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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镇的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2-09-05

为进一步强化热水镇关营集镇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从根本上解决集镇交通不畅,脏、乱、差等问题,根据《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结合热水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镇人民政府设立镇容监察大队,负责集镇管理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集镇交易区内的居住单位、住户、经商户以及摆摊设点的经营户,必须按规定交纳卫生管理费、垃圾清运费,拒不交费者执法人员将强制取消摆摊经营资格。

三、监察大队依照规定,实施集镇综合治理,负责收取卫生管理费和相关费用,对卫生管理实施督查。

四、集镇管理范围

集镇规划范围以及老街。

五、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实用于热水集镇规划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二)本规定由镇容监察大队负责落实。

(三)集镇范围规划区内主要街道的保洁工作由监察大队负责;学校及镇直单位由各单位负责;沿街居民、各单位负责门前卫生、秩序、绿化“三包”任务。集市市场、各类摊点主要由监察大队管理,工商所负责处理相关问题。

(四)集镇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条例规定的集镇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违者由村镇建设管理所责令有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改造、拆除,逾期未改造或未拆除的,处500―1000元罚款。

(五)集镇街道两旁经营店铺名称必须文明健康,书写规范,牌匾装饰美观大方。公共设施、户外广告、标牌、霓虹灯的设置标准由监察中队指定建设、安装,违者除责令拆除外,处以50―100元罚款。

(六)严禁在集镇主要街道建筑物上擅自搭建雨棚、货棚,封闭的阳台或吊挂物品,影响镇容,违者除限期拆除外,处20元罚款。

(七)禁止在集镇街道和公共场地随意堆放杂物,搭建建筑物或其他影响镇容的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必须报经村镇建设管理所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违者由村镇建设管理所或监察中队责令改正,限期清理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500―1000元罚款。

(八)集镇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器应摆放整齐,积土和杂物必须及时清运;临街工地必须设置封闭围墙或其他安全施工设施;停工现场要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施工期间噪音超标的,按规定由村镇建设管理所征收噪音排污费;竣工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场地,违者处500―1000元罚款。

(九)在集镇建筑、公共设施或树木上乱画、乱贴、乱订、乱挂者,处10―50元罚款。

(十)禁止在集镇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从事测字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对从事测字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者,由派出所或监察大队处理。

(十一)严禁破坏集镇交通、卫生、消防、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违者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十二)进入集镇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保持车容整洁,并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齐,畜力车禁止停放在街道上。

(十三)严禁攀折、毁坏花木、践踏草坪,违者处5―20元罚款。

(十四)严禁在公共场所、园林绿地、湿地、河内倒置污水污物,违者处10―50元罚款。

(十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集镇街道进行妨碍交通的活动,违者由派出所、监察大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六)电子游戏室、网吧禁止18岁以下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进入,违者对经营者处100――500元罚款。

(十七)各类经营摊点必须按监察大队、工商部门指定的范围摆设。

(十八)严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乱扔瓜皮果核、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十九)对集镇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倒放,严禁乱堆乱倒,违者处10――20元罚款。

(二十)严禁集镇非管理单位或个人私下进行市场摊位交易,违者按有关规定重罚、重处。

(二十一)监察大队组织协调对集镇街道区域的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有偿服务。

(二十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根据处罚内容,依法向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二十三)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收费必须使用统一的票据,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根据情节由党委政府给予相应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四)村镇建设管理站、监察大队及镇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镇直单位、学校要认真开展“建卫生集镇,做文明公民”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六、卫生管理费、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

