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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课堂教学和专业知识双过关活动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3-03-01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平川区教育局20**年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好本年度教育局确定的“平川区中小学教师双过关”年活动,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业务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规范课堂教学常规,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课堂教学和专业知识双过关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宗旨与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遵循教师专业成长发展规律,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和谐、积极主动、可持续发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现代学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和完善教师校本培训、自主发展、专业评价的成才机制,激发教师养成勤学习、爱钻研、善思考、多实践、好反思,勤总结的专业习惯,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促进教师主动自觉发展。教学工作是教师教书育人的主要职责,要求教师在专业知识和课堂教学全面达标,将专业发展的外在要求逐步变为自主发展的内在需要,科学规范地造就合格教师队伍。

造就德艺双馨的名师,发挥名师对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的坚强引领作用;打造德能兼并的教师团队,对现代学校发展形成有效的推动力量。

二、参加对象

中小学所有40岁以下的教师都要参加课堂教学和专业知识双过关活动。

三、内容与要求

中小学教师双过关活动,是按照平川区教育局“教学管理年”活动要求,根据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及《平川区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过关考评实施办法》和《平川区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中小学教师在3年时间内,通过参加校本培训和自主发展,逐步做到课堂教学和专业知识达标,并能顺利通过教育局组织的两项业务考核。考核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堂教学达标

课堂教学指从事学科教学、落实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的过程,包括“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教学语言”、“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六项内容。

1.要优化课堂教学目标,课堂教学三维目标要明确具体,并以灵活的形式自然呈现。

2.要优化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设计主题明确,思路清晰,环环相扣,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转换自然。

3.要优化课堂教学语言,课堂教学要能恰如其分的运用教学语言进行导入、提问、讲授、起伏、释疑、转折和总结,既能激发兴趣,启迪思维,又能紧扣主题,把握分寸,言简意赅,富有感染力。

4.要优化课堂教学管理,课堂教学要能够进行科学的组织、管理和不失时机的调控,以有效的组织形式开展学习活动,使课堂教学活而不乱,管而不死,张弛有度,收放自如。

5.要优化课堂教学过程,注意体现课型特点,合理安排教学结构和环节,及时反馈矫正发现和有效解决学生学习中的困难和问题,注重培养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良好的学习习惯、可行的学习方法和创造性的思维能力。

6.要优化课堂教学评价,课堂教学要针对教学内容进行简明扼要的归纳总结,并恰当的运用多种评价方法针对三维目标进行检测。

(二)专业知识达标

专业知识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所具备的基本知识,包括“各学科教材和相关知识”、“教学案例”、“课程标准”、“教学常规基本知识”等四项内容。

1.各学科教材和相关知识,要求教师要熟悉本学科教材内容,有比较广博的相关知识,能居高临下的驾驭教材。

2.教学案例,要求教师在掌握学科课程标准、理解教材、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和学习能力的基础上,确定合适的教学目标,制定教学计划,科学设计教学流程和教案(教案要写明教学目标、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练习等),准备相关教具和实验。

3.课程标准,要求教师熟悉本学科的课程标准,清楚课程性质与价值、基本理念及设计思路,掌握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和实施建议,了解课程改革的有关内容。

4.教学常规知识,要求教师教学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包括“备课与设计”、课堂教学、“反思与总结”、“批改作业与辅导”、“评价与考核”等五项内容。

四、组织领导与考核

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双过关”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成立魏矿学校“中小学教师双过关”活动领导与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监督落实和校级达标考核。

组长:卫(王)

副组长:郑才

成员:教导处、教研室、教研组各负责人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再次认真细致的学习《课程标准》、《平川区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平川区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表》、《教案评价量表》、《说课评价标准》、《说课稿评价标准》、《作业批改评价标准》、《平川区中小学义务教育段各科作业设置及批阅要求》等教育教学规范性文件,这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准则与标准,必须深刻领会,牢记心中。还要认真学习《平川区魏矿学校岗位责任及规章制度》,掌握岗位职责的所有要求及各项制度的规范,以便于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执行。本学年五千字的读书笔记要按上述内容写。

