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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

编辑:制度大全2023-0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和《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关于“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的规定,我乡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20**年应进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为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20号)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现就我乡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充分认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是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扬民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在全区全面推动“三化两区”建设,我乡全力实施“三乡”战略目标的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重要实践。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把村民信任、党组织满意、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基层得到贯彻落实;有利于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综合素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调动全乡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为此,全乡广大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我乡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各阶段主要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全乡实际,乡党委、政府决定我乡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于20**年4月下旬开始,7月初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4月下旬―5月14日)

1.成立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乡党委已经成立了“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以下简称“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选举的日常工作和事务。同时,建立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干部包村制度,选派得力干部,成立了包村指导小组,深入到村进行工作指导。

2.加强宣传教育,做好选前动员。5月的第三周是全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宣传周。乡党委结合市、区有关要求,将认真组织宣传周活动,广泛深入宣传《村委会组织法》、《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指导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各村要通过广播、板报、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加选举,营造良好的选举氛围。要重点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推选程序、候选人条件、提名方式、正式候选人确定办法以及具体投票程序,教育村民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3.准确掌握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乡党委将在选举前做好认真细致地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全乡重点村、难点村的实际情况,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和应急预案;结合换届,将全面考察村民委员会班子的情况;详细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反映,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及时纠正各种不良倾向;将深入研究选举工作的方法和步骤,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4.认真做好培训工作。乡指导小组安排专门时间,对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包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和村民代表等进行培训。要通过培训,使选举工作人员和广大基层干部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正确掌握本次选举程序和方法,切实提高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5日―6月25日)

全面实施阶段是整个换届选举的关键环节,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依法民主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各村换届选举均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依法民主推选出本村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组织能力,注意倾听村民意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要有一定代表性,一般要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及有一定威望和组织能力的村民。提倡将村党组织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各村的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乡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本村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的,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讨论同意,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

2.认真做好选民登记。要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指导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年龄计算以本村选举日为截止日期。各村要在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逐户逐人进行登记,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要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将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区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认定后纳入选民范围。要认真研究人户分离、人口流动等因素给选民登记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对于选民登记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应采取民主的方式解决。选民登记名单要在本村选举投票日前20日张榜公布。

3.依法提名候选人。要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遵循“等额提名,差额确定”的原则,采取一人一票的方法,按照应选名额由选民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引导村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结合本村实际,提出作为本村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向全体村民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可据此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可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提倡把村党组织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特别是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倡把村妇代会主任和符合条件的妇女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取积极措施提高村民委员会中的女性成员的比例。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积极主动、客观公正地向村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有条件的地方,提倡组织候选人同村民见面,介绍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禁止候选人私下拉票。要加强对候选人的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工作。

4.做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20**年6月19日为全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统一投票日。乡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将指导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对因故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选民,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保障村民的投票权。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采用流动票箱必须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各村要在投票现场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投票日当天组织正式选举的村,要向乡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说明情况,并报请“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

5.做好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交接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公布后7日内,完成村民委员会工作交接。村民委员会交接工作须在乡包村指导组的主持下进行,乡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督促上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物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资料等,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确保平稳过渡。

6.推选产生新的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产生后,要推选产生新的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推选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代表会议进行推选,也可以相邻的若干户为单位进行推选。村民小组长的推选,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召集和主持村民小组会议进行,以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产生。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26日―7月4日)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乡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村选举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验收的具体标准是:选举工作是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组织是否严密得当、选举结果群众是否满意等。验收结束后,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情况统计表,于20**年7月4日前报“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几点要求

(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乡党委和各村党组织,将旗帜鲜明地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将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立足于全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大m.ok3w.net局,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群众正确对待、积极参与换届选举;要把握选举的关键环节,选出真正代表广大群众利益的人,努力实现党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的统一,坚决防止个别人打着民主的旗号,借选举之机为少数人谋利益。对工作软弱、班子不齐、组织涣散的村级党组织,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整顿,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二)建立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

乡党委、政府将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根据区委要求建立党政领导责任制,乡镇党委书记是选举工作直接责任人,必须亲自指导选举工作,并对选举工作负全责。各村要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村的选举工作,建立干部包村制度,加强对选举的具体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工作格局。乡指导小组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分类指导,认真做好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遇到矛盾不上交,解决问题不拖延。

(三)做好信访接待和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乡信访、民政、司法等部门,要尊重农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乡指导小组要加强对重点村、难点村的指导督促,采取得力措施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要本着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对群众反映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能上下推卸,敷衍了事,或简单的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的社会稳定。

