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滑油公司公司治理准则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润滑油公司公司治理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22-09-02

x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治理准则

导言

为推动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机构,依法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参照其他公司治理实践中普遍认同的标准,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制订本准则。

本准则阐明了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实现方式,以及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应当遵循的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等内容。

改善公司治理,应当贯彻本准则所阐述的精神。公司制定或者修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应当体现本准则所列明的内容。

第一章股东与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权利

第一条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公司应建立能够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条公司的治理结构应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股东按其出资额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公司应建立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

第四条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侵犯股东合法权益,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或侵害行为的诉讼。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第二节股东会的规范

第五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遵照下列规则进行:

1、通知和公告:按照《大庆同拓储运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和公告管理办法》执行,并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

2、提案的审议:由股东代表填写提案单交董事会秘书登记编号,提交董事会列入会议议题;

3、投票和计票:按照公司章程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4、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按照公司章程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第六条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并安排股东会审议事项。股东会应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间。

第七条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明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内容。

第八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股东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

第九条股东会因故不能召开会议的,也可以以信函方式举行,并进行表决,两者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按第九条方式召开股东会的,董事会秘书有义务保证会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向股东充分披露信息。

第三节关联交易

第十二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第十三条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第十四条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第二章控股股东与公司

第一节控股股东行为的规范

第十五条控股股东应当注重建立合理制衡的股权结构。

第十六条控股股东可以为公司提供有关业务服务,但应当根据商业原则与公司签订有关协议。

第十七条控股股东应支持公司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收入分配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各项制度。

第十八条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第十九条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第二节公司的独立性

第二十一条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第二十二条公司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控股股东投入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控股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明确界定该资产的范围。公司应当对该资产独立登记、建帐、核算、管理。控股股东不得占用、支配该资产或干预公司对该资产的经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

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其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第二十六条公司业务应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第三章董事与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的选聘程序

第二十七条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规范、透明的董事选聘程序,保证董事选聘公开、公平、公正、独立。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代表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第二十九条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第三十条在董事的选举过程中,应充分反映股东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和董事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

第二节董事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董事应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十三条董事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第三十四条董事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董事确实无法亲自出席董事会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按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委托人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董事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遵守其公开作出的承诺。

第三十六条董事应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以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除外。

第三十八条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但董事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责任除外。

第三节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公司可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十条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其成员中至少应有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其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公司治理结构应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应除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之外,还应加强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3、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4、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5、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6、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7、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8、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9、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四节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十三条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每年度应召开两次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事先拟定的议题。

第四十五条公司董事会会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应会议召开前十日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和有助于董事理解公司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当2名或2名以上公司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完整、真实。董事会秘书对会议所议事项要认真组织记录和整理。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以作为日后明确董事责任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时,应当明确规定授权内容,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

第五节独立董事制度

第四十八条公司可在经营业务完全展开后,适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第四章监事与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会的职责

第四十九条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条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监事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第五十一条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二条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三条监事会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节监事会的构成和议事规则

第五十四条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十五条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会议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五十六条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说明原因。

第五十七条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第五十八条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

第五章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第一节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

第五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

第六十条董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机构负责组织。

第六十一条董事报酬的数额和方式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请股东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机构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十二条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监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予以披露。

第二节经理人员的聘任

第六十三条公司经理人员的聘任,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六十四条公司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经理人员。

第六十五条公司应和经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十六条经理的任免应履行法定的程序,报有关登记机关登记备案。

第三节经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第六十七条公司应建立经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

第六十八条公司对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应当成为确定经理人员薪酬以及其它激励方式的依据。

第六十九条经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获得董事会的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七十条公司经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经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积极采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利益相关者

第七十一条公司应尊重银行及其它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

第七十二条公司应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第七十三条公司应为维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提供必要的条件,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利益相关者应有机会和途径获得赔偿。

第七十四条公司应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其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作出判断和进行决策。

第七十五条公司应鼓励职工通过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的直接沟通和交流,反映职工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意见。

第七十六条公司在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关注所在社区的福利、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

第七章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第一节公司的持续信息披露

第七十七条持续信息披露是公司的责任。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第七十八条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应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七十九条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有关管理机关的规定并便于理解。公司应保证使用者能够通过经济、便捷的方式(如互联网)获得信息。

第八十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和有关管理机关,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等。董事会及经理人员应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予以积极支持。

