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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度民办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3-01-08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宝安区教育改革与发展“258”行动计划》文件精神,进一步实施我区教育均衡发展战略,促进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调动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优化民办教师队伍,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人事管理和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全面客观的考核原则,以考察和发现成绩、优点为主,突出实绩和贡献,并以此为主要评价标准。同时,根据民办教育的特点,考核坚持自主性和灵活性的原则,把统一管理和自主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三、考核对象

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幼儿园)按照《深圳市宝安区民办学校教师聘用管理暂行规定》聘用且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四、考核要点、办法和基本程序

(一)考核要点

1.对校领导的考核要点

德: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处事公道,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董事会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能:懂教育的常规管理,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和较高的管理能力;在办学董事会的领导下,善于统筹谋划,能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具有宏观决策和微观指导的能力,能带领班子和全体人员为实现本单位的目标而努力;具有正确的管理思想,管理观念适应时代要求,在学校管理中突出人本观念、体现人文关怀,有较强的效益观念、竞争观念和市场意识。

勤:勤奋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利于学校发展,有益于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认真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了解、熟悉学校各方面的情况。

绩:较好地完成与办学董事会签订的任期目标,办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单位各要素、各部门、各环节协调联系,各项工作按计划统筹开展,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在办学理念和管理创新等方面有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2.对教职工的考核要点

德: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事业心责任感、职业道德等方面,把“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作为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主要参照内容。

能:主要包括学术(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学术(技术)水平主要是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在工作中实际的运用情况;业务能力主要是指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思考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本领。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勤勉情况和工作态度。勤勉情况包括在工作时间是否尽心尽力,专心致志,精力充沛,是否遵守工作制度和纪律等;工作态度包括服务性、主动性、事业心、责任感,是否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等。

绩:是指在工作中经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所取得的成果、成绩和效果,所培养教育学生的总体质量。教育教学在学生、家长中的满意率较高。

(二)考核办法

考核按一级考核一级的办法进行:

1.校长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先由校长本人进行自评,然后向全校教职工述职报告,用考核量化评分表进行民主测评,办学董事会再根据自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审议,评定等级,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副校长及教职工的考核由各单位组织,按规定程序进行,等级由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结果报办学董事会核准。

3.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制订本单位学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

(三)考核程序

1.对校长、副校长的考核

(1)本人填写考核登记表,并按要求打上自评分。

(2)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述职报告。考核校长时,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派员前往听取意见。

(3)民主测评。

(4)董事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对校长进行考核和评价。

(5)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级。

(6)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2.对教职工的考核

(1)单位宣传发动。

(2)个人填写相应的考核登记表并打出自评分。

(3)分管领导或科(处)室负责人打分并作出评价。

(4)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议评定等级。

(5)考核结果报办学董事会审定。

(6)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7)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四)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校长优秀等级由各单位办学董事会提出,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按10%―20%的比例审定;其他人员的优秀等级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按10%―20%的比例确定,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结果管理及使用

1.考核结果汇总由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保存。

2.考核表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工作档案,直至其离开本单位后一年。

3.考核结果作为办学单位对工作人员聘用、辞退、评优评先、奖惩、职称评聘或正式调入的参考依据。考核称职以上的,方可续聘;考核基本称职的,建议予以解聘;考核不称职的,一律予以解聘。

4.各办学单位须根据各自的实际,建立学年度考核奖励制度和确定奖金标准,奖励考核优秀的人员。各办学单位对考核优秀人员发放奖金的标准为不少于被考核人一个月的全额工资。考核为优秀的民办中、小学校长,除办学单位发给考核奖金外,区教育局给予每人*元的奖励。

5.考核结果可供管理者或本人查阅、复印。

六、考核组织和要求

(一)组织和领导

1.考核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直属民办学校的考核由教育局人力资源科具体组织,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协助;镇(街道)辖属民办学校的考核由各镇(街道)宣传文教办公室具体组织,教育局人力资源科、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参与。

2.区教育局、镇(街道)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单位相应成立由办学董事会成员、校长、党、工、团、妇、教职工代表共同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考核。

