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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团务工作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22-09-03

基层团务工作标准

一、组织建设

l、按照团章规定,三级团委(总支)应每2―3年组织召开一次团代会;

2、团员满3人的应及时成立团支部,团支部每年进行一次改选。

二、阵地建设

1、三级团委(总支):青年之家(包括活动室、学习教育室、新世纪书屋);

2、基层团支部:青年之家(学习教育、活动室)。

三、基础资料管理

(一)三级团委(总支):三本五盒一册(卡)

三本:

1、共青团工作记录本;

2、团费收缴登记本:

3、青年之家家产登记本。

五盒:

1、上级团委文件、材料盒;

2、组织工作资料盒:包括“双推”工作、纳新团员、超龄离团、团员处分、后进帮教等方面资料、表格;

3、单项大型活动资料盒;

4、三级团的工作考核资料盒(对基层团支部考核);

5、综合资料盒:包括三、四级团组织工作规划、工作总结、青工思想动态分析等。

一册(卡):

团员青年花名册(卡片)

(二)基层团支部:三本两盒

三本:

1、团支部工作记录本(团员青年花名册);

2、团费收缴登记本;

3、青年之家家产登记本。

两盒:

1、上级团委文件、材料盒;

2、综合资料盒:包括学习教育资料、岗位培训资料。

四、制度建设

(一)三级团委(总支)必须建立和上墙的制度

1、团委(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2、青年之家使用管理制度。

(二)基层团支部必须建立和上墙的制度

1、团支部岗位职责:包括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产委员、文体委员等;

2、青年之家使用管理制度。

(三)基层团的组织生活制度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一般指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和团课,简称“三会一课”制度。

1、团员(青年)大会。是由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主要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支部工作,纳新团员,考核、评议、表彰团员等。

2、支委会。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主要是讨论研究团支部工作,检查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青工的思想动态,研究团员发展等。

3、团小组会。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主要是学习上级党团组织的文件,汇报思想和工作,交流工作、学习体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团课。一般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系统地、有计划地讲解学习团章基本内容和知识。

5、三级团委(总支)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团委(扩大)会或工作例会,半年集中组织上一次大型团课。

6、三级团委(总支)班子每季度对单位青工进行一次思想动态分析,并向上级团委和同级党委写出书面报告。

(四)团的活动制度

团的活动是团组织针对青年特点而采取的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有系统的丰富多彩的集体行动。

1、团的思想教育活动。对青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团支部一般每月组织一次,三级团委(总支)每季度组织一次。

2、团的生产突击活动。围绕单位中心任务,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勇于承担生产中的急、难、险、重任务,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团支部每月至少组织两次,三级团委(总支)每季度组织一次。

3、青工技术培训活动。引导青工学理论、学业务、学科技,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导师带徒、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等活动。团支部每周上一次技术课,每季度举办一次岗位练兵或技术比武活动,三级团委(总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型技术比武。

4、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引导青工围绕生产中的难点、重点出主意、想办法。团支部成立“五小”攻关小组和修旧利废活动小组,经常性地开展“五小”竞赛、提合理化建议和修旧利废等活动。

5、团的文体娱乐活动。寓教于文,寓教于乐,用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占领青工业余文化阵地和思想阵地。团支部每月或每季度组织一次,三级团委(总支)每季度或每半年组织一次。

篇2: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标准

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标准

一、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标准分

扣分标准

党建与干部队伍管理工作

25分

按照要求组织和开好“三会一课”,党员活动记录规范完整、内容准确具体;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有计划,措施有落实,基础资料填写及时、规范;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合理划分责任区,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具体,效果明显;落实党费交纳制度,党费交纳足额、及时,并建立台帐,以上缺一项扣2分。干部考核中班子成员有不称职者或民主评议党员中有不合格党员者扣5分,对于组织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未及时完成而造成影响的扣10分。

基层建设与宣传报道工

25分

思想教育活动开展及时,记录健全、完整(职工大会每月一次,

职工政治学习每月二次,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每季一次,谈心活动

每月二人次,半年及全年思想政治工作总结),缺一项扣2分。宣传报道及时,信息员作用发挥好,每月《情况交流》至少一篇,缺一次扣5分,不及时完成当月各种宣传工作任务,影响公司整体工作扣5分。

党风廉政与综合治理工作

25分

党风廉政,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遵纪守法,发生违法、

违纪事件不得分。综合治理,本单位无民转刑案件,无打架斗殴、酗酒~、封建迷信及其它丑恶现象等不良行为。凡有不良行为一项不得分。本单位治安防范措施得力,重要部位落实“三防”(人防、物防、技防),无财务损失及被盗案件发生。凡发生一起不得分。落实消防责任制和消防措施,不落实扣5分。