二是坚持我校一贯比较成功的做法,落实好我校“一、三、六、九”教师素质工程,抓好青年教师的师徒结对、互帮互学工作,具体要求按“师徒接对协议”有关内容执行,每学期末教研室检查考核师徒活动情况,结果在校园数字平台通报,并把徒弟“双过关”与师傅带徒的优劣结合起来考评。三是扎扎实实落实好《魏矿学校教研教改实施办法》,教研室、教研组要履行好各自职责,按本办法的要求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严、细、实,以此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技能。所有教师的教研工作继续按本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学校严格考核,形成“外在驱使”与“内在发展”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四是上好“四课”,即中小学教师每周各一人的“公开课”、经考核在后五名教师的“汇报课”、组内“训练课”、受奖教师的“示范课”,通过以上“四课”的听、讲、说、评、通报,使每位教师天天有收获,日日有进步。

五是落实好教导处的月检和学校月抽查制度,抓好常规管理,落实“四精四必”(精讲、精选、精练、精评;对学生作业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错必纠、有练必评)、“五字”(严抓教学常规的落实,实抓教学过程的管理,活抓竞争、激励机制的建立,细抓各学科教师的评价,引导班级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转变,努力做到过程监控和终端管理的有机结合。)和“六认真”(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组织考核、认真组织课外活动)的要求。

六是专业知识的学习以教师自学为主,以寒暑假学习班、学校教研组的集体学习作为补充。

六、达标考核

(一)专业知识达标过关

按照区教育局安排,从20**年起,计划用3年时间,分层次、分批次队我区中小学教师进行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学科:小学为语文、数学、英语;中学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和信息技术,教师必须根据自己所教学科及特长任意选一科参加考试。考试形式各学科均采用笔试形式,英语除笔试外,另加听力考试。20**年8月已对*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中师或中专教师进行了考试,其他教师将会在20**-20**年考完。我校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都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做好准备,迎接专业知识达标过关考试。考试时间和参加考试人员均听候教育局安排。

(二)课堂教学达标过关

1.校级课堂教学达标考核,在学校达标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在教师申报的基础上,根据《平川区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表》和《平川区课堂教学常规要求》对申报者实施一次公开课及二次随堂课考核,公开课应达到良好以上等级,随堂课均应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2.考核结果设“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不合格”者半年后重新考核。应参加教学达标考核而不参加的、或经过考核被确认课堂教学不达标的教师,其业务考核视为不合格。对于连续两次未达标的教师,在达标之前,不得应聘教学岗位。

3.学校鉴定。学校对被考核者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由校长签署意见后,连同参加者的课堂教学教案、评课考核材料一并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备查。

4.校级过关考核计划。20**-20**学年第二学期考核全校教师的20%,20**-20**学年第一学期考核全校教师的50%,下学期考核30%;20**-20**学年第一学期对不合格者补考核。

5.每学期考核时间定在后半学期,对考核过关的教师学校向教育局提出申请,教育局将审核学校提出的申请,并结合教育教学质量检查和听课调研对校级过关教师考核验收。

篇2:农村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矛盾,而且有利于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特岗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做好今年“特岗计划”的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20**年“特岗计划”岗位分别在农村初中及小学阶段学校设置,计划招聘教师5995名,其中初中2200名,小学3795名。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招聘计划详见《20**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9名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关于做好2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1号)要求,提前招聘为20**年特设岗位教师。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0日。

2.报名网址: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特岗报名”)。

3.资格审查结束时间:6月25日。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未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4)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设岗县招聘组织部门和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招聘。

1.招聘时间:6月26日―7月26日。

2.招聘方式:各设岗县可采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组织相关部门到高校招聘和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区外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愿到设岗县相关部门应聘。

3.招聘注意事项。

(1)招聘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进行。

(3)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必须鉴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均为原件)。