(二)考核要求

1.坚持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考核。考核工作一般包括以下程序:本人述职、群众评价、组织审议、小组核定、记入档案等。

2.坚持领导、群众、本人相结合,尽量避免脱离群众的封闭式神秘化的考核形式。

3.考核结束后各单位须认真总结,写出书面材料,填写相关报表,报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和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篇2: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

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

*x中学,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自实施“四制”改革以来,学校内部活力明显增强,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x年度新学期开始后,为引进竞争激励机制,继续实行“两纵三横一体化”管理,为更好的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水平,根据“**第9号”文件精神,以乡教委《教师量化考核细则》为依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如下:

一、绩效工资的组成:

从个人工资中津贴部分每人每学期扣出250元+学校勤工俭学的一部分。

二、量化考核的考核内容:

目标量化的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它们的比值为:德:10%;能:15%;勤:25%;绩:50%。

各部分的内容及权重:

(一)、“德”指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为

人师表等方面,占10%。具体内容与权重(分值):

1、政治立场: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政治、业务学习:1%。a、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无缺勤旷会

现象;b、每学期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

3、敬业爱岗:1.5%。a、热爱本职工作,时时处处为学校着想。-1-

b、服从领导安排,任劳任怨,干好分配给自己的工作。

4、生活作风:0.5%。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为人正直,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5、关心学生:1%。a、爱护体贴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b、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不得分。

6、团结同志:0.5%。a、与领导、同事关系融洽。b、待人谦和,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7、典型事迹:0.5%。a、默默工作,勇于奉献。b、事迹突出,起到榜样的作用。

8、尊规守纪:1%。a、遵纪守法,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b、遵守上级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9、带头作用:0.5%。学校安排的任务,积极主动,勇于带头,不为名利,按时完成率高。

10、社会公德:0.5%。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11、公益捐献∶1%。相应号召积极主动捐款捐物;参加义务劳动,积极主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12、为人师表:0.5%。为人办事大方,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表率;言谈、举止有良好的教师形象。

13、计划生育:0.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14、其他:1%。根据具体情况得分。

考核办法:

对“德”的考核,利用表格形式,有三级评议组成:(1)年级组长-2-

只评议本组教师占20%;(2)学部成员只评议本楼教师,得分占40%;(3)校长及后勤、政工评议全校教师得分占40%,另外根据平时的有关记录、资料酌情加分,但不超过10%。

(二)“能”指学历、论文、教研成果,优质课、示范课、优秀教案、荣誉称号、继续教育等,占15%。

具体内容与权重:

1、上课(主要指授课水平),占5%左右。本学期内无人听一节课不得分;拒绝听课一次不得分,多次拒绝加倍倒扣分。

2、论文:由教育教学主管部门评选的论文,每人每学期至少有一篇县级以上论文,一等奖1分,二等0.5分,三等0.2分;两篇以上每多一篇加1分;市级最高加2分、省级最高加3分、国家级最高加5分。在学习报之类的文章及论文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最高得分分别为:0.8、0.4、0.2、0.1分;无论文不得分。

3、示范课:(可累计加分)校级一节0.2分,乡级一节0.3分;县级0.5分;市级2分;省级5分。

级别

百分数

项目

乡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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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港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1.本《实施细则》以《xx市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为依据,结合学校实际修订而成。考核的对象、内容、组织、结果的使用等均参照《xx市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执行。

2.考核时间以学年度为单位,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量化记分办法。考核工作程序是:先个人在组内总结述职,自我打分;再由教研组或处室的考核小组进行考评,提出组评意见;最后交学校考核小组考核,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

3.考核时由教职工本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学校评定后连同《考核评分表》一并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4.考评的总分值是确定考核结果等第、学校考核奖等级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优秀按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15%确定。病假累计6个月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本学年有教科研成果或论文的,考核结果方能优秀。

5.考核优秀是评选市级先进的前提,称职以上是教师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考核连续优秀的,按上级有关规定予以晋级。

