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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双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22-09-03

双文明建设

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制剂厂、泥浆站、研究所、修保厂、特车队、生活公司和机关各科室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实行月累计考核,季度平衡兑现,年终总考核兑现的办法。

第二章考核原则和内容

第四条考核原则

1、突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2、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与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效益工资为各基层单位工资总额的20%)

第五条考核内容

1、生产经营成果(占效益工资的60%);

2、生产组织与管理(占效益工资的10%);

3、安全生产(占效益工资的10%)。

4、质量综合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5、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第三章考核标准

一、工资的考核发放

第六条公司在完成钻井工程技术公司季度承包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将核定的基本

工资和效益工资按月(季)分解后同五项考核内容挂钩考核兑现。

第七条生产组织与管理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当月得分不满85分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八条安全生产实行月度挂牌和事故罚款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月度挂红牌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黄牌者,扣发5%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黑牌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九条质量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75-84分者扣发单位5%月度效益工资;不满75分者扣发单位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十条生产经营成果以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指标为基数,按月(季)分解考核。

(一)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四个单位的考核

1、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预拨月度基本工资和70%月度效益工资;完不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当月全部效益工资;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亏损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百分之几。扣发额最多不超过效益工资的70%。

2、季度考核平衡后,完成季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公司核拨季度基本工资和70%季度效益工资;完不成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季度全部效益工资;完成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效益工资的扣发标准与月度相同。

3、年终累计完成承包指标,返还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年终累计完不成承包指标,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公司不再返还。

(二)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的考核

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针对各单位月(季、年)完成承包指标的实际情况,公司按合同规定对以上单位进行发、扣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

第十一条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各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考核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80-89分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2%;70-79分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5%;不满60分的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10%。

二、奖金的考核发放

第十二条各基层单位月(季)安全不出现挂黑牌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合格;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等单位完成公司的经营指标且收支平衡者;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完成各项规定指标者,公司核拨基本奖金。若安全挂黑牌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不合格,按公司安全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等单位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上缴额并形成利润者;制剂厂、车队、修

保厂等单位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完成各项规定指标者,公司按规定考核发放效益奖金。

第十四条公司领导、机关各科室的效益奖金与其承包的基层单位的经济效益、奖金挂钩发放。

(以上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一、二、三、四、五、六)

第四章考核组织与程序

第十五条考核组织

1、公司成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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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管理,科学地评价精神文明建设的效果,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性,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一套能够反映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的业绩、体现精神文明建设实际效果的考核体系,是实施公司《企业三项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的重要措施,通过考核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领导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条、开展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主要是检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在保证、贴近、融入三个方面的实际效果;检验基层党支部是否重视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检验思想政治工作是否从实际出发,加强针对性,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检验思想政治工作是否坚持以人本,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前提条件是:

1、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坚强有力,班子成员廉洁勤政,没有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

2、能完成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各项目标及经济技术指标,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3、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未发生一票否决的重大问题。

4、未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的问题。

第三章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方法

第五条、精神文明建设考评按照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进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标准共分四大项,分值为50分,一、三项各为15分,二、四项各为10分。

第六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与本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同步进行、同步奖惩,按标准考核实际得分,多得多奖,同时兑现。

第七条、为鼓励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创新,在考评的基础上评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并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八条、由党总支组织相关部室成立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组,对基层党支部进行考核;对发生否决条件的单位,只记考核得分,不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的评选。凡考核得分在45分及以上的单位,才可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的评选。

第四章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管理

第九条、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在公司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并成立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党群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十条、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思政部,主要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细则及考核标准由思政部组织编写,~年度的考评标准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细则及考核由思政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及解释。

篇3:南坪县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城乡整体文明程度,根据《市“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意见,县委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以“提高市民素质、规范市民行为、优化公共环境、维护公共秩序、倡导公益行动”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年”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重要思想和*****为指导,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宣传教育、正面引导、建章立制、完善设施、强化监督、严管重罚等措施,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集中整治比较突出的不文明行为,全面提升城乡整体文明程度,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县,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新一轮转型发展创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

二、阶段目标

从*年开始,分三年实施,*年主要抓宣传教育和集中整治比较突出的不文明行为;*年巩固宣传教育和集中整治的成果,加强硬件建设,完善公益设施,建立长效机制;*年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实现工作常态化,力争通过省级文明县命名。

三、活动重点

在城区积极开展各项群众文化创建活动,开展“三整治、三倡导”活动。三整治是:一是整治环境卫生,消除乱吐乱扔、随地方便、乱泼污水、乱贴乱画、乱摆摊点、乱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二是整治公共秩序,消除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乱放、违章行驶、酒后驾车等违反交通秩序行为,消除公共场所办事、购物、乘车不按顺序排队等不文明行为;三是整治公共行为,消除公共场所喧哗、吸烟、说脏话、不礼让以及损坏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三倡导是:大力倡导文明礼仪,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大力倡导公益行动。在村镇开展“五提倡、五反对”活动,即:提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健康娱乐,反对聚众赌博;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村邻和睦,反对宗族纠纷;提倡村容整洁,反对脏乱陋习。把宣传教育和严管重罚相结合,充分发挥城管、卫生、乡镇、社区等部门的作用,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喻、引导和处罚。

