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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材料

编辑:制度大全2023-01-28

该同志坚持按原则办事,法制观念强,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依法办事,依法理财。一丝不苟地按财务制度办事,认真进行核算和管理,忠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在抵制和纠正当前不正之风中发挥积极作用。

该同志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遵循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提高专业品德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认真做好基建专项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编制基建项目年度决算;参与编制局机关、建管处、交管所预、决算,为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提供依据和保障。

该同志注重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资金监管,尤其对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指导乡镇搞好康庄工程建设资金的核算、管理,并开展对乡镇康庄工程专项建设资金使用的检查,确保国家资产用到实处,真正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参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会计工作规范化等方面进行审查、探讨,为进一步规范财务基础工作,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对会计信息和资料进行正确的核算和真实的反映,尽个人的绵力。

该同志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任劳任怨,以始终如一的负责态度,认真谨慎的对待每一项工作,确保财务工作不出丝毫差错。

该同志坚持工作学习化,不断加强学习本专业知识,提高自身修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篇2: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方案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开展评选*县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对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对于总结近年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对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全县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柳州市域次中心城市建设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分配

县级先进基层党组织100个、优秀共产党员1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名。各评选单位按评选分配名额(见表1)以及评选办法上报候选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重点和范围

这次推荐评选对象的重点是,近五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应向基层倾斜,原则上应从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人物中评选产生。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推荐,特别优秀的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

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当担、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并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办法

1.评选单位的划分

本次评选活动以直接向县委组织部报送党内统计报表的单位来划分,以15个党(工)委为评选单位(见表1)。

2.评选对象初步人选(集体)的产生(5月30日-6月10日)

各评选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内的各级党组织开展评选活动。评选活动采取逐级推荐、综合评比的办法,对基层党组织拟推荐的名单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并按照多于评选对象分配名额30%的比例上报表彰对象初步人选(集体)。

3.评选对象的初评(6月11日-15日)

县委组织部对各评选单位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联评,并按照多于评选对象名额20%的比例确定评选对象预备人选(集体)名单。

4.评选对象的确定(6月16日-25日)

县委召开常委会从评选对象预备人选中,研究确定各类别评选对象,即*县先进基层党组织100个、*县优秀共产党员150名、*县优秀党务工作者100名。

开展评选活动期间,党组织隶属关系发生变动的,其评选、报批工作,由原评选单位党组织向县委组织部报告,由县委组织部与有关单位党组织协商处理。

(二)评选要求

1.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逐级遴选,认真考核,党委审定的办法。各级党组织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考核程序,确保质量。具体程序是:

(1)由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选;

(2)基层党(工)委根据各党支部的意见,对初步推荐人选(集体)进行考核;

(3)基层党(工)委召开班子会对初步人选(集体)进行讨论并征求同级纪检、计生、zd综治部门及推荐人选(集体)所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实行考核审查责任制。在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各评选单位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特别是要把好政治关和廉政关。基层党(工)委主要领导要在推荐报告上签名。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人选要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保证评选先进的质量。

3.评选对象应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注意向生产、工作、科研、教学一线等基层单位倾斜,注意结构合理。

五、报送评选材料要求

(一)按时报送《*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呈报审批表》、《*县优秀共产党员呈报审批表》、《*县优秀党务工作者呈报审批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对象名册》、《*县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对象名册》、《*县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对象名册》,推荐对象名册要做好排序工作。

(二)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还需附上廉政材料和当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提供推荐对象执行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情况材料。

评选材料请于20**年6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县委组织部组织股,Word文档发送至组织股邮箱。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篇3:财政学校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方案

党的**大描绘了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它是全党全国人民在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的工作中心和奋斗目标,学校党委在“十五”规划中也指明了学校的发展方向。为完成十五期间的各项任务,尽快实现小康目标,学校广大党员及教职员公文易爱心文秘网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辛勤工作,无私奉献,为学校事业的兴旺发展贡献着自己的智慧和汗水。时值建党82周年之际,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推荐评选并表彰学校“十佳优秀党员及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加评选对象:

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名额:

1、优秀党员:8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党员:

1、坚持以*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的重要思想,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3、敬业爱岗,师德高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能力强。对学生有爱心,有耐心,深入细致并能执着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5、勇于开拓,锐意进取,能针对目前学校生源状况,肯在教育教学管理上下功夫;因材施教,积极参与学校综合治理,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勤于管理。

6、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吃苦在前。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必须是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其基本条件同优秀党员;

2、在党组织的建设中发挥出积极作用,认真贯彻执行

学校党委的指示和决议;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深入了解、反映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评选办法:

1、成立“校园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评选时间安排:

4月21---5月16日:各党支部做好学习和宣传工作,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党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5名优秀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

5月19-23日:校园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党支部上报的候选人情况,分别按得票多少选出前10名优秀党员、前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名单;

5月26-30日:校党办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投票,产生8名优秀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各党支部根据所在支部产生的候选对象组织候选人的事迹材料;

6月2-6日:学校党委公示8名优秀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情况,校党办将候选人事迹材料印发到各党支部、各科室组织学习,并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听取意见;

6月9---13日:召开党委会,确定学校“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名单,校党委拟文并准备荣誉证书及奖金;

6月16-7月1日:校党办积极组织宣传“校园十佳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并召开表彰大会。

三、有关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2、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各支部在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时,要坚持评选条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平衡照顾,真正把党内外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3、要把评选推荐工作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照党员标准和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找差距。通过评选推荐,要使广大党员受到一次党员标准的再教育,增强做全格党员的自觉性,激励广大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共产党的模范带头作用。

*武汉市财政学校委员会

篇4:评选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方案

评选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方案

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树立“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进一步巩固“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身边无投诉、党员身边无次品”的思想,切实提高党员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在学习、思想、业务、生活中的模范作用,全面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支部组织活动,有力推动党建工作的开展。研究决定,定于每年七一前开展年度“优秀党员”评选活动。

一、推荐评选条件:

(一)优秀党员

1、带头践行“三懂六有三好”具体要求,认真落实“两个服务”,深受学生、家长尊敬和喜爱;

2、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工作中作出了显著成绩,事迹突出,在本部门和学科、年级有较大影响,受到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完成好学校的各项任务,为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作出贡献;

4、党员意识强、党员形象好,在平凡小事上带好头,认真贯彻落实《教职工行为规范》;

5、在参与和支援抗震救灾工作中,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迅速行动,冲锋在前,踊跃参与和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完成组织交予的任务,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主要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要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实践“****”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刻苦钻研党建业务,积极探索党务工作的新方法,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在加强和改进本单位的党建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所承担的党务工作成绩显著。

4.坚持党性原则,维护党的利益,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5.实事求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6.在抗御雨雪冰冻自然灾害工作和抗震救灾工作中,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开展抗灾救灾活动,用实际行动体现党的先进性。

三、评选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学校党支部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四、推荐评选办法和要求

1、个人申报:党员依据评选条件,小所在党小组负责人申报;(每年6月10日)

2、小组推荐:党小组根据评选基本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召开党小组会,可按照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5-20%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每年6月11日)

3、民主测评:召开党员大会,对各党小组推荐的优秀党员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必须有1/2以上的党员推荐。(每年6月12日)

4、支部审批:根据测评结果,确定拟表彰对象。拟表彰对象所在党小组分别填写一式两份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以1000字为宜。(每年6月13日)

4、公示奖励: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后,下发表彰通知。(每年6月16-19日公示,七一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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