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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策划书

编辑:制度大全2023-03-08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个防灾减灾日,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号)的要求,本市将开展20**年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为此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5月11日至5月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减轻灾害损失,避免人身伤亡,关键是要通过科学的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和基本技能普及,依照现行防灾减灾相关条例、制度规定,引导每个公民关注身边的各类风险,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提升自救、互救能力。国家减灾委明确,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为“科学减灾依法应对”,并对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提出了要求:一要突出“科学减灾依法应对”主题,科学分析和研究防灾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防灾减灾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大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力度,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坚持依法行政,普及防灾减灾法律知识,通过开展一系列防灾减灾活动,将科学思维和法制理念贯穿防灾减灾救灾的全过程,有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二要认真研究所在区域主要的灾害风险,分析重点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的薄弱环节,总结灾害应对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发挥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重特大自然灾害遗址和有关纪念馆的宣传教育和警示作用,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工作,向社会公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切实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三要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社区灾害风险评估,动员社区居民、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梳理社区安全隐患清单,结合区域或行业灾害风险特点,重点搞好城市地铁、机场、火车站、地下管网、燃气管道、隧道桥梁、学校、医院、大型商场、集市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治,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四要发挥专家学者的决策支持作用,尊重科学,依靠法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台风、地震等灾害以及煤气泄漏、火灾事故等,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进一步强化综合防御防范措施,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提高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二、组织领导

本市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民政局、市民防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主题活动

1.启动仪式

5月11日在*区,举行20**年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启动仪式。主要内容包括动员开展社区风险评估、发放公共安全宣传音像资料和书籍、社区避灾疏散演练、民众防护技能宣传展示等。邀请市领导出席,并考察指导社区防灾减灾和风险评估工作。(市民政局、市民防办负责)

2.*市第四届防灾科普网络大赛暨百人百场应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5月12日启动上海市第四届防灾科普网络大赛暨百人百场应急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灾科普网络大赛,组织进养老机构、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的“百人百场”防灾科普宣教活动。(市灾害防御协会、市地震局负责)

3.*市气象局、*市民政局20**年合作联席会议

5月12日,召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20**年合作联席会议,总结合作成果,部署20**年合作工作。

(二)风险评估活动

1.推进社区风险评估工作

在总结已经完成社区风险评估全区覆盖的*个区经验的基础上,在*、*、*、*、*、*等6个区县推进社区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社区风险评估,绘制风险地图,实现社区风险评估和社区风险地图在全市的覆盖。(市民政局、部分区县民政局负责)

2.引入社会组织开展社区风险评估工作

市民政局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更多的社会组织引入社区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对社会组织进行“社区风险评估模型”的培训,依托社会组织发动、带领社区民众进行社区风险评估和风险地图绘制。

(三)宣传活动

1、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社区活动

一是利用社区资源,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在社区醒目位置,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板报、液晶显示屏、横幅等宣传载体,加大防灾减灾日的宣传力度(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区县政府负责)。二是在社区开展讲座和设点宣传。利用社区学校、社区活动中心等开展民众防护知识讲座,并在社区组织一定规模的设点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市民防办、市民政局、市灾害防御协会、各区县政府负责)。三是组织社区内居民开展防灾减灾系列活动。向社区发放防灾减灾宣传册,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老年活动室等居民聚集活动场所摆放相关防灾减灾科普书籍,组织播放一场有关防灾减灾的影片,并组织居民观看(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负责)。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防灾减灾及民众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全面介绍本市加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宣传报道本市防灾减灾工作和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组织在电视台、东方移动电视播放防灾减灾宣传公益片、公益广告,在电台、报刊、网站开设专栏专题营造防灾减灾舆论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教委负责);在街道社区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各区县政府)。制作涉及食品、药品、电梯、卫生、高温、通信、急救、环境等领域的防护知识《上海市公共安全科普宣传系列片(第二辑)》,向全市居民社区、大中小学、幼儿园所、社会福利机构、部分企事业单位免费发放(市应急办、市科委、市民政局、市民防办负责),并在上海教育电视台等播放(市委宣传部、市教委负责)。组织发送防灾减灾公益短信(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各区县的电子科普画廊播放防灾减灾知识教育片(市科协负责)。组织各高架道路、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播放防灾减灾宣传片和口号(市交通委负责)。通过各区县海洋局电子显示屏对海洋灾害进行宣传(市海洋局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宣传(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在公交车上播放《安全步行抬头走》公益宣传片(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负责)。出一期《上海防震减灾“5.12”专刊》及科普挂图,组织地震科普知识巡回宣传活动(市地震局负责)。在医院播放《*公共安全科普宣传系列片》(第二辑)和防灾减灾公益宣传片(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在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播出“大城市避震常识”主题宣传短片(市地震局负责)。发挥“962200”和“962121”等热线服务平台的宣传作用,扩大防灾减灾的宣传面(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制作一期以“专家访谈气象防灾减灾”为主题的直通990广播节目(市民政局、市气象局负责)。开展“世界红十字日”主题活动(市红十字会负责)。充分运用日常进大、中、小学授课机会,向学生介绍各类“防灾减灾”技能(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负责)。

