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方案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推行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3-03-0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进一步提高建设新农村的水平,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深刻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

“四议两公开”是河南省邓州农村创造的党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种方法既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又实现了党的领导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20**年11月10日,中组部、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部、农业部五部门在河南郑州召开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工作经验交流会,要求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全国农村推广。全县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加强基层党建、夯实执政基础,服务和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提升村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村级“两委”班子合力的重要途径,作为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作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载体,作为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方法,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2、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农村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3、坚持发扬民主。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4、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发展,努力探索形成一套既符合我县实际、又突出特色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二)总体要求

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中,各乡镇要总结近年来推进农村民主自治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既要继承发展,又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三、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方法步骤

全县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分为三个阶段:

1、健全机构,宣传发动阶段(20**年1月20日―20**年2月10日)。各乡镇党委要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周密安排部署,在2月5日以前召开动员会。同时,要通过电视台、《广灵报》、广灵县政务信息网、板报、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尽快了解掌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和实质,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奠定思想基础。

2、组织实施,全面推行阶段(从20**年2月10日―20**年3月10日)。自动员会后,全县所有村级组织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所有村级组织重大事项都要按照这一程序决策。乡镇党委要认真研究每个村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顺利推进。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新方法、新措施,力争通过在农村全面推行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新动力,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提供好平台,为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和工作方法提供强有力的抓手,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分析检查,总结经验阶段(从20**年3月10日―20**年3月底)。全面推行阶段完成后,全县立即进行“回头看”,进入分析检查、总结经验阶段。要对全面推行阶段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所开

四、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

(一)明确决策内容。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村级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二)规范工作程序。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村党支部会提议。村党支部对村内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体而言,提议前:①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②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③制定初步方案,报乡镇党委批准、备案。提议中:①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况;②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③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2、村“两委”会商议。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具体而言,商议前:①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②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商议中:①支部书记主持“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②“两委”充分讨论,可邀请专家参加;③修改补充完善方案;④“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商议后:党支部主动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具体而言,审议前:村“两委”传达议题,党员思考,并了解民意。审议中:①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村主任通报意见、方案;②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③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审议后:①“两委”修改完善方案;②党员深入群众中宣传、动员、解释。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具体要求为,决议前:①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②召开预备会,告知决策动因、事项全景;③征求村务公开监督人员意见。决议中:①村委会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②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③进行表决。决议后:①通过的事项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②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进行公告。公告的形式:公告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实施。公告的位置:文字公告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在公开栏旁设意见箱。公告的时间: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过程中,要做好解释工作;对公告内容确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重新公布。公告期间,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公告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6、组织实施决议。决议公开期满后应立即组织实施决议,在实施决议的过程中要按照以下四步进行。一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二是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通报决策的施行进度、账目、预算。三是在实施中出现问题后,村委会能解释的立即解决,不能解释的提交村党支部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四是如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应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党支部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7、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及时进行公示。具体要求为:①村务公开监督人员审核审查实施结果;②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③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由村委会三日内给以答复;④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提交党员大会审核,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三)完善相关制度

为适应实施“四议两公开”的需要,农村基层组织要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1、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建立有利于基层组织和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的网络体系,组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够从自身条件出发,采取适当方式,有效地联系群众,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中发挥作用,在了解群众意愿、需求,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中发挥作用。

2、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把好政治关、能力关、结构关,足额选好村民代表。在此基础上,本着“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每个村民代表分别联系若干农户,联系户覆盖面要达到100%。村民代表与联系户建立密切的沟通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同时宣传、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村民代表不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代表资格,重新推选。

3、健全民主监督制度。设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监督评议。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成员中产生,负责对“四议两公开”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群众公开。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民意渠道,及时收集和受理群众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合理诉求,不断完善决策,促进工作的科学运行。

4、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四议两公开”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的,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四议”讨论决定事项的过程和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凡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和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加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党委要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要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要强化乡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推动“四议两公开”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纪检、民政、涉农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各乡镇党委要对本地“四议两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要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与村级议事制度和党务、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三)加强督查指导。县级领导、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建立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村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观摩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每个乡镇都要选树几个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动这项工作全面铺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行情况将作为农村党建“三级联创”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板报、标语、喇叭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广大农村党员群众学习掌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内容、运行程序和工作要求,为这项工作的推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取得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

(五)注重实际成效。要以*****为指导,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第三阶段的重要内容,通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建章立制,不断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基层各类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篇2:民主管理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省、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县的村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重要思想及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规范村务公开为目标,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二、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基本程序

(一)公开内容

财务公开内容:

1、财务收支情况。分年度总收支,日常收支。

2、集体资产管理,包括房屋、机械、机动地、林地等。

3、债权债务情况。

4、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5、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6、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事务公开内容:

7、村基本情况;村委会、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

8、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9、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10、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11、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12、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1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14、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政务公开内容:

15、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16、宅基地审批情况。

17、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18、五保户、征兵优抚、低保户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19、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20、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21、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党务公开内容:

22、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

23、创建“五星级”党员“****”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

24、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25、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

26、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确定重点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27、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2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

2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30、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二)公开时间

随时公开事项:

1、财务日常收入支出,支出应逐项逐笔公开。

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4、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5、征兵优抚、五保户、低保户、大病救助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6、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7、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8、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

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9、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接收预备党员: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预备党员转正: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

10、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离职村干部自申请享受补助起,由乡镇党委、政府对其本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首次公示(7天),上报县委组织部,经审核后进行第二次公示(7天)。

11、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在每次党员评优及表彰确定人选时,对要表彰的党员进行公示。

12、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13、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季度公开事项:(后一个月下旬)

1、村集体资产,包括房屋、农业机械、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2、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标准。

3、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5、宅基地审批情况。

6、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半年公开事项:

1、创建“五星级”党员“****”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星,并将评星结果公布在图板上。

2、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同上)。

年终公开事项:

1、村干部本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下年度目标。

2、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3、财务年度总收支情况。

4、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5、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6、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7、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固定,生活补贴款由民政部门具体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年底“两节”期间发放,具体名单由村党支部报乡(镇)党委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后,由各乡(镇)党委分别本乡镇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上报县委组织部,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人选。

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年底前,党支部内部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

1、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场所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内容应当至少保留5日;保留少于5日的,应当重新公布。

2、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布。

3、具备条件的村可以通过广播、书面等形式进行村务公开。

4、村民委员会管辖多个自然村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分别在各自然村进行村务公开。

(四)村务公开的程序

村务公开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把关,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3、经村民代表会议或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采用公开栏等形式向村民如实公布。

4、听取意见。每次公开后,应广泛征求和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5、答疑解释。村民委员会应该认真地对待村民的质询、查询和解释答疑工作,力争让每一个村民满意。

三、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监督

(一)成立组织机构

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一般由3至9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1、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

2、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3、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4、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答复

(三)监督程序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步骤、时间或者形式有异议的,应当自村民委员会提出具体方案的5日内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提起异议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确有问题的,应当及时纠正。村民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步骤、时间或者形式有异议的,可以自村民委员会提出具体方案或者方案公布后的5日内通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提出,也可以直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提起异议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答复或者纠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并申请书面答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调查处理并给予书面答复。

(四)问题的处理

1、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不履行监督职责的,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罢免其成员职务。

2、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在村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村民会议依法罢免负有责任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职务:

(1)不按规定的内容、步骤、时间和形式公开村务的;

(2)弄虚作假、侵犯村民利益的;

(3)干扰或者阻碍对村务公开进行监督的;

(4)打击报复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和对村务公开提出异议的村民的;

(5)违反村务公开规定的其他行为。

3、在村务公开中发现的挥霍、挪用、侵占、贪污集体财物等违法行为,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村委会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之真正做到工作有序,办事有据,理事有章。

(一)建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其主要职责是决定村政发展规划,公共建设项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二)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成立群众代表占三分之二以上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审核、监督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村年度收支计划、重大财务收支项目等,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

(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要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档案、村委会工作档案、村党支部党务公开档案,将公开的内容及审议时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进行归档、保存,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档案管理工作。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四)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每年年终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勤廉双述,由群众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勤廉情况提出质询后,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凡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按照法律程序予以罢免。

(五)建立审计监督制度。乡(镇)及其以上农村财务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要对村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常规审计;对征地补偿,农民负担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以及干部的任期目标和离任等进行专项审计。

(六)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县、乡(镇)两级要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目标管理。县每半年、乡(镇)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考核。检查工作由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配合进行。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当前农村工作的新情况及上级对“两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成立县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进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二)认真学习,统一认识。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深刻认识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宣传教育,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和监督,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指导,逐步规范。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要注意总结提高,形成制度,规范运作,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各乡(镇)要以“难点村”为重点,结合实际,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方式,健全制度,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形式灵活多样。要突出财务公开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公开,明确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重大事项即时公开的要求。

(四)检查验收,巩固成果。县、乡(镇)“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派出检查组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开的内容、形式、制度、监督措施、整改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年末县“两公开”领导小组将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情况全县通报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县乡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篇3: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我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黑河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黑河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黑市社办发[20**]8号)和《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示范村评选活动的通知》(黑市社办发[20**]9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着力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并于12月下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通过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进一步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和谐孙吴提供有力保证。

