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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人员量化管理的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2-09-04

县精神病医院

精神一科关于在岗人员量化管理的实施方案

加强我科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我科人员的责任心和义务感,根据医院、医务科制定的综合时间考评标准并结合我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量化的目的:

打破以往的科内奖金平均拿,个人工资不少发的旧的分配机制,使一部分责任心强、服务质量好、爱岗敬业、真抓实干的人突出出来,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新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全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科内各项工作积极、稳妥、健康的发展。

2:量化的对象:

1:科内所有医护人员(包括科主任、护士长)。

2住院病人和家属。

3医疗护理质量(包括业务学习)。

a)安全管理(包括安全设施)。

b)卫生质量。

c)医德医风建设。

3:量化的基本原则:

d)人人平等,机会平等的原则。

e)不暗箱操作,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f)注重实际,审时度实的原则。

4量化的方法:

a)建立健全科内量化管理组织,管理制度。

b)科主任、护士长根据量化内容,分定期、随时两个时间点对科内量化指标(项目)进行打分,并当场记录。

c)建立病人家属意见卡,把病人家属反馈的意见作为科室或个人量化的一个重要指标(祥见附表)。

d)建立科内人员量化分卡。把量化分数填入本人卡中,作为月底发放奖金或工资的客观依据,并在年底评先进中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5量化的实施步骤:

a)由科主任、护士长制定量化细则,传达量化的目的、方法、内容,是全科人员明确量化的重要意义,端正态度,统一认识,积极拥护,每个职工制定出自己的目标,并上交科主任、护士长存档。

b)根据每位职工制定的目标及科内制度的量化细则进行检查督导。

c)评价结果,考核成效,决定奖惩。

d)对奖惩结果,职工有权提出异议,解释权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

6量化项目及细则:

a)劳动纪律:

i.医务人员要衣帽整齐、举止大方、文明用语、不打骂训斥病人;团结同事、尊重领导、富有敬业精神。

ii.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不会友、串科室、闲谈、看报纸、干私活、带孩子。

iii.服从领导安排,不讲条件,不讲理由,领导要干的工作坚决做好。

iv.坚守岗位,不串岗,不乱岗,责任明确,态度严谨。

v.严守病人秘密,不向家人朋友议论与病人有关的病情,不私自外借病历。

vi.上班期间不请吃请喝。

b)病历书写:

i.按省精神病院精神科护理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及评分标准进行书写(见附表)。

ii.病历书写体现查房,内容要务实、真实。

iii.诊断与治疗方案相符;住院同期与疗效相符。

iv.三日内不能确诊病历要有会诊、讨论记录,并及时更改治疗方案。

v.兵力、病程记录完成及时,无缺失病历。

vi.三防及护理级别要符合病人当时表现,随时更改,病程记录严格按护理级别书写。

vii.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要进行检查、修改。

c)业务学习及考核:

i.采取晨会学点,专会学面的方式,科内每月举行两次专题业务讲座。

ii.学习有讲稿,有笔记,并掌握有关内容。

iii.学习内容为精神科专业知识以及有关的内科知识和急救知识。

iv.采取晨会提问的方式。

v.业务学习应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主治职称以上者每年需至少拿出1篇省级以上论文。

vi.每半年举行一次科内业务考试。

vii.以上形式采用量化分记入个人量化档案。

4、安全管理:

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是保证科室业务开展的重要环节,因此,每位职工必须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①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②定期对病历进行检查和评估。

③定期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评估:

1>病史采集的真实性,体检的全面性,辅检的及时性,诊断与治疗的综合性,病历书写及时程度。

2>对病区内设施,病人衣物,床铺定期检查,定期搜身。

3>对病人的饮食进行观察。病人一日三餐除特殊情况外必需

都督促病人饮食,对不进食者及时汇报并作相应处理。

④查岗位职责,主班人员不但要在岗,而且要成。脱离自己岗位15分钟视为不在岗,只一名大夫主班是不论任何情况都不准脱岗。

⑤科内设立医疗缺陷、纠纷、差错、事故监督小组。出现差错本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