1、机关站所、镇直各单位干部职工每人每月交卫生费2元。

2、临街住户每门面每月交卫生管理费及垃圾清运费5元,全年一次性交清者予以优惠,交50元。

3、经商户、经营户

(1)经营日用百货、冷饮、土杂等,每门面、点每月交费用6元,全年一次性交清者予以优惠,交60元。

(2)从事车辆维修、机械设备安装、木材加工行业,每点每月交费用20元,全年一次交清者予以优惠,交费用200元。

(3)从事家电维修、销售建材行业的,每门面、点每月交费用10元,全年一次性交清者予以优惠,交费用100元。

(4)从事洗车服务行业的,每月交费用20元,全年一次性交清者予以优惠,交费用200元。

(5)从事来料加工行业的,每门面、点每月交费用20元,全年一次性交清者予以优惠,交费用200元。

(6)从事餐饮行业的餐馆点每月每门面交费用20元,全年一次交清者予以优惠,交200元,小吃夜宵点每月交费用10元,全年一次交清者予以优惠,交100元。

(7)从事肉类交易的,按交易日,每日每摊位交费10元。

(8)从事布匹交易的,按交易日,每日每摊位交费2元。

(9)从事除以上其它服务行业的,每门面、点每月收费用5元,全年一次性交清者予以优惠,交费用50元。

4、持残疾证的经营户(经营者)可免交以上费用。

七、票据管理及经费支出

票据统一由镇综治办提供,所收费用当日收取当日结清,存入镇综治办专用帐户,用于整个集镇管理费支出。

篇2:公司各种管理制度

x盐业公司管理制度

客户接待制度

一、坚持“一切为客户着想,一切为客户服务”的宗旨,争创一流服务。

二、接待客户要热情、礼貌,使用文明用语。

三、要坚持并落实好“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

四、耐心听取客户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细心解释,严禁与客户发生争执。

五、回答客户问题要简明扼要,认真负责,处理问题不绕圈子,不摆架子,办事要快,效率要高。

六、如不能当场回答或解决,有待请示、汇报、研究的事项,要向客户说明情况,并承诺办理时间。

七、如按规定不能办理的事宜要耐心讲清政策,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

八、建立经理接待日制度:每月十日、二十五日为经理接待日,由公司班子成员轮流值班,解决市场管理、群众来访等重大问题。

外出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日常工作管理秩序,加强工作纪律,严格干部职工外出请销假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层副职出差由分管局长批准,中层正职及局班子成员由局长批准,出行前均应向办公室通报出行时间和地点。

二、同一处室的正副职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出差到外地,以免影响工作;若需较长时间外出,应经局长或分管局长同意后,将自己分管负责的工作委托本处室其他人员代为办理,不得出现工作脱节现象。

三、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处室负责人签批,中层干部请假一天、职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由分管局长审批,中层干部请假二天、职工一周以上(含一周)由局长审批。

四、职工请假应写出书面请假条,送有关领导审签后,交考勤人员登记、存查。

五、假满后请假人应立即向审批领导报告,并到办公室销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各处室对各级、各部门邀请参加的各类庆典、会议等活动,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各处室不得擅自以单位名义参加。

盐务局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严格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对党忠诚,不滥用职权、损公肥私、贪污受贿。

四、依法管理、公道正派。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和各项盐业法规,秉公办事,依法行政。

五、忠于职守、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尽职尽责。

六、科学管理,服务群众。坚持实事求是,加强调查研究,少说空话,多办实事。

七、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看黄色书刊、音像制品。

八、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任劳任怨,生活朴素,养成勤奋节俭的作风。

九、学科学、钻业务,提高自身素质。做到精通业务,奋发向上。

十、发扬成绩、谦虚谨慎,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

十一、遵章守纪,维护社会公德。文明礼貌、风纪严整,仪表端庄。

十二、敬老爱幼、邻里和睦。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治安保卫制度

一、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贯彻“管理从严、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坚决落实形成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措施。

二、切实加强档案室、财务室、微机室、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检查门窗、保险柜等防盗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具是否齐备有效,电路、水路使用是否安全。发现隐患,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三、机关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夜间巡查。对外来办理公务、洽谈公务和探亲访友的人员,要仔细询问,做好登记。

四、节假日期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可能发生或出现的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五、门卫人员对进院车辆要严格控制,对载有大件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坚决拒绝进院,对载有大件物品出门的车辆要认真盘查。门卫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物品丢失或不安全事故发生,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六、凡职工亲属来局探亲、职工雇请的保姆及租房户等须留住一个月以上者,要到局办公室作登记,并办理有关手续。机关职工要教育家属及亲友遵守机关治安保卫制度,维护机关治安秩序。