第二节公司治理信息的披露

第八十一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披露公司治理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董事会、监事会的人员及构成;

2、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及评价;

3、董事会、监事会对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等事项的意见;

4、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及与本准则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

5、改进公司治理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第三节股东权益的披露

第八十二条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出资人的详细资料。

第八十三条公司应及时披露公司出资变动的情况以及其它可能引起出资变动的重要事项。

第八十四条当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减持公司出资或质押公司出资证明时,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应及时、准确地向其他股东披露有关信息。

第八章有关责任

第八十五条公司及所属部门应严格遵照本准则的规定,规范经营和管理行为。违反本准则规定的,公司应当及时纠正,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

应追究当事人责任。触犯刑律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八十六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十七条本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篇2: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部门,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4.2.3需要以集团公司或者所属单位名义订立各种具有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承办人,借调、借用人员不得被指定为承办人。

4.2.4审计、监察部门依其职责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进行审计、监察。

4.2.5合同签订之前应当经财务、审计、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合同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审查会签。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范围,由承办部门根据项目所涉及的计划、归口管理、综合事务、劳动、人事、安全、技术、生产、建设、股权、市场、国际合作等问题确定。

4.2.6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与审查会签责任制相结合的责任制度。

4.2.6.1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和执行的全过程全面负责,合同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4.2.6.2审查会签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合同项目中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4-

4.2.7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的部(处、科、室)等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其它具有履约性质的任何书面文件;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应当具有集团公司的授权委托。

4.2.8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署而授权代理人签署合同,应当按《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授权委托书。

4.2.9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合同台帐,实行履约跟踪统计报告责任制。

4.2.10在合同的订立、履行中,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产生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会同人事部门追究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2.10.1不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履行合同的。

4.2.10.2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

4.2.10.3审查人员延误审查时间或未审出合同缺陷的。

4.2.10.4不按法律或本办法规定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职责的。

4.2.10.5应当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

4.2.10.6提供虚假资料的。

4.2.10.7不履行内部管理程序、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

4.2.10.8未按规定进行授权或擅自转委托的。

4.2.10.9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收受贿赂的。

4.2.10.10泄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

4.2.10.11延误纠纷处理法定时效期间的。

4.2.10.12在合同管理、签订、审核、履行过程中有其他失职行为的。

5职责

5.1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5.1.1贯彻执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合同承办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5.1.2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及所属、所管单位合同管理情况。

5.1.3参与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

5.1.4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鉴证事宜,管理合同专用章。

5.1.5负责合同备案文本的管理,执行合同登记、统计及报告制度。

5.1.6组织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负责合同承办人员资格审查。

5.1.7在会签或参与重大合同谈判过程中,负责审查合同主体、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

5.1.8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5.2合同承办部门职责

5.2.1负责合同立项,指定合同承办人,进行可行性论证,意向接触,资信调查,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5.2.2组织合同的谈判。

5.2.3起草合同文本,并组织审查会签。

5.2.4组织合同的签订,办理所需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2.5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

5.2.6负责合同档案的管理。

5.2.7负责所属单位报送集团公司审核合同事项的办理。

5.2.8收集本办法的执行情况信息,并按集团公司年度制度建设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5.3合同审查会签部门职责

5.3.1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的合理性、可行性,资金预算及来源的可靠性,财务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担保财产合法、安全性进行审查;对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经济性进行评估,出具书面意见。

5.3.2审计部门负责对合同涉及的资金来源、使用及资产所有权、动用审批手续的合法性以及合同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查。

5.3.3相关业务部门按本部门职责,负责对合同所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的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可靠性、可行性、安全性,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政府文件规定等问题提出审查意见。-7-

5.3.4归口管理部门审查会签职责,按本办法5.1.7的规定执行。

5.4合同承办人职责

承办人应对合同自商约时起至履行完毕止的全过程负责,对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须及时与本部门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处理。

5.5监察部门职责

负责对合同办理的程序及相关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提出监察建议或做出监察决定,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效能监察。

6程序

6.1合同送审及备案程序

6.1.1按4.1.1规定,责任单位将合同草案、立项依据、事项所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并附相关情况说明,办理报批或备案。

6.1.2合同送审,按合同所涉及业务的性质,向相应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由该业务主管部门承办。