,科内处理意见、改进措施并上报医院。

⑥大~(试行):

目的:完善质量管理,降低安全隐患,是一忽人员对病人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同时重点了解、全面掌握病员情况,以便及时更改治疗方案和护理措施。

方法:1、每周一进行一次,以座谈会形式举行,每位职工对所管病人重点~,包括该病人的饮食、睡眠、病情变化、用药、副作用、应注意事项等逐一交清。重点病人当场讨论。

2、自由组合搭档,每两人一组。一人不到位者另一人替交,所交内容要全面、真实、反应该病人的真实情况。3、由科主任、护士长做最后安排,把重点病人分离出来重点讨论。

⑦大查房:

目的:科主任全面了解病员情况,重点查急、危、难、效果差及伴有躯体症状的病人,以便及时更正诊断、用药、护理级别、进一步规范医嘱。

方法:1、每周四有科主任带领医生拿原始病历进行查房,现场办公、下医嘱,并根据查房情况随时讲解,提问有关内容。2、查房期间,由护士长带领部分护士旁听,提出合理建议,并由护士长随时提问该病相关情况。3、能基本掌握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的相关问题。4、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工要实行奖励制。

⑧实行病人、家属意见监督卡(见附表)。

把病人家属对病人的满意度,对医护人员的满意度量化到个人。

5、政治思想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

①坚持医院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乱纪行为。

②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议,医德规范。

③严格奖惩制度。

④有以病人为中心的具体措施,敬业精神。

6、对出入院病人的管理:

原则上由主治大夫掌握,科主任统筹全局。

①对入院病人要做到耐心、细致,说明住院目的,住院同期大体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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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教科室工作条例

为了贯彻《教育法》中关于加强教育科研的精神,增强教育科研意识和能力,搞好教育科研管理,提高教育科研水平,使学校教育科研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以适应教育现代化,创一流教育,培养跨世纪人才,特依据《江苏省教育科学机构暂行工作条例》、《常熟市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开展教育科研,是深化学校改革,办出学校特色,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保证。要重视教育科研,并在科研工作中提高师生的诸种素质。

第二条要把教育科研列入教师的考评内容。

第三条教科研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论的指导下,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中一些带普遍性、实践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实践,运用科学方法,探索教育规律,指导教育实践,推动教育改革,提高各类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并对完善和发展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论作出贡献。

第四条开展教育科研要坚持三性:(1)群众性参与;(2)应用性研究;(3)多样性提炼。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教科室与教导处、总务处并列,教科室为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师的教科研工作,行政上接受校长领导,业务上接受市教科室指导。

第六条学校教科室的职责是:(1)宣传教育科学、普及教科研的理论和方法;(2)聘任兼职教科员,制订兼职教科员条例,抓好教研组,课题组的研究工作,形成教科研工作网络;(3)指导教科研活动;(4)组织教师学习和运用教科研理论;(5)撰写学校教科研计划、总结,编印校刊等;(6)管理好教科研、教改档案资料;(7)合理使用教科研经费等。

第三章课题申报、立项、审批

第七条学校立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应为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中担负实质性的工作。

第八条课题申报与批准

(1)由个人或小组,向教科室提出申报立项要求,并送《课题研究方案(计划)》。

(2)学校向市教科室申报,并进行论证,然后由申报者填写申请书,并附《课题实验方案》一式三份,市教科室、学校教科室、个人各持一份。

(3)由教改科组织力量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转发,市教科批文。

第九条鼓励有志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课题研究。

第四章课题的过程管理

第十条学校对教师的课题进行分类统计,教师的子课题一般从属于学校的主课题。

第十一条加强实践研究,按“四个一”的流程进行操作,每人每学期撰写研究论文。

第十二条学校教科室会同课题组成员定期进行研究分析,总结经验,找出薄弱,针对情况,加以解决。

第十三条课题一经立项,实施过程中不应随意更改研究计划或推迟研究进程(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章科研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奖、推行

