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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3-02-14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一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实施,夯实“实验区”建设基础,优化城乡环境,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要求,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探索建立灾后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现结合我院实际,就进一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构建和谐泸州为目标,以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重点,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为手段,动员全院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不断改善我县城乡人居环境卫生面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会东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加强对全院卫生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卫生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各区县卫生局,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职责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要按照责任区划和责任主体细化目标,不留死角,要把年度任务分解到个人,明确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目标

要以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目的,以讲科学、防疫病、改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倡导有益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动员广大群众改变不良的行为、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公共卫生知识水平。

四、工作任务及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作以下分工:

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医疗机构的绿化、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整治,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环境;加大医疗废弃物,医源化污水排放的监管力度;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对住院患者及家属的健康知识宣传。

1、全院各科室要明确本单元的清洁卫生责任区,大搞环境卫生,治理“五乱”,清除卫生死角,做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加强单位内部制度管理,对本单位内部“五乱”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2、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的规定,规范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和医源性污水的排放,确保不造成污染。

3、在医院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墙报等宣传平台,向患者群众宣传健康防病知识。

4、每病区结合本病区特点,每2周至少为住院病人进行一次本专业疾病的健康知识教育。

5、每年对医护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教育培训,三年内培训率达到95%以上。

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讲正气、树新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行风建设的客观要求。活动的实施,由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督导考核工作。对于活动开展不力,留有死角,效果不好,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方面责任,活动开展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活动结束后,要召开专题大会进行总结。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二

为了切实抓好创建城乡环境卫生示范村工作,按照乡党委,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创建示范村(社区)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经议事会、监事会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卫生示范组实施方案,最终确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突出特色,塑造典型和样板,以点带面,通过创建示范组,实现点上有亮点,有特色,依托(玖瑰园)打造生态人居环境。按照“示范带动”的要求,以“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为标准,以彻底解决“脏、乱、差”等问题为突破口,以建立(示范组)工作长效机制为着力点,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搞好示范组工作,给广大村民创造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任务

1、建立管理制度,造册确定卫生保洁员和管理员,挂牌明确责任区域,进一步落实责任。

2、在示范组行人醒目处或交通要道口设立宣传牌悬挂横幅,刷写标语;

3、家禽家畜实行圈养,严禁散放;

4、合理设置垃圾点(房),清运积存垃圾,清理房前屋后,垃圾死角,做到日产日清;

5、房前屋后堆放整齐,有碍村容村貌的建筑物予以拆除,保持巷道整洁美观;(拟对全组民区进行风貌打造)

6、对村道进行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路面平整,无坑洼,无露天粪堆,柴堆,做到村容村貌整洁有序;

7、做好旱厕改水厕工作。

8、抓好庭院及个人卫生。做到庭院清洁整齐,干净卫生,人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实施步骤及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组织宣传动员阶段。主要是召开各种会议,建立健全机构,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创建卫生示范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到人人皆知。全面部署创建示范工作,层层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时限全面完成。同时做好日常卫生工作。

第三阶段:自查阶段。搞好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示范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全民动员。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更新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形成人人关心、参与治理、支持治理的浓厚氛围。

3、多方投入,保障经费。为了保证治理经费,社区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严格遵循有关程序,在确保一致通过的前提下在农户中收取每人每月1元的清洁费,以解决资金短短问题,确保治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积极组织广大群众投身到创建卫生示范村工作中,为创造干净舒适、生态的生活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社区制定出一套科学高效的管护制度,明确包片的主要负责人,卫生保洁员,卫生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好经费和人员报酬,确保环境卫生长期有人抓有人管。

公议乡花果山社区居委会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三

20*年,是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承前启后关键之年,全市教育系统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决策部署和城乡环境建设力争“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目标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进一步巩固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成果,努力创建整洁优美的育人环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重要思想和*****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以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和校园环境文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以“进学校”活动的新成绩,为党的胜利召开献礼。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泸州市2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按照“创新求实、拓展延伸、完善机制、保持常态”的工作主线,拓展延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范围和内容,大力推进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巩固提高“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成果,努力实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文明化”的治理目标,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具体目标

全市100%的城区(县城)学校、高中(职高)学校和90%的乡镇学校、80%的村小(校点)达到“五化”(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文明化)治理目标。

创建评选“泸州市环境优美示范学校”10所,复查“绿化示范学校”、“学校示范食堂”和“学校示范公寓”各5个。

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师生知晓率80%以上,开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知识竞赛。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校园环境治理和建设

切实加大对教学区、办公区、运动区、生活区、厕所、阴(阳)沟、垃圾库等重点区域的治理力度,彻底消除校园卫生薄弱环节

和盲点死角,彻底治理校园“十一乱”(乱吐、乱扔、乱倒、乱停、乱放、乱摆、乱贴、乱建、乱搭、乱拉、乱涂),努力实现校园“十无”(无蝇、无鼠、无蚊、无蟑螂、无蛛网、无尘、无污物、无异味、无“牛皮癣”、无卫生死角)。

切实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文化建设,切实加强校园环境基础设施、卫生设施和后勤生活设施建设,竭力营造整洁优美、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的育人环境,大力提升学校形象和办学品位。

大力推进节约型、环保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节约、环保宣传教育,牢固树立节约、环保观念,切实提高节约、环保意识,强化节约、环保措施,深化节约、环保管理。

(二)强化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

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良好行为习惯、文明礼仪、卫生健康等的宣传教育,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持续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全面提高师生员工文明素养。

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巩固和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社会影响。

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志愿者服务”和“文明劝导”等活动,发挥学校和师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实现“培养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对“进学校”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切实做到机构、人员、措施、经费“四落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进学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二)做好五个结合

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与教育教学相结合,把集中治理与常规管理相结合,把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把环境治理与养成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校园治理与助推社会治理相结合。

(三)严格督查问责

建立健全督导问责机制,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纳入教育教学工作目标管理,严格实施目标考核,认真开展督查、暗访工作,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和督查暗访情况,对实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确保“进学校”活动取得实效。

