行为准则
1.早上上班不得将早餐带回店铺吃,违者扣5元/次;
2.上班时间不允许带零食、香烟、打火机等物品,违者扣10元/次;当班连带责任,罚10元/次;
每月例会所有同事一律不许缺席,有重要事情必须提前申请会假,如无申请并缺席者将处以50元一次罚款。
3.工作期间一律不许在卖场嚼食零食,打瞌睡,玩弄指甲,发呆。如违例者处以5元一次罚款。
4.上班时间要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震动状态或统一上交收银台保管,不得随身携带手机,违者扣10元/次
5.每个班次由当班店长/副店/领班(最多2人)带手机,拨打与工作有关的电话内容,其他同事不允许接听与拨打电话(特殊情况要报当班店长/副店/领班批准),违者当班店长/副店/领班扣20元/次,当事人扣20元/次
6.所有同事必须爱护店铺所有设施,出现不爱护公物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实价赔偿;
7.不得欺诈公司以谋取个人私利,不可以泄漏公司的一切资料(数据、培训资料等),违者扣当月工资并立即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