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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3-03-01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7.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根据《共青团路中学对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文件内容,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含月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共青团路中学教职工岗位月考核办法》,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70月。

4.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45岁以下)、区级学科带头人、区优青(45岁以下)、区教坛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每年二次考核发放津贴。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为30元/课时(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其他学科据周课时比例测算),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四、附则

1.义务教育学校自2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雨花台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

篇2:某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乐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人劳保障局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乐平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乐府办发[20**]6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1、“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

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员工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包括生活津贴、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生活津贴按原定的398元平均发放,岗位津贴按教职员工的所处职称岗位(参照乐人劳字[20**]号文件)按月发放,班主任津贴按每班每月120元标准依据《乐平市实验小学班主任津贴月度过程管理考核办法》按实际工作月核发。

(2)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员工的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实行绩效工资按学年度分两个学期进行考核发放。

2、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学校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按照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在分配中,根据考核结果和分配原则向一线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五、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绩效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办法

(1)制定《乐平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考核评估细则》,严格执行《乐平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考核评估细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

(2)采取观察、抽查、听课、座谈、问卷调查和查阅备课笔记、学习笔记、学生作业、考卷、会议记录、出勤记载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考核。

(3)教师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采取月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月考核,由各职能部门根据教师在工作中“师德”,“出勤”,“教学教研”,“安全管理”的表现按月进行考核,由办公室负责统计考核得分,进行公示;学期考核,教师“教育教学奖励”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考核,与每月月考核一并,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得出每学期总分,分岗拟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则为两个学期绩效考核分数之和。

(4)绩效考核结果由校长审批,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1、考核结果的确定

学校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按照当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2)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欺辱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强迫获变相强迫学生滥定教辅书获资料等行为造成严重影响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其他违反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涉及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事项者。

2、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的等次上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是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八、执行本《方案》的同时,一并执行《乐平市实验小学教师考勤制度》、《文明班级评选制度》。

九、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乐平实验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集体研究决定为准。

十、本《方案》经乐平实验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自二0一0年三月七实施。

篇3: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指导思想

基本思路

绩效工资范围

科室效益绩效分配原则

医生个人绩效核算办法

门诊个人绩效计算办法

住院部分个人绩效计算办法

第二章科室效益绩效核算办法

一、活工资计算发放办法

二、药品指标奖惩计算办法

三、医技科室效益绩效核算办法

四、临床科室效益绩效核算办法

五、手术麻醉科效益绩效核算办法

六、药械科效益绩效核算办法

七、收款处效益绩效核算办法

八、挂号室效益绩效核算办法

九、行政后勤及其他科室绩效核算办法

十、目标责任制科室经济核算办法

第三章临床医技科室质量考核体系

1、医疗质量

2、护理质量

3、门诊工作

4、感染

5、医德医风

第四章行政后勤科室质量考核体系

第五章扣发、停发绩效工资的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关于分配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指导思想

医院经济管理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吸取现代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运行,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准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基本思路

1、积极推行准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

2、以科室或医疗组为基本核算单元;

3、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4、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按规定报批后记录在职工的档案中,作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发退休费的依据。实际工资由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参与奖金分配。

绩效工资范围:

绩效工资范围包括:医生个人技术绩效、活工资、科室效益绩效等。

1、个人技术绩效: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项目,按其实现的综合效益按比例计入个人绩效部分。

2、活工资:从档案工资中扣出一部分,与科室收入指标挂钩进行考核,作为绩效工资进行发放。

3、科室效益绩效:以医疗组、科室为核算单位,通过经济效益核算结果,结合工作质量,按比例计入科室的部分,即奖金。

科室效益绩效分配原则1、科室应按照各自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参考个人工作量、创造的效益因素,本着向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进行奖金的二次分配。

2、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的范围:每人所扣的活工资(300元、200元、100元)、科室奖金,由科主任、护士长制定二次分配方案,进行二次分配,不得进行平均分配。

3、科室在进行内部分配前可以按照奖金5%的比例,提取科室基金,作为科室公益金,用于科室对外学术交流及社会公益活动,使用情况应在科室内公开。

4、科室主持工作的主任、护士长分别享受科室人均奖金系数的0.5,由医院支付。

医院核算单位

内一科、内二科、外一科、外二科、骨一科、骨二科、妇产科、小儿科、放疗科、肿瘤病房、痔瘘科、针灸科、急症科、手术室、皮肤科、重症监护室、分院门诊部、检验科、b超室、ct室、心脑电、药械科、查体科、磁共振室等

