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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09-04

财务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搞好财务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编报好上月会计报表;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集团及公司领导所需各种报表的,视情况而定,对主要责任人处以20元/次罚款,对次要责任人处以10元/次罚款;未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的,视情况而定,处以50元―200元罚款或调离岗位。

2、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30日前搞好本月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不能认证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3、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10日前搞好上月的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工作;因工作失职,未能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4、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领购及缴销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及收据缴销过期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5、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开具工作;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及收据受到税务处罚及给公司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和损失金额。

6、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保管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收据遗失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7、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搞好统计工作,因工作失职,受到统计执法部门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8、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300元库存现金额预留保险柜库存现金,因超规定预留现金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9、未经批准,擅自挪用现金或支付款项的;一经查处,除责令其归还所挪用现金、所支付款项外,并处以相关责任人挪用现金、支付款项额0.5倍罚款。

10、对外办理结算业务,除农副产品收购业务外,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办理银行转帐结算;未经批准而办理现金支付的,一经查处,按所办业务金额处以0.5倍罚款。

11、对业务员及代理商所交现金应及时开具现金收款收据,对无法确认的现金,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由部门领导与销售协调落实,办理收款手续;因工作失职,造成现金货款未入帐或未能及时入帐,给业务员销售业务带来影响和损失的,视同挪用现金处理,处以所收现金额1倍罚款。

12、严格认真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货币资金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13、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一经查处,处以相关责任人套取现金金额2倍以上罚款。

14、积极为公司各部门特别是销售部门搞好服务工作,如发现有工作不主动或服务态度生硬等现象,一经核实,处以10元/次罚

款。

15、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财务人员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发掘内在潜力,为公司及时发现、选拔、重用人才创造条件,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篇2:公司财务部管理细则

为了保障公司账目清晰以及资金周转的效率,特此制定本细则:

一、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设。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4)依据《会计法》及公司的有关管理办法,对公司及项目部进行全面核算、控制、监督和分析。

(5)掌握各种经济合同、费用支出、资金筹措和资金的分布,以便在各种经济业务支出与收入审批时有据可查。

(6)掌握各工程的概算、预算,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合理调配资金。

(7)组织协调财务与其他部门,特别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系。

(8)总账的记录与年终财务决算的编制、汇总上报等工作。

(9)协助公司领导对外洽谈业务,审查合同签订等方面的事项。

(10)积极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及时获知政府的相关政策和精神。在法律及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公司办理符合相关条件的税费减免、财政补助等事项,使公司的收益最大化。

二、出纳员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制度,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4)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并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5)定期主动受会计对库存、银行对账单的检查。

(6)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不予以报销。

(7)负责公司一切现金收支,与银行结算业务,做到现金与库存日清月结,字迹清晰,数字准确。

三、备注

本细则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正公布,并及时通知公司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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