3.组织开展网络宣传活动

以现代网络传播技术为依托,组织开展一系列网络宣传活动。利用各委办局门户网站开设防灾减灾专栏,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利用网络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和宣传。借助微博、微信等平台,举办各类防灾减灾互动活动,提升市民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关注(已经开通官方微博、微信的各委办局负责)。启动“震设人心”首届上海市大学生防震减灾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借助网络平台开展作品征集、展示和评选(市地震局、团市委负责)。

(四)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专项培训和教育活动

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培训教育活动。组织*x开展地下空间及消防灭火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市机管局负责)。对区县防灾减灾专职干部开展汛前培训和街镇网络报灾培训(市民政局、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灾减灾专题教育、观看《*市公共安全科普宣传系列片》(第二辑)(市教委负责)。组织全市各类相关教育场馆向市民群众、学生免费开放(市科委、市民防办、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消防局负责)。五是组织部分社区和单位开展消防疏散演练,并利用社区学校开展居民消防安全培训(市消防局负责)。以“博雅网”为平台,组织一期以“简易防护口罩制作”为主题的亲子体验活动(市民防办负责)。组织“20***市防汛防台抢险集结演练”(市防汛办负责)。组织*x开展设施(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演练活动(市机管局负责)。在民政系统内开展“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模拟演练”,提升本市灾情报送规范性(市民政局负责)。气象防灾减灾与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市气象局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安全监管局负责)。与中小学结对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负责)。开展应急救技能培训演练,参加全国红十字系统自救互救知识竞赛(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防震抗灾专项演练,并对社区志愿者开展防震知识的培训(市地震局负责)。组织市民防教育培训讲师团开展相关活动(市民防办负责)。在全市市属国有企业中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培训活动(市国资委负责)。在全市团员青年中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培训活动(团市委负责)。

四、具体要求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和单位要将防灾减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狠抓落实。牵头部门要积极发挥协调职能,全市各区县、各部门要协同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精心组织每一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专人负责,有序推进。“防灾减灾日”相关宣传活动涉及专业部门多、行业范围广,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以及在各项活动中的任务分工,将每一项工作进行细化,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三)妥善组织,保证安全。各区县、各部门在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的过程中,要在确保人员参与的同时,确保活动的安全性,尤其是在各项演练活动开展前,要将相关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

(四)提供保障,确保落实。“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要求高、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各部门要确保工作人员和资金落实到位,为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实施步骤

(一)筹划阶段(*月下旬):征询意见,组织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分工。

(二)准备阶段(*月下旬至*月上旬):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组织下发活动有关文件,各部门明确落实具体方案,组织设计制作宣传资料。

(三)实施阶段(*月中旬):按照有关要求,有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活动。

(四)总结阶段(*月下旬):各区县、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于5月22日前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市民防办汇总后,撰写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篇2: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演练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一个“防灾减灾日”,今年“防灾减灾”的主题为“将预防付诸行动,让安全融于生活”。按照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及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演练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将于5月7日13日期间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系统以及社会受众防灾减灾的意识,使全系统安全防护和应急知识进一步得到普及推广。为了此次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此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二、组织机构

房山区建委成立“防灾减灾日”活动组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长泉区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高贵来区建委建设管理科科长