新建科室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规划进行具体核算。

个人技术绩效核算办法

一、门诊个人绩效计算办法

门诊医生个人绩效,按照门诊辅助检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ct、磁共振、心脑电)、化验收入(含化验、病理、细菌免疫等)2%,手术收入2.5%计算到医生个人。

二、住院部分个人绩效计算办法

1、按照首诊医师原则,每收一个住院病人,按5元/人计算到收治医生个人;(不包含观察病人)

2、住院辅助检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ct、磁共振、心脑电)、化验收入(含化验、病理、细菌免疫等)2%,计算到科室或医疗组,由科主任或医疗组长负责分配并上报医院分配表,由医院划拨到医生个人帐户;

3、手术收入按2%计算到主刀医生个人,1%计算到助刀医生个人(不分助刀医生人数,共按1%计算);

麻醉收入(麻醉费)按2%分配到麻醉医生个人(不分麻醉医生人数,由麻醉科具体上报分配名单)。

科室效益绩效核算办法

核算公式:收入-支出=结余

科室效益绩效=结余*提成百分比*有关控制指标

有关控制指标:包括临床医技科室质量考核指标、行政后勤科室考核指标

活工资计算发放办法:

按照人员承担的风险不同,每人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一定的金额参与绩效工资的二次分配;科主任、护士长、高级职称人员每月扣300元,中级职称人员每月扣200元,初级职称、劳动服务公司人员每月扣100元。

活工资实发数=活工资+活工资*〔月实际医药收入完成数/(*年医药收入指标/12个月)-1〕

*年医药收入指标见附表。

二、药品指标奖惩计算办法

考核对象:临床科室医生

考核指标:医院下发的*年科室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见附表)

考核办法:

科室当月药品收入所占比例>=(考核指标+10%),科主任、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人员分别从工资中扣除300、200、100元;

科室当月药品收入所占比例<(考核指标+10%)时,按以下办法计算:

奖惩金额=(科主任、高级职称按300元;中级职称按200元;初级职称按100元)*(药品考核指标-当月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

计算所得结果在工资中奖励或扣除。

三、医技科室核算办法

收入:全部实现的收入,100%计入科室收入。支出:

人员支出(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夜班费等)、财务报销(医院规定的由科室承担的部分,如差旅费、进修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维修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家具、设备、房屋)、人均管理费用分摊、取暖费分摊、水电费支出、医疗欠费、医疗纠纷支出(按曲中医字〔*〕10号文件执行)。

四、临床科室核算办法

收入:全部实现的收入,100%计入科室收入,包括检查、治疗、手术、化验、药品收入、科间转帐收入等。

不计算科室收入的项目:救护车收入

支出:

人员支出(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夜班费等)、财务报销(医院规定的由科室承担的部分,如差旅费、进修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维修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家具、设备、房屋)、人均管理费用分摊、取暖费分摊、水电费支出、医疗欠费、医疗纠纷支出(按曲中医字〔*〕10号文件执行)、科间转帐支出;

药品支出:西药按收入97%,成药按收入95%,草药按收入92%计算支出;

检查费支出:按检查收入的70%计算支出(包括放射、ct、心脑电、磁共振等);

化验费支出:按化验收入的70%计算支出(包括检验、病理、细菌免疫等);

挂号费支出:普通挂号按收入的60%计算支出;专家挂号费按收入的76%计算支出;

院内会诊费支出:按会诊收入的70%计算支出;

氧气费支出:按输氧收入的60%计算支出;

输血费支出:按输血收入的96%计算支出;

手术费支出:按手术收入的15%计算支出;

医疗垃圾处理费支出:科室实际开放床位日数*2元*40%

五、手术麻醉科核算办法

收入:实现的全部收入100%计入科室收入,包括治疗、手术、麻醉、药品、材料收入、科间转帐收入等。

支出:

人员支出(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夜班费等)、财务报销(医院规定的由科室承担的部分,如差旅费、进修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维修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家具、设备、房屋)、人均管理费用分摊、取暖费分摊、水电费支出、医疗欠费、医疗纠纷支出(按曲中医字〔*〕10号文件执行)、科间转帐支出;

药品支出:西药按收入97%,成药按收入95%,草药按收入92%计算支出;