民主管理工作

10分

民主管理小组会、班组民主管理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坚持厂务公开制度,公开栏内容齐全,工资、奖金、考勤、工时每月公开一次;合理化建议活动由民管小组每季度向职工征集一次,并由队委会责成有关人员组织落实,以上缺一项扣2分。

工会与共青团工作

15分

工会组织健全,无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事件发生,无劳动争议、无越级*事件发生,发生一次不得分。基层“职工之家”与“团员活动室”设施齐全,公司工会及团总支组织各种活动积极参加,对于交办的各项任务未及时完成而造成影响的扣10分。按时收缴会费及团费,无收缴记录扣5分。职工互助安康保险入会率达到90%以上,达不到扣5分。开展青年思想工作好,无各类违法违纪事件,发生一次不得分。

注:扣分标准中

各项未达标时,扣完标准分为止,不再另扣分。

二、否决条件如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否定指标:

1、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厂纪厂规,有重大违纪问题发生的扣100分。

2、单位职工思想不稳定,如有集体越级*,严重违法乱纪,给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扣100分。

3、单位基层建设未通过“达标基层队”检查验收的,扣100分。

篇3:矿务集团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条例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文明生产”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哨兵作用,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服务,深入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是一支由先进青年组成的、群众性、不脱产的安全监督组织;它的建立,旨在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中,充分调动青年的积极性,发挥青年对安全的监督作用,培养青年敬业爱岗、关心集体、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等优秀品质,锻炼青年的自主管理能力,并使其活跃的参政意识得到正确有效的发挥。

第三条:青年安全监督岗自始至终由集团公司各级党政部门具体领导与管理,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安全监督活动。

第四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在行政和安监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依据~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规定,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条: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具体任务是:

1、配合安监部门,协助集团公司、矿(厂、处)、区(队、科、车间)、生产班、组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计划。

2、利用总岗集中和分岗岗位(在本职岗位开展监督)相结合的形式监督检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开展“三违”治理,排除安全隐患,制止不规范操作行为,及时反映和查处生产中的事故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利用一切宣传形式,宣传~法令,宣传《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煤矿作业规程》,普及安全知识,教育青工养成规范操作、遵章指挥、盖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好习惯。

4、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主动提出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5、推广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安全生产典型。

第一章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机构

第六条:根据安全需要,各矿、处、厂设立青年安全监督岗总岗;有生产任务的区、队、科(车间)设立青年安全监督岗分岗。

第七条:为加强青年安全监督岗的领导,集团公司团委由书记直接领导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具体工作由集团公司团委青少部负责;各总岗由团委书记或青联主席任总岗长,各单位团委负责日常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每个青年安全监督岗分岗设岗长l人,岗员4―6人。

第八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可以聘请单位党政领导担任名誉岗长,也可以聘请工程技术人员、安监部门的领导或经验丰富的老工人担任青年安全监督岗的技术顾问。

第九条:分岗岗长由岗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可连任。每年青岗组织可进行全面整顿,对不称职或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岗长和岗员,总岗有权随时调整。岗长:在党、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领导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全面工作,参加青年安全监督岗的有关会议,负责落实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各项制度,组织召开青年安全监督岗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和完成交办任务,研究、部署、总结、汇报工作,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关心岗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充分发挥岗员作用,使青年安全监督岗经常地、深入地、持久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

第十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人数应根据需要而定,每个分岗一般为4―6人,达到班班有岗员。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由35周岁以下的青年职工担任。

第十一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员的产生,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团支部提出候选人,经全区(队、科、车间)团员、青年广泛讨论、民主选举,报总岗审批产生,每年改选一次。选举前要宣传岗员条件,以便严格掌握;选举后要在职工中宣布岗员名单及岗员权利,使职工了解岗员并尊重岗员,自觉地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安全监督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大公无私,能严格要求自己,安全第一思想牢固,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严格履行岗员的权利与义务,带头宣传、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带头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守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一切不坚持安全生产的人和事作斗争。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工龄,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经过一定的安全培训,熟知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有独立工作和排除生产故障的能力。

第十三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的权利

l、在工作现场发现事故隐患,严重威胁职工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2、有权当场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任何人和事。

3、有权批评制止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对制止不服从者有权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有权揭发不安全因素和反映事故隐患;有权向有关部门建议追查处理重大事故及其责任者。

5、有权持证检查各种要害部门的安全设施和值班情况。

6、对处理事故隐患不及时和严重违反安全技术规定的,有权越级上告。

7、在青年安全监督岗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批评和发表意见的权力。

8、有权向有关部门建议表彰奖励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青工。

第十四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的职责

1、在党团组织和岗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当班如有违章或出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下班后向值班人员和岗长汇报。

2、在生产中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者,不留情面,敢说敢管敢抓,大胆进行批评教育,劝其不听者报告安监部门处理。

