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意见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意见

编辑:制度大全2023-01-04

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我市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产运营质量,完善企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本实施意见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按照分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原则,市本级国家出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属市本级政府管理。

二、本实施意见所称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市本级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以下简称国有资产出资人)。

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

(二)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三)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四、国有资产出资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二)国有资产出资人向市政府报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

(三)国有资产出资人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

五、建立和完善国家出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制企业要按照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原则,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报批程序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国有独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

六、规范国家出资企业内部管理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管理,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依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向国有资产出资人及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接受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及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管理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七、做好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出资人负责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统计、资产评估监管、经营者业绩考核、清产核资、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为核实市本级国有资本存量,界定、理顺产权关系,对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全面进行产权界定和清产核资。

八、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重大事项审批程序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国有产权转让、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资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按规定权限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决定或由国有资产出资人研究后报市政府审批。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上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的股东代表或派出的董事,应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指示行使权利,并将履行职责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国有资产出资人。

九、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企业改制依照法定程序,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决定并报请市政府批准,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组织实施。企业改制应当制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依照政策妥善安置职工,并在改制中确保职工权益落到实处,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的价值。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关闭破产企业依照法律有关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十、强化监事会监督管理职能

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实行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监事,组成监事会制度;对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专职监事参加监事会。

监事会以财务监管为核心,监事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采取列席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有关会议,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听取企业汇报,向财政、工商、税务、审计等部门调查了解等方式,检查企业财务,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企业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监事常驻企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控制。事前监督重点了解和掌握企业决策情况;事中监督重点关注重大事项运行情况,加强对企业季度财务报表的分析,及时跟踪企业日常财务和经营情况;事后监督对企业做出真实、客观、公正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监事会对企业监管要延伸到企业子公司、孙公司实施全面监管。

监事会实行定期检查报告和专项检查报告制度,定期检查分为半年检查和年度全面检查,根据需要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及时作出检查报告。日常监督遇到重大事项随时向国有资产出资人报告。

企业应当配合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定期、如实向监事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并及时报告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情况,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十一、加强国家出资企业审计监督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由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进行内部审计一次,并于第二季度终了15个工作日内将审计报告上报国有资产出资人。

每会计年度终了或任期届满,由国有资产出资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和任期审计。审计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年度或任期经营目标考核、奖惩兑现的依据。另外,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需要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专项审计。

市审计部门按照年度审计计划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经营者离任审计。

十二、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和任免

按照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方法。对国家出资企业经营管理者,按干部管理权限实施报批程序,由国有资产出资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和管理者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任免或建议任免。

(一)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厂长,副经理、副厂长,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

(三)向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

(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履行考察、审批程序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五)国有企业所出资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以及涉及公用事业类主业的子公司等重要的子公司经营管理人员。

十三、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奖惩制度

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其任命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实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范围:

(一)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国有资产出资人要科学合理核定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以企业清产核资结果为基础,核定国有资产存量,确定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指标。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态,对照同行业先进水平,依据企业经营收入、成本费用、盈利水平等指标合理确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由国有资产出资人与企业签订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并对责任书执行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和监控。

年终或任期届满,国有资产出资人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按照《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奖惩兑现。对完成考核指标的企业予以兑现薪酬;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或经济效益下降的,调整当年及任期内的薪酬。

十四、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对市本级监管的国有企业取得的国有资本收入及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国有资产出资人作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负责提出国有资产出资人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国有资本收入上缴财政,国有资产出资人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入收缴。国有资本收入主要包括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企业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国有资本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办法,由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另行研究制定。