篇2: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和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狠抓大案要案,全面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通过专项整治,认真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销售行为;减少和消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上的盲点盲区;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单位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在开展集中打击和整治工作同时,创建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乡镇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宣传一批质量管理和区域性质量安全整治先进典型和经验;促进我县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同时,通过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切实维护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质量信誉,推动我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消费者信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工作重点

1、重点产品。重点产品,即食品、农资、消费品。消费品要突出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

2、重点单位。即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过的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的黑窝点。凡涉及安全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一律作为重点查处对象。

3、重点区域。即假冒伪劣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地区,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安全类产品存在区域性问题,以及容易出问题的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地区。狠抓特种设备整治,重点治理近年来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以及房屋、市政、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加大车用气瓶、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的专项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狠抓煤炭整治,重点打击流通领域煤炭掺杂掺假违法行为,确保电煤质量。

三、整治工作任务

(一)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开展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促使“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齐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1、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管理的产品,严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严把市场准入关。

2、开展以小麦粉、大米、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乳制品、

肉制品、饮料、白酒、糕点、豆制品、米线、饵块等13类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1)突出对“辣子鸡”及高风险食品的整治。一是开展对*辣子鸡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辣子鸡质量、计量、生产许可证标识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辣子鸡产品质量全面监督抽查工作,对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如:苏丹红、亚硝酸盐、重金属等),一律严厉查处。二是针对白酒生产销售企业多、分部广、风险大的特点,加大对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证照齐全尚未达到市场准入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有检验能力的严格实施产品出厂强制检验,没有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送法定检验机构开展委托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限定在所在乡镇区域内销售。

(2)开展对获证企业的全面督查,对存在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回访、强制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抽查的频次,凡是在检查中发现获证企业不履行出厂强制检验或不能持续保持

生产合格产品的,必须暂扣证书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符合吊销证照条件的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证照。

(3)对证、照齐全,但尚未列入无证查处阶段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督促企业限期取证;对已列入查处阶段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

(4)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

小作坊,要将企业名单报告当地政府,并分别通报工商、卫生等监管职能部门,建议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照;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3、开展对危化品工业甲醇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对违法销售、使用的企业或个人,分别通报监管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使用工业甲醇作原料勾兑白酒的生产企业或个人,一经查实,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加大食品质量监督(定期)抽查力度。严格按照《*年*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验)产品目录》和《*年*市重点产(商)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计划》规定的产品范围和抽查频次,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到年底,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其他食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达到95%。

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用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过期变质食品、病死畜禽用于生产加工食品,滥用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有毒有害杀虫剂,掺加吊白块、苏丹红等违禁物品,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坚持治理整顿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通过整治,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停一批无证生产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查处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制假制劣企业黑名单,创建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和乡(镇),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使突出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使优势产业得到健康发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6、建立健全“小作坊”监管制度。一是完善“食品添加剂”登记备案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登记备案;二是建立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改造制度。小作坊必须达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最基本质量安全卫生要求,才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三是限制销售范围制度。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以方便当地群众日常生活需要为主,其产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乡级行政区域;四是公开承诺制度。小作坊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义务,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等。

7、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对全县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多地一品等重点区域,作为开展整治的重点,在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活动。

(二)开展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

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年底,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一是抓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及涉及安全、能源、环保产品等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管工作。摸清生产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生产品种、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等底数,强化证后监管,全面建立生产许可证、3c认证企业质量档案;加大对企业产品质量抽查、巡查、回访和监督抽查力度,使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案件基本得到遏制。

二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重点开展对涉及安全、能源、环保产品的无证查处。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吊销证照、断水断电等手段,加大对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今年底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

二是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名牌、云南名牌产品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出现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报请上级批准机关取消其名牌荣誉称号。

(三)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整治

抓住秋播秋收农忙时,集中力量开展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专项打假工作。严厉查处制售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国家明令淘汰农药、安全性能不合格农机,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及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同时,把农资整治与秋季“农资打假下乡”结合起来,会同有关部门在农资销售使用的旺季,加大对重点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与打假活动。尤其要深入乡村、农户,扩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覆盖面,保证秋季农业生产。到今年年底,制售假劣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大幅减少;对辖区内化肥、农膜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率达100。

(四)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整治

按照省局《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抓好重点设备、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监管。继续深入开展电站锅炉、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对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建筑行业、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进行治理攻坚,对非法生产起重机械等三种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坚决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到今年年底,起重机械注册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基本达到100;电站锅炉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车用气瓶和危化品气瓶充装人员持证率和罐车充装单位设备使用登记率达到100;游乐设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五)开展煤炭质量安全整治

严厉打击流通领域电煤掺杂掺假违法行为,对煤质发热量低于3000大卡的,一律按掺杂使假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到今年年底,确保电煤质量有较大好转。

四、整治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年8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8月25日―9月5日)

一是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全国和省、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全面提高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迅速掀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高潮。

二是组织学习。重点学习全国和省、市、县质量工作会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通过学习,让干部职工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明确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三是明确上级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四是明确自身在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上的责任和义务。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上,统一到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县委、县党委、政府的目标要求上,动员干部职工自觉、积极投身到专项整治行动之中。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9月6日至9月30日)

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五个方面”质量安全整治的内容,组织力量,对整治区域、重点单位、产品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全面调查、清理、核实、登记,掌握真实情况,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在此基础上,明确责任区域内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10月1日―12月6日)

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切实开展好“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要充分行使《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赋予的进入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等监管职权,坚决铲除制假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突出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组织力量对16类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安全整治。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与食品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完善家电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质量档案;加大对重

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坚持全面覆盖与重点攻坚相结合等方法,以使用环节为切入点,重点对起重机械、车用气瓶和危化气瓶,以及游乐设施进行专项整治;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企业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对生产、销售存在安全隐患和可能对人体健康、生命造成损害的产品,严格实行产品召回制。