院内会诊费支出:按会诊收入的70%计算支出;

氧气费支出:按输氧收入的60%计算支出;

手术费支出:按手术收入的80%计算支出;

药械科奖金核算办法

收入:实现的全部药品销售收入、煎药费收入

支出:

人员支出(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夜班费等)、财务报销(医院规定的由科室承担的部分,如差旅费、进修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维修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家具、设备、房屋)、各项罚款、人均管理费用分摊、取暖费分摊、水电费支出、医疗欠费、医疗纠纷支出(按曲中医字〔*〕10号文件执行)。

药械科:药品收入*综合差价率+煎药费收入-支出=药械科结余

结余*提成比例*有关考核指标=药械科科室效益绩效

收款处奖金核算办法

收款处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计算到人。计算办法为:

个人奖金=个人本月收款发票张数*0.05元+个人本月收款金额*0.06%

绩效工资=(奖金+活工资)*有关考核指标挂号室奖金核算办法:

在实行计算机挂号之前按院平均奖发放;计算机挂号之后,按挂号人次,核算到人,每个元。

绩效工资=(奖金+活工资)*有关考核指标

九、行政后勤及其他科室奖金核算办法

院平均奖=临床、医技、药剂科奖金总数/临床、医技、药剂科人数

院领导奖金=院平均奖*1.2

行政后勤科室及其他科室=院平均奖*1.0

行政后勤科室包括:院办、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医保办、综合采购办公室、财务科(不含收款处、挂号室)、总务科

其他科室:供应室奖金=院平均奖*1.0*有关考核指标

绩效工资=(奖金+活工资)*有关考核指标

十、目标责任制科室经济核算办法

实行综合目标责任制核算的科室或单位,另行制定综合目标责任制核算办法。

第四章临床医技科室质量考核体系

医疗质量

护理质量

门诊工作

感染

医德医风

第五章行政后勤科室质量考核体系

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工资由以下指标考核:

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对行政后勤科室测评得分(测评表附后)

院级领导对行政后勤科室测评得分(测评表附后);

各行政后勤科室量化指标测评得分;

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工资将根据以上3个分数,进行综合考核,计算最终绩效工资。

第六章扣发、停发绩效工资的规定

一、遇有重大事件(如: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新开展的手术及治疗项目,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导致出现的突发性事件等)不及时逐级向科室、有关管理科室、分管院长直到院长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对直接责任科室扣罚一个月绩效工资,对责任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二、医院实行院长带班领导下的总值班负责制,凡总值班人员无故空岗、缺岗者,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一个月绩效工资。三、凡经举报查实,科室、个人出现向外私自转诊病人、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借给其它医院仪器设备手术器械,或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者,对责任人扣发二个月绩效工资,视情节也可给予下岗待业的处理。

四、医院除财务科及所属收款处、住院处收取现金外,其他科室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收取现金。违者,经举报查实后,给当事人按收取现金数额的10倍罚款。

五、以医谋私或以各种借口私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如:ct、磁共振、x光诊断、化验、彩超、心电、脑电等)经举报查实后,扣责任人二个月绩效工资。

六、对破坏医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扣罚当事人1-6个月绩效工资。

七、科室或个人责任心不强,造成固定资产、医疗器械丢失或被窃者,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器械损坏,由所在科室或责任人按价值的2倍赔偿。

八、未经批准使用电炉及其他大功率电器,电瓶车充电等,除没收违章电器外,扣一个月绩效工资。

第七章附则

根据以上核算和分配方法,计算出各科室、医生个人绩效应发数,再根据质量考核成绩确定实发数,每月兑现一次。年终将对突出贡献者再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对于新购设备、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支出较大时,可以申请成本分期扣除,或延长折旧期。

凡是因材料、器材等非固定成本请领过多造成收不抵支时,成本经申请批准后可以延续到以后分期扣除。

科室材料等支出必须与收入相互配比,不得人为多领或少领材料,造成结余过高或过低;如果出现人为因素而造成不配比的,医院将根据成本率计算当月成本,并对科室或责任人作出一定的经济处罚;或全年通算该科室成本。

科室如果收入季节性较强或月收入变动较大者,可以进行全年通算调整。

进修人员工资由医院承担;进修培训费、差旅费等由进修后所在科室承担。

放射、ct、磁共振等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的放射假、职业查体费、疗养费用等,由医院承担,不计科室支出。