设立市本级国有经济发展基金,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由国有资本出资人用于国有资本再投资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十五、建立健全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直接或间接资产损失的,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将分别追究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具体办法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另行制定。国有资产出资人及行业管理部门决策失误或监督管理不利,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接受委托对国家出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执行准则,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六、本实施意见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各县(市)级人民政府对企业出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篇2:党政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建设“开明开放、创业创新、兴绿兴游、和谐和美”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让领导干部熟悉四项监督制度,组工干部精通四项监督制度、党员群众知晓四项监督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建设的能力,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目标,为建设“开明开放,创业创新、兴绿兴游、和谐和美”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四项监督制度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并组织全县四项监督制度宣传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省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四项监督制度》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乡(镇),本部门单位的《四项监督制度》宣传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充分利用党建网、政务网、县有线电视台、《阳岭风》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开《四项监督制度》全文和我县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上述相关媒体单位要在5月15日前将《四项监督制度》全文发布。

2、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进行《四项监督制度》自我测试。考试时间定于5月19日―22日进行,参考人员为全县在职干部职工,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测试由各乡(镇)、部门单位自行组织,考试试题(附后),试卷由各乡(镇)、部门单位自行印制,测试完后由各单位将试卷于5月25日前上交至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考试结果将进行全县通报。

3、县委组织部将《四项监督制度》主要精神陆续编成“手机短信”,在5月至12月每月发送一至两条短信给基层党员群众,让广大群众了解知晓。

4、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在县城阳岭大道、章源大道各悬挂四条横幅标语,在县城主干道醒目地段树立一块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宣传牌;各乡(镇)要在繁华街道悬挂一至两条横幅标语;各部门单位要在单位门口或办公场所张贴标语。宣传横幅、标语(附后)要求在5月20日前悬挂张贴到位,县四项监督制度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抽查。

5、举行全县“四项监督制度大家谈”寻计问策活动。活动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主题,从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创新初始提名方式、改进推荐考察方法、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实行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选出一个主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形成文稿材料。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组织奖若干名。各乡(镇)、部门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撰稿,每个单位至少推荐上报两篇优秀文稿,在6月25日前上交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6、举办全县“四项监督制度”知识竞赛。原则上由基层党委组成代表队,由经贸系统党委、林业系统党委、公安局党委、直属工委系统、十六个乡镇党委等二十个代表队参赛。知识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实行淘汰制,预赛后取前六名进入决赛,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若干名。各基层党委要认真组织,选派优秀人员参赛,每个代表队由3人组成,请各基层党委于5月25日前上报参赛人员名单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具体参赛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宣传《四项监督制度》列为当前一项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指明一名副职具体抓,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对宣传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咨询县委组织部或县委宣传部。对宣传工作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具体操作问题,由县委组织部或县委宣传部提出具体答复意见和解释;对反应迟缓、应对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县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篇3:加强区民生工程审计监督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切实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民生工程审计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

深入实施民生工程,是深入贯彻党的**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构建和谐屯溪的重大举措;是努力解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落实中央和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决策的具体体现;是高度关注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民生工程的审计监督,保障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屯溪率先崛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二、明确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

(一)制定审计计划。要继续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时了解我区民生工程实施的总体情况,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科学谋划民生工程审计工作,合理地将民生工程审计的各项任务纳入年度项目计划。通过扎实的审计工作,努力促进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更加有效的贯彻和落实。

(二)强化资金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保障民生工程资金真正惠及广大群众。在审计过程中,要根据民生工程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重点关注上级财政拨付的资金是否到位,本级和乡镇财政分担的配套资金是否到位;项目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补助资金的发放是否公开透明;项目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有无降低标准发放或克扣截留项目资金;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是否存在损失浪费;有无借民生工程之名变相增加群众负担等。

(三)保障工程质量。要针对工程建设类项目的特殊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跟踪审计和滚动审计,必要时延伸审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有关事项,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维护群众利益。在审计过程中要重点关注项目审批是否合规、及时;项目实施是否存在张冠李戴;招投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舞弊和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完整、可行;工程监理是否有效;工程造价是否真实;投资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否良好;项目的后期管理是否科学并达到预期目的等。