二是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生产加工食品;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加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安全类产品以及数额较大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执法犯法等行为的发生。对大案要案要做到“五不放过”: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2月7日―12月30日)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产品尤其是食品、消费品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和办法,强化监管力度,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检查和验收。

五、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及时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办事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设专人负责、专人联络,做到任务明了,职责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2、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按照统一部署,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富民惠民措施相结合,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相结合,敢于创新执法打假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局面,敢于创新执法打假工作的传统方式方法,勇于探索工作方式,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心和能力。

3、严明纪律,严格执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严格执法界限,严明执法纪律,明确执法规范,强化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惩处力度,该重罚的要重罚,对触犯刑律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一罚了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加大力度,务求实效。一要狠抓制假源头,铲除制假窝点。对发现的制假制劣窝点,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铲除不安全产品的生产加工源头。对发现有证有照企业造假的,该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坚决建议吊销相关证照。在监督检查中,实施精准打击,各个击破,做好源头管理工作。二要查办大案要案,切实做到“五不放过”,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够移送条件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要建立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假。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机制,保护名优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坚决遏制制假售劣违法行为。

篇3:城乡环境综治工作策划方案(3篇)

城乡环境综治工作策划方案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市以上)测评体系》《*区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袁办发〔20*〕16号)和《*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规划(20*―20*年)》(袁办发〔20*〕1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把20*年作为夯实创建基础之年,重点抓好民生项目建设、补齐设施短板、完善创建机制、整治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让城市更美好、让市民更文明、让群众得实惠”活动,举全镇之力、汇全民之智,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来。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市以上)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力争20*年人均GDP、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重点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大力实施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公共秩序、河流湖泊等整治行动,提升文明宣传、文明素质、诚信建设、志愿队伍水平;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全面铺开垃圾分类减量,完善一批公共服务设施,力争我镇在全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排位靠前。

三、主要任务

围绕《三年行动规划》,以着力抓好“10大行动”为重点,消除管理盲区,补齐创建短板,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

(一)着力抓好环境卫生整治。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洗城行动”、大气防治蓝天保卫战,集中治理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杂乱差现象,着力解决乱堆乱放、垃圾清运不及时、乱张贴小广告等问题;加大清扫保洁力度,主要路段每天清扫不少于4次,洒水不少于2次,每周冲洗不少于2次,确保路面、人行道、公交站台、果壳箱干净整洁;背街小巷每天清扫不少于2次、洒水不少于1次,每月冲洗不少于2次;全面拆除露天垃圾池,合理增设一批垃圾投放点,做到一般投放点每天清运2次,人流密集地投放点每天清运4次,达到无垃圾外泄、无露天垃圾、无过夜垃圾“三无标准”。加大对车辆不密闭运输、抛撒滴漏等行为的整治,确保车体整洁、车厢无挂零及车轮带泥现象。(牵头单位:农村清洁工程办;责任单位:企业办、城管中队、各村委会;完成时间:8月中旬前完成集中整治,巩固提升贯穿全年)

(二)着力抓好集镇建设整治。规划建设农贸市场,科学合理划定市场停车位;加大对沿街出店经营、乱设摊点、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的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单位、企业、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卫生、包设施、包秩序);加快划行归市建设,合理布局建材、机修、汽修、车行、夜宵、农机、石材、废品回收等行业,依法查处和取缔超范围经营、非法占道、撑棚打伞、油烟乱排、马路市场等扰乱公共环境秩序行为。大力整治集贸市场经营秩序、卫生环境、食品安全,达到“三优两安全”标准,实现市场功能整体提升。“三优”,即:环境优美,市场门头、广告牌设置规范美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油污积水,垃圾清运及时,无乱搭乱建;秩序优良,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商品摆放整齐,杂物摆放有序,无超门面售货、占道经营,无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现象;服务优质,公平秤、投诉机制健全,普遍开展诚信经营户创评。“两安全”,即:无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人防、技防、物防、消防达标。(牵头单位: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卫计办、农村清洁工程工程办、企业办、派出所、相关村委会;完成时间:9月下旬前完成集中整治,巩固提升贯穿全年)

(三)着力抓好居民小区整治。加大硬件改造,改善社区小区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小区内停车有序、无杂物乱堆、绿化完好,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装灯率达100%,亮灯率不低于99%;在全镇物业小区建立长效保洁机制,推行物业管理全覆盖,设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等机构;全面实施小区内“楼道革命”,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现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牵头单位:农村清洁工程办;责任单位:城管中队、相关村委会;完成时间:9月中旬前完成集中整治,巩固提升贯穿全年)

(四)着力抓好交通秩序、主要道路沿线环境整治。集中整治各类机动车辆乱行驶、乱停放、占压人行道等违法行为,建立规范有序、安全高效的交通出行环境;重点解决行人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闯红灯、乘车不排队、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做好辖区内道路维护,对主干道全面亮化、绿化,对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消除。(牵头单位:交通办;责任单位:交警中队、相关村委会,完成时间:9月中旬前完成集中整治,巩固提升贯穿全年)

(五)着力抓好河流湖泊整治。在主要河流、水库及周边开展河流湖泊生态水环境专项治理,完成河道整治;严格落实“河长”负责制,严厉打击畜禽养殖污染,建立定期引水补水机制,采取截污、清淤、生态治理等综合治理,加强漂浮物打捞等日常养护措施,确保湖池河面清洁、水体水质优良。(牵头单位:农林水办;责任单位:企业办、城管中队、卫计办、各村委会;完成时间:9月中旬前完成集中整治,巩固提升贯穿全年)

(六)着力抓好文明宣传提升。全面整治不规范户外广告,重点解决公益广告数量不足、展示位置不醒目不协调、展示内容刻板教条,广告体脏乱破旧,悬挂横幅宣传等问题,全面解决核心价值观、文明行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餐桌行动等宣传不到位等问题,确保户外公益广告达到每20米一处,室内公益广告达到每10米一处,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围挡墙体面积的30%。在便民服务中心、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显著位置展示诚信主题公益广告,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培养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党建办;责任单位:村镇规划所、城管中队、企业办、综治办、文教办、交通办、卫计办、便民服务中心、司法所、各村委会,完成时间:9月中旬前完成集中整治,巩固提升贯穿全年)