第十四条学校的各立项课题都必须在完成后对成果组织鉴定。立项课题成果的鉴定,一般有学校教科室邀请市教科室领导进行,鉴定会主要采取专家评议方式。课题组负责人应做好有关材料准备。

第十五条鉴定后,课题组负责人应将完整的成果,研究工作总结,成果鉴定,报送学校教科室和市教科室各一份。

第六章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

第十六条加强兼职教科员队伍建设。学校聘请师德修养好,科研意识力强的优秀教师为兼职教科员。

第十七条培养市级“教科研学术带头人”,充分发挥其作用,带动一批年青有为有志的教师积极投身教科研工作。

第十八条积极选送骨干教师参加各级的培训班,研修班的学习提高。

第十九条教科室组织好教师订阅教育科研报刊和用好这些报刊,增强科研意识,开展群众性的科研活动。

第二十条教科室组织评比学校的教科研先进个人。

篇3:财务科的科室职责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业局财务科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财务科的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其均为当前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最新条文的发布。

国电财[1997]57号印发《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

云电司财[1998]3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力公司预算、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滇东电财[1999]03号关于下达1999年度成本费用控制指标的通知

滇东电财[1999]02号关于印发“奖金与售电量电费回收率挂钩考核办法”的通知

云电司[1997]21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力公司关于会议费等有关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

计价管理[1997]437号《国家计委、电力部关于1997年电价调整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3职责

3.1负责对本企业未来期的财务活动进行规划和安排。

3.1.11

分析和预测企业未来期财务情况。掌握有关资料和主客观条件,分析企业自身的财务情况,和外部条件对企业财务情况的影响,预测未来期财务情况的发展趋势。

3.1.2确定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目标包括企业未来期财务管理发展目标和近期目标,实现目标需要遵循的财务战略方针和途径等。

3.1.3设计实施目标方案,作出决策。对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为财务决策提供依据。通过财务决策,运用科学的方法,选择和确定实现财务目标的最优方案。

3.1.4抉择方案,编制计划。根据最优化原则选出最佳方案后,利用报表、预算、定额等资料编制财务计划,并把财务计划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

3.1.5贯彻执行财务计划。

3.1.6广泛应用计算机等现代管理手段、现代化财务管理方法和技术,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3.2根据财务活动的历史资料,考虑现实的要求和条件,对企业未来的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作出科学的预计和测算。

3.2.1测算各项生产经营方案的经济效益,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2.2预测财务收支的发展变化情况,确定经营目标。

3.2.3测定各项定额和标准,为编制计划、分解计划服务。

3.3为完成财务计划目标,合理组织财务管理活动中的各个要素、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进行合理的分工与协作,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

3.3.1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

3.3.2按照财务管理的需要进行分工,确定各岗位职责范围,建立责任制,明确其各自的责任与相应的权力。

3.3.3建立信息沟通渠道。

3.3.4确定财务管理方式。

3.3.5正确的选择和配备财务管理人才,搞好培训、调配、考评、奖惩,保证财务工作管理的需要和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

3.4财务管理人员应根据财务管理目标和财务决策的要求,运用组织权力和适当手段,指导和监督下属财务机构和人员实现决策目标。

3.4.1按照财务计划和确定的标准,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将财务活动的实际成果与财务计划目标对照,发现差异,找出原因,采取措施纠正财务计划执行中的偏差,以确保财务计划目标的实现。

3.5以会计核算资料为主要依据,对企业财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调查研究,评价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影响计划执行的因素,挖掘企业潜力,提出改进措施。

3.6以会计核算资料为主要依据,对企业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3.7利用价值形态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控制和调节。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管理内容

4.1.1资金筹集的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筹集的概念、必要性,资金成本和投资风险价值的计算,资本金的筹集与管理,以及企业负债的管理。

4.1.2流动资产的管理,主要包括现金和各种存款的管理、应收及预付款的管理、坏帐准备金制度的建立、存货的管理,以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4.1.3固定资产的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在建工程管理和国家资产的清查盘点。

4.1.4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其他资产和在建工程的管理。其中在建工程的管理主要包括投资计划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