(四)严格依法办事,坚决依法查处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违法行为

对未经“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乡党委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过程出现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责令改正,并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将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行为的个人进行压制、迫害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借选举之机从事非法活动、刑事犯罪活动的,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村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统计和报送工作,确保选举信息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时效性。乡换届选举指导组将全面掌握选举工作的动态和进度,及时向“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情况。选举办公室人员使用好选举信息录入系统,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在选举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选举进度及时填报有关数据,实现选举过程中区、乡、村信息的高效互动。要高度重视国(境)内外媒体对我乡选举工作的采访报道。乡宣传部门要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进行正面的宣传引导,对涉及选举方面的敏感问题,必须做到依法答复、口径一致。对于国(境)内外机构或个人提出采访、观察或者调研村民委员会选举活动要求的,要及时请示、上报“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规定履行有关手续。

篇2:乡镇领导投票选举工作指导意见

根据史家营乡党委、史家营乡政府《关于做好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史家营乡党委关于印发《房山区史家营乡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年6月15日至6月19日为正式投票阶段,其中6月19日为全区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投票选举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核心环节,是选民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法律性、程序性和技术性较强。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投票选举依法有序进行,乡党委特就全乡投票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投票选举前的准备

1.制定选举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和乡投票选举指导意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投票办法,研究确定本村选举组织形式、投票方式和认定选票等事项,并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同时向全体村民公布,报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1)组织形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召开选举大会,全体选民集中投票;另一种是在设立中心会场的同时,设立分会场(投票站),绝大多数选民集中到中心会场投票,少数行动不便的选民在分会场(投票站)投票。上述两种方式都可以附设流动票箱,但流动票箱(分会场、投票站)不能单独使用,是否使用以及使用范围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投票方式。投票方式分为一次性投票和分次投票。一次性投票,即把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正式候选人名单,印在同一张选票上,由选民分别划票后,一次投入票箱;或将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姓名分别印在三种不同颜色的选票上,一次性填好后同时投入票箱。分次投票,即先投村民委员会主任的票;选举主任后,再投副主任的票;选举副主任后,再投委员的票。三次发票,三次投票,三次计票,分别选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按照便于操作,方便选民的原则,一般应选择一次性投票方式中的第一种形式,即一张选票,分别划票,一次投票,选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2.公告投票方式、时间和地点。正式投票选举日5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具体的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向全体村民发布公告(公告式样见《选举工作指导规程》第59页),并报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选举时间和地点正式公布后,不能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必须变更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向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报告。经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更改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再次向全体村民发布公告(公告式样见《选举工作指导规程》第60页)。

3.办理委托投票手续。选举日无法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除正式候选人之外的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最多不得超过3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书面委托投票必须严格掌握,结合本村实际确定委托投票的范围。委托他人代投选票,必须在本村选举日前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手续,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选民证和本人填写的“委托投票书”,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批准后,委托生效。持“委托投票书”的选民,在选举日当天,应亲自到中心会场,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选民证和“委托投票书”领取选票,填写选票,亲自投票,委托人不得再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受委托人不得违背或泄露委托人的意愿。选举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委托投票书”中被委托人的姓名后,再发选票,并在已使用的委托书和选民证上作出标记。“委托投票书”由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式样见《选举工作指导规程》第61页)。选举日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选民证和“委托投票书”的,不得代投选票。

4.制作选票。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正式候选人提名情况确定选票式样,统一印制选票。印制后必须加盖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并签封,待选举日时在选举大会或分会场(投票站)上,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公开启封。选票式样,共有三种式样可供选择。(式样见《选举工作指导规程》第62页,第63页,第64页,选票说明见第64页,第65页)。

5.制作票箱。票箱要便于密封,加锁,投票口不能过大。中心会场、分会场(投票站)票箱应稍大一些,流动票箱可小一些,便于携带。票箱钥匙由总监票人统一保管。

6.确定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从本村选民中提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主要包括: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中心会场或分会场(投票站)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代书处、票箱投票处工作人员以及流动票箱工作人员等(依据实际情况设定人数)。代书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从本村、乡机关干部及小学教师中聘请。代书员不得违背选民意志,其他人员不得强行要求为选民代写选票或查看已填写的选票。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述工作。

7.培训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对他们进行选前培训。培训方式主要有授课、模拟选举等。培训内容:一是法律、法规和区、乡选举实施方案、有关选举方面的指示、通知精神;二是投票方法、填写选票的规定、计票方式等;三是选票有效与无效的认定;四是选举纪律和注意事项。