(七)着力抓好文明素质提升。深入开展“讲公德、守秩序、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分发《宜春市民文明手册》,加强公民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教育,普及文明礼仪规范,要求党员干部践行文明礼仪、树立良好形象,带头劝导制止乱扔垃圾、乱穿马路、随地吐痰、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广大市民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积极推进红白理事会建设,引导群众文明办理红白喜事,鼓励节地生态安葬。(牵头单位:党建办;责任单位:团委、妇联、党政办、文教办、服务园区办、民政所、各村委会;完成时间:贯穿全年并长期坚持)

(八)着力抓好农民建房管理。加快落实我镇农民建房土地规划,引导农民建房合理布局。严格执行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每天安排专人摸查辖区在建房屋情况,动态巡查各村建房情况和工地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牵头单位:镇村规划所;责任单位:城管中队、各村委会;完成时间:贯穿全年并长期坚持)

(九)着力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农村公路网和村社便道,改善村庄出行条件。推进安全饮水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安全饮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完善镇村公共服务设施,11个村全部建成达标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牵头单位:镇村规划所;责任单位:交通办、文教办、农林水办、各村委会;完成时间:贯穿全年并长期坚持)

(十)着力抓好志愿服务提升。镇、村及驻镇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所有在职党员干部均要申请加入志愿者,做到人年均服务时间不少于50小时,将其作为评选优秀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的重要依据,确保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镇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3%以上;居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各村、文化场所、医院学校、便民服务中心、机场车站等地均要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提供正常服务。(牵头单位:党建办;责任单位:党政办、团委、妇联、驻镇单位、各村委会;完成时间:贯穿全年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运转机制,形成常态化。成立湖田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任第一副总挥,镇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总指挥,镇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建立健全协调研究、测评调度、通报约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网格创建工作每月督查打分制度,督查结果定期通报。探索居民巡查测评机制,及时收集和整理社会各层面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整合督查资源,发布通报,促进整改落实,严肃追责问责,推动长效常态。(牵头单位:镇创城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纪委、党政办、党建办、综治办、各村委会;完成时间:贯穿全年并长期坚持)

(二)把握时间节点,对标抓落实。11月至12月,中央文明委将委托第三方对各提名城市进行年度测评。各网格要把握好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测评体系和责任分工,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抓好销号整改,做到创建主体明晰、责任具体、指标定量,负面清单防范到位,年度测评力争取得好成绩。(牵头单位:镇创城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纪委、党政办、党建办、综治办、各村委会;完成时间:贯穿全年并长期坚持)

(三)拓展活动载体,提升参与率。推动文明创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村社、进商户、进家庭,策划开展“新时代传习所”“好人之城故事汇”“党员活动日”“百万市民学礼仪”“小手牵大手、文明伴我行”“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小区、文明户、等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展示向上向善精神风貌,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牵头单位:镇创城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建办、综治办、区委、妇联、城管中队、村镇规划所、招商办、各村委会;完成时间:贯穿全年并长期坚持)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满意度。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创建主题宣传教育,抓好城市形象宣传,提高城市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强新闻统筹协调和社情舆论引导,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舆论氛围,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定期进行入户宣传、问卷调查、模拟测评,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治并做好宣传引导;确保创建活动群众知晓率达100%,参与率达90%以上,满意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镇创城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党建办、综治办、各村委会;完成时限:7月下旬前完成入户宣传;8月、10月开展两次问卷调查模拟测评工作;完成时间:巩固提升贯穿全年)

城乡环境综治工作策划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力争20*年建成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根据《*市盐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和中央文明办《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不断改善全区市容环境和环卫基础设施,着力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如期完成城管系统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

二、重点任务

在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开展“城市文明九大专项治理”:

(一)常态保持环境卫生。采取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解决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运用市场机制提高城市保洁水平,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城市区重点区域的“三乱”(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牛皮癣开展集中整治,对“制癣者”予以严厉处罚。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分类设施在机关、学校、小区等公共区域的投放,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置。

牵头单位(部门):市容科

责任单位(部门):直属中队、环卫处、数字化中心、道路巡查大队、镇(区、街道)中队

(二)取缔占道行为。以主次干道、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公共场所及窗口地区周边为重点,对人行道、盲道等公共场地的占道停放、堆放、经营行为及倚门出摊行为持续进行高压整治,并落实日常巡查管理责任;对擅自侵占车道从事经营活动影响交通的,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取缔。进一步加强沿街店面、单位市容环卫责任书的签订以及后续日常管理与执法监督责任的落实,确保堵塞交通、破坏环境卫生、引起群众投诉等占道经营现象得到彻底根治。对夜间占道扰民的夜排档,根据违章点位分布情况及活动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行动方案,联动开展“灭点”行动。对一些重点区域安排人员定点定时、定人定岗管理,巩固整治成果。联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针对道板违停强化执法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共停车泊位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部门):市容科

责任单位(部门):直属中队、环卫处、数字化中心、道路巡查大队、镇(区、街道)中队

(三)清理违法建设。结合市、区两级正在开展的“三治三化”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建成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设,特别是“城中村”、老旧小区、拆迁安置小区、别墅小区、水气电设施周边、医院和学校周边等地段的违法建设,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等活动,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宣传力度,引导全民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加强违法建设民间监督力量。坚决拆除新增违法建设,通过建立违法建设巡查网络,划定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域,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对新增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拆除。

牵头单位(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部门):直属中队、市容科、法制科、镇(区、街道)中队

(四)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不断提升农村环境“五位一体”长效管理水平。加强河道巡查和日常保洁,确保河道无水草和漂浮物,岸坡无白色垃圾;健全“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区转运处理”工作机制,确保全区农村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0%。加强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修整破损的垃圾池,更换破旧的垃圾桶。