肾移植病人药费,计算药品指标时可以剔除。新分配学生三个月内不享受奖金,三个月后至转正定级前随所在科室享受半奖;新调入职工三个月内不享受奖金,满三个月享受所在科室全奖;进修人员不享受奖金;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工休假、婚假不享受奖金。

为保证各项数字的准确及时,各有关科室如:所有辅助检查科室、药械科、总务科、供应室、洗衣房等必须于每月27日前将分类统计数据上报财务科。

每月27日前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必须把所有收支票据上交财务科。逾期票据、无标明日期票据不计入科室收入。

经两委会研究批准在本院工作的临时工,其奖金由科室发放,医院不再负担50%。

手术室夜间手术提成自*年3月25日停止执行;手术室护理人员夜间加班,发给10元加班费。

十四、本方案经院两委会研究,提交职代会表决通过,自*年12月25日执行;*年6月7日全院职工大会表决通过的《绩效工资分配细则》及曲中医〔*〕5号文《关于经济核算问题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凡与本方案有抵触的均以本方案为准。

十五、本方案执行过程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院两委会研究,院长批准后执行。

篇4: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

根据《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鄂教规〔*〕3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鄂教人〔*〕4号)及《东宝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试行)》荆东教人〔*〕18号的精神,为落实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安团实验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特色理论,“****”重要思想及*****为指南,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为法律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实施细则,公正公平评价教师的工作,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3、坚持“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按岗分类考核,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力求科学合理,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

绩效工资由师德、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发展等六方面。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5分、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学过程15分、教育教学效果15分、教师专业发展5分。

四、考核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校长绩效工资发放按区文件精神实施)

五、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形式

1、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2、考核形式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由教代会选举产生。考核小组按照方案对每位教师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主要以积分形式呈现)由考核小组负责统计并公布。

六、考核细则

(一)、师德(5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活动并记有学习笔记。0.5分

(2)对学生进行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校教育。0.5分

(3)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0.5分

(4)关心学校工作,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情。0.5分

(5)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执行学校决议,团结同志,助人为乐。0.5分。

(6)工作期间不离岗,不闲谈,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0.5分。

(7)不穿奇装异服,不佩戴首饰,不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等。0.5分。

(8)无违规收费等现象,无随便征订学生学习资料及搞有偿家教等现象。0.5分。

(9)师德考核评为标兵、积极分子、合格等次分别为0.5、0.4、0.3分。

(10)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东宝区教师十条禁令》。评教满意率为95%以上、90%以上、80%以上分别为0.5、0.4、0.3分。

(二)、考勤(10分)

(1)每月出全勤----------出勤包括上班和参加学习培训(有课教师除外)、公益活动和会议等10分

(2)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4)上班签到忘签一次扣1分,代签一次扣2分。

(5)请假半天扣1分,请假一天扣2分。

(6)学习培训、公益活动和会议等请事假一次扣1分。

(7)教师婚、丧、产、病假等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长期因病或事请假,按上级有关文件发放绩效工资。

(三)、工作量(50分)

1、课时工作量系数:

初中理、化、生(含实验员)、语、数、外:1.4/节,政、史、地:1.3/节,体、音、美、信息、校本、综合等:0.9/节;小学1――5年级语、数:1.2/节,小学英语:1.1/节,科学:1.1/节(含实验员)六年级语、数:1.3/节,早晚自习1.3/节,其它0.9/节。

2、、班额系数;40人以下为1.0,41-45人为1.05,46-50人为1.10,51-55人为1.15,56-60为1.20,61-65为1.25,66-70为1.30(以此类推)。

3、学校报帐员和宿管员工作量按学校平均课时(16课时)计算。

4、附加工作量:

教研组长:4食堂出纳:4食堂会计:4食堂事务长:4微机3远程管理:4早训:5教务员:4报刊收发:2理、化、生仪器保管:1文印:5图书管理:2小学带队3(限5人)

5、管理工作量

学校校长的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其绩效工资总量与本校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水平比例按1.5:1以内的标准确定,由区教育局考核工作专班按照《全区学校校长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考核。

学校其他中层以上干部的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原则上中层干部工作量按照本校教师基本工作量的55%左右确定即9课时,副校级及以上干部按本校教师基本工作量的65%左右即11课时。班主任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其工作量按照本校教师基本工作量的50%左右即8课时。

