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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3-03-0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实践*****为主题,以提高项目审批和建设效率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在短时间内使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特别是行政审批时间在中部甚至在全国最短;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明显改进。

二、实施范围和方法步骤

1、实施范围:

全省乡镇以上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具有公共管理的单位以及社会服务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方法步骤:

一是学习动员阶段(1.4-2.28)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3.1-10.31)

对九项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的同时,提出解决八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官僚主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二是部门利益驱动下的三乱;三是“中梗阻”“小鬼难缠”现象;四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的吃拿卡要问题;五是履职能力缺位、失位、错位;六是服务意识和法务态度差的“三难”问题;七是不守信用,失信失诺,新官不理旧事;八是文山会海,迎来送往,应酬过多的问题。

三是考核总结阶段(11.1-12.31)

3、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二是认真受理和处理效能投诉;三是加强监测点的建设;四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五是加强检查考核力度。

篇2: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取得的实效,全面提升我县机关效能建设水平,促进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大转变,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深入学习实践*****为主题,以党的**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简化项目审批环节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促进机关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机关运作机制,达到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县各级机关作风大转变,办事效率大提高,尤其是项目审批效率大提速,履职能力大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大改进。

二、活动范围和方法步骤

参加活动的对象为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以及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要紧紧围绕县委三届九次全会所明确的工作要求,把学习教育、明察暗访、建章立制、监督检查贯穿始终,集中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年2月10日-20**年2月底)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吴新雄省长在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上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学习全县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同时,要结合本乡镇场、本部门单位实际,对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制定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在20**年2月26日前必须召开好专门动员大会予以安排部署,2月底前必须举办本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学习培训班,进行机关作风、法律法规等专题教育。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适时举办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班。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将实施方案于20**年2月26日前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3月1日-20**年10月31日)

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在3月底前针对机关作风懒、散、拖、漂、浮等行为,切实开展自身找、群众提等活动,认真查找问题。要求召开自查自纠剖析专题会议;召开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民生工程代表、重点项目负责人座谈会;要求组织专人深入企业、村组、群众走访收集对本地、本部门单位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建议。针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马上改,决不允许拖延;暂时不能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落实责任人,并制定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个专题座谈会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好,走访活动在4月中旬以前完成。要完善各项制度,4月底前形成制度汇编。尤其要查找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人民群众关注、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决不允许找问题轻描淡写,事后如故。要着力解决好下面几个突出问题:

1、认真解决项目审批环节繁杂、时间太长问题。

建立重大项目审批快捷通道,做到重大项目必须特事特办。完善部门联席审批制度,相关手续和规费代收代办制度。涉及项目审批的部门要对照吴新雄省长的讲话要求,根据市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要求,行政许可事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至少缩减50%,单次行政审批时间在现有基础上至少缩减50%,使我县行政事项审批时间在全市乃至全省最短。对省、市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决不允许拖延执行。各乡镇场、部门单位、村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立即无条件取消。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对照省、市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对照栗府发20**6号文件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自查自纠。对不按要求执行,仍然我行我素的,查实的违纪违规金额,无条件一律退回或追缴县财政。对影响大的,坚决按照《上栗县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一票否决。20**年3月底前对部门单位执行落实情况组织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重大项目审批快捷通道,完善部门联席审批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时间缩减的实施方案,由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配合。

2、严厉整顿机关作风懒散、效率低下等问题。

要建立严厉工作纪律、坚决做到以严厉的制度管理人。要坚决执行行政机关服务承诺制度、坚决执行去向告知制度。除特殊岗位需保密外,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必须在去向牌上告知去向、联系方式,不严格执行该制度的,明查暗访发现了将以脱岗处理。着力解决热衷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衙门作风严重、漠视群众诉求;作风不实、工作漂浮;进取心不强、缺乏责任感;贪图享乐、花钱大手大脚等“虚、冷、浮、庸、奢”五种不良作风;坚决落实省纪委“出国经费预算零增长,公务用车和招待费零增长,差旅费零增长”的要求,力戒铺张浪费,大手大脚和奢糜之风,严格控制会议、公务接待和公务消费等支出;坚决执行市委关于机关作风建设的“二十一条规定”。要求各乡镇场、部门单位对照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切实主动删除办公电脑游戏、聊天、炒股等软件。对不能遵守规定的,依据《上栗县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予以追究;坚决执行首查先行责令改正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已规定的“执法部门在首次发现行政对象发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先行责令限期改正,凡可以教育解决问题的,严禁以罚款解决;第二次检查仍未改正再依法处罚,减少以罚代管、以收费代服务的不正常行为”这条最基本原则。对故意刁难企业的行为,查证属实的,单位列为机关效能建设重点管理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诫勉教育;影响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加强规章制度的建立,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来明确为民服务内容,以公开办事制来推进政务公开,以民主决策制来强化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来评价工作实绩,以责任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要组织开展先进单位、先进科(股)室、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确保机关作风的根本转变。县机关效能建设绩效工作考核方案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政府法制办、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统计局、县公共政务管理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配合。对落实省纪委提出的“四个零增长”的实施方案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廉政办、县审计局、县采购办配合;对改进机关作风的实施方案由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牵头,县直机关工委、县廉政办配合;解决“虚、冷、浮、庸、奢”五种不良作风的实施方案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办、县政府办配合。

