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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年度督查工作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3-01-01

为全区工商系统更好地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确保工商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行政督查,强化积极行政、文明行政、廉洁行政的观念,大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实现"四个转变",达到"四高目标",促进工商内部的和谐、工商部门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和谐、工商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和谐、工商部门与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和谐。

二、督查组织

区局成立行政督察队,由××同志任大队长,××同志任副大队长,成员:××、××以及相关科室人员。

三、督查内容

1.廉政与监管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2.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3.机关科室指导基层情况;

4.软环境建设情况;

5.遵纪守规情况;

6.政务、局务公开公示情况;

7.上级交办工作落实情况;

8.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9.其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办理情况。

四、督查对象

全区工商系统在职在岗人员。

五、督查方式

1.对投诉举报的情况的调查了解;

2.定期或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走访查看;

3.会同人教科、党委办、办公室(财务科)与科室开展联合式的督查。

六、问题处理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对一般性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局域网即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较为严重的问题,依据相关党纪、政纪的规定,报局党组研究后,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篇2:端午期间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端午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各市纪委、监察局,省各委办厅局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各直属单位纪委、监察室,省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省监察厅各派驻监察室,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近期召开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毅力,狠抓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五一和端午节期间,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下旬到6月中旬。

二、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和督查面不少于20%的要求,省各委办厅局和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进行检查;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分别对省级机关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进行检查;省纪委对各地各部门进行抽查、督查。

三、督查内容

1、纠正“四风”问题和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重点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行为,尤其是公款购送电子红包、电子购物卡、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等隐蔽性“四风”问题。

2、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办理信访举报,检查单位财务和报销凭证,以及查处、曝光顶风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主要做法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四、督查方法

(一)集中检查。

1、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商务、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重点检查辖区内的商场、宾馆、酒店等商贸企业违规销售商业预付卡情况。尤其要重视检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快递等隐蔽渠道收送礼品、礼金、礼券(卡)的行为。

2、抽查党政机关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

3、暗访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高消费娱乐等。

(二)信访核查。重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五一和端午节期间,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穿上隐身衣、更为隐蔽的“四风”行为,要快查速结,回应社会关切。

(三)督促检查。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抽查财务账目和会计凭证、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四)通报曝光。省和各地各部门要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五、相关要求

1、认真履职,严格执纪。节假日期间是“四风”问题高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横下一条心,坚决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克服懈怠情绪,在“常、细、长”上狠下功夫,抓住五一和端午节这个重要节点,严格执纪监督问责,正风肃纪。

2、统筹协调,精心组织。节假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严密组织,合理调配人员力量,重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3、加强研究,创新方法。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要总结新鲜经验,顺应形势变化,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效力,建立长效机制。

6月30日前,请各市纪委和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将督查工作总结和汇总后的统计表(见附件,表式请在“清风扬帆网”(*)

的“通知公告”栏下载)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省级机关、省属高校、省属企业督查工作总结及统计表分别报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和省国资委纪委。

联系电话:*(传真)

篇3:乡镇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督查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生产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各部门监管主体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分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预案等情况。

2、各单位、企业要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治理的活动。

3、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的情况。

4、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因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市场、食品卫生等各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成立*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委委员、武装部长*同志任组长,镇经济办、派出所、城建办、中心学校、国土所、卫生院、农业、水利、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深入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抓落实。

(一)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综合指导、协调、组织综合督查。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板材企业、加工企业、养殖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二)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使用管理、商贸企业及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三)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校及校办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镇城建办牵头负责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城建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五)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查。

(六)镇农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七)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水利行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八)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网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九)镇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由镇政府统一部署,各单位组织实施,镇安委会组织协调,督查形式突出“三个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行动与效能监察相结合。从5月下旬开始,镇政府组织成员进行督查,每月一次。

五、督查步骤

此次行动从*年5月到7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5日)

镇政府召开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文件及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专项行动,排查安全隐患。镇安委会在月底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督查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查阅相关工作记录,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清理、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四阶段:复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对第一、二、三阶段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漏补缺,对所排查的隐患整改进行逐一验收。

第五阶段:回头看再检查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巩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总结取得的成绩和问题,建立隐患排重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调查。

(二)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制订切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内容,要求和责任,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媒体,广泛宣传此次行动的百日意义、做法、成效和经验,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百日专项督查行动要突出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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