牵头单位(部门):调度中心

责任单位(部门):环卫处、数字化中心

(五)规范停车秩序管理。完善道路标识和路面划线,规范停车管理,打造有序、畅通、安全、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加快建成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完善全区道路泊位升级改造,研究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分时段开放内部停车场工作方案。通过新建立体停车场、增加停车位、调控停车需求分布、社会停车场数据接入、优化级差收费等方式,不断提高城市停车管理智能化、标准化、人性化水平,缓解停车难问题。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健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提高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部门):直属中队、环卫处、数字化中心、道路巡查大队、镇(区、街道)中队

(六)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坚持全域共建,推动厕所数量革命,重点加强公共区、风景区、棚户区、住宅小区、农村地区的厕所建设力度。坚持全域共管,推动厕所质量革命,加大已有厕所改建力度,不断提档升级,提升管护能力。坚持全域参与,推动厕所共享革命,动员沿街具备条件的宾馆、饭店、商场、银行等公共单位向市民免费开放厕所。

牵头单位(部门):环卫处、调度中心

责任单位(部门):镇(区、街道)长效办

(七)背街小巷提升工程。开展“三整治”行动,对主城区及镇(区、街道)范围内背街小巷进行专项摸排清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死角,在此基础上开展背街小巷违规占道、车辆乱停、架空线缆“三整治”,对越门占道经营、公共区域乱堆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架空线缆散乱等“乱象”问题进行针对性治理,对街巷空间内的市政箱体、弱电电缆等各类环境要素进行消冗去赘,全面净化我区创建范围内的背街小巷空间,切实规范背街小巷容貌秩序。开展“三美化”行动,结合“三治三化”专项行动,重点实施商店招牌、园林绿化、建筑立面“三美化”,通过规范商招店牌、提升绿化档次、美化建筑立面等方式,并统筹各类环境美化要素,在保证市民日常生活安全通行功能基础上,大力提升背街小巷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设施品质品位。开展“三打造”行动,结合背街小巷所处的区位条件、周边功能、产业特色等的不同,在重点区域、重要节点挖掘历史底蕴,融入文化元素,植入新的业态,凸显区域特色,遵循“一街一特色”原则推进“三打造”,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文化小街、特色旅游小街、特色餐饮街区,彰显背街小巷区域特色风貌,优化城市生态,增强城市整体功能。建立健全背街小巷的长效管控机制,实现背街小巷的精治、共治、法治。

牵头单位(部门):市容科

责任单位(部门):直属中队、环卫处、法制科、数字化中心、道路巡查大队、镇(区、街道)中队

(八)加强集贸市场环境整治。全面推进集贸市场“门前三包”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加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加强临时过渡性菜市场日常保洁,做到市场外部无乱搭乱建,无乱披乱挂,无乱停乱放,确保市场周边井然有序。督促市场主办方和管理者,要配齐管理人员和卫生保洁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到无占道经营,出口和通道畅通,地面干净无污水,垃圾随产随扫随清理,市场内部整洁有序。

牵头单位(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部门):直属中队、环卫处、法制科、道路巡查大队、镇(区、街道)中队

(九)规范公益广告设置。开展沿街自设性违规广告整治,对重点区域沿街玻璃门窗张贴、杂乱多层店招、乱设撑牌广告现象实施全面整治。推进大型经营性违规广告整治,按照“零新增、清存量”的要求,有计划有目标地整治大型违规经营性户外广告。同时,全面排查我区建筑围挡广告和市场化运作的全彩电子显示屏设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30%的要求落实公益广告内容。提升公益广告宣传品位,健全公益广告常态发布机制,及时研究制定公益广告年度宣传计划。以政府购买、互助共建等方式,与社会单位加强合作,重点打造出楼道文化、墙体文化和户外文化,精心设计,不断提升公益广告作品质量和品位。充分利用工地围挡、社区宣传栏、LED屏等载体,广泛刊载公益广告,重点加大主次干道、商场超市、车站等场所的刊载力度。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媒体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6部门印发的《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第84号令)有关规定和测评要求,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和显著位置,保障公益广告发布的数量、频次、时长。

牵头单位(部门):市容科

责任单位(部门):直属中队、行政许可科、法制科、数字化中心、道路巡查大队、镇(区、街道)中队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发动阶段(4月份)

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启动实施“城市文明九大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宣传发动到位。采取各种形式,运用各种载体,利用各种资源,开辟专题专栏,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报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文明创建给城市带来的转变和进步,进一步扩大文明创建的影响力、普及力和聚合力,造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找差整改阶段(5―7月份)

全区城管系统要严格按照测评体系要求,迅速开展“城市文明九大专项治理”,逐项抓好标准落实,逐个抓好问题的整改,决不能出现盲区和盲点。要对职责范围内所有点位实行专人包靠,把标准条件作为日常工作要求,建立全天候监控、整治和即时维护机制,努力实现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备战迎检阶段(8―9月份)

主要是查漏补缺、集中攻坚、测评迎检。成立强有力的迎检指挥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分工,所有备检点位都定人、定岗、定位、定责。完善设施、清洗路面、保洁到位、交通顺畅,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牌随处可见,营造良好的市容大环境。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以及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协同高效的工作网络,落实层级工作责任。机关各科室和系统各单位要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分解表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扎实地开展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加强整治。在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集中整治工作要坚持疏堵结合,惠民便民原则,及时告知规范要求,加强巡查监督;一时难以规范的,可以做好指导帮助,给予一定整改期限;对无法整改、拒不整改或者经过多次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则采取强制措施。要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进行有机结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宣传,严格督查。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领域创文工作,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规范,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向区创文办报送工作动态。要强化工作督促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行为,及时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

城乡环境综治工作策划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促进各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关于印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1+9”推进方案的通知》(卫创城部发〔20*〕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为目标,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科技创新管理水平,努力培育与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文明意识,为推进我市转型追赶、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理论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切实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重点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何健同志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大会上的讲话、《*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1+9”推进方案》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开展主题为“科技创新、强国富民”的*市20*年科技活动周暨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以及*市20*年全民科普日活动,通过展板、宣传材料等方式,使科普宣传活动达到6次以上,集中展示我市近年来科技创新取得的科技成果和突出成就,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广大市民的科学素养和科学意识。