4.1.5成本费用的管理,主要包括成本开支范围、管理费用管理、财务费用管理和销售费用管理。

4.1.6销售收入、利润及分配的管理,主要包括销售收入管理、利润和分配管理。

4.1.7会计电算化管理,主要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维护,电算化操作制度以及电算化后会计档案的管理等。

4.1.8财务报告和财务说明,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管理,以及财务分析。

4.2管理制度

4.2.1资金管理制度

4.2.1.1资金管理应当遵循集中管理、综合平衡、统筹调剂、合理使用的原则。

4.2.1.2资金的开支必须符合资金审批程序。凡5万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由局长批准,凡1万元以内的开支须经分管局领导批准,10

万元以上开支必须由资金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审批。但更改、大修、业扩工程及三另费用有计划的项目不在此范围内。

4.2.1.3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安排资金计划,检查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决定重大投资项目和支用审批。资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和具体操作,重大情况应及时向资金管理委员会报告。

4.2.1.4各项重大开支都必须履行计划申报、综合平衡、批准下达的程序,并严格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控制,按季度分别编制营运资金支出、资本性支出、现金支出预算。各类工程必须先根据工程项目进行预算,由生技、财务、基建科审查后列入计划,经总工程师审定、局长批准后下达执行。

4.2.1.5各项投资,各种资本性支出,各项重大支出计划,都应该进行经济分析、论证和财务评价,以企业效益为主要检测指标进行评价,实行效益否决制。

4.2.1.6对各项资金的使用实行财务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监督。财务监督的重点是预算执行、项目完成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纪检监察监督的重点是预算的合理性、合法性,内控制度的严肃性;项目决策的经济性;投资方向的可靠性。

4.2.2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4.2.2.1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4.2.2.1.1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结算、保管和核算工作。

4.2.2.1.2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不能自始至终由一个人办理,即任何一笔资金收付业务的发生和处理,都应做到申请、审批、支付、记帐、复核等分别有专人负责,以起到相互牵制和制约的作用。

4.2.2.1.3对货币资金收入和支出的流程,应严格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办理。

4.2.2.1.4货币资金收入应即时入帐,现金应及时解缴银行,货币资金支出应有正当的审批手续,货币资金应经常或定期进行盘点与核对。

4.2.2.1.5即时、正确地进行货币资金核算,如实反映货币资金的收入、支付和结存情况,加强货币资金收支凭证的审核,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

4.2.2.2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制度

4.2.2.2.1企业应控制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的限额和收回的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催收,避免企业资金被其他单位占用。其预付帐款应视同应收帐款进行管理。

4.2.2.3存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4.2.2.3.1财务部门应十分关注存货的积压,尽可能地降低存货、低值易耗品占用资金。

4.2.2.3.2财务部门应定期与供应部门对存货、低值易耗品进行清查盘点,作好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帐务处理。

4.2.3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4.2.3.1企业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应由财会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按使用部门归口,用和管相结合、资金管理与物资管理相结合、权和责相结合。

4.2.3.2对固定资产应实行设备定号、保管定人、管理定户和建立保管折的方法进行管理,做到有帐、有卡、有实物。

4.2.3.3对固定资产的计价、分类、折旧、保管及清理必须按省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4.2.3.4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均应按《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管理。

4.2.4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4.2.4.1坚持按基建程序办事的原则,基建投资严格按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拨付,按规定项目支用,不得挪用,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

4.2.4.2工程价款的支付必须符合规定、手续齐全,不得以概预算代替实际支付。

4.2.4.3电力项目基建财务必须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同时按省集团公司财经部要求设置"工程项目基建支出台帐"及设备登记簿等,完整反映各项目建设成本,为编制竣工决算打下良好基矗

4.2.4.4电力基建项目在验收完毕、投入运行的当月,必须将已完工项目的“固定资产暂估入帐通知单”递交相应生产单位财务,以便生产单位进行会计处理。

4.2.4.5电力基建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抓紧办理“工程结算”,财务根据“工程结算批复”调整投资报量,如有节余资金,必须及时清理还贷。已完工项目如有剩余物资及债权债务,原则上要求在编制好竣工决算的同时清理完毕并妥善处理。