四、活动内容和目标责任

(一)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在县广播电台、县电视台开辟“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年”活动专栏,采用群众评说、新闻综述、新闻专题、系列报道、记者观察等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并设立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电话,对不文明行为和有悖于社会公德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曝光批评。(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

2、在居民中印发公民行为规范、市民公约、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广泛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责任单位:一条山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文明办)

3、以“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为主题,印制《告别不文明行为承诺书》,动员广大市民签署承诺书,承诺远离不文明行为,自觉遵守公共场所文明行为准则。(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一条山镇、县文明办)

4、在城区车站、公交车站点、广场、公园、主要街道、乡(镇)政府所在地、人口密集区等公共场所设置永久性宣传牌,在入城口设置大型宣传牌。新闻媒体制作公益广告并长期播放。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墙报、黑板报、宣传车、文化长廊等形式,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形成群众性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建设局、县广电局、县交通局、各乡镇、各单位)

5、大力推进志愿者服务活动,群众团体要组织志愿者在节假日和公休日开展“告别陋习、走向文明”劝喻行动。在公共场所提醒劝喻市民不乱吐乱扔,购物自觉排队,过马路走斑马线;办事、乘车按顺序排队;消除公共场所喧哗、吸烟、说脏话、不礼让以及损坏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

6、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工程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建设新农村,倡导新风尚。(责任单位:县文化体育局、县司法局、县科技局、各乡镇)

(二)创新载体,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7、在党政机关开展“创文明单位、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文明带头人”主题实践活动;在市民中开展“爱我城市、争做文明市民”活动和引导市民积极开展环保公益行动;在单位内部开展文明科室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环保局、各单位部门、各社区、各小区)

8、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全家讲文明”活动,利用家长给孩子做表率的心理,让子女指正家长的不文明行为,提醒家长养成文明习惯。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告别陋习,文明出行”升旗仪式、一次班(团、队)会,开展“小手拉大手,出行共文明”倡议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9、开展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联带联创共建活动。省、市、县级文明单位各联系一个乡镇、社区或村。(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10、组织开展创建“园林化学校”、“绿色学校”、“绿色企业”活动,加强城区供暖污染治理,优化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教育局)

11、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妇联、各乡镇)

12、实施城市绿化工程,推进城市园林化建设,加强绿化带的监管,加大对践踏损坏公共绿地、破坏花草树木行为的处罚力度。在棚户区改造和小区开发建设中,严格审查审批绿地面积的规划设计,积极建设绿色小区。(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园林局)

13、开展“窗口”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在医院、银行、通讯、宾馆、保险等单位组织开展讲文明用语、优质服务、创优达标活动,转变行业作风。(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行景泰县支行、县商务局)

(三)制度约束,严管重罚,大力开展综合整治活动。

14、实施“交通文明行动计划”。重点针对“礼让斑马线”、“排队等候绿灯放行”等行为加强引导;开展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乱放、违章行驶、酒后驾车等违反交通秩序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加大对公交车、出租车违规收费、违规掉头的整治处罚力度;开展“文明督查行动”活动,招募文明监督员和青年志愿者组成文明督查队,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开展评选“文明出租车”、“文明示范车”活动。(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

15、开展村容镇貌整治,建设生态文明村镇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

16、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黄、赌、毒”等丑恶现象,使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村、安全文明单位。(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各乡镇)

17、规范建筑市场,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处罚违章超时、违章清运、乱倒建筑垃圾等违规施工行为,强化施工安全知识教育,督促建筑工地安全施工、规范施工、文明施工。(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18、整治市容市貌,对城区各路段沿街铺面门店、摩托车修理销售部、洗车行、理发店等环境卫生差、占道经营、乱摆乱挖、乱泼污水等现象重点整治,落实保洁措施。(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工商局、一条山镇)

19、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重点对各类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和个体户进行诚信经营宣传教育,组织“诚信个体工商户”评选活动;开展食品、药品、日用品专项治理,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整治市场经营秩序,打击欺行霸市行径,切实解决占道经营、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清理在公共场所占卜算卦摊点;开展“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经济)局、县工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市场服务中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监督所)

20、整顿旅游市场,规范旅*为,倡导文明游,开展“星级农家乐”、“星级饭店”、“星级宾馆”、“星级旅行社”评选活动和文明景点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21、开展“文明示范一条街”创建活动。确定一条重点街道,各部门联手开展示范创建,达到步行一条街的雏形,对其他街道整治创建起到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工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园林局、一条山镇)

22、开展全省文化先进县、全国科普进步县、省级园林城、全省双拥模范县、全省卫生县城“五县”联创活动,已经创建的继续巩固提高,没有创建的,加大争创力度。(责任单位:县文体局、县科技局、县园林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

五、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推进活动,县上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推进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协调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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