(三)开展科技培训活动。结合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举办全市企业研发费用统计培训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题培训班、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夏赛区)暨“宁夏银行杯”第二届宁夏创新创业大赛培训班、专利应用工程师暨创新工程师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10余次以上,培训各类科技创新人才1000余人次以上,提升全市科技创新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四)开展科技“下乡”活动。深入开展科技进企业、科技进农村等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等部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主要向广大群众分发“农业科技政策”、“肉牛育肥技术”、“压砂瓜甜瓜栽培技术”等宣传资料,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种养殖水平,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

(五)加强智慧城市建设。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围绕我市云计算、大数据和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提高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协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农牧林业科技局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志愿服务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创城宣传、清理小广告、清扫地面垃圾、文明劝导等,改善周边生活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创城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明确总体要求,确保创城工作有组织、按计划、分步骤,扎实有序开展。

(二)狠抓任务落实。严格按照我局创城工作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各项创城工作任务落实,研究解决创城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解,把创城工作层层落实,及时督促工作进度,确保创城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查考核。切实加大对创城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把创城工作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之中,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注重平时工作督查,归集完善档案资料,确保创城工作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篇4:排查整治工作方案(3篇)

篇一:社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按照若羌县、若羌镇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建设领域治安防控,建立和完善治安重点区域、突出治安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社区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社区综治站、派出所、联防队、警务室根据各自工作实际,配合网格长对各自片区内开展排查整治。加强与政法公安的配合,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治安重点区域长效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努力实现“平安社区”的工作目标,使社区辖区内的治安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社区辖区内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排查整治,成立由社区书记李团任组长,主任阿依努尔.尕依提、副书记早日古.肉孜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组长早日古.肉孜负责重点整治工作。

四、基本步骤

我社区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若羌镇的有关要求每周两次大清查、大排查节假日另行安排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宣传动员,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2、排查摸底阶段。主要任务是社区各包片人员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对各自片区内进行走访入户。通过明察暗访、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将需要我社区整治的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清楚,并建立工作台账记录备案。

3、集中整治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排查问题性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片区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重点地区和问题进行分析,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大清查、大排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4、汇总上报阶段。主要任务社区综治站就当前阶段工作情况向若羌镇综治办进行书面汇报,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对突出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要重新开展专项整治。

篇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府发〔20*〕7号)和《青白江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转发<成都市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防〔20*〕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杨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杜文钲镇长助理

兰辉镇党委委员、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项目推进办公室综治办

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大同派出所大同供电所

一心社区红光社区

新峰社区同福村

界牌村青龙村

五里村西林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洪文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二、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要求,进一步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遏制重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我镇火灾形势稳定和社会和谐。

三、工作目标

(一)排查治理范围内各类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底数清,情况明;

(二)排查治理范围内各类场所的消防隐患得到有效整治,辖区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商住楼的消防安全条件进一步改善;

(三)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四、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年4月15日

五、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茶馆、网吧、卡拉OK厅、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3.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4.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二)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三)“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四)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县(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五)使用功能复杂,涉及多家产权单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商住楼、综合楼;

(六)综合楼内违章设置的幼儿园、少儿培训机构;

(七)“六小”场所:小门店、小作坊及出租屋(住人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餐厅、小影视厅。

六、排查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

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要求;

(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四)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六)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七)“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八)六小场所重点从以下方面排查:

1.小门店主要整治违章搭建阁楼,在门店内生火做饭、住人等消防问题,要求晚上最多只能留一人在店内住宿;

2.小作坊主要整治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设置的加工厂;出租屋(住人场所)主要整治房中房、装修分隔材料、用火用电、安全疏散出口等消防问题;

3.小旅馆主要整治内容:一是对小旅馆的消防审核验收情况进行清查;二是对小旅馆安全疏散出口、通道进行整治;三是对小旅馆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整治;

4.小网吧主要清查是否已经消防安全检查,强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5.小餐厅重点整治违章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善、阁楼住人、违章用火用电等问题及检查设在民宅内的餐厅、酒楼;

6.小影视娱乐厅主要整治安全疏散出口和通道,清查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的小影视娱乐厅;

7.综合楼内违章设置幼儿园、少儿培训机构,医院周边违章设置旅馆(出租屋),车站等物流集散地周边违章设置仓库等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8.商住楼内是否违规设置仓库;是否擅自变更使用性质;

9.公众聚集场所内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0.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设置情况;

11.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七、排查整治重点查处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一)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内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

(二)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

(四)未按规定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未按规定设置音视频警报,不能保证火灾发生时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损坏、瘫痪,不能正常使用;

(六)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七)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八)营业期间违法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维修作业;

(九)在建筑物周围违规搭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十)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或脱岗;

(十一)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八、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认真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失控漏管,采取过硬措施,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排查,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立即联合执法部门对所辖范围内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三)全面发动,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宣传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社会单位和业主自觉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要大力推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社会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内容,认真排查本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并于20*年4月8日前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报镇安全委员会。

篇三: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号《关于开展*县中小学、幼儿园隐患大排查整改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中心校决定在全小学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校舍危房、教学设施、用电用火及周边环境为重点的为期四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特成立“*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学校(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中心校校长)

*x(中心校书记)

组员:*x(中心校副书记)*x(中心校副校长)

*x(工会主席)*x(副校长)

*x(后勤主任)各村校校长

二、工作目标

发挥学校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经过加强管理和集中整治,落实校园安全的各项措施,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实现“五个零”目标,即: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为零;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为零;校园暴力死亡事故为零。

三、排查及整治内容

(一)以强化学校内部安全保卫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1、校舍安全。

对学校所有建筑物(教室、仓库、图书室、实验室、厕所及其它房屋)和附属设施(围墙、操场、道路、栏杆、文体设施)进行逐个安全普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