二、公开内容

各乡镇、村按照《孙吴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随时公开、季度公开、年终公开的内容,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确定公开的具体内容。

随时公开事项:

1、财务日常收入支出,支出应逐项逐笔公开。

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4、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5、征兵优抚、五保户、低保户、大病救助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6、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7、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8、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

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9、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接收预备党员: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预备党员转正: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

10、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离职村干部自申请享受补助起,由乡镇党委、政府对其本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首次公示(7天),上报县委组织部,经审核后进行第二次公示(7天)。

11、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在每次党员评优及表彰确定人选时,对要表彰的党员进行公示。

12、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13、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季度公开事项:(后一个月下旬)

1、村集体资产,包括房屋、农业机械、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2、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标准。

3、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5、宅基地审批情况。

6、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年终公开事项:

1、村干部本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下年度目标。

2、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3、财务年度总收支情况。

4、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5、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6、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7、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固定,生活补贴款由民政部门具体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年底“两节”期间发放,具体名单由村党支部报乡(镇)党委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后,由各乡(镇)党委分别本乡镇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上报县委组织部,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人选。

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年底前,党支部内部公开。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年10月10日―10月20日)

一是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县里将召开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各乡镇也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根据县里的《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本地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县里对原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各乡镇也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组织,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指导组,深入村屯指导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抓好工作落实。要健全完善村级组织,没有完成“两委”换届选举的村要抓紧组织换届,真正把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的人选举上来,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建立关系协调,工作规范,廉洁勤政,奋发有为的村级领导班子,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实提供组织保证。10月20日前各村要建立和完善村民代表制度,选出村民代表,成立村民议事会和村民理财小组。三是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政策文件及公开的内容、程序、监督措施等,使此项工作深入人心,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10月21―12月10日)

1、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一是建立巩固的公开阵地。各村要设有规范的固定公开栏,并辅以会议、有线电视、广播、通知单、明白卡、小册子等形式,及时公开村情村务。公开内容和程序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进行。并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和农民群众的要求,不断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

二是完善村务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事项的决策方案,都必须实行“三会一审”的决策程序,进行充分协商,形成共识。各村都要健全完善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合理确定各自的议事规则和议事范围,讨论决定重大村务事项,并督促决策的事项得到有效实施。对违背决策程序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的,依照规定及时纠正并作出处理。

三是规范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村集体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对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对村集体财务往来的管理。各村设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代表推选产生,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的开支。要按照上级要求,各村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资源管理档案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是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建立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等问题,由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结合年终考核或总结工作,每年对村干部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考评结果与其误工补贴及奖惩挂钩。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应依法定程序给予罢免或调整。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建立村务公开工作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公开资料。村务公开档案要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集体财务帐簿相同。

2、抓好典型,分类指导。每个乡(镇)确定2个典型村(可选“难点村”)进行重点分析,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具体指导。按照《孙吴县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规范公开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完善各项民主监督和管理制度。要以财务公开为重点,按照本中要求的公开内容,将1―11月份的应公开的事项全面公开。所选的典型村要有代表性,既要有工作基础好的村,又要有基础薄弱的村;既要有经济条件好的村,也要有经济条件差的村;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达到以点带面的目的,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

3、突出重点,分级推进。以所选的典型村为重点,加强指导,强化措施,全面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任务,规范各项工作。要把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农村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使推进活动贯穿于解决农村实际问题,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全过程。推进活动要以典型村为目标,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其它各村的分级推进计划,力争到年末,全县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群众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难点村”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各村没有违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现象,没有因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问题引发群众*。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12月11日―12月末)

1、乡(镇)自查(10月11日―20日)。各乡(镇)工作指导组要按照《孙吴县加强村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组织自查,重点是所选的2个典型村,总结正反两方面典型经验,明确发展思路和整改措施,为本乡镇及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有益的借鉴。

2、县里检查(12月21―12月末)。县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各乡(镇),以典型村为重点,开展检查验收工作。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文件、档案、入村实地查看、入户调查走访等形式。要将此次检查与创建村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和示范乡(镇)活动相结合,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县里拟上报2个市级示范乡镇和4个市级示范村,并于年底表彰一批县级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对拟命名表彰的示范单位,要严格考核,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活动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把推进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分级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推进活动。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各级各部门相互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适应农村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参与渠道,健全考核体系,建立起党委政府主导、社会各界支持、村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3、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推进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分期、分批培训村干部及相关人员,引导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必要时可组织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现场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充分发挥典型村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

4、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督查反馈制度,坚持定期检查报告和跟踪督查反馈制度,把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明察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的实效,又要督查各级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既要督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又要督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健康开展。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