一、德(18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记基本分18分。

2.有下列情况的加分:

由党、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为先进工作者(含创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团)员、优秀教师、园丁奖的,校级记0.8分,xx市级记1.5分,金华市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记4分。同一荣誉称号记最高一级。评为xx市级及以上的“十佳”教师、班主任、校长、教育工作者记2分。参加义务无偿献血的教师加记1分。

3.有下列情况的扣分:

(1)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的每次扣0.5分,不参加年级组会议或其他会议的每次扣0.5分,不参加全校性政治业务学习的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的,减半扣分。扣分不封顶。

(2)其他情况按《xx四中教学事故分类及处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应条款扣分。

二、能(18分)

1.学历(2分)学历为专科的记1分;学历为本科的记2分;学历为专科但年满男55周岁、女50周岁的记2分;研究生主干课程进修结业的记3分;高级教师记3分。

2.基本功竞赛技能比武及说课(3分)。获xx市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地市级以上加倍记分。最高记3分。

3.继续教育(2分)

(1)根据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规定,完成每48学年学时的记2分。每少一个规定学时扣0.2分,扣完为止。

(2)根据学校要求参加读书活动,按时完成读书报告的加1分。

(3)积极参加计算机培训,经考核达到当年培训要求的加1分。

4.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2分)。校级一次记0.5分,xx市级一次记1分,金华市级一次记1.5分,省级记2分,最高记2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

5.教育教学论文、科研成果(3分)

(1)有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或论文的记0.5分。

(2)论文、自制教具在xx市级获奖的记1分;金华市级获奖或发表的记2分;省级获奖或刊物上发表记3分,最高记3分。

(3)科研成果加倍记分。内容相同,不重复记分。

6.教学计划制订与实施(2分)

(1)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按时制订教学计划并能顺利完成的记1分。

(2)平时能认真完成教研组、备课组安排的编制讲义、练习、试题的记1分。

(3)受聘担任学校期考命题工作,并能按照教务处有关期考命题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的加记0.5分。

7.指导新教师(1分)。由学校确定的新老挂钩指导师,并完成相差指导任务的记1分。指导实习生每人记0.1分。

8.具有指导兴趣小组活动能力(3分)。

(1)经教务处确认开设选修、活动课的教师(包括高三及其他经教务处同意免开选活课的教师)记1分;承担学科竞赛指导工作、常年组织活动的教师记1.5分

(2)指导研究性学习小组,并常年组织活动的教师记1分。

(3)指导兴趣活动成效显著受到xx市级表彰的加记1分。

(4)选修课、活动课无故缺课的,按旷课处理,每节扣1分,扣完为止。

9.担任职务加分。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加记1分;年级组组长、教研组组长以及班主任、生活指导老师加记0.5分。担任多个职务时,除记分最高的外,其他职务减半记分

10.获得荣誉称号加分:

(1)获得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新苗奖、优秀团干等称号的,国家级记4分,省级记3分,金华市级记2分,xx市级记1分。其他单项荣誉称号减半记分。

(2)评上xx市级先进教导处、政教处、党支部、教研组等,主要负责人记1分,有关(集体)教师记0.5分;金华市级的,主要负责人记1.5分,有关教师记1分;省级以上的,主要负责人记2分,有关教师记1.5分。(全校性荣誉学校统一加分)

三、勤(10分)

1.出勤记基本分8分,全勤的加记1分。

(1)病假从累计第5天起,一天扣0.1分,扣完为止;

(2)事假一天扣0.3分;哺乳假每天扣0.1分。扣分不封顶。(法定假期不扣分)

(3)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扣分不封顶。

2.满工作量的记2分。

(1)应开却未开选活课的,扣1分;

(2)工作量不足的酌情扣0.5-1分(工作量由学校核定)

四、绩(54分)

(一)职责(31分)

1.备课(8分)能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实际,认真进行备课,教案规范、齐全的,记基本分8分。教案中要求重点难点明确,教学流程清晰,注重双基落实和智能培养,青年教师必须写详案,否则酌情扣分。