6、任课教师每周满工作量参考课时:(依据鄂政【*】11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中学教师每周满工作量(平均工作量)为16,小学教师每周满工作量为18。

平均工作量=课表除早晚自习外的课时折算系数总和÷参算教师数

个人周实际工作量=课表课时折算系数+兼职工作折合课时数

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教师个人周实际工作量÷教师每周满工作量×50分

(四)、教育教学过程(15分)

1、备课2分

按要求备课,每月至少4篇以上的教案要求写教学后记;每课均有板书设计,每个环节缺1扣2分。

2、上课2分

(1)拒绝无案上课,查到一次扣1分;

(2)每月使用电化教学至少2次,缺一次扣1分,因停电或电脑故障原因不扣分;

3、辅导1分

培优补差活动每月至少2次,记录真实有效。

4、批改作业2分

小学语文:1――2年级,每月作业不少于12次;3――6年级每月作业不少于8次,作文每月不少于2次,做到全批全改,学生人手一个积累本,教师每周批一次。

小学数学:1――4年级,每月作业不少于16次;5――6年级每月不少于20次。

小学英语:4――6年级每单元听写不少于1次,每单元作业不少于一次。

初中语文:作文每月4篇,2大2小,大作文做到全批全改。作业每月不少于所上课文数,做到全批全改。积累与运用(含日记、周记、摘抄)师每周批阅不少于1次。

初中数学:作业每月20次,做到全批全改。鼓励课外训练,以专题训练为主,一个学期形成系列。

初中英语:有专用听写本,一周一次,作业每月12次作文一周一篇,要求教师备课要有写作方法指导,所有作业均做到全批全改。

理化、政史、地生:每单元作业不少于2次,有练习册要求必做,且做到全批全改。

所有学科练习缺一次或有一次未改扣1分,大作文缺一次扣1分。作业记录大学科每周至少2次,小学科至少1次,却1次扣1分。

5、考试2分

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测验后及时做好成绩评定入册,写好质量分析并及时上交。该项考核作为上交任务由教导处直接考核。

6、研评4分

(1)听评课每月4次,管教学、科研的领导每月至少5次。(1分)

(2)教师博客每月要充实,至少有一篇文章推送到群,(1分)教研组长每月至少发表一个话题,(在每月的第一周未发话题扣4分)教师跟帖参与研讨活动每月至少2次。(2分)

7、其它

(1)领导巡课教师不在堂1次扣5分;有违背教学行为规定的1次扣5分;有私自调课现象每次扣5分。

(2)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1次扣10分。

(3)教导处布置的上交任务未及时上交的一次扣2分。

(4)教导处抽查教研组长考核不实达2人以上(含2人),扣该教研组长5分。

(五)、教育教学效果(15分)

1、考试成绩

按学校质量奖惩方案,由教导处计算评定等次优、良、中、差,分别计15、11、7、0分

2、对于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和体育竞赛获奖的学生辅导教师,按下列方式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4、3分;省级分别奖励4、3、2分;市级的分别奖励3、2、1分;区级分别奖励2、1、0.5分。

3、参加上公开课、基本功竞赛等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3、2分;区级的分别奖励3、2、1分,校级分别奖励2、1、0.5分。

4、在参加区级以上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教案、教具、课件等评比活动中获奖或教育主管部门主编的刊物或报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的教师,按以下方式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5、4分。省级分别奖励5、4、3分;市级分别奖励4、3、2分;县级分别奖励3、2、1分。(获奖论文打0.5折)通讯报道市、区分别加4、2分,(网台打0.5折)每人限一篇。

5、班主任奖

班主任奖(分月考核),考核细则见政教处、安全处考核细则,考核后按优、良、合格分别记10、8、6分。非班主任由政教处、安全处组织全员德育考核,考核后按优、良、合格分别记3、2、1分

(六)、教师专业发展(5分)

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参与教学研究等方面的情况。

(1)有效研修考核为优、良、合格,分别加1、0.8、0.5分。

(2)按时参加全区或学校开展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活动,取得及格成绩者记1分。