卫生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院内的卫生实行统一管理,划区负责的办法,由办公室统一划分卫生区,确定责任人。

二、机关办公楼内工作人员每天上午提前十分钟上班,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和办公室进行清扫整理,并保持全天清洁卫生。

三、职工住宅楼卫生,单月由东户打扫,双月由西户打扫,下管一层。住户不准在楼道摆放拖鞋、袋装垃圾等杂物。

四、院内公共场所不得随意吐痰、乱扔垃圾或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

五、院内平时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进行打扫,并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定期组织卫生大扫除,做到院内清洁卫生无死角。搞好门前三包和“文明卫生单位”创建活动。

六、办公室定期对各卫生区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责任人予以处罚,检查结果将作为评比年度“先进处室”的依据。

廉政建设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若干准则》,结合党中央、中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的一系列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实践“**”重要思想,遵守中纪委关于党政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党委和行政主要领导,要把廉政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研究,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教育。

二、各级党政管理工作人员,在经济和业务交往中,不得收取回扣、佣金、红包、提成费、好处费等非法酬金,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在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单位收取咨询费、奖金等各种钱物。

三、对于在业务交往过程中接收的礼品、礼金,无论价值多少,应在十日内上交处理。

四、在公务活动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控制接待用餐标准,并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五、各单位严禁私设小金库,化大公为小公;严禁公款私存,化公为私

。各种往来资金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否则视为违纪,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六、落实好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及各处室、单位每年度要与党委签定《廉政建设责任书》。

食盐专营人员行为准则

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实事求是爱岗敬业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自尊自爱廉洁自律

表里如一言行一致

穿戴整齐举止文明

热情大方有问必答

尊老爱幼乐于助人

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恪尽职守顾全大局

盐产品仓储保管制度

1、食盐必须与工业盐、非碘盐分别存放,同类产品不同类别要分区存放。

2、进出库频繁的盐产品配置于出入便捷的仓库位置,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3、对每一堆垛盐产品设置盐产品标示卡,标示其品名、规格及数量,罚没盐产品要单独存放,挂卡标明。

4、库存盐产品要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5、盐产品仓库要保持干燥、卫生,不得混存有毒有害物质。

6、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盐产品仓库。

质量管理制度

一、购进质量管理

(一)盐产品购进后,即进行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填入盐产品标示卡。

(二)运盐车辆要清洁无污染,盐产品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装或同载。

(三)搬运装卸人员要无传染病史,不野蛮装卸。

二、仓储质量管理

(一)库内盐产品要分类、分垛、分区存放。

(二)仓储设备齐全,防火、防潮、防污染功能良好,室内通风良好。

(三)对库存盐产品的质量进行定期检测。

(四)保持库房环境整洁,无杂物堆积。

三、销售质量管理

(一)销售盐产品的外包装要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污染。

(二)盐产品质量要符合标准要求,罚没盐产品不得做为食盐销售。

(三)营销人员要业务熟练,服务热情,为用户提供一流的服务。

(四)盐产品销售要保证计量准确,小包装食盐有明确的生产日期。

四、质量信息反馈与事故处理

(一)建立质量信息反馈系统,对市场反馈的质量信息进行登记。

(二)对反馈的质量信息,要认真进行自查和调查,核实后及时上报。

(三)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要限时解决,维护消费者利益。

(四)对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要分清责任,进行追究处理。

食盐专营服务承诺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规定渠道购进盐产品,不向市场供应劣质、变质食盐。

二、严格按省、市局要求向市场投放盐种,确保盐业市场规范。

三、严格按规定区域进行销售,不以任何形式向销区外销售食盐产品。

四、严格执行国家食盐价格政策,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变相抬高盐价,损害消费者利益。

五、坚决落实上级下达的食盐计划,保持合理的食盐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六、在全县范围内合理布设食盐零售网点,对应当发放《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15日内办理完毕,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对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网点,实行送盐服务(电话:6331644)。一般情况下,在网点提出送盐要求后24小时内送达。