(4)各设岗县的招聘日程安排可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查阅。

(5)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于7月3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三)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于8月9日―13日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予以公示。

(四)集中培训与考试。

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培训时间、地点由各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培训经费由自治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各设岗县(市、区)实际培训人数给予适当补助。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各设岗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1日前(具体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四、相关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号)精神,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在聘用期间,中央财政核拨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设岗县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年〕57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教师范〔20**〕7号)精神落实相关政策。自治区按照有关标准补助各设岗县(市、区)开展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二)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1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各设岗县按照公办教师招录和管理办法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招聘和管理,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要努力为特设岗位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好特设岗位教师的后顾之忧。

(四)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必须连人带编落实到具体学校,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各设岗县和各级政府毕业生就业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21号)执行。

(五)“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三年服务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务期的管理按我区“特岗计划”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本县)任教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广西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市、区)工作;

(六)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关系按国家公办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负责解释。

篇3: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5号),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为确保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于20**年秋季全面展开,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立足甘肃实际,借鉴先期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和我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帮助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高中课程改革的理念、目标、结构、内容和教学要求,增强实施新课程的紧迫性和责任感;了解和掌握新教材的编写思路、体例特征、结构特征及各学科之间的关系;了解和掌握高中课程改革实施的情况,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的转变,逐步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管理能力、研究能力、指导能力和教学实践能力;完善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体系,为教师终身学习提供支撑和保障,为各普通高中学校顺利实施高中新课程提供师资保障。

二、培训内容与对象

(一)培训学科: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门学科。

(二)培训内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总体情况及各学科课程方案的介绍;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介绍;各学科有关重要内容的解读;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式方法的培训;有关指导学生有效学习方法的辅导;教学评价方法的指导;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师教研活动特别是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引领等。

(三)培训对象:20**年我省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各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民办高中,下同)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分学科参加)、省市县高中学科教研员,共计约1.5万人。

三、培训时间

(一)准备阶段:6月5日―7月20日,各市(州)完成各学科班级组织工作,组织对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的培训,配发课程资源,组织学员做好学习前各项准备。

(二)培训阶段:7月28日―8月6日,组织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教师学习。每天5学时,共计50学时。其中学习视频课程2小时,在线学习、交流和研讨时间不少于3小时。

(三)总结阶段:8月7日―8月17日。各市(州)培训主管部门将本地区培训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报送至“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邮箱。

四、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本次远程培训工作在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专门成立项目管理小组,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小组组长,成员由省教育厅基教处、师范处、财务处、民教处、督导室,省教科所、省电教中心负责人以及十四个市(州)教育局负责人。省教育厅成立“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执行办公室),执行办公室设在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项目执行办公室在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和省项目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我省培训实施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协调多方力量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主要包括研究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组织新课程省级骨干培训,组织培训者培训,加强与教育部相关部门和各网络平台服务单位的沟通、联系。省教育厅成立巡视督查组,对各地培训工作进行巡视、指导与督查,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二)网络培训服务平台的主要职责。“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挂靠在中央电教馆)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工作。通过招标机制遴选有关专门网培训机构提供远程培训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具体任务分配为: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北京今日园丁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新思考网)负责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北京百年树人远程教育有限公司()负责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学科。

网络平台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参与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和培训光盘制作,协助专家团队进行教学,组织专家在线辅导、远程答疑,提供教务管理服务,制作操作指南,配合培训者培训的实施,组织在线研讨和提供培训信息交流服务,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三)各市(州)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分解、细化我省的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针对培训工作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市直高中的培训工作;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培训工作的准备、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向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和省教育厅上报本辖区辅导教师、班主任、联络员、参训学员编班情况等信息;审核各县、区呈报的学员培训成绩报表;为本辖区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并对本地区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本县(市区)学校、教师分布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县(市区)集中学习点(以下称为“学习中心”);做好本县(市区)各“学习中心”班主任、指导教师、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的遴选工作;及时向所在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本县(市区)班主任、指导教师、联络员、学员编班情况等信息;制定本县(市区)保障培训工作顺利实施的相关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培训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做好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选派辅导教师的接待和在各学习中心的分配工作;做好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培训的相关信息的收集、存档、上报工作。