对于模糊不清或存在疑问的情况,工作人员要谨慎解答,及时请示。

8.布置会场。村民委员会正式选举时应设中心会场或分会场(投票站),布置应庄严、隆重。会场布置标准参照《规范投票选举会场秩序若干问题指导意见》(史发〔20**〕37号)要求进行设置。

9.发票、领票、写票和投票的程序。负责验证发票的工作人员在验证发票处,根据选民提供的选民证(已接受委托的需一并提供“委托投票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选民证),核对选民登记名册并作出标记后发放选票。同时要认真向选民讲解选票的写法和注意事项。选民领到选票后,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到秘密写票处写票(或请代书员代写选票),最后到指定投票箱投票。

10.准备用品。主要包括国歌磁带(光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佩戴标志、工作人员工作证、选民登记花名册、放大的选票票样、票箱封条、计票用的黑板、划票用的粉笔和选举结果报告单等。

二、选举大会程序

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主持人一般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担任(主持词式样见《选举工作指导规程》第113页)。选举大会的主要程序:

1.宣布选举大会开始,宣布大会纪律;

2.核实参加选举人数;

3.奏国歌;

4.报告本届选举提名情况;

5.宣读投票办法;

6.宣布大会工作人员名单;

7.检查并密封票箱;

8.启封、清点选票;

9.讲解选票,适时派出流动票箱;

10.验证发票;

11.秘密写票和代书;

12.投票;

13.集中票箱;

14.销毁剩余选票,开箱清点选票;

15.检验选票;

16.公开计票;

17.当场公布结果;

18.封存选票;

19.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20.宣布当选名单。

选举大会程序详见《选举工作指导规程》第67页―73页。

三、投票选举的工作步骤

1.乡选举办召开会议,对投票选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培训;统一印制并分发选票、选举大会主持词;印制选举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工作证(胸卡)或袖标。

2.村党组织召开大会,传达上级指导意见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并就投票选举阶段如何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出要求。

3.在乡指导小组指导下和村党组织领导下,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学习上级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就正式投票时间、地点和各类票箱封箱时间、地点、开箱时间、地点、计票时间、地点做出决定,并就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主会场或分会场(投票站)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代书处、票箱投票处等选举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5.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主会场或分会场(投票站)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代书处、票箱投票处等选举工作人员建议名单做出决定。

6.正式投票选举日的5日前,以村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向全体村民发布正式选举公告(公告式样见《选举工作指导规程》第59页)。经批准变更选举日的,应再次向村民公告(公告式样见《选举工作指导规程》第60页)。

7.村民选举委员会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8.选举日前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9.布置选举中心会场和分会场(投票站),并准备好选举大会用品。

10.召开选举大会,组织投票选举。

11.村民选举委员会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式样见《选举工作指导规程》第72页),并向村民公告选举结果(式样见《选举工作指导规程》第73页)和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工作交接的时间(公告式样见《选举工作指导规程》第75页)。

12.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投票选举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四、投票选举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决定有关事项。投票办法、工作人员等事项,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提出建议,但决定权应依法交给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2.认真履行选票交接、发放手续。交接选票时,要认真清点、复核,并由有关人员在移交单上签字。选民领取选票除出示选民证外,还必须在选民领票登记表上签字或按手印,以作备查依据。

3.精心组织选举大会。(1)严格按选举大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减少。(2)中心会场应设置在便于选民集中和投票的地方。要搞好中心会场的布置,体现隆重、庄严、喜庆的气氛。(3)在中心会场投票的时间应有明确规定,并应由专人组织选民投票,派专人看管票箱。(4)选举开始时,有条件的村应举行升国旗奏国歌仪式,以此对选民进行一次爱国主义教育。(5)各村包村干部协助村民选举委员会维持秩序。(6)对故意干扰和影响他人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不听劝阻的,应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4.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管理。流动票箱在选举中要尽可能不设或少设,必须使用的,要强化管理。每个流动票箱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并明确负责人。对于重点、难点村,乡包村干部要随同监督。票箱使用前,应检查票箱并当众加封。流动票箱的使用一般应在村中心会场到规定时间封箱后,方可派出流动票箱,避免重复投票。流动票箱工作人员为本村选民的,不得在流动票箱中投票,须在固定投票地点统一投票。各流动票箱(分会场票箱、投票站票箱)使用后须贴上选举专用封条,由分会场(投票站)工作人员(至少3名)和最后几名投票人在票箱上共同签字,并由工作人员集体将票箱护送到中心会场统一开箱唱票、计票。各流动票箱(分会场票箱、投票站票箱)一律不准单独开箱唱票、计票。工作人员向村中心会场移交票箱时,应履行必要的移交手续,由总监票人和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分别在移交单上签字(移交单应注明领取选票、发出选票、剩余选票等事项)。