(四)加强分析研究。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要坚持在揭露问题、查处问题的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的评估,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更好地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密切关注制度建设、机制运行、数据库管理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强化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五)加大整改力度。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区民生工程协调领导组办公室的沟通,加强与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的协作,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各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据《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根据审计结果公告的有关规定,报经区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民生工程审计结果,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加强审计整改,及时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民生工程审计领导机构,按职责分工分解民生工程审计任务;要加强与贯彻落实解决民生工程责任单位与协同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做到各司其职、信息共享、联系畅通。在审计职责范围内,根据审计结果,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将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并向有关单位通报。通过加强领导和完善机制,为民生工程审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队伍建设。采取多种举措,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整合审计资源,推进使用先进的审计技术和手段,提高审计效率,更好地服务民生工程建设大局。

(三)探索审计方式。民生工程审计工作点多面广。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专项审计调查的作用,从宏观的层面、全局的高度发现、研究并解决问题,促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通过采取有效的审计方式,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努力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篇4:食品药品监督局工作思路计划

20**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学习实践*****,加快推进灾后重建的关键之年,20**年食品药品监管主题是:科学监管,加快重建,确保安全。20**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为指导,坚持科学重建,把科学监管理念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实践的全过程,健全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健全富民惠民的长效机制,健全廉洁从政的长效机制。着力把握监管规律,创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破解监管难题,提高监管效率,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年监管工作总体目标是:健全“三种机制”,破解“三个问题”。

----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坚持以监管为第一要务,坚持行政监管与市场规律相结合,建立科学监管体系,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可控,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健全富民惠民的长效机制。探索惠民新举措,力争惠民药房覆盖乡镇面达30%以上,覆盖低保及特困群众面达90%以上。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推进中药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健全廉洁从政的长效机制。继续构建“4+1”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监管素质全面提升。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健全预防机制,确保全局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率为零。

----破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存在盲点和盲区的问题。明确责任,加大考核和督察力度,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全覆盖。

----破解监管效率不高的问题。坚持以科学监管理念贯穿食品药品监管实践的全过程,整合监管资源,做到依法行政与监管工作最大化的有机结合。

----破解食品药品企业安全责任意识不高的问题。坚持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强化企业安全意识,提高企业自律的主动性。

20**年监管工作要点:

一、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能力

(一)巩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成果

继续推进灾后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恢复工作,在政府的主导下,健全食品“三网”,确保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构、办公场地、办事人员、工作经费、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恢复到震前水平。

(二)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整治

针对食品抽检、监测、调查评价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通报。加强对食品质量监督检查、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高风险品种的日常监管,重点抓好农村食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防农村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充分发挥“抓手”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以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边远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加大督察力度,消除监管盲区。开展乡镇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四)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和督察督办

增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执行意识,适时组织开展重大食品事故应急演练,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会处置、能协调、懂指挥。

二、加强药械生产流通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一)加强药品生产监管,确保源头药品质量

开展gmp、工艺规程执行情况、制剂标准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管覆盖率达到100%,药品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达到100%。建立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动态监管系统。

(二)加强药品流通监管,规范药械秩序

1、加大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监督覆盖率100%,杜绝药品经营中挂靠经营、超方式经营、超范围经营、出租柜台或转让柜台等问题。

2、开展gsp跟踪检查,全面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工作。鼓励和扶持零售连锁企业将网点向农村延伸。

3、加强监管电子信息化,20**年底基本完成辖区生产和批发企业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动态监管系统。

4、坚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做好对药品外地供货商的资格备案,对药品(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人员资格实行备案制,完善销售人员数据库。

5、强化医疗器械监管,深入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重点对经使用植入体医疗器械、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的单位检查,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三)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提升用药安全水平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建设。推行专(兼)职adr报告信息员制度,开展统计、汇总、报告工作;设置专用信箱,为群众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提供方便。会同卫生部门,推进医疗机构的合理用药。加强对涉药单位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监测水平。

三、创新稽查工作机制,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一)转变监管思维,建立稽查监管责任制

实行稽查监管工作责任制,对稽查人员定岗定责,实行辖区划分监管责任包干,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农村边远地区药械监管,对监管不到位实行年度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制。

(二)整合稽查监管资源,形成稽查监管一盘棋

继续实施市县联动查处分离稽查制度,按照“统一指挥,信息互通,快速反应,协同稽查”的要求,充分发挥监管网络的积极作用,坚持开展集中执法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整合稽查监力量。