(五)普通高中的校长、“学习中心”配备的班主任和指导教师是培训的具体组织者、管理者、指导者,对顺利实施和完成本次远程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校长的主要职责是:担任“学习中心”的主任,全面负责该中心培训期间的组织和管理、协调工作;对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所有参加培训的教师按时参加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班主任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班学习活动,了解本班学员学习进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检查审核作业。辅导教师的主要职责: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编辑并提交学习简报。各地要选择富有经验和责任心的骨干教师和教研员担任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聘请已进入实验省区的高中课改优秀教师承担辅导工作。同时,要切实发挥教研部门的力量,要求各市(州)教研部门积极总结和利用在“甘肃省基础教育网络教研教师教学远程研修”平台中开展的两次研修经验,保证本次培训的顺利实施。

(六)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网络技术人员,其职责是:密切配合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开展工作,协助行政部门、班主任、辅导教师进行管理与辅导,解决学员在注册及学习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做好本地的技术保障工作。

五、培训原则及方式

(一)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进入新课程的高中一年级各学科教师进行系统的全员岗前培训,原则上各学科任教教师都必须接受不低于50学时的系统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二)组织方式:采取班级化组织管理。组班方式以县为单位,分学科组班(网上虚拟班级)。每个班不超过100人,设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各1名。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组织学员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学科集中参训。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学习中心”,组织学员集中培训。

各市(州)、县(市区)高中学科教研员、各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按相应学科组班进行学习。

(三)学习方式:由市(州)、县(市区)集中安排学员在“学习中心”学习。其学习形式主要包括:通过多媒体投影在线或离线(dvd光盘播放)集体收看专家主讲的视频课程;辅导教师组织学员针对专家授课内容结合各自教学实践开展网下的研讨和交流;学员个人借助可上网的计算机自学网上的拓展性课程资源和相关学习资料,参与网上的案例研讨和专题讨论,提出问题或咨询,接受专家的问题解答和教学指导;按要求完成相关作业等。

(四)辅导方式:本地研讨、在线交流与专家答疑相结合。本地研讨应在班主任与辅导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在线交流应在本地研讨的基础上,在课程专家团队的主持和指导下,组织学员进行学习交流和专题讨论。针对各地学员学习研讨和交流中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由课程专家集中答疑指导。

六、培训实施及流程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工作从20**年6月启动,分阶段、分学科逐步推进。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6月10日前,各市(州)应负责将参加本次培训的不同学科的教师人数(含高中学科教研员、各高中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学校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等设施设备的数量及技术状况以电子文本的形式上报“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邮箱。另外,各市(州)对各县(市区)学校上报的上述信息数据进行认真审核,按照参训学员的数量和分布状况,设立和确定“学习中心”。(注:“学习中心”在冠名时可以其所在学校为基础,冠以“*高级中学学习中心”、“*学校学习中心”等),确定学习中心负责人与技术保障人员。指定“学习中心”所在学校的一名校长和两名副校长担任“学习中心”的主任和副主任,负责培训期间该“学习中心”培训的具体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6月11日,省教育厅将通过视频会议方式,组织进行对管理者进行培训,一是部署我省“国培计划――2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工作;二是对各市(州)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学习中心”负责人、技术保障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培训流程,各级培训管理者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6月20日前,各市(州)按附件2的信息上报要求(相关表格请在省科所网站下载:),完成统计参加培训相关信息:

1.将各县(市区)应接受培训的教师按学科进行编班,原则上每个学科为一个班,并确定每个培训班级培训期间所在的“学习中心”。对于学员人数超出50人以上的较大班级,可再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学习组,便于组织网下的交流、研讨。