八、建立食盐专营服务承诺监督机制,聘请有关部门和社会人士担任社会监督员。

承诺服务热线:6331644

举报投诉电话:6327766

员工教育培训计划

一、公司全体员工要自觉学习政策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专营工作水平。

二、公司要定期举办员工培训班,每年不少于3次,员工必须经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调离专营岗位。

三、公司领导要根据形势需要,及时提出新的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

四、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由经理办公会决定培训人选。学习结束后,参加人员要写出学习总结,进行专题汇报。

五、学习内容主要应涉及到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级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相关的业务知识学习。

化验员行为规范

一、作风严谨,实事求是。

二、业务熟练,操作规范。

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四、严格检查,不徇私情。

五、恪尽职守,不谋私利。

六、严密检测,完整记录。

七、设备完好,环境整洁。

八、牢记宗旨,服务专营。

化验室管理规定

一、按规定完成食盐理化指标和碘含量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二、负责化验室设备和仪器、药品、药剂的安全使用和保管。

三、贵重仪器、药剂的购进、使用、报废要作好记录。

四、各单项和全项化验检测要填写检测记录单,并完整保存,装订成册。

五、保持化验室卫生整洁,环境良好。

六、操作台面设备、仪器配置合理,废物、废液处理得当。

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书归档

1、对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各处室指定专人收集,保管,于次月底前交档案室统一整理、归档。

2、公文归档:按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可以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及时归档,平时不能归档的文件材料也应归入档案盒内,在年底归档调整时,一并向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4、公文办完后应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二份)及时交档案室归档。

二、档案保管

1、设置能存放十年档案的档案室及相应的柜(架),室内严禁存放它物。

2、各种机关文书档案要集中统一保管,做到排列系统,存放有序

,整齐美观,查找方便。

3、室内配置防火、降温、去湿设施,做好“八防(防盗、防光、防潮、防尘、防高温、防火、防鼠、防虫)”,实现“五无(无尘、无鼠咬、无霉变、无损毁、无杂物)”,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三、档案利用

1、档案管理员应熟悉机关档案的内容和成份,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阅资料,积极主动提供利用,做到查找迅速,准确方便。

2、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分管局长批准。

3、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污损,不得拆卷、调换和抽取材料。

4、档案室建立档案利用、借用登记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档案利用效果,总结利用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努力为相关各项工作服务。

注:渔业、畜牧养殖用盐按食盐进行管理。

篇3: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

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推动和激励作用,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结合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要求,紧密结合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切实落实好各委办室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二、目标考核范围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机关各委办室及机关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

三、委办室考核标准

各委办室的目标管理考评,分为优秀、达标、未达标三个等次。

(一)优秀:按规定时限高质量地完成或超标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讲政治、讲正气,团结协作、工作创新务实,业绩突出;按时完成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任务;服务意识强,文明办公,办事效率高,表率作用好;无失泄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好;按时上报目标计划和月、半年、全年目标管理责任制自查执行情况;规章制度健全,无违章、违纪和工作差错。

(二)达标: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团结协作,工作认真,业绩明显;基本完成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任务;服务态度较好,办事效率比较高,无不良反映;基本按时上报目标计划与自查情况;无失泄密及安全责任事故;制度基本健全,无违纪和明显工作差错。

(三)未达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未达标

1、年度工作目标因主观原因有两项以上未完成;

2、工作有较大失误或未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工作人员有违章或违纪行为;

4、服务态度差;

5、办事效率低;

6、保密或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出现问题,被“一票否决”的;

7、领导小组认定其它影响工作的行为。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制定目标

1、各委办室的年度工作目标、月工作计划的制定应科学、合理、符合本部门实际,量化部分要细致、明确,并责任到人,不能量化的目标应具体、逐条、逐项写清楚。

2、各委办室的年度工作目标,月工作计划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查签发,年度工作目标应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上报备案;每月28日前将下月工作目标计划报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3、报送目标计划和完成目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纳入考核范围;两次未按时上报者给予批评,3次按未达标处理。