2、用电、用火安全。

A、按要求对电力设施加强管理,校园内电网等基础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要有严禁学生违章使用电器制度;

B、认真做好电源线路检修维护工作,学校总电源安装控开;

C、放学后教室及功能室做到人走断电;

D、天气渐凉,生火取暖时,要注意火炉的安全排查,火炉旁不许有易燃物,严禁带火倒灰。

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中心校。

3、内保工作。

A、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B、实行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学校内部每个岗位要有专人责任

C、加强值日值宿,做到24小时有人,严禁空岗空值

D、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制;

4、消防安全。

A、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值宿室、危险化学品保管室、木结构房屋等,

B、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消防器材(防火锹、钩、桶、管)等消防设施,并检查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确保功能良好。

C、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活动。

D、开展火灾逃生应急演练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5、交通安全。

A、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由交警部门认可的安全的交通工具;

B、开展“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活动,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争取家长的支持。

6、饮食卫生。

A、教育学生不食“三无”食品,严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B、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

C、加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7、上下课和放学安全。

A、继续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继续落实班主任对上下学期间的安全进行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出学校和出入公共通道进行疏导,杜绝伤亡事故。

B、进行“乘车安全”、“上下学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OK范文网)

8、集体活动安全。严格实施集体活动审批制,凡是学校举行各类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集体活动。所有集体活动必须制订有效可行的安全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彻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1、配合公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社会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隐患。预防针对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严厉查处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解决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前交通拥堵问题;治理整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配合食品、卫生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餐厅、饮食摊点的卫生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发生。

3、配合工商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无照经营、校门前非法、无照商贩占路经营,查处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加强学校周边经营门店的监督管理。

5、配合电力、消防部门,加强对电力设施及电源线路的维护维修工作,排查安全隐患,配齐消防设施,杜绝因乱拉乱接电线及不正当用电造成火灾,切实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生命安全。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8月31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采取自查、整改与教育局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共分四个阶段

(一)学校自查整改阶段(8月31日至9月10日)

各学校要根据排查和整治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自查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账,并形成专项报告上报中心校。

(二)中心校抽查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中心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组将按照自身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对各学校隐患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挂账督办,一盯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三)复查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逐级复查验收。对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学校和主要领导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迎接教育局督导检查(10月11日至11月20日各校要在9月10日前以电子稿的形式上报中心校,办公群共享里。

五、几点要求

(一)坚持单位自查和中心校抽查相结合,以单位自查为主,各校要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现象,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的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学校的管理责任。

(三)坚持检查、整改、复查完整闭合原则,切实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复查,切实消除隐患。对因检查不全面、不彻底或又不及时进行复查验收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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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3篇)

篇一: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乳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乳制品消费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0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生鲜乳收购及乳制品生产、流通、餐饮、进口环节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进一步严格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进一步打击乳制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完善乳制品质量和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省乳制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乳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整治

1、强化乳制品生产许可管理。要按照从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件,深入纠治以承包、转包或租赁乳制品生产企业等方式逃避监管的违规行为。依法严把新建乳制品生产企业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生产许可审查条件进行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对撤销或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收回税务发票、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再次非法开工生产。

2、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要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进一步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严禁向经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许可证。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对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要采取封存、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购,并将关停信息及时通报同级质监部门及辖区内的奶牛养殖户和乳制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等违法行为。

3、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要细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许可制度,进一步明确对乳制品经营单位的资质要求;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核定类别单独审核,严格按照许可项目核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对发现销售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经营者,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未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非法经营乳制品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二)加大乳制品各环节监管整治力度

1、加强对生鲜乳、奶畜饲料的整治。要立足改进奶畜饲养方式,严格饲料监管,推进奶源生产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对生鲜乳收购、运输、销售等全过程管理,以非企业自建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为重点,加大抽检频次和范围,对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的奶畜饲料加强监督抽检;对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饲料生产企业等实施以站、车、厂为单位抽检全覆盖,对奶畜规模养殖场的精料补充料以场为单位抽检比例不得少于15%。食品生产企业对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要批批进行三聚氰胺检验,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检验制度。

2、加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要对辖区内所有乳制品、含乳食品企业逐家进行执法排查,严格检查乳制品生产企业是否对购进的每批原料乳(乳粉)如实、详细登记,是否索证、索票、索要检验报告,是否对进厂的每批原料乳进行逐批检验,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经营,坚决杜绝含有三聚氰胺等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原辅料进入企业。要对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三聚氰胺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工作。对不认真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产品召回和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制度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对在生产过程中故意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3、加强乳制品流通环节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对乳制品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大型商场、超市和乳制品批发企业、总经销(总代理)等经营主体为重点,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监督落实乳制品销售者建立乳制品的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监督落实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要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数量和批次,对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制定科学的检验计划;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明确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开展经常性抽样检验工作。

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经营秩序整治。要组织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进货索证索票情况,发现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可疑乳制品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就地销毁,并追查问题乳制品来源。要认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及乳制品原料库存情况,对不符合贮存条件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已超过保质期的,要监督其立即销毁。

5、加强对乳品进口环节的整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认真组织对《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52号令)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进口乳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粉的检验。加强对每批进口乳品随附卫生证书内容、印章及其授权人签字的审核;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应当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按照《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年55号公告)做好进口乳品境内收货人备案及相关进口商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进口商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其进口乳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强进口乳品的检验检疫,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认可的监管场所,检验合格后方准销售、使用,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退运。

(三)严厉打击乳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1、彻底清剿乳制品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明确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彻底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镇临时建筑、出租库房等重点区域进行经行性排查,及时发现、取缔各类“黑窝点”,辖区内出现“黑窝点”且未被及时清剿的,或发现仍有藏匿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粉未被清缴且重新流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及时做好案件查处工作。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大对乳制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对监管部门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要迅速移交,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认真搜集、固定、完善相关证据,司法部门从重从快处理。对重大特大案件和跨地区案件,各地要挂牌督办,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20*年4月份开始,到20*年12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改阶段(20*年4月至11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各环节全部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在摸清生产经营者底数及分布情况的同时,督促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规范自律管理行为。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集中执法力量,全面组织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强力整治和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二)督导检查阶段(20*年8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年12月)。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监管责任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制定强化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乳制品监管职责,密切配合协作,及时互通信息,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对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的,要指导督办;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要积极鼓励社会监督。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乳制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件,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强大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12315热线和质监部门12365热线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全面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参与乳制品市场监督的积极性,共同维护全省乳制品市场的繁荣稳定。