6.1.2.1承办部门审核立项依据、签署承办意见、确定承办人。

6.1.2.2按6.2规定的会签、审核、审批程序办理。

6.1.2.3通过审批后,由承办部门通知送审单位签署。

6.1.2.4涉及变更、解除、纠纷处理问题时,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6.1.3合同备案,应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由归口管理部门办理。

6.1.3.1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合同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6.1.3.2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合同,协商报备单位处理。

6.1.3.3备案材料归档。

6.2合同签订程序

6.2.1立项

6.2.1.1合同立项应当由承办部门填写立项登记审批表,注明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预算内与预算外)。

6.2.1.2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或者按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招标。

6.2.1.3资信调查,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范围包括:

1)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权利能力证明文件,且真实有效。涉及专营许可的,具备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涉及资质要求的,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2)经营范围能够充分满足合同项目的需要。

3)具有履约能力,必要时应索取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4)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严重违约事实;在签署本合同时,未涉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的任何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程序。

6)其他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事项。

6.2.1.4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如果必须与其签订合同时,应由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6.2.2草拟合同文本

凡国家、行业或集团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结合实际需要予以适用或借鉴。

6.2.2.1合同必备条款包括标的(规格、型号、数量或具体事项)、质量标准或要求、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价款与支付方式或合作条件、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6.2.2.2具有支付条件的合同,首期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如数额较大或必须超过30%,合同他方应当提供相应担保。

6.2.2.3合同有效期限应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6.2.2.4合同文本份数按实际需要确定,但我方至少保证承办部门存档、附财务付款手续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6.2.3谈判

重大合同应组成谈判小组进行谈判,一般应有财务、技术、法律、监察审计及与合同内容相关的其他部门人员参加,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和确定具体人员范围。

6.2.3.1召开准备会议,明确谈判事项,确定谈判原则、策略、重点及主谈人员,统一部署。

6.2.3.2承办人对谈判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向本部门分管领导请示。

6.2.3.3谈判结束后,承办人制作谈判备忘录,并经我方全体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备忘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1)准备会议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形成的一致意见、声明保留意见、法律意见、需要请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的事项等。

2)谈判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双方存在的主要分歧,以及下一步我方谈判人员提出的应对意见。

6.2.4审查会签

6.2.4.1承办人填制审查会签单,附合同草案,连同合同立项依据、他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证明材料,送会签部门审查。

6.2.4.2审查部门应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如有必要,可附书面审查意见返回承办部门。如没有具体意见,应按职责在会签单上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确定性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字。

1)审查意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名称、承办部门、送审日期、审查意见、审查人、部门负责人签字。

2)合同签审部门对合同的审核期限,一般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对特别重大、复杂合同的审查,一般不超过八个工作日。

6.2.4.3审查会签意见处理

1)根据合同所涉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经承办人与审查人沟通,由承办人按双方取得共识的意见,修改合同草案。

2)出于项目本身需要及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对于承办人认为无法采纳的意见,应向本部门领导汇报,由本部门领导决定是否采纳。

3)承办人应将审查会签意见处理情况如实填入《立项登记审批表》,对未予采纳的意见,应注明原因。

6.2.6审核

6.2.6.1承办人将承办部门承办意见填入《立项登记审批表》,由部门审核盖章、领导签字。承办意见包括:

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合同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12-

3)合同技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程、规范。

4)合同项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5)合同条款是否是缔约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6)合作条件、方式是否符合公平、效益原则,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是否得到体现。

7)合同价款是否合理,价款的确定是否符合公司有关程序。

8)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9)是否具备签署条件。

6.2.6.2承办人将《立项登记审批表》连同合同草案、会签单、会签部门审查意见书、或有的谈判备忘录,以及承办部门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6.2.6.3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1)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所附资料齐全的合同,由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在会签单上签字、统一编号。

2)对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程序、所附资料不全的合同,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补正意见,承办部门整改。

6.2.7审批

6.2.7.1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编号后,由承办人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送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审批。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认为必要的,在签署意见后送法定代表人审批。-13-

6.2.7.2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或法定代表人,根据《立项登记审批表》记载的事项、部门意见及相关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6.2.8签署

6.2.8.1承办人对合同逐页签字后,送法定代表人签署。

6.2.8.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由承办人会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办理授权委托书。

6.2.8.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署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加盖合同专用章。承办人应将合同副本、授权委托书(各1份)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6.2.8.4合同他方由代理人承办、代签合同的,应索取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6.2.8.5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办理合同鉴证、公证或审批、备案手续。