(三)创新监管机制,推行“年度审计式稽查监管制度”

坚持对涉药涉械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积极推行“审计式稽查监管”工作模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加大打击力度,确保用药用械安全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继续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整顿规范,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保障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五)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

加大广告发布的监测和违法广告移送力度,完善广告监管联动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大违法广告药品、保健食品经销商和媒体发布的监管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广告药品、保健食品的行为。

(六)建立互动协作机制,全面加大稽查监管力度

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联合打击药械违法行为的联系互动机制,查处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曝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利用新闻媒体扩大影响。

四、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效率

(一)加强药品稽查打假信息化建设

收集和发掘各种稽查信息资源,建立假劣药品信息数据库,达到“两个百分之百”:百分之百的稽查人员会收集和建立假劣药品信息数据库,收集的假劣药品信息中不合格药品百分之百得到查处。

(二)加大监督性抽验力度

整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充分利用技术监督手段,提高抽验品种的针对性,把抽验的重点放在农村、放在基层、放在招标品种。

五、大力扶持重点企业,促进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立足自身职能,主动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扶持、服务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切实提高服务医药经济发展的能力。重点帮扶恒源药业中药饮片厂搬迁和gmp认证工作,支持中坝附子科技公司附子gap基地建设,扩大附子产品生产规模,力争全市医药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30%,为全市医药产业和医药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六、统筹兼顾,加快推进灾后重建

(一)加快推进食品药监家园建设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和省市局的要求,和“统筹兼顾、三自精神、政策扶持、社会援助”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针,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发改委的沟通衔接,把办公业务用房纳入当地统一规划之中。主动争取对口援助。在规划实施中,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积极争取对口支援省和省内系统对口支援市的帮助,抓住机遇,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二)积极支持医药企业灾后重建

根据受灾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通过行政、技术等多种方式,特事特办,大力支持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搞好灾后重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通过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大力支持辖区内医药企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经营。

七、突出以民生为本,建立富民惠民长效机制

(一)创新惠民新举措

加大对已建惠民药房督导力度,确保惠民措施真正落实。加大同卫生、民政、社保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探索惠民药房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结合的模式,与乡镇中心医院规范药房改造相结合,拓展惠民药房覆盖面,力争覆盖30%乡镇,确保惠及低保、特困面达90%以上。

(二)把坚持以民生为本贯穿于监管工作全过程

继续巩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成果。积极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探索农村药品划片招标择优配送,积极探索与新农合结合的有效机制。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相结合”,设立偏远村社便民药柜,年内全市农村药品供应集中配送达100%,供应网络覆盖村100%,农村药品价格下降5--10%,确保全市人民用药安全、实惠。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加大服务新农村建设,加快附子基地建设,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产业经济发展的部署,利用监管的政策导向性,引导农民增收致富。

八、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确保政令畅通。统筹兼顾,既要抓全局,又要突出重点工作,狠抓亮点工作,把工作的重点量化、细化,责任落实到科室队、落实到人。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抓好重点工作目标量化细化考核和干部的量化细化考评。

(二)加强廉政建设

继续构筑“4+1”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深入推进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履行监管的情况等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继续坚持“一事三卡”制度,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切实做好“五个强化”:强化党内监督、强化纪检监察职能、强化财务内部审计监督、强化干部职工的民主监督、强化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健全廉洁从政长效机制。开展以"对人民健康负责,做人民忠实卫士"为主题的创建人民满意行政执法单位活动。

(三)加强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实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大对干部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干部职工要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并撰写调研文章,在工作中加强学习,在学习中促进工作。

(四)加强舆论宣传

一方面突出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大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力度,促使企业自律,另一方面拓宽舆论渠道,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宣传阵地建设,扩大与主流媒体的合作,保持舆论渠道畅通,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透明度,维护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篇5: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工作心得体会