(1)学年内教案检查评比中,获一等奖的加1分,二等奖的加0.8分,三等奖的加0.5分。

(2)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在校级开课(或应用)的加记0.3分,xx市级的加0.5分,金华市级的加0.8分,省级以上的加记1分。

(3)不按教学常规备课,每堂课扣0.2分。实验应做未做的,每个扣1分。

(4)只有旧教案的或缺教案的每一个教案扣1分,扣分不封顶。

2.上课(10分)在个人总结述职的基础上,先进行组内教师评议,再结合学生评教结果和教务处提供的教师教学情况评估结果进行小组考核。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a级10分、b级8分、c级6分、d级5分。其中a级不超过专(兼)任教师的40%,获a级者必须无拖堂现象和集体(全班)补课现象。

3.作业批改(3分)作业量适当记1分,批改量在一半以上且及时认真的记1分,及时讲评并督促学生订正错误记1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给分。作业少批改一次扣0.2分。

4.辅导、考核(4分)

(1)辅导暂差生得法,转化暂差生效果好(有据可查),辅导计划、教案齐全的记1分;

(2)期中、期末考试有质量分析报告,认真进行试卷讲评的记1分。

(3)对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记载完整,评价符合实际的记1分。

(4)对病事假缺课的学生及时补课的记1分。

5.听课(2分)

(1)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的记1分,每少听一节扣0.2分;

(2)听课笔记中写清时间、学校、班级、教学课题与教学过程、执教教师的记0.5分;

(3)有过程评析、记录和课后评议的记0.5分。

6.教研、集体备课活动(2分)教研、备课活动积极参与的记2分。无故不到或参加活动不认真的每次部0.3分。扣分不封顶。

7.课题研究:

(1)参与课题研究并能按要求完成课题任务的记1分。

(2)子课题负责人能充分协调课题组成员工作顺利完成教科研任务,并上交结题报告的加记1分。

8.竞赛另加分,最高记5分。所指导的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竞赛活动,在xx市级获奖每人次记0.3分,获团体前三名的记1分;地市级获奖每人次记1分,获团体前三名记2分;全省竞赛获奖每人次记2分。

(1)音乐、美术、劳技比赛xx市级获奖每人次记0.2分,团体前三名记1分;

(2)体育比赛获xx市团体前三名的记2分,第4-6名记1分;单项获xx市前三名、金华前6名的每人次记0.3分;

(3)加分一般为指导师;若需与任课教师分享的,指导师与任课教师按6:4比例分配,但不能突破规定分。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类不给分,同一竞赛只记最高分。

(二)效果(23分)

1.教育效果(8分)

先在个人总结述职的基础上,先进行组内教师评议,再结合学生评教结果和政教处提供的教师教育情况评估结果进行小组考核。考核结果分a(8分)、b(7分)、c(6分)、d(4分)四个等级,其中a级不超过40%,要求能胜任班主任、团队工作,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思想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能结合教学内容有机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主动配合班主任工作,积极参与班集体建设与班级管理;所任教班级班风正、学风好。

(1)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受到学校嘉奖的,每人次班主任加记1分,受市教委书面表扬嘉奖的加记2分,受市委、市府书面表扬嘉奖的加记3分;有关教师减半加分。

(2)评为校先进团支部的班主任一学期加0.2分,校文明班级的班主任一学期加0.5分,评为市先进团支部的班主任加1分。

(3)对思想品质方面暂差生,经过努力转化,有显著成效的加记1分(经政教处确认)

(4)学生有重大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的,主要负责人扣2-3分。

2.教学效果(15分)

根据学科特点,结合平时的考核,参照学年内各次期考成绩与学生评教结果,按a(15

-13分)、b(12-11分)、c(10-9分)、d(8分)四个等级评定,其中a级不超过40%。

3.特色加分(最高分加10分)有下列情形的,可由本人或教研组、处室提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报市教委批准,酌情加分(最高加记10分。集体获得此分的,由教研组或学校合理分配,但总分不得超过10分):