(二)自查情况通报

1、各委办室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对工作目标组织一次自查,并填写《完成月工作目标情况表》。如工作目标未完成或出现其它问题,应在情况表中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每年2月起每月10日前必须将本委办室上月完成目标情况表报送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2、目标管理办公室对各委办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和督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3、目标管理工作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委办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在全机关进行书面通报。

(三)半年初评、年终考评

1、半年初评、年终考评工作由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各委办室每年7月10日前写出自检报告送目标管理办公室,并准备好应检的各种资料。

3、每年7月底前,目标领导小组提出各委办室初评结果的建议。

4、年终目标考评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经目标考评领导小组评议,提出各委办室目标完成情况的等次,报党组审定。

五、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项目与评定标准

机关工作人员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主要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个人考核等次评定标准

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工作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能出色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掌握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30%以内。

称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成绩较突出,能够比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而且提高幅度不够大,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在工作作风和某些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可视“称职”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通过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方式促进改进提高。

不称职: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处理明显有误,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在年度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个人的能力和政治、业务素质明显不适应所在职位的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的;

2、因本人不负责任或其它主观原因,导致工作重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3、违反法律,受到法律制裁的;违反纪律,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处分的;

5、以权谋私,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一次无故旷工2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超假2天以上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4个工作日的;

7、一年中病假时间累计超过40天、事假时间累计超过1个月的;

8、值班、值宿无故漏岗2次以上的;

9、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以上,参加会议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的;

10、无故不参加全机关集中学习2次以上的;

11、无故不参加支部、各委办室组织的学习2次以上的;

12、因个人原因影响机关获得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好公仆活动等荣誉称号的;

13、无故不参加机关组织的义务共建、植树造林、扶贫解困、社会募捐、文娱体育等集体和社会活动的;

(二)个人考核办法及程序

1、平时考核

(1)自我考核:被考核人每月对本人出勤情况、完成本职位职责、工作任务及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原因等情况进行记实;

(2)组织考核:各委办室负责人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每月查阅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实,检查其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

(3)各委办室负责人对被考核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每季度作出一次阶段

性评价。

(4)各委办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按季度汇总本委办室个人平时考核情况和填写有关统计表。

2、个人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

(2)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3)委办室负责人在听取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对个人总结写出简炼评语,提出初定考核等次意见;

(4)机关年度考评小组对各委办室负责人提出的个人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委办室负责人的考核等次,先征求主管主任意见,再提出审核意见,报党组审定;

(5)对拟确定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

六、组织领导

(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徐祥吉

副组长:刘雨记安金玉

成员:张新时、王建伟、庞贵斌、刘培江、李钐伟、唐丹、魏华、杨晓、王凤菊、金有权、王疏峰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管理和考核的日常工作。

各委办室设专人负责目标管理责任制日常考核写实和与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工作。

(二)工作任务

1、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机关的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

领导小组会议的任务是:(1)审议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2)组织半年和年终的工作目标考评,提出评优与奖惩的建议;(3)其它需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2、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负责机关目标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1)汇总年度目标计划;(2)负责情况收集和信息反馈,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3)组织检查或督办各委办室目标工作完成情况;(4)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3、各委办室在目标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自查考评工作。当月末或下月初召开一次会议,负责本委办室年度工作目标、月目标计划的综合和自查上报,配合目标管理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4:工程项目材料控制管理办法

为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进场材料监督和检查的力度,提高企业品牌在市场上的知名度,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最大化的提高,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项目办工程管理人员条件

1.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

2.需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并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第二条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第三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条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第六条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记录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或交付使用后,如发现存在问题,经检查,验收记录和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必须追究责任。

第七条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承担以下责任:

1.施工现场有违规行为,每次扣罚50元;如在施工现场重复发现三次以上违规行为,作下岗处分

2.主材料进场如不及时参与检验、验收,每出现一次扣罚50元,如发生质量上的问题,由项目办负责人和工程管理人员负全责,作下岗处理并承担相应的

费用;