3、协助班长做好当班采掘工程质量、设备维修等工作,做到文明生产,监督本班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安全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4、做到“三遵、三无、三带头、三保证、三不伤害”。三遵:遵章作业、遵章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三无:岗员身边无违章、无工伤、无事故;三带头:带头宣传和实践“本质安全珍爱生命”安全理念,带头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带头规范操作行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三保证:每月保证上岗22次,保证无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遇有违章就制止,发现隐患就处理,保证完成青年监督岗布置的任务;三不伤害: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

5、协助本单位了解青工的思想情况,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规程、技术知识。在班前、班中

、班后和安全活动时间内,协助区(队、科、车间)班组开展好隐患预想工作,提出不安全问题、预防事故办法及注意事项。

6、及时总结宣传在安全生产中涌现的典型事例、先进集体和个人,经常分析安全形势,向有关领导提出分析报告。

7、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学技术、钻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增强自身保安能力,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安全生产的经验,当安全生产的哨兵。

第三章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制度

1、青年安全监督岗总岗长参加矿(处、厂)生产调度会及有关安全办公会议,主动向党政和安监部门汇报工作。做到对活动开展情况每月一总结、一安排,每半年进行评比表彰。

2、各青年安全监督岗要坚持每旬一学习、一汇报、一检查、一公布,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每季召开一次岗员会,总结经验,研究工作,制定计划。

3、青年安全监督岗分岗长参加区(科、队、车间)有关生产、安全方面的会议,岗员要参加事故分析会。

4、各青年安全监督岗必须设立活动园地,建立“四簿”、“一册”、“一单”(即青岗活动记录簿、合理化建议登记簿、事故案例分析簿、青工安全奖惩记录簿、岗员花名册、事故隐患报告单)。

第十六条:青年安全监督岗上岗制度

l、青年安全监督岗采用集中上岗与岗位上岗相结合,以岗位上岗(岗员在本职岗位发挥作用)为主要形式,在生产中发挥安全监督检查作用。

2、在征得党政有关领导同意后,青年安全监督分岗每周上岗一次,总岗坚持每旬上岗一次。

3、青年安全监督岗员每月上岗不少于22次(包括参加集中上岗)。

4、岗员上岗以查“三违”、查事故隐患、查不安全因素、监督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为主。对查出的问题能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5、岗员连续一个月不上岗(特殊情况例外),或者连续三个月内,每月上岗不足15次者,在大会上宣布除名,除名岗员报上一级岗组织备案。

6、岗员上岗必须佩戴岗员证,岗员证由上级团组织和安监部门联合制发。

第十七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汇报制度

l、岗员下岗后要及时把当班的安全情况填入记录簿,并向总岗汇报,总岗及时把情况反映给安监部门。

2、岗员汇报必须做到两清:一是把违章人姓名、单位、时间、地点、性质、处理意见填写清;二是把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地点、处理与否、向谁报告填写清。

3、集中上岗查出的问题,由组织者填写记录簿,总岗以岗报的形式将查岗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对于查出问题未能解决的,总岗填写事故隐患通知单,通知隐患单位限期解决,并报送安监部门及有关领导。

4、岗员上岗若发现直接危害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或隐患,应立即向当班班长或当跟班区队长汇报,并立即处理解决。5、青年安全监督岗每周向总岗综合汇报一次活动情况,总岗每月向单位行政及安监部门汇报一次工作,每季度向集团公司团委汇报一次活动情况。

第十八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培训制度

1、为了提高岗长和岗员的工作能力,使他们掌握煤矿安全知识,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岗长、岗员安全知识和技术知识的教育,加强领导,不断提高青岗组织的战斗力。

2、各单位团委每年要举办青岗岗员培训班,强化安全品行习练,保证岗员每年参加培训一次,未经培训的岗员不得上岗。

3、请安检部门代为培训。

4、采取以会代训的办法进行经常性的学习,充分利用岗员的活动日进行安全知识学习。

5、培训内容:《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煤矿操作规程》、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指令和本条例以及有关技术知识、质量标准和作安全生产形势报告。

6、师资:聘请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及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工人授课。

7、岗长、岗员在其脱产培训中的待遇和其它短期带资学习人员的待遇相同。

第十九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奖励制度

l、为进一步调动广大青工参加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岗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对在青岗活动中做出成绩的优秀青岗长、优秀青岗员,各单位要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岗员职责和权利造成危害的给予处罚。

2、各级青岗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推动青岗活动的各种竞赛活动,竞赛必须善始善终,竞赛结束及时进行表彰奖励。

3、集团公司团委每年总结表彰一次在青岗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红旗总岗”、“先进青岗”、“优秀青岗长”和“优秀青岗员”,表彰经费由集团公司行政拨给,每年40000元,各矿(厂、处)团委每半年评比表彰一次“先进青岗”和“优秀岗员”,经费由各单位自定。

4、对岗员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提出有重大实用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和杜绝重大事故者,要给予及时的通报表彰和奖励。