(1)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突出表现,受学校或上级党政部门书面表扬或嘉奖的;

(2)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教育教学改革、教科研等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的;

(4)在某一方面取得重大成绩,为学校赢得较高声誉的。

本办法的实施解释权归校长室。

篇4:中专学校教职工考核制度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甘人发[*]35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是对工作人员进行的年度综合评价,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工作在每年年末完成,最迟不得超过翌年一月底。

二、考核项目及规定比例

考核共5项,总分100分,其中:

1、政治思想(占4%);

2、民主测评(占4%);

3、基本项(高级占24%、中级占26%、初级占28%);

4、加分项(高级占8%、中级占6%、初级占4%);

5、平时考核(占60%)。

三、考核程序及计分办法

(一)政治思想

从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师德师风、升国旗仪式、参加各种会议等方面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1、政治思想(60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顾全大局计满分。

2、理论学习(10分):重视理论学习,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要求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根据检查情况分等次计分,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6分,无学习笔记者本项不计分。

3、师德师风(10分):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严谨笃学、教书育人、关爱学生、自尊自律得满分,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视其情节扣分。

4、升国旗仪式(10分):敬重国旗,参加升国旗仪式计10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

5、参加各种会议(10分):积极参加学校要求的各种会议、活动计满分,每缺勤一次扣1分。

(二)民主测评

由同级同类人员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分a(100分)、b(80分)、c(70分)、d(60分)四个等级计算分值。

民主测评得分=(a票数*100分+b票数*80分+c票数*70分+d票数*60分)/投票总人数

(三)基本项

由年度考核小组按被考核对象一年来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予以综合量化评定。即:德主要考察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基本项得分=考核小组个人评分之和/考核小组总人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四)加分项

以加满本项分值为止,不占其它项分值。

1、获奖:综合奖省部级10分,市厅级7分,县校级5分;单项奖省部级8分,市厅级5分,县校级3分。重复获奖按最高级别只计一次。

2、论文论著:国家级刊物一篇5分,省级一篇3分,市县级一篇2分,校级1分。

3、班主任:根据学生处检查统计,每学期评出一、二、三等,参照省部级10分,市厅级7分,县校级5分计分,最后按照比例直接计入年终考核总分。

4、超课时:按照个人周平均课时数与学校周平均工作量的差值计算得分。

超课时加分=个人周平均课时数―学校周平均工作量

(五)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由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主管领导组织量化考核。

<一>管理人员平时考核

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包括:组织协调能力30%,工作业绩30%,工作纪律作风20%,廉洁自律20%。

<二>教学人员平时考核

由教务处主要负责,考核包括:劳动纪律20%,教学工作60%,教研工作10%,学生管理10%。

1、劳动纪律:20分

⑴遵守劳动纪律,积极认真完成教学任务,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得满分。

⑵上课(包括正课、早读、下午自习)每缺席一节扣0.5分。

⑶晚自习辅导每缺席一节扣0.5分。

⑷每学期请假三天以内不扣分,三天以上从第四天开始一天扣1分,旷工一天扣2分。

2、教学工作(60分)

⑸满工作量得20分,不满每缺一节递减1分。平均工作量=周课时<12>+<班主任工作周课时>;教学工作量=周安排课时+教辅(管理岗)工作量+<学期值周、补课等临时工作总量/20>。

⑹教案按要求书写、按时上交查阅、签阅记5分,每缺一次扣1分;教学督查质量记5分。

⑺作业批阅10分。根据各专业特点,按学校要求作业全阅、全查计5分,督导抽查质量记5分。

⑻组织考试5分。监考到位,不擅离职守,严明考纪,考场秩序良好,按时上交试卷、试卷分析、成绩册得满分,监考缺一次扣2分,考纪不严、考场秩序混乱和试卷、试卷分析、成绩册缺一项者扣1分。