5.依法确认选举结果和选票。(1)确认投票是否有效。确认投票有效有两个条件:一是参加投票的选民(“参加投票的选民”以投入票箱的选票数为准)超过本村选民的半数;二是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符合上述两条,投票有效;否则,投票无效。(2)确认选票是否有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有效选票是指从票箱里收回的选票,包括赞成票或反对票、弃权票和废票三种。有效赞成或反对票又分整张有效和部分有效两种。整张有效是指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同时选民所表示的赞成、反对、弃权和另选他人的划法准确清楚。部分有效是指一张选票中,部分栏目,如主任和委员栏按选票规定的人数和划法填写选票,而副主任栏未按规定的人数或划法填写选票,或者胡写乱画无法辨认,造成这张选票主任栏、委员栏有效,副主任栏无效,该张选票为部分有效票。弃权票是指选票上未划任何符号投回票箱的选票。废票是指一张选票所选人数分别多于应选名额,或各选项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票是指票箱以外的选票,包括选民领票后未投入票箱之内的选票和被销毁的剩余选票。(3)个别疑难选票的认定。对虽未按规定符号划票但能明确表达选举人意向的选票应视为有效票。对于另选他人的选票,将他人的姓名错写成白字、小名、别名的,如本村选民中确有其人的,应认定为有效票。对于个别疑难选票,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集体认定,工作人员不得自作主张。对于难以确定,又极易引发选举纠纷的选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临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认定。村民代表会议也不能认定的,由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认定。(4)确认当选人员。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6.依法组织另行选举。选举日投票时,如出现了同一职位的两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或者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的情况,应依法组织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是上一次投票的继续,可不重新进行有选举权的村民补充登记,仍以原登记的选民名单为基数。另选他人同名应加以区分。

(1)另行选举一般应在第一次选举的当日或次日举行,最长不得超过15日。

(2)另行选举时,属于确定票数相等的两个人谁当选的另行选举,其正式候选人仍是得票相等的两个人,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选票上不能留另选他人的空格;属于补充不足应选名额的另行选举,以第一次选举时得票多少为序,差额确定候选人。其选票要留出空格,供选民另选他人之用。

(3)依法确定选举是否有效和候选人是否当选。另行选举,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以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数的三分之一;获得不少于三分之一选票数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另行选举结果应在当日公布,并填写另行选举结果报告单(公告式样见《选举工作指导规程》第77页),报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缺额的处理。另行选举后,当选人数超过三人并已选出村民委员会主任,但仍不足应选名额时,经村民会议决定,可以不再另行选举。经过另行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仍未选足三人,无法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还应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另行选举。经三次另行选举仍未选出三人的,可暂不进行选举;主任空缺的,由当选得票多的副主任暂时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空缺的,暂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村委会工作,已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有效,参与村民委员会工作。这样的村,也不得以村民代表会议方式进行另行选举。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应派人调查,寻找原因,待做好工作后再按程序进行补选。

五、投票选举的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要充分认识投票选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投入选举工作,切实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计划到位、工作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投票选举工作的主动权,认真履行领导、监督、支持、协调等职责,努力为投票选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强化各级领导和选举委员会的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同时,建立并认真落实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选举工作人员做好投票选举工作的责任感。

(二)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进入投票选举阶段,宣传教育工作要形成高潮。要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投票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投票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宣传投票选举的方式、方法及有关要求,宣传投票选举中的好人好事。通过宣传教育,帮助选民进一步了解候选人情况,了解投票的程序、方法及要求,教育选民珍惜并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为投票选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严格依法办事,保证选举平稳有序进行。严格依法办事,是保证投票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关键。因此,在投票选举中,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文规定的,要严格从其规定;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未明确规定的,应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办理。

(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对于选民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区别对待。属于不了解、有怀疑的,应耐心解释,帮助他们转变认识,懂法守法;属于违法操作的,应认真调查处理,不要激化矛盾或把矛盾上交。