3、切实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收费行为。

要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集中整治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要彻底脱钩。20**年5月底前开展一次调查摸底,详细调查全县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收费情况,并结合实际制定出规范管理措施。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工商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配合。

4、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切实解决因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各乡镇场、部门单位要在20**年4月底以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能及时予以纠正,则不再追究责任。如有问题又不纠正,为了部门或个人利益,不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仍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查实的违纪违规款一律无条件退回或上缴县财政。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纪委、县监察局在全过程中适时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大走访活动,排查违纪违规线索,并加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发改委、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配合;深入企业走访,违纪违规案件查处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县审计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配合。

5、坚决纠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乡镇场、部门单位要增加工作透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实行政务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加大对行政审批人员的监管,从而有效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小鬼难缠”等现象。要健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做到群众办事真正方便。由县廉政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公共政务管理局配合。

6、加强对检查评比表彰的清理。

进一步清理规范表彰活动,切实解决影响企业生产的各种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着力解决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要减少不必要的会议、不必要的应酬、不必要的检查。部门单位检查评比活动要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备案审核。非县委、县政府审核同意组织的达标评比表彰活动,一律不准实施;部门单位可以联合组织检查的,一律不准单独实施。各职能部门严禁临近中午、傍晚进入企业检查,不准在公务执行中接受企业安排的娱乐、用餐邀请。执行不到位的,初次予以批评教育,屡犯者予以纪律处分。在20**年3月底前组织一次专项清理。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人劳局配合。

(三)考核总结阶段(20**年11月1日-20**年12月31日)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以六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制定科学的、量化的、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进行绩效考核。今年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融入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中,不单独开展专项活动。县委、县政府将把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开展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绩效考核、政务环境考核指标体系相结合。年底组织专人对各乡镇场、部门单位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通过察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及结合平时各个专项检查结果,评估各乡镇场、部门单位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效。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场、部门单位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情况在全县通报,适时召开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总结大会,表彰先进。

各乡镇场、部门要把各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三、工作要求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把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县委办、县政府办要搞好综合协调,县委宣传部要加强宣传报道,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监测,及时收集信息。建立重大项目领导挂点联系制度和企业特派员负责制度。建立健全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上下联动的立体监测网络,进一步创新监测方式,拓宽监测范围,充实监测内容,全方位、多角度地收集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机关效能建设和发展环境方面的动态信息,充分运用好监测成果,并将监测成果作为机关效能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三)快速处置投诉,取信于民。要建立健全效能投诉受理机制,认真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凡是查证属实的投诉,一律依纪依法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建立效能建设光荣榜和曝光台,对机关效能建设中的先进典型予以表扬、奖励,对影响机关效能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活动有效。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督促和指导。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查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篇3: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为开展好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市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认真学习有关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使机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并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工作。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文公布成立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抽调人员组建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并落实办公场所。

3、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个过程尤其是动员部署阶段的相关工作。

4、制定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宣传报道计划、安排局内部网络开设专栏和专题报道。

5、制发《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6、制发《市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见》。

7、召开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

8、发文明确必学内容,指导机关及局直属单位搞好学习。

9、以一定的方式公布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义、需要解决的问题、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以及接受监督的事宜。由局办公室、局效能办负责。

10、举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培训会。由局效能办负责。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6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做好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查找效能方面问题、剖析产生问题原因工作。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研究第二阶段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2、发文明确查摆问题的要求,指导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做好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3、以效能办名义召开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开展“投资者评机关”、“服务对象评机关”、“机关评机关”活动,听取各方面对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有关单位。由局效能办负责。

4、组织开展一次重点督查,了解各单位、各部门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的情况,列出机关效能建设要解决的问题。由局效能办、监察室、办公室、局效能建设督导组负责。

5、制发《*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由监察室负责。

6、制发《*市国家税务局机关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实施办法》。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

7、制发《*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由局人事科负责。

8、制发《*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效能建设“几项禁令”》。由纪委、监察室负责。

9、制发《*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由监察室负责。

10、设立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公布投诉电话,受理投诉查处和督察工作。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7月―9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抓住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第二阶段工作,研究第三阶段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2、发文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3、制发《*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政务公开的意见》。由局办公室负责。

4、制发《*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纳税服务大厅”管理的意见》。由局办公室、市区分局、局监察室负责。

5、制发《*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由办公室负责。

6、制发《*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局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等优化机关服务措施的意见》。由局效能办、办公室负责。

7、制发《*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的意见》。由局办公室负责。

8、制发《*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由局办公室负责。

9、制发《*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专项清理整顿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意见》。由局监察室负责。

10、对局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组织领导小组成员检查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督查和检查情况汇报。由局效能办、局效能建设督导组负责。

11、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公布效能建设整改方案或提高效能的制度和措施。由局效能办负责。

12、开展《行政许可法》专项检查。

13、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由局人事科、监察室、效能办、办公室负责。

14、组织效能建设好典型专访,大力宣传效能建设的成效。由办公室、效能办负责。

第四阶段:考评考核(10月―12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对机关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指导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第三阶段工作,研究第四阶段工作。

2、制定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由局效能办负责。

3、对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进行民主评议。由局效能办负责。

4、对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由局人事科、效能办负责。

5、召开全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总结大会。由局办公室、效能办负责。

6、制发《*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由局办公室、效能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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