3.出现投诉且反映的问题属实,确认是责任人员责任的,每出现一次扣罚当月工资;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

4.项目办管理人员管理工程项目全年无差错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00元。

篇5: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使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程序

物业公司将严格执行建设部[*]第100号令,对无《资质证书》的装修企业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私自装修。

⑴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

③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法人委托书等有关复印证件。

④装饰装修方案。

包括:

◆施工图纸(平、立面图)。

◆地面设计资料。

◆厨房、卫生间、洗衣房给排水系统设计图。

◆电器施工图。

⑤装修期限。

⑥增加楼面荷载,应向原设计单位提出并得到批准。

⑦详细填写装修申请表。

⑵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⑶交纳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各项费用如下:

①装修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元/户(平层)、3000元/户(跃层)。

②装修公司缴纳装修监管费:2元/平方米。

③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5元/证。

④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

⑤住户交垃圾清运费2元/m2。

⑷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留底)。

②壹寸证件照每人壹张。

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向业主办理房子交验手续。

⑹装修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房管员、保安员及工程人员随时可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以确保按照装修规定或装修申报进行。

⑺退还装修保证金。

装修过程中无违章行为发生,向物业公司交还核发的装修许可证及临时出入证,装修施工审核符合要求的,水电等改动部分无异常问题,经业主签字认可后,六个月或供暖试压运行后可退还装修保证金。

⑻装饰装修的保修

装修完毕,装修企业应向业主出具质量保证书。主要保修内容是:住宅室内保修期最低为两年,卫生间、厨房防渗漏保修为五年。

二、装饰、装修规范:

㈠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得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和物业保障中心工程部审定后批准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雨阳棚、晾衣架、太阳能、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如需安装其他电子防盗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有花园的业主不得改变围墙栏杆和花园用途。

3、不准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和地辐式供暖管网,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地辐式分水器,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维修。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天然气属专业公司管理,为防止天然气泄漏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天然气管道、阀表,如需改动必须报天然气公司书面同意。

7、严禁改动地暖分水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8、根据室内地面荷载,不得用砖、大理石等超重材料进行装修。

㈡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22: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20: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㈢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放行条》。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得进入客运电梯。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送材料的车辆,应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卸运水泥、砂石,必须铺垫彩条布等,不得直接倒在路上。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的地点,由服务管理中心统一运出小区。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的统一要求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安装。墙体打空调孔,经申请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施工,费用业主承担。

10、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对楼下造成损失。

11、装修施工现场建议安装简易马桶,并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做饭。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备手提灭火器。如动用明火必须向管理公司申请。

㈣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物业的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每天追交5元的违约金。

5、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

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直至取消企业在物管区域内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违章者自负。

6、装饰、装修完毕,施工企业和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50元/证。

7、装修完毕,从装修企业保证金中视情况扣除150-200元,用于维修装修期间造成的公共部位的损坏。

三、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公司(业主)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物业公司或装修人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修复,费用由装修人承担。

3、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者,均应独立承担责任损失和接受处理。

四、违章装修处罚办法

⑴业主、装修企业未申报或虽申报而未经同意进行装修以及委托无资质的企业进行装修的,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⑵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1、者处扣罚装修企业1000元违约金,并恢复原状;违反2、3、4、7、8中任何一条者扣罚装修企业50―300元违约金。并责令改正、赔偿、恢复。

⑶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5条者,造成不利维修、抢修等后果,由业主承担责任。

⑷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6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⑸违反施工规则第1、11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⑹违反施工规则第2、9条者,扣罚违约金50-100元。

⑺违反施工规则第4、6条者,扣罚违约金50-200元。

⑻违反施工规则第5、7条者,扣罚违约金100-200元。

⑼违反施工规则第8条者,扣罚违约金100-300元。

⑽违反监理、验收第2条者,给予停水、停电处理。

⑾违反监理、验收第3条者,被视为丢弃物给予清理。

⑿使用有毒、可燃及刺激性气雾材料,向公共走道排放,经指正不更改者,扣罚违约金1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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