20*年5月队伍建设工作心得体会

新时期党和政府赋予安全监督部门更大的责任,面对安全工作的特点,面对安监队伍的现状,如何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素质是基础。

工作落实好不好,重在素质高不高。素质,通俗讲就是我们的涵养、水平和能力。素质包括的内容很多,诸如: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科学创新,专业文化等等,这里着重阐述两点:

一是思想政治素质要高。

政治思想是基础,是灵魂,强调思想政治素质,首先就是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保持高度集中统一,做到政令畅通,纪律严明,要经得起权力利益的考验,抵制社会不良影响。其次要努力做到“三个正确对待”。一要正确对待得失。提拔使用与岗位调整,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有些考虑是正常的,但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多一点平常心,少计较个人利益。二要正确对待自我。自知之明是一种修养境界。每个同志既要看到自己的优点和成绩,又要看到自己的弱点和不足,在荣誉和进步面前,不高傲,不骄横;在失意和挫折面前,不灰心,不气馁。三要正确对待他人。我们公务员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能容人,容事,容话,不能见了别人进步就“眼红”乱猜疑,乱议论,乱捣鼓,要善用他人进步激励自己,善取他人之长弥补自己。

二是业务工作素质要强。

素质的高低,最直接的反映是工作能力的强弱,完成工作任务的好坏。我们执行的是《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担负着行业监管和综合执法监督的双重任务。广大安监人员必须具有很高的业务工作素质。各级领导干部要具有较强的判断决策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组织指挥,应急救援能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创本单位、本部门新局面的能力;团结务实,狠抓落实的能力。安监人员要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辅助决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这些基本标准和要求,可作为我们检验各类各级安监人员的基本标准。

二、形象是关键。

安监队伍形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执法质量和效率,影响安监队伍的成长与发展,树好形象,刻不容缓,当前要特别强化四个意识,树立四个形象。

一是要增强奉献意识,树立“安监人”的形象。

安监工作,涉及点多线长、面广,深入矿山、基层、现场的多,目前面临编制少;变数大;困难多;素质差;面对这些困难,要增强长期奉献、默默奉献,无私奉献意识。打基础,带队伍,树形象,不负众望,干好工作。

二是要增强全局意识,树立“服务”的形象。

首先要优质服务。以当地政府和群众“赞赏、称心、满意”为标准,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主动走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社会、企业,宣传安全常识,培训相关人员,查找安全隐患。其次要文明服务,坚持文明用语,注意礼服待人,做到廉洁自律,热情周到,决不向所管行业和单位提条件,讲价钱,更不能伸手张口,找茬刁难。第三要规范服务。按职责办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决不推诿扯皮;坚持依法办事,不发人情证,不办违规事;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制度,对出了问题,不论是谁,都要严究责任。

三是要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服从”的形象。

纪律是执行政策的保证,服从是对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公务员,都要做到首先服从真理。其次要服从组织。只要是组织上决定了的事,就要执行。第三要服从大局。正确对待组织的调整使用,坚决纠正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严肃党纪、政纪,坚决反对自由主义。网diyifanwen/zl/转载请保留

四是要增强廉洁意识,树立“三正”形象。

首先领导行为要正。领导要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上给同志们做表率。要求大家不为的,自己首先不为。其次单位风气要正。要敢抓敢管,动真的,下大力气狠杀歪风,如果对歪风邪气瞒着,护着,依着,让着,躲着,它就会弹起来影响我们的工作。第三个人品行要正。这几年先后开展了“三讲”、“****”、“党员先进性教育”重温党章”,和深入开展*****等学习活动,通过学习教育,有利于反思和改正不足,要对照整改措施,看哪些问题解决好了,哪些问题还没有解决好,切实找准顽症,对症下药,一步一步规范自己的言行。