(3)积极参加自主研修,每月完成不少于1篇原创教育博文记1分。

(4)有个人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有记载、有效果记1分。

(5)完成本周期内的继续教育任务、成绩合格记1分。

七、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将每月考核与期末阶段性考核相结合。其中月考核内容为考勤、教育教学过程,期末算出月平均分参加最终考核。师德、工作量、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发展四个项目每期考核一次,下学期期末考核与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2、学校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参照教师的考核办法进行。承担多个岗位职责的人员,按岗位分别参加考核,然后按一定比例综合计算其考核结果。

(二)考核程序

1、平时考核资料收集和整理分工如下:政教处负责班主任;办公室负责考勤及教师个人成果;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工作量;教科室负责教师专业发展;工会负责师德。学期结束前,所有资料要归类完整交给考核工作专班,由专班根据细则,分块量化考核、汇总、公示。

2、期末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述职。被考核人进行自评,写成个人学期工作总结,在学校述职。

2、初评。教师由所在年级组或学科组进行初评,其他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由所在处室进行初评。

3、定等。考核工作专班按照学校考核细则确定分数,分岗拟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5、审核。考核结果由学校评定后,按程序报区教育局工作专班审核确定。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专班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八、考核结果的确定和使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学校根据每个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并按照当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确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滥订教辅用书或资料;造成严重影响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其他违反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涉及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事项者。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的等次上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70%,一般按月发放。各学校根据教师所聘岗位(教师岗、管理岗、工勤岗),按照《东宝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职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造册公示后报区教育局考核工作专班审核,然后由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审批,最后由财政局直达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按绩效工资考核相关公式计算,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要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2、脱产学习和离岗退养的。

3、病、事假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

(四)借用、挂职锻炼及支教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规定。

经区教育局同意借用、挂职锻炼或支教人员,由工作岗位所在单位考核,考核结果反馈至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由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发放水平参照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同类人员水平。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及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年按学期(上学期、下学期)分两次审批和发放。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审批

1、初步核定。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制定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组织考核,得出每个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额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全校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

×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每学期期末由学校将教师个人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造册。

2、公示。学校将本校教师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3、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表报区教育局审批,审批后的各学校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表报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备案。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区财政局按照备案审批的标准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一次性发放到学校账户(原则上每学期放假前半个月到位),由学校按照审批标准将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实施绩效工资后,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教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生活补贴。在职工作人员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女职工卫生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十、其他

1、此方案经全校教工代表通过,报上级备案后实施,其解释权在绩效领导小组。

2、未尽事宜由绩效考核小组决定。

篇5: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工作的指导意见》、《邻水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试行办法》(邻教政[*]66号)的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按照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公正、公平、公开,科学合理、总量控制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行政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定出讨论稿,交全体教师充分讨论后,于*年12月10日由教代会审议,全票通过,特形成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校长。

主要考核校长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考核细则由教育局制定并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核。

1、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10%)。

2、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教育教学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能力(10%)。

3、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及上课等方面的情况(30%)。

4、绩:主要考核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建设平安校园、引领学校师生发展以及自身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实绩(40%)。

5、廉:主要考核校长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洁自律的情况(10%)。

(二)副校长(专职副书记、工会主席)、中层干部和兼课服务人员。

主要考核学校管理和个人学科教学两个方面,绩效考核总分按比例进行分配,副校长学校管理工作和个人学科教学之比为6:4,中层干部及兼课的服务人员为5:5。中层干部学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参照对校长的考核办法进行,兼课服务人员根据所从事的服务工作学校另制定考核细则;个人学科教学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与科任教师考核办法相同。

(三)科任教师。

主要考核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量和工作成绩。

二、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法

(一)德: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10分)。

(1)加分: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授予荣誉称号或受到综合性表彰的予以加分。乡镇党委政府(县级部门)加0.5分,县级党委政府(市级部门)加1分,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门)加2分,国家级加3分(本人提供原始材料)。同类表彰按最高等次加分,每人在考核期内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以上奖项加分只在本学期考核时使用一次,下轮考核期限不再加分。

(2)扣分: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者扣1分,工作不服从安排者每次扣1分,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至上级党政或主管部门,经核实应负主要责任的1次扣2分,学生出现重大违纪在场未予以制止,经学生证明属实的1次扣2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在场不参与处理的,经学生证实1次扣2分。违犯学校《职业行为十不准》一项次扣1分。考核期限受到通报批评、党内外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扣除相关责任人一次绩效考核得分的2-5分。