6.2.9简易程序

对于标的数额及风险较小的采购、服务类合同,以及特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事项合同,可按6.2.1、6.2.2、6.2.7、6.2.8的规定,直接办理。具体包括:

6.2.9.1直接或间接涉及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买卖及办公服务类合同。

6.2.9.2特殊紧急情况下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的合同。

6.3履行程序

6.3.1合同经签字、盖章,且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方可全面实际履行。合同生效之前,不得实际履行。

6.3.2承办人按合同约定,承担通知义务,组织合同的履行,办理相关事项,并及时填写《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如有付款事项,承办人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合同副本。

6.3.3承办部门实施履约跟踪统计,掌握实际履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获取证据、协调处理并向归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合同签署人报告。

6.4变更或解除程序

6.4.1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在与合同归口管理等部门沟通情况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他方,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草案一经达成,需按本办法6.2的相关规定办理。

6.4.2合同承办部门收到合同他方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文书、电报、电话、信函、图表、数据电文,应及时与归口管理等部门沟通情况、请示合同签署人后,应当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书面答复对方。如果必须变更或解除,应与他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草案,确定索赔条件,并按本办法6.2的相关规定办理。-15-

6.4.3对不可抗力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原因而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或者及时取得对方遇有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主动与合同有关各方协商处理。

6.4.4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6.4.5需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的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报原批准部门批准。

6.4.6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需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6.4.7涉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办理。

6.5纠纷处理程序

6.5.1合同他方当事人违反约定或提出履行异议的,承办部门必须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答复。

6.5.2出现纠纷,承办部门应立即向合同签署人和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并收集整理处理合同争议的文件和证据资料。

6.5.3合同纠纷协商、调解,应由合同承办部门与归口管理部门共同进行。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可按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承办部门应商同归口管理部门确定代理人、应对方案等,并向受托签署人、法定代表人请示。

6.6档案管理与使用程序

6.6.1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合同审核情况,建立适时动态统计台账。

6.6.2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由承办人整理、保管合同档案,并按集团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归档。具体范围包括:

6.6.1.1合同正式文本及附件。

6.6.1.2立项登记审批表。

6.6.1.3会签单。

6.6.1.4审查会签意见书。

6.6.1.5与合同签署有关的基础、背景资料。

6.6.1.6合同他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

6.6.1.7双方或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6.6.1.8合同履行中或有的电传、信函、电报、图表等。

6.6.1.9或有的有关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及一切相关文字信息、音像资料等。

6.6.1.10或有的有关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等。

6.6.1.11其它应当存档的相关资料。

6.6.2档案的使用,按集团公司档案及商业秘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6.7监督管理程序

6.7.1审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对在专项审计、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监察部门反映。

6.7.2监察部门对审计、归口管理部门反映的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6.7.3监察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以及在效能监察、举报处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经承办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同意后,要求承办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纠正。

6.7.4对依据事实情况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需要做出处理的,

由监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本部门分管公司领导同意后,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6.7.5监察部门依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或决议,商人事劳动部门处理。

7支持性文件及相关附件

7.1支持性文件

7.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7.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7.1.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

7.1.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章程》

7.1.5《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7.2相关附件

7.2.1合同管理流程图

7.2.2合同审核会签表

7.2.3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

7.2.4合同立项登记审批表

7.2.5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篇3:电子公司员工纪律行为规范

一、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公司的一切规定、制度及通告;

2、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3、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4、严禁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杂志、报纸,或利用电脑聊天、打游戏;

5、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但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6、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7、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8、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

9、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10、严谨操守,不得私自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组织的馈赠,不得收受贿赂或挪借款项;

11、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争取公司荣誉及顾客的合作;严禁对同事胁迫、恫吓及欺骗等行为;

12、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处理私人事务;如确因重要原因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3、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14、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工作器具、商品及更衣室环境的清洁;

15、全体员工应团结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16、加强学习,锻炼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17、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18、未经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19、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20、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二、公司《三大纪律、八项不准》:

(一)三大纪律:

您在公司做各类事情,应遵循以下三条纪律: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规定合理,按照规定办;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之处,您需要按照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的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您的权利,也是您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请您在请示的同时需要按照公司文化的价值标准制定或建议制定相应的规范。

(二)八项不准:

1、不说有损公司形象的话,不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2、不在工作场所或上班时间从事私人事务;

济宁朝霞电子有限公司

3、不从事第二职业;

4、不收受客户红包;

5、不传播小道消息;

6、不背后议论别人;

7、不贬低其他企业;

8、不冒犯客户。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对于违反公司纪律及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三、员工的职业素养

(一)敬业精神。公司倡导在接到工作任务后,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投入,具有高度的进取精神,能够进行自我管理,自发学习,而不依靠监督、控制来完成任务,具有把工作当成事业看待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

(二)服务意识。实现客户满意度的最大化,需要各部门员工密切配合,创造高效的价值传递系统。

(三)创新意识。公司倡导每一位员工都在工作中求变,主动积极地思考问题,提出创新建议。

(四)质量意识。质量必须反映在公司的每一项活动中,而不仅仅反映在为客户服务的最后环节;企业的质量工作始于对客户的需求,终于对客户的理解。

(五)时间的观念。今天能完成的工作决不拖到明天。每一项工作的完成均有时间里程碑要求,“必然按时完成”――是我们的良好工作习惯,也是工作本身的要求。

(六)准确意识。每一项工作都要保证毫无偏差,精益求精。

(七)效率意识。我们的工作是为了创造价值,在有限的资源下创造更多的价值就是效率。

(八)厉行节约。节约是公司每一个人应有的美德,也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我们不仅要节约个人资源,也要节约公司资源以及社会资源。对于干部,经营、节约意识表现在对成本目标负责的责任意识上。要强调全面负责,强调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资源。对于员工,表现在要艰苦奋斗,节约费用,支持公司降低成本的努力,增强成本竞争力。

公司每一个人都应有“把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节约意识。节约应体现在日常的工作与生活中,体现在使用每一滴水、每一张纸上。如:

●单面使用过的打印废纸(非绝密),您可以将其背面用作草稿纸,而不要直接废弃。

●打印或复印件可利用双面。

●平时饮用水请用个人水杯。

●统一外出活动如带纸杯,请您固定使用一个纸杯。

●吃工作餐或个人用餐尽量少用或不用一次性方便筷和快餐盒。

四、员工的品质

(一)充满自信。公司需要自信的员工,自信的员工才能勇于承担责任。主要表现在:遇事镇静,不慌乱。勇于承认错误。包容他人意见。具有独立思考能力。济宁朝霞电子有限公司-3-即使在压力下也能始终保持关注焦点。不给他人消极的反馈。始终保持积极的人生态度。

(二)适度的灵活性。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要求员工在制度范围内具有相当的灵活性,针对性处理每一项工作。“用大脑去执行,而不仅仅用手”。

(三)追求发展。公司鼓励追求发展的员工。只有不断进步,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同时促进公司的发展。

五、员工的仪容仪表

公司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工作性质要求着工装的一律着工装:男士着西装,打领带,夏季可着衬衫(长、短袖)和长裤;女士着大方的职业装。

具体要求是:

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

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秽。

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驰。

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旅游鞋或赤脚穿鞋。

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职员上班时间请不要穿超短裙、无领无袖的服装、牛仔服、休闲服。

上班时间请佩戴胸卡。胸卡应佩戴于正前侧。牌面要端正,请不要倒戴、歪戴和反戴。

六、导购员工作规范

(一)工装统一,干净整洁,皮鞋黑亮,无油渍,无异味,证章佩

带于左胸上方。不准穿工装戴证章回家、外出;证章、工装不准外借他人;证章不准出现歪斜、磨损,工装不准出现明显磨损;不准任何人无证上岗。

(二)工作期间女导购员淡妆上岗,不准佩带任何首饰(手表除外)、不准戴过于艳丽的发饰、不准涂怪异口红;男导购员不准留胡须及长发;男女导购员不准留怪异发型、不准留长指甲或染异色指甲。

(三)站立时,女导购员双手正握放于前方,男导购员双手自然倒背。不准面无表情、斜视、无视顾客;不准手叉腰、抱胸或手插口袋;不准倚靠柜台或商品;座立时腰身挺直,不准把椅子座满;不准(在营业厅、卫生间、楼道口、饮水区等)聚堆聊天、打闹嘻笑、大声喧哗、乱走乱逛、东张西望;不准在营业现场肩并肩走动;不准在营业现场接听手机、玩弄手机或其它饰物。