5、对岗员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不秉公办事,除按规定给予罚款外,要视其情节,分别给予除名和其他纪律处分。

第四章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经费

第二十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经费出自安全奖励基金。

第二十一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经费主要用于青岗开展的各项竞赛活动及青岗员津贴。

第二十二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经费及青岗员津贴参照提取比例:

集团公司团委每月提取4000元;年产l50万吨以上矿井,总岗每月提取*元;年产90一l50万吨矿井,总岗每月提取1500元;年产90万吨以下矿井,总岗每月提取1000元;厂、处生产辅助单位,总岗每月提取800元。每年初从安全奖励基金中一次性拨给,作为全年青岗固定资金,当年使用不完,可转入下年度使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若与上级有关文件、有关安全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解释权属集团公司团委,适用于全集团公司青岗组织和全体岗员。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自~年9月1日起执行。

篇4:公司共青团工作竞赛评比办法

根河板业*年共青团工作竞赛评比办法

目标

分类

目标考核

项目

目标考核内容

目标考核

依据

得分

自评分

实得分

一、思想教育及宣传工作

1、组织团青学习*理论、党的*大精神。

记录

6分

2、加大团组织调研力度,团组织负责人每年要撰写一篇专业性调研论文。

记录

3、团组织负责人每年在地级以上报刊发表反映共青团工作的稿件一篇。

测评

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4、青年文明号各项制度健全,工作有成效。

记录

15分

5、创建青年文明号基础工作扎实、有成效。

记录

三、青年志愿者活动

6、进一步完善本单位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各项建设,并正常开展工作。

记录

8分

7、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每年达4次以上。

记录

四、青年文化园活动

8、开展本单位健康向上、影响大、效果好,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记录

8分

人才杯

一、青年岗位能手活动

9、有本单位岗位能手档案。

记录

8分

10、会同有关部门举办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每年至少一次。

记录

二、创新创效活动

11、开展“qc”、“五小”科技活动,青工参与率达到80%以上。

记录

15分

12、创新创效活动有组织机构,有措施。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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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对外宣传制度

(一)负责机构及职责

浏阳市民政局对外宣传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外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宣传的内容和对象

宣传的内容:宣传的内容除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外,还包括我局有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内容:浏阳市民政局工作职责、关于政务公开的规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各科室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标准与要求以及办事依据、纪律、程序。

宣传的对象:浏阳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党政机关、民主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全体人民群众。

(三)宣传的形式及措施

宣传形式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编发信息、简报,或通过浏阳政务服务网、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和群众宣传有关内容。民政工作宣传要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宣传内容要及时准确。

二、社会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把局机关及所属各部门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经常性教育,使其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依法行政,廉洁奉公,提高办事效益和办事质量,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设立监督举报箱,公布监督电话(3612038、3635652),接受群众的投拆、举报。

三、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对口部门和上级机关评议等形式,定期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四、对群众投诉、举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并把处理结果、改进意见向投拆、举报人反馈。

五、成立局政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社会监督工作和行政事务的督查督办。

六、为投拆、举报人保密。对利用工作之便进行打击报复的工作人员,将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内部监督制度

(一)负责部门及职责

民政内部监督由监察室负责。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工作中廉洁从政的情况,促进民政工作人员正确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发扬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艰苦奋斗,克已奉公的优良传统,杜绝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推进廉政建设。

(二)进行内部监督的内容、对象、形式、措施

内容和对象:监督检查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受理对我局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形式和措施:采取制定、落实有关责任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向有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卡,在全社会范围开展对我局实行监督、定期请有关单位人员到我局参加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加大对发现案件的查处力度;要求全局干部挂牌上岗、热情服务并加强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强化民政内部监督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严治吏、从严执纪,促进党风廉政和民政干部队伍的建设,保证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奖惩制度

(一)负责部门及职责

由监察室负责监督管理、执行奖惩制度。其职责是:根据干部考核结果,严格按照奖惩办法执行干部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奖惩的内容、对象、形式、措施

奖惩内容:根据对干部职工在政务公开及行风评议工作中的考核评比,结合对其德、能、勤、绩、廉几方面的全面考

核结果,执行奖惩制度。

奖惩对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有全体干部职工。

奖惩形式及措施:凡是被机关单位及群众举报有不按章办事、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或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一次予以警告,并记入个人档案;两次扣减本人年度干部考评分10分;三次停职培训。凡被举报的科室(单位),一经查实扣减本科室(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分5分,并扣减科室(单位)负责人干部年度考评分10分。

凡能够一贯严格执行我局有关政务公开行风评议各项规定,或在工作当中受到有关单位或群众表扬的个人,经研究将分别给予以下奖励:表扬、物质奖励、记入个人档案、增计个人干部年度考评分数,同时作为公务员升级、升职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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