(五)坚持值班和请示报告制度。各村党组织应健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不离岗,并保证通讯畅通。遇有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把握不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依法处理。

(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对于可能出问题的村,各村必须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投票选举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派出所应抽调足够的警力,配合重点、难点村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选举秩序。选举中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各包村领导及时进行处理,同时上报乡党委及相关部门。

委员票:*得票*张、**得票*张、*得票*张、**得票*张……

宣读完毕。

十七、公布当选名单

主持人:现在宣布当选名单。根据《北京市村委会选举办法》关于“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的规定,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本次村委会选举合法有效,以下同志当选为我村第*届村委会成员:

**同志当选为村委会主任;

**同志当选为副主任;

**,**,**同志当选为委员。

请大家热烈鼓掌,祝贺他(她)们当选。

十八、封存选票

主持人:现在请选举工作人员封存选票。

十九、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主持人:现在请选举工作人员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二十、颁发当选证书,当选人发表就职演说

主持人:现在请当选的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上台,由乡选举工作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向当选人员颁发当选证书。请全体选民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祝贺!

主持人:请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同志讲话(略)。

二十一、大会结束

主持人:*村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大会全部议程圆满完成,选举合法有效。现在我宣布,选举大会结束。

篇3:义工团管理层成员换届选举方案

为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保持义工团工作的传承性,及时更新团队骨干队伍,谨以以下换届方案作为第一届*义工团选举出新管理层成员方法。

一、管理人员配制

团长:1名(男女不限)

1、具有很强的社交公共能力;

2、拥有社会各层次资源关系;

3、熟悉团队运作流程;

4、要求参加过义工活动5年以上和管理团队3年以上经历。

人力资源部长:2名(男女不限)

1.具备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性格外向善于沟通.

2.具有高度的执行能力和培训能力.

3.熟悉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知识.

4、要求参加过义工活动2年以上经历。

财务主管:2名义工(男女不限)

1.财务、税务、金融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财务、税务、金融相关工作经验.2.熟悉会计准则、财税法规及企业财务流程,熟悉计算机操作和相关财务软件.

3.头脑灵活,善于分析,具有现代财务管理理念.

4、要求参加过义工活动2年以上经历。

副团长:2名(男女不限)

1.具有很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独立处理组织对内各种关系.

2.熟悉公共关系管理,并具有一定公关技巧,执行能力强.

3.思维机敏,应变能力强.

4、要求参加过义工活动3年以上和管理团队1年以上经历。

网站管理:2名(男女不限)

1.有扎实的美术功底,能熟练使用常用工具软件进行网页设计制作.

2.熟悉网站建设流程,有较丰富的网站设计和制作经验.

3.有网站程序开发或维护工作经验,参与过门户类网站开发、主管经验者优先.4、要求参加过义工活动1年以上经历。

秘书长:1名(只限女性)

1、电脑各种软件熟练

2、有起草文案经验

3、组织过大型户外活动

4、要求参加过义工活动2年以上经历。

二、竞选人基本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

〔2〕热心于义务服务活动,有奉献精神,能很好地为社会进步服务,同时愿意为我团的发展做出贡献。

〔3〕具有较强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宏观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4〕思路开阔,敢于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

〔5〕具有很强的决断能力。

〔6〕能够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本部门的工作。

三、竞选方式

本次换届,采用竞选大会投票选举的方式。

四、换届流程

〔一〕报名阶段:

所有义工及上届干事均可参与选举,并向市联合会秘书处办公室联系报名,准备好竞选材料。竞选材料必须含有以下内容:

〔1〕个人资料

〔2〕就本团未来发展方向提出自己的见解

〔3〕对自己所竞聘职位如何开展工作

〔4〕报名电话:*(市联合会秘书处办公室)

〔二〕竞选阶段

1、竞选演讲要求:竞选者根据竞选材料开展10分钟的演讲。

例:〔1〕浅谈个人义工经历

〔2〕谈谈加入管理层的感想

〔3〕对自己所竞聘职位如何开展工作

2、现场提问:由在场全体义工进行现场提问,最后大众投票〔自愿报名,参与竞选投票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由团队相关人员统计票数。

3、票数汇总:确认最终名单。

〔三〕公示阶段

竞选结束后,将*义工团换届管理层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四〕竞选会议流程

时间:*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

地点:机关路团市委会议厅

会议流程:

1、由广东省五星级志愿者*主持,并且强调注意事项;

2、竞选人发言;

3、全体义工填票、投票;

4、现场计票;

5、宣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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