4.2.4.6电力基建工程大中型项目要求在启动验收完毕、投入运行后六个月内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小型项目要求在启动验收完毕、投入运行后三个月内编制完成竣工决算。

4.2.5电费电价管理制度

4.2.5.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电价政策,不得随意加价和乱收费。

4.2.5.2各种加价和征收,必须持有省物价局和省电力集团公司以上部门下发的有关加价和征收的文件方能执行。

4.2.5.3电价的执行必须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违反现行电价政策的要及时纠正或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加价现象必须立及纠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2.5.4滇东电网所有用电户,必须实行当月电费当月托收,即在当月15日前办理完毕。

4.2.5.5当月电费的结算,以月末抄见数计算,结算后对用户多划款额顺延到资月。结算后用户少划的部分数额,使用电费结算通知单收款。用户必须于次月8日前付清上月结算电费。

4.2.5.6对部分小用户一律实行电费保证金制度,电费保证金数额,按上季度电费总额收龋

4.2.5.7电费全部收回后,必须统一存入电费专户,一经存入不得支取或随意划入其他帐户。

4.2.5.8按照《供用电营业规则》的规定,严格实行电费迟纳金制度。

4.2.6成本费用的管理制度

4.2.6.1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的界限,不以乱挤、乱摊成本、资本性支出不准列入成本。成本开支范围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不能政出多门。

4.2.6.2对于各种费用按一定标准考核到科室、班组,奖惩结合,把成本费用控制在省集团公司下达年度计划内。

4.2.6.3坚持抵制地方自行出台的各种集资、摊派和不合理的加价收费。

4.2.6.4加强企业自我约束,贯彻稳健性原则,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成本,不得以少进成本,少列财务费用,搞虚盈实亏,套取消费基金。

4.2.6.5优化成本结构,合理控制成本。要适应形势的变化,重点加强对购电成本的控制,加大各种消耗性费用的控制力度。

4.2.6.6建立成本预算控制制度,强化费用预算计划的刚性,实行成本管理和资金管理相结合,严格按预算和时间进度使用经费。

4.2.6.7加强技改、大修、业扩等专项工程管理,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4.2.6.8业务招待费要严格控制,合理使用,报销实行主管一支笔签字,一支笔验收,谁经办谁签经手。

4.2.7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4.2.7.1会计凭证应审查无误后,方可输入计算机,经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汇总记帐、产生报表等工作。

4.2.7.2计算机操作人员在操作中若发现机器故障,应立即时向财务负责人或系统管理员汇报,并作好记录,尽快恢复。

4.2.7.3未经财务负责人同意,禁止使用外来软件软盘。

4.2.7.4未经财务负责人同意,不得将财务计算机设备借出。

4.2.7.5会计软件,会计电算化资料应由专人严格管理,财务会计电算化的备份盘,应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各盘标签上应注明数据目录和日期,并作双备份,分开地点保管。

4.2.7.6非财务科人员查阅财会电算化资料,须经财务负责人同意,由财会电化操作员查询提供资料,非财务科人员不得擅自运行计算机查询资料。

4.2.7.7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和操作员应严格按操作权限进行计算机操作,不得越权操作。

4.2.8财务分析制度

4.2.8.1财务科每季进行一次财务分析,并向局领导提供经营活动分析报告。

4.2.8.2财务务分析活动,全科人员应全部参加。

4.2.9培训学习制度

4.2.9.1财务人员应加强业务知识及新政策法规的学习,对新事务、新政策要花时间、花精力去学习、去掌握,并在工作中去运用。

4.2.9.2在日常财务会计业务工作中严守财经法纪,在办理财会业务的过程中自觉地遵守国家有关规章制度。

4.3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4.3.1销售收入的实现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据实入帐,并适时进行帐龄分析,区分出不良资产,并采取有效措施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

4.3.2对电费的回收工作,实行奖金与电费回收率挂钩考核的办法,责任落实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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