三、团结是保证。

团结就是力量。没有团结,就难以形成抓落实的合力,就不会有事业的成功。我们安监队伍要凝神聚散,形成一条心,一个调,一股劲,一盘棋,上下一致抓落实。一是“一班人”之间要坦诚相见和谐共事。班子团结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班人”要共事共心,心心相印。有了情况碰碰头,以诚相待,坦诚相处。“一班人”组合在一起,就要围绕“主旋律”奏好“协作曲”。对交叉性,综合性工作要相互配合,主动协调;对急难任务和全局性工作要共同负责,全力以赴;对一些比较敏感,比较棘手的问题要一起上阵,一个声调说话,一个原则处理。

实践证明,只要班子团结,没有干不好的事。二是上下要心平气顺,政通人和。要实现上下心平气顺,政通人和,就要严格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如果办事不讲章法,没有规矩,失之于宽,失之于偏,群众就会看不惯,就会有意见。因此,执行上级政策规定和制度一定要一是一,二是二,绝不能搞“朝令夕改”“打擦边球”,或随心所欲。三要善于发挥领导干部的人格辐射作用。“其身正,不令而行”。我们领导干部要敬业爱岗,秉公用权,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反映就会好,威信就会高,群众就会自觉地向我们靠拢,反之就可能人心向背,出现“鸿沟”,产生矛盾,造成失调。四是要相互支持,积极配合。从安监局成立到现在,总的看,各级安监部门履行协调监督执法管理职能是好的,但还不同程度存在着人心不齐,协调不顺,合作欠佳的问题,要树立行兴我荣,积极协作,相互借鉴的思想,主动把自己置于安监大行业之中,依法办事,狠抓落实,多配合各项工作,多学习兄弟县、市经验和做法,在相互协作中增强团结,共同提高。

四、发展是目的。

“发展就是硬道理”这是*x同志的一个主要思想。抓工作落实,求进步,上台阶,说到底也是为了发展。为官一任,总要谋求本单位的新发展,总要将所管的单位,所管的事业推向前进。我们要通过抓落实,打基础,促进安监队伍健康稳步发展。一要坚持全面发展。安监部门成立时间不长,在求发展上短短几年成绩是明显的,进步是可喜的,但离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小距离,要实现全面发展,整体提高的目标,首先抓住重点不放。以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为主要内容的行业监管,是我们的重点,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个重点,全力抓出成效。要把百姓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标准;把四项指标的升降作为衡量我们工作是否称职的尺度。其次要抓住经常性工作不放。安监系统完成突击性任务雷厉风行,不折不扣;但往往忽视了经常性工作,如办事拖沓,效率不高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经常性工作和经常性管理作为强本固基的大事来抓,高度重视,齐抓共管;要深入

基层,到一线,摸清实情,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加强监督,抓好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第三要抓住基础性工作不放。要突出抓好建设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制定一套好制度,协调一批(安委会成员)好关系,创造一个好条件,做*,下功夫。二要坚持协调持续发展。要保持安监队伍协调稳步发展,就必须要处理好发展中的各种矛盾,首先要正确处理如软件与硬件的关系,软件和硬件相辅相成,不可偏颇。但有的把发展理解为给钱,给装备,给编制,给机构,给位子,却忽视了执法队伍,日常管理,人才培养等工作,要切实把抓发展与抓管理,抓工作与抓思想,抓装备与抓管人有效结合起来,使硬件与软件协调发展。

其次谋长远。当前,有的领导在工作指导思想上,重微观,轻宏观,只关心日常几项主要工作,对本单位建设的整体规划,阶段性目标思考不多,存在着“四多四少”现象;即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多,思考创造性抓落实少;考虑岗位职位的多,谋划行规、行风的少;部署例行工作和临时任务的多,思考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少;考虑福利待遇的多,岗位创新奉献的少。这些现象势必影响单位长期建设和发展,各级领导必须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增强工作预见性和前瞻性,积极谋划单位长远发展,做到走一步,看两步,谋三步。第三要走正道。安监队伍成立时间短、基础差、底子薄,资金缺口大,要绝对禁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处罚、乱伸手。要坚持依法办事,量入为出,决不能寅吃卯粮。各级领导对这些大是大非问题要头脑清醒,态度要坚决,行动要自觉。

安监队伍,岗位重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面临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新的姿态创造新的业绩,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