2.为每个培训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和培训辅导教师,对人数较少的小学科,可二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

3.各市(州)指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与“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和各网络平台服务单位的沟通、联系、接洽工作。

(四)7月1日前,各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将帐号分配到我省;7月10日前,完成辅导教师、班主任的注册报名工作;7月20日前完成学员注册报名工作,以便学员及早体验网络平台操作。7月22日班主任在各学校校长的配合下完成审核确认工作,7月24日之前,“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将确认信息(线下)上报给平台,7月25日完成用户调整工作。

(五)7月15日前,省教育厅将组织全省培训者培训,届时邀请国家学科课程专家及网络平台教学管理和技术人员对我省班主任与指导教师进行培训。

培训者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介绍培训组织流程、培训辅导者工作职责、课程主要内容、讲解课程特点、组织交流研讨与辅导答疑的方法和技巧、教学教务管理与技术操作办法与流程、学习简报内容与编制、与课程专家组交流沟通及信息反馈形式与办法。期间,组织学员做好学习前准备。

在此期间网络服务平台应完成的主要工作有:

1.相关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将向市(州)教育局送达各学科网络视频课程的dvd光盘,各市(州)教育局根据县区上报的“学习中心(学校)”数向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送,最终逐级配送给辖区内各“学习中心”的培训点。

2.完成计算机网络检测、dvd光盘播放测试、学员网上注册、分班、预览相关课程资源等工作。

(六)7月28日至8月6日,培训工作正式实施。在此期间,各“学习中心”负责人(校长、副校长)、班主任,应认真组织本中心的教师按照网络远程培训课程表的安排到指定的培训点集中进行培训;班主任负责对参训学员集中培训的考勤和日常管理。辅导教师在业务上具体指导参训学员的网上学习和组织网下集体研讨、交流等活动。

(七)网上远程培训工作结束10天内,辅导教师应根据有关规定,综合评定出学员的培训成绩并交给班主任;班主任经审核无疑义后应将学员培训课程、课时、成绩等信息呈交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归档保存,作为学员进行继续教育登记和颁发结业合格证书的凭据。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学习中心”对培训工作做出认真的总结,对培训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纳入本年度“教师培训年”评选表彰活动中。

七、培训考核与发证

对成绩合格的学员,省教育厅颁发由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培训合格证书,同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了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省教育厅成立了项目管理小组,并在省教科所成立了项目执行办公室,由省教科所负责组织实施。各地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协调当地的培训工作。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管理、辅导人员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确保远程培训各个环节落实到位。各普通高中校长要特别重视本次培训工作,保证每位教师完整参加培训全过程,并严格实行持证上岗。

(二)质量保障。培训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分赴各地检查、督促培训工作。省教科所要组织省级专家团队深入培训现场指导培训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培训结束时要提交高质量的评估报告。

(三)应急保障。各地要认真做好培训的准备工作,对突发情况要做到快速有效应对。对黑客、病毒攻击等导致培训无法进行的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尽快恢复正常;对培训过程中出现停电、设备故障及其他突发情况等,要有应急措施,确保培训的顺利实施。

(四)经费保障。

本次活动经费采用分级负担:

1.本次培训的课程资源开发、教学组织、网络平台支持服务及管理等费用由教育部安排专项经费;

2.省教育厅负担本次培训中管理者培训费用,班主任与指导教师培训费用(不含交通费),督查指导工作、省级管理组织费用以及班主任与指导教师的工作补助等费用;对于在培训中获得优秀的班主任与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3.各市(州)承担本次活动中各县(市区)班主任与指导教师的集中培训费用,市级管理组织以及督查指导工作等费用;

4.各县(市区)及各校承担本次活动中对各“学习中心”班主任与指导教师集中培训费用,县级管理组织以及督查指导,场地、设备使用维护及其它费用(上网费、电费等)。

本次活动不向培训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九、其他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省教育厅“甘肃省普通高中课改试验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如需咨询相关问题请与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俞雪山张会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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