高凤霞区建委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澄区建委安监站站长

高松区建委质监站站长

荣春海区建委执法队队长

成员: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委安全监督站,负责日常协调和管理工作。

联系人:李雪娟

联系电话:8936x7209(兼传真)

电子邮箱

三、活动时间

20**年5月7日5月13日

四、活动主要内容

1.机关内部积极开展“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

2.对辖区内在施工地进行施工安全防护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组织知识讲座;

3.组织在施工地开展应急演练。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建立活动组织工作机构,把此项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2.精心准备,周密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可行的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

质量和效果;

3.深入基层,发动群众,深入工地,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使防灾减灾的意识深入人心。

篇3:“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首个“防灾减灾日”,为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促进全社会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94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5月7-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

二、活动内容

全区防灾减灾日工作重点开展“七个一”活动:

(一)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一周宣传

5月7-13日,在永川日报、永川电视台专题栏目、重点时段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出纪念“5.12”地震一周年特别节目,报道全区开展防灾减灾活动的情况。

牵头单位:区新闻社、区广电传媒集团。

参与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国房局(地震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气象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

(二)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知识街头宣传活动

5月11日,在永川体育馆、渝西广场分两个组开展街头宣传,集中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洪法》、《气象法》、《森林防火条例》、《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制作有关展板。

牵头单位:区政府应急办

参加单位:区安监局、区国房局(地震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公安交警支队、区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

(三)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应急演练

1、5月12日,集中开展地震灾害应急疏散演练,动员城区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聚集场所管理单位开展人员紧急疏散演练。

牵头部门:区国房局(地震局)

参与部门:区级各部门(特别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部门),三个街道办事处。

2、5月12日,在永荣镇永荣中学开展一次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快速集结演练,重点检验区级相关部门和应急队伍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牵头单位:区国房局(地震局)

参与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人武部、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永荣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单位。

3、5月7-13日,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扑救、防汛抗洪、地质灾害救援疏散等专项演练。

牵头部门: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国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举行一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知识专题报告会

5月8日左右,邀请市级防灾减灾专家来永作防灾减灾专场报告会。

牵头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国房局(地震局)、区气象局

参加人员:区级相关领导;各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应急办主任;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

(五)开展一次防灾减灾知识“四进”活动

5月7-13日,在全区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标语板报、举行讲座、进村入户宣教等形式,广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

1、进校园活动。开展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程、演讲征文、签名等,组织气象、地震、消防等专家到学校开展科普专题讲座。

牵头单位:区教委

参加单位:区气象局、区国房局(地震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各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含职业院校)。

2、进企业活动。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百日安全督查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加强企业一线员工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配合单位:区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重点是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进社区活动。按照《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减灾示范社区”标准(暂行)的通知》(渝民发〔20**〕33号)文件,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将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到社区和广大市民。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进农村活动。结合国土房管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大巡查活动和地震、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宣教活动;组织专业人员深入洪灾易发区、群众受危区开展防汛抗灾知识宣传教育;对林区、林缘群众进行森林山火防范、扑救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区级农技专家深入镇村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国房局(地震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农委等部门

(六)成立一支青年应急志愿者服务队

结合5.4青年节活动,发动和号召全区广大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一支200左右的青年应急志愿者服务队,并举行成立仪式。

牵头单位:区团委

配合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教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大中专院校等有关单位。

(七)开展一次募捐活动

5月7-13日,在全区广泛开展“奉献爱心、救助灾民”募捐活动,为5.12地震恢复重建和灾民救助募集更多资金。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区卫生局、区红十字会

配合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各社会单位、广大市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永川区防灾减灾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德宽为组长,副区长王建华为副组长,区级相关牵头部门、配合参与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区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相关活动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参与配合单位,抓紧制订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落实经费,提前准备好现场布置、宣传资料等,方案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逐项抓好落实。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订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抓紧抓好抓落实。

(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新闻媒体单位要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确保“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要创新活动形式,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活动。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以“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业务培训,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多发易发灾害风险,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广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能力。

(四)强化措施,确保安全。本次活动中,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特别是应急疏散演练、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事故。因此,各项活动牵头组织部门要慎密思考、周密安排,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有序组织实施,务必确定各项活动安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在“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中,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影像资料。活动结束后,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果,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5月25日前报区政府应急办,电话:49823333,传真:87166345,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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