⑼课堂教学15分。由教研组(年级组)和授课班级学生分别对教学人员进行测评打分,各以50%计算得分。

3、教研工作:10分

⑽听课每学期达到要求(高级教师8节、中级教师10节、其他教师12节)计3分,每缺一节扣0.5分。

⑾工作计划、总结、教学心得(论文)齐全计3分,每缺一项扣1分。

⑿教研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计2分,缺一项扣0.5分;教研活动有创新、有成绩计2分。

4、学生管理:10分

⒀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关爱学生,关心支持班级工作,视工作实绩考核计分。

⒁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按学期班级量化考核积分核算:学生管理=班级管理积分/100(学生处)。

⒂未担任班主任的教师,按班级管理反馈成绩核算:学生管理=值周工作反馈评分(学生处)。

<三>教辅人员平时考核

由教务处主要负责,考核包括:工作态度30%,业务能力30%,工作纪律20%,工作业绩20%。由考核小组和同类人员分别打分,各以50%计分,最后以总分排名。

<四>总务后勤人员量化考核

由总务处主要负责,考核包括:劳动纪律25%,敬业精神30%,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5%,民主测评10%。

1、劳动纪律:25分

⑴遵守劳动纪律,积极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得25分。

⑵每学期请假三天以内不扣分,三天以上从第三天开始一天扣1分,旷工一天扣2分。

⑶脱岗一次扣0.5分。

2、敬业精神:30分

由部门主管领导视其敬业情况按a(30分)、b(25分)、c(20分)三个等级各占三分之一评定得分。

3、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5分

由部门主管领导视其工作情况按a(35分)、b(25分)、c(20分)三个等级各占30%评定得分。

4、民主测评:10分

由本处室(或全校)人员,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按a(10分)、b(7分)、c(5分)三个等级计算得分。

民主测评得分=(a票数*10分+b票数*7分+c票数*5分)/测评人数

四、旷工处理办法

1、年度内连续旷工3天以上、不满7天或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满15天的,年度考核可确定为基本称职;

2、年度内连续旷工7天以上、不满15天或累计旷工15天以上、不满30天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3、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应予辞退、解聘。

篇5:东丽区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东丽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及岗位设置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建立全面、科学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正确评价教职工的政治思想、使得表现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实现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目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建立全面

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际的原则,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简便

易行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中*年1月1日及以

后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时间

1、每月末进行月目标考核

2、结合年度考核第一学期(每年12月底左右)一并进行

3、第二学期与每学年末(7月底前)一并进行

五、考核内容

1、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教育科研和专业发展;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及出勤等几个方面予以考核。

2、班主任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班级管理与学生教育;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与科任教师的配合等方面予以考核。

3、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与能力;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在本职工作中,不断学习创新取得的工作成绩;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的实际作用;及各项工作完成的质量、效率等方面予以考核。

4、工勤技能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根据本人在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六、考核方法

1、月考核依据核算后教师工作量,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结合每月的工作检查情况进行等级评价,评价等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指标见附表)

2、学期及学年考核,依据教师月考核等级;教师自评、互评、校评及适当听取学生、家长、社区意见的情况;教育教学成果评定相结合等的的方法进行等级评价。评价等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指标见附表)

3、绩效考核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从事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后果的;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因工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或学校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违反《东丽区教师从教行为八不准》,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受行政、党内处分,以及触犯法律法规的。

七、组织管理

依据上级要求成立: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工会主席,教育教学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其中教师代表将从教师中民主推荐产生(每学年一次)。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实施绩效工作的主要依据。对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的教师,依据考核

结果发以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同时,考核结果也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述。

南孙庄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说明:我校办学规模为12个班,每年级平行班为2个。

因此设置各岗位如下:

校级干部:两名中层干部:两名班主任:每班一名

年级组长:因平行班不足四个,不足设置年级组长的标准,年级组长工作由主任承担。

教研组长:设置语文、数学教研组长各一名。

备课组长:设置语文、数学备课组长各3名,英语备课组长1名,体育组长1名,综合组备课组长1名

工会主席、大队辅导员享受备课组长待遇。

注:教师月目标考核见《南孙庄小学教师月目标考核评价表》

班主任考核见区《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指标标准》

管理人员考核见区《义务教育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标准》

教研组长考核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教研组长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备课组长考核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备课组长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教师学期、学年考核见《南孙庄小学教师学期、学年考核标准》