(二)能:包括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继续教育、教师专业发展(10分)。

教育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内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能力,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能力。以当期学生评教为依据,满意率达80%及以上记5分,大于或等于60%--80%(不含80%)记4分,低于60%记3分。

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或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研究、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取得的教研业绩;继续教育主要考核教师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历学位提高和个人专业发展的情况。按时参加和完成常规教研任务记5分。

(1)加分(教育行政部门):参加教育科研、教研、技装等电教部门组织实施的课堂教学竞赛荣获二等奖以上的,县级加1分,市级加1.5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本人提供原始材料),同类表彰按最高等次加分,每人在考核期内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课题立项成功,县、市、省、国家级分别加1、2、3、5分,结题对应级别分别加2、4、6、10分(只限主研人员)。

(2)扣分: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试卷分析等规定上交的材料,每缺一项次扣1分,不按时参加本教研组常规教研活动,每缺1次扣0.5分;未完成学校规定所写的论文或经验文章者扣2分。凡继续教育考核不合格者扣5分。

加分、扣分只在本学期考核时使用一次,下轮考核期限不再加分、扣分。

(三)勤: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学校兼职等方面的工作。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及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情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学六认真”情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学校工作制度的情况(35分)。

1、计分办法:周课时达到学校平均节次为基本工作量(不含课时系数),可得基本分35分。

周基本工作量=全校周课时总量/拨入绩效工资人数

(1)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的情况(超出平均课时的以课时津贴体现,不记分值),根据学科系数计算周课时。

超工作量=实际上课节次x课时系数+其他工作量-基本工作量

科目

语数外

理化

政史

地生

音体美信息

地方性课程

七、八年级

1.5

1.4

1.2

1.1

1.1

1.1

九年级

1.5

1.4

1.3

--

1.1

1.1

各项专职管理员计1个基本工作量(即全校平均课时)。

跨级或跨学科的每周加1课时计算,55岁以上男教师和50岁以上女教师(虚岁)每周增加2课时计算,但增加课时不计系数。

(2)管理岗位工作量:

1副校级按学校教师基本工作量的1.5倍计算,减去应承担的工作量2节,加上本人教学课时计工作量;根据教育局规定,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可以不上课,若没有上课,不减应承担工作量;中层干部按学校教师基本工作量的1.2倍计算,减去应承担的工作量4节,加上本人教学课时计工作量。

2年级组长2节/周,教研组长1节/周,备课组长1节/周。

3兼职理化实验员记1/2基本工作量,兼职生物实验员2节/周,电教、网络计算机管理员5节/周,教务员6节/周,办公室工作人员6节/周,校内、外安全巡逻0.5节/天,艺体器材保管员5节/周。后勤人员根据上级规定记1/2基本工作量;所有行政兼职1节/周。

2、扣分:

(1)出勤:按学校出勤制度和会议制度执行(学校提供印证材料)。

(2)临时性任务的安排和布置,推诿、拖拉、讲条件或完成不理想,根据情况一次扣2分(教务处或相关部门提供印证材料)。

(3)教案、作业或其他资料检查:缺少一节(次)扣1分(教务处或相关部门提供印证材料)。

(4)未经教务处同意的随意调课,一次扣1分(教务处、值周领导提供印证材料)。

(5)达不到基本工作量一课时扣0.5分。

(四)绩(综合目标考核):包括教育效果、教学业绩等方面的内容。(45分)。

1、统考科目教学成绩(含毕业班毕业学期体育科)。为了培养教师团结协作,整体推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实行捆绑式考核,凡是学区组织统一考试,学科成绩居片区第一名者得45分,每下降一名扣2分。第一名与第二名比较多1分加1分。毕业班毕业会考学期实行双向比较,就高不就低。在县上比较居第10名得基本分45分,每上升一名加2分,下降一名扣2分。如果学区不进行统考,学校将举行考试,根据同层次人平分、并结合学生巩固率按6:4计算综合得分,按3:5:2的比例分班分科按45、43、41计分。

2、非检测科目(音乐、体育、美术、微机)以及考查科目的考核:由学生评教和巩固率按6:4计综合分,全校非检测科目教师以综合分按3:4:3比例确定人员后,依次计45、43、41分。若上级举行了大型的活动,根据所获名次按统考科目的名次计分。