四是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查出的重大案件和出现的突发事件,要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篇二: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工商局工商食字〔20*〕109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大乳制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黄山区工商局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督促乳制品的批发商、代理商、经营户和经营者运用“票证通”系统履行索证索票和记录购销台账义务。对城乡市场乳制品经营者开展逐户清查,逐户建立监管档案,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和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

二、整治时间

20*年8月1日开始到9月底。

三、工作要求

1、开展乳制品市场主体资格清查工作。要结合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辖区乳制品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凡是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予以变更,不予变更的取消经营资格,并依法查处。

2、严格依法履行乳制品市场监管职责,加大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监管力度,逐户检查乳制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经营者严把乳制品质量进货关,确保乳制品产品质量可追朔,对不履行查验职责的乳制品经营户,要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3、要在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上下功夫,加大对不合格乳制品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乳制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4、规范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工作。

5、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关于乳制品质量的申诉举报,依法妥善协调好消费者退换乳制品问题,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做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卫生、质监、药监、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情况,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部门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7、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乳制品市场清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各工商所要明确专人负责乳制品市场清查有关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奶粉案件,要立即查封,并在1小时内将案件情况报区局食品股,食品股在2个小时内报黄山市工商局和黄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8、注重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稳妥开展舆论引导。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得随意向群众泄漏任何不利于市场秩序稳定的消息。

各工商所和经济检查执法局请于20*年9月20日前将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报区局食品股。

篇三: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

为当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乳制品行业整顿跟规范工作安排,切实保障乳制品德量保险,保护国民大众的亲身好处,推进我区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深刻发展,树立健全增进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依据《乳制品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乳制品监视管理细则》、《张家口市关于做大做强奶业的领导看法》、《张家口市整顿标准乳制品出产加工企业促进乳工业健康发展工作计划》、《察北治理区乳品行业整理和规范方案》等文件精力,联合我区乳制操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维

以党的*大精神和迷信发展观为指点,牢牢缭绕国家、省、市和管理区关于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有关精神,深入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针对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单薄环节,深入整顿,严厉规范,全面晋升我区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区乳制品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我区全体乳制品生产企业整改到位,区域内存在的凸起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环境得到有效污染、生产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乳制品企业质量把持才能显明加强,质量安全程度明显提高,乳制品监督抽查及格率到达100%。

三、进度支配

依照《张家口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进度部署,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规范工作打算分三个阶段实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3月20日)

企业自查自纠重点:一是是否严格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是是否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尺度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三是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余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的守法行动,所应用的各种增加物资是否吻合有关要求;四是是否具备公道的生产装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必备的检测手段;五是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否契合各项质量标准;六是是否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做到分歧格产品全部下架、召回、烧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年3月21日―4月20日)

集中整治的重点:一是对整改前和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个梳理,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并付诸实施;二是即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必须的检测仪器设备,兑现向社会所作的各项许诺;三是建立健全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合乎以下前提: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允许证和营业执照)。

2、完美了相干管理轨制,建立了产品质量讲演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建破了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系统、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制。

3、整改前企业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已一一改正,并打消隐患,做到逐项整改归零。

4、企业已按照良好规范(gmp)请求组织生产,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t2*-*)或伤害剖析与要害掌握点体系,其中,生产婴幼儿乳粉企业必需实施迫害分析与症结节制点体系。

5、按照有关划定装备了必要检测仪器和纯熟控制检测方式的检修职员,存在完善的质量检测手腕,原辅资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测验管理制度健全并可能严格执行。

(三)坚固进步阶段(20*年4月21日至10月10日)

通过一提高规范整顿工作,我区乳制品生产企业恢复到以往畸形水平,乳制品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温和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均得到显著提升,从原奶供给、企业加工、市场需要全部产业链出现良性运行状况。

四、整治办法

(一)进一步保持分类整治,突出重点。根据分类,我区共有3家a类生产企业,1家b类生产企业。对a类生产企业,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整顿规范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特别是建立针对新呈现问题的质保体系动态修改机制,确保其始终科学、合理、有效;二是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局下发的《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尽快完善检验检测设备,增加检验名目,满意检验须要,把牢产品质量关;三是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将奶源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实现乳品质量关口的前移,从而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对于b类生产企业,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二是踊跃张罗资金,按照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进行环境、车间等基本设施的改革;三是尽快配齐检验检测设备,提高检验能力;四是采取托管、驻站监管等方法,加快推动奶源基地建设;五是加能人员培训,提高全部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发性。

(二)进一步强化乳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义务”。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企业是食品质量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近多少年发生的一系列食物安全事变无一不显示:食品质量出了问题,不仅重大侵害了宽大花费者的身材健康和切身利益,使国度形象和政府威望受到质疑,更直接的成果是企业将面临灾害性的、甚至是覆灭性的打击。“三鹿事件”的产生一方面裸露了我国乳制品质量管理和监管方面的破绽;另一方面也反应了我国奶业发展中长期积聚的抵触和问题,特殊是尖利地浮现出乳制品企业在奶业疾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只求数目、疏忽质量、盲目发展、无序竞争的过错偏向,因而所有乳制品企业都要认真吸取“三鹿”事件的惨痛教训,视品质安全为性命,切实实行社会责任,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否则必将被消费者、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三)进一步完善乳制品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乳制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并严格履行。要求乳制品企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等长效体系和机制,同时坚定杜绝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不严格执行在生产进程中的景象,进一步增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线,为社会供给更加安全释怀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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