南孙庄小学教师月目标考核评价表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权重

得分

20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树立*****,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依法执教。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要求。

4、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

5、为人师表、情操高尚,敬业、奉献、甘为人梯。

6、团结协作,具有大局意识,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7、关心、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学生、家长、社会反馈良好。

8、廉洁从教、知荣明耻、自觉抵制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之风的影响。不从事有偿家教。

9、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10、违反校规校纪造成社会影响的,酌情扣除师德奖、月考核奖或学期学年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上级要求处理。

一等20~18

二等18~16

三等16~12

四等12~0

1

以学生为主体,因材施教。

一等40~36

二等36~32

三等32~24

四等24~0

2

准确地执行课程标准,落实课程改革各项要求。

备课

10

认真备课,做好课前准备。教案设计齐全规范,可操作性强。

上课

15

具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娴熟驾驭课堂教学并不断改革、创新新课堂教学模式、方法、手段。自觉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将德育渗透于学科教学过程中。

教学语言规范、准确、生动形象;板书设计科学、合理,文字书写标准、正确;指导学生实验、实习、操作,做到准确、安全;教学环节自然、完整,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指导学生学习方法,使学生学会学习。能启发学生思维,发展学生特长。指导学生的课外学习活动和研究性学习。

目标达成率高,教学效果良好,赢得学生的喜爱。

作业

10

布置作业有针对性,作业量适中。认真批改作业,及时讲评

用恰当的方式,科学、准确、客观地评价学生学业水平,

2

承担各级公开课,积极参与评课活动,承担市、区、校际的教学辅导。

10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认真思考,主动发言

一等10~9

二等9~8

三等8~6

四等6~0

承担或参与各级各类课题研究,认真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参加校本教研,能编写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本教材。

10

有专业发展意识,有明确的专业发展目标与实施计划。

一等10~9

二等9~8

三等8~6

四等6~0

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和各层次培训、研讨与交流活动。

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拓展专业知识,更新知识结构。

能够利用网络环境开发科学信息资源。

其他

10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完成学校规定的其他工作量

同上

出勤

10

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脱岗现象。遵守请假制度。

同上

备注

合计得分

南孙庄小学教师学期、学年考核标准

一、教师学期、学年考核评价表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得分

出勤

20分

坚持出勤,无迟到、早退,现象。

各10分

依据工作完成情况从数量和质量上进行评价,确定等级和分值。

合格率

10分

达到100%合格10分,达不到5分

优秀率

10分

年级第一10分,年级第二5分。

区校

占位

20分

平均分区前二十名10分;前二十五名7分;前30名5分;30名以后不得分

平均分校年级第一10分,年级第二5分。

直接核算奖金

课题研究成果

:以每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认证为基准享受奖励

公开课

:以“双优课”为基准享受奖励。其次,经选拔的其他类公开课、获奖课,享受以上标准的60%。再次,未经选拔产生的公开课、获奖课,享受以上标准的40%。

论文

:以区年会论文为基准享受奖励。其次,在其他由教育局所属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获奖的享受以上标准的60%。

荣誉称号

:不奖励

指导学生获奖

:以教育部门组织的活动获奖等级为基准享受奖励。

多人参加的活动只奖励最高奖项一人。按名额分配或集体活动式的学生获奖,不计入考核成果奖励范围

二、教育教学成果发放标准:

国家级及以上

市级

区级

校级

350

300

250

250

200

150

150

100

50

50

三、有关说明:

1、认定教育教学成果说明:

(1)教师撰写论文一稿多投的,或一次活动投稿多篇的,只奖最高奖项。

(2)其他未列入考核成果项目的成果,经考核小组协商确定。

(3)各类获奖只取最高奖一项,不兼得。

2、学生学业成绩说明:区占位奖励,以年级为单位,达到都得,达不到都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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