3、任多个班的按各班得分取平均分为教师教学成绩综合得分,主要工作任务与其他工作任务以8:2计分。

4、非教学人员如图书管理员、实验员等,由学校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根据服务工作情况打分,80分以上为一等,70-79为二等,70以下为三等,分别计45、43、41分。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若未上课,按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的等级计分,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5、43、41分。若上了课,其教学成绩按安全得分和任教得分的平均分计入。

5、指导教师加分:音乐、体育、美术、科技制作、学科竞赛等上级要求学生参加的各项竞赛活动,学生获得县级以上的集体或个人等级奖的指导教师,集体项目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市级以上等级奖均记5分。个人项目一等奖(第一名)加3分,二等奖(第二名)加2分,三等奖(第三名)加1分,市级以上等级奖均记3分。(同一类别只算最高的一次,一学期累计不超过5分)。凡是指导教师两人以上的均不计分(除音、体学科外)。

教师教学成绩得分=45+加分-扣分。

(五)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既作为科任教师参与考核,同时又单独考核班主任工作履职情况。主要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培养学生组织能力、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情况(说明:学校根据班主任所任班班额大小、寄宿学生多少等因素确定考核打分方法。具体方法见政教处《坛同镇中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本部分考核由政教处具体实施。

三、考核程序

1、校长的绩效考核程序

(1)个人述职。校长撰写述职报告,并在全校教职工会上对本人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2)民主评测。县教育局绩效考核工作组在全校教职工会上对校长进行民主评测。

(3)综合评价。县教育局绩效考核工作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结合平时工作,通过听、看、查、访等方式全面考核校长工作,撰写考核报告,内容包括校长履职情况、学校本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考核得分意见。

(4)确定等次。县教育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校长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其考核等次。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的绩效考核程序

(1)个人述职。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向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提交述职报告,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审核后,在校内公示。

(2)民主测评。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全校教职工会上对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教师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综合评定考核得分和等次。

(4)校内公示。对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综合评定的考核得分和等次,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确定得分及等次。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予以确认和公布,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3、科任教师和班主任的绩效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表册。

(2)民主测评。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全校教职工和其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

(3)综合评定。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结合平时工作,并征求学科组或年级组意见,提出综合评定考核得分。

(4)校内公示。对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综合评定的考核得分在教职工中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确定得分。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予以确认和公布,并报教育局备案。

4、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参照教师考核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四、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绩效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因处置失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参与群体性事件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受到刑事处罚的;

3、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4、考核期内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的;

5、事假连续超过10天或考核期内累计超过20天(不含节假日),病假连续超过60天或考核期内累计超过90天的(含双休日);

6、在编不在岗的(不含挂职锻炼、派出学习、培训、支教、下派的教职工)。

(二)女教职员工妊娠和产假期间,凡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科任教师的平均值发放。

(三)调动及借用情况的按有关文件处理。

(四)老教师男满59周岁,女满54周岁,如果申请离岗待退,享受除班主任津贴、课时津贴以外的奖励性绩效奖,按全校教师的平均奖金计算。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春季7月考核,9月由财政打卡发放当年1―6月份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秋季次年1月考核,3月由财政打卡发放当年7―12月份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班主任津贴:按政策规定占全校奖励工资的15%,以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为依据发放。

2、超工作量津贴=超课时数×3元。

3、早晚自习学生管理津贴:按3元/节计(由年级组、教务处统计)。

4、值周工作津贴:根据学校《值周工作考核细则》,全面完成值周任务,按实际值周天数,8元/天计算。期末公示。

5、体育教师早操及课间组织,按1.00元/天计算(由教务处统计,提供材料)。

6、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值班工作津贴:按半天10元、整天20元计算。期末公示。

7、学校安排的临时性代课津贴:每节按10元计算,期末公示。

8、学校安排的音、体、美、实验等课外训练补助:每节3元,按实际训练课时计算,期末公示。

9、突击性工作加班(县级及以上,非学校常规工作大型的检查、督导等)津贴:根据工作量,半天按10元、整天按20元计算,学期末公示。

10、毕业班专项奖:设立升省级以上重点高中奖和大面积排名奖,每届总额不超过2万元,按专项考核办法计算奖惩。如有剩余,进入全校教师德能勤绩考核。

11、校长绩效考核部分。

12、离岗待退教师奖励部分。

13、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减除以上11项后,按德、能、勤、绩考核,以分数求分值,以分值套奖金。

六、未尽事宜,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待教育局审批后具体实施。

邻水县坛同镇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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