(四)讲普通话,见到顾客(不管内部顾客还是外部顾客),首先微笑着说“你好,欢迎光临”,送走顾客,微笑着说:“欢迎再次光临”,交谈自然,亲切。在营业现场任何地方(展区、值班台、卫生间、楼道口、办公区、休息间、打公话时)

济宁朝霞电子有限公司

不准使用方言或不标准的普通话;不准使用“不知道”、“大概是……”、“可能吧”、“说不准”等服务禁语。

(五)按时点名、开早会、迎送宾,按时上岗、离岗、作息,不准无故不按时签到或点名不到位;不准无故不开早会、不迎送宾;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期间不准空岗、串岗、会客、超长时间休息、吃饭,不准在营业现场、楼道内吃饭、午休。

(六)接待顾客热情、真诚,介绍商品客观真实。不准怠慢顾客、对顾客不热情、不礼貌、不耐烦、不理解;不准夸大其辞、含糊其辞、误导欺骗顾客;不准恶意贬低、抵毁其他品牌。

(七)认真对待顾客问题,严格贯彻“首问负责制”。不准擅自向顾客承诺,不准敷衍应付顾客,不准拖延顾客问题。

(八)规范现场管理,不准私设柜台、乱拉条幅、乱挂pop广告、宣传画、乱向顾客发放宣传单页;不准出现破损、陈旧标价卡/签;不准摆放包、衣物等任何私人物品;水杯统一存放,不准拿水杯在营业厅穿梭;不准乱放帐本、记录、纸和笔。

(九)讲究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保持样品、展区卫生、整洁。样品、展区不准有灰尘、胶迹、污渍、纸屑和脏物;不准将卫生洁具(拖把、抹布、笤帚)等摆放在视线范围内。

(十)工作中团结互助。不准拉帮结派,倚老卖老,坚决反对官僚主义。

七、日常业务礼仪

1、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2、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3、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等待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4、递交物件时,如递交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5、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在被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6、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八、对客户的业务礼仪

(一)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1、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迟到、不缺席。

2、有客户来访,应从座位上站起来招呼接待,并让座。

3、来客多时应按先后次序接待,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

4、因有紧要事项需先接待后来客人的,需向先到客人简要说明原因,准得同意。

5、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客户,要表示欢迎。

6、应记住常来的客户。

7、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二)介绍和被介绍的方式和方法:

1、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介绍时应热情、大方、礼貌。

2、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职位低者介绍职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员先介绍给其他的公司的人员。

3、把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职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

4、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三)名片的接受和保管:

1、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2、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3、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如遇对方姓名有难认的文字,马上询问。

4、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四)正确、迅速、谨慎地接、打电话:

1、接打电话是我们与用户交往的重要的途径。请牢记,您的形象就是公司的形象,请大家在日常的接打电话中给对方以良好的印象,更好的表现公司员工的文化修养及素质,也使外界对公司的办事效率、精神面貌、管理水平留下良好的印象。我们应该:

2、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筒。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部门、姓名。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挂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

3、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4、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同事。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5、邻座没有人时,请代接电话,有事请写留言条,请及时转告。

6、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

九、环境卫生

(一)公共环境

1、除指定地点外,在公司内任何地方吸烟都是被禁止的。

2、请不要在办公家具和公共设施上写字、刻画、张贴。

3、请把废纸、废物放入纸篓,杯中剩水请倒入指定地点。请您不要用饮用水洗杯子。

4、为了避免影响其他同事办公,请不要在办公区内大声喧哗,有不定期客请带至会客室、洽谈区。

5、车辆请停放在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

6、便后请冲水,请不要随地吐痰。

(二)个人环境

1、请保持个人办公位的整洁,办公桌椅、微机表面不能有灰尘。物品摆放整齐。办公区内请不要随便张贴。

2、请不要在办公区内堆放资料、纸箱等物品。

3、有事离开或下班离开办公位时,请将座椅推入办公桌下。

4、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请关闭机器电源,收好所有资料和文件,最后离开请关闭电灯、门窗及室内总闸。

十、保密工作

(一)保密规定:

1、各部室收发的内外部保密文电要严格登记手续,按规定范围传阅,对有磁涉密事项要严格保密,请勿扩散。

2、起草秘密文电过程中,对有关涉密事项应严格保密。印制、复印秘密文电要严格签批手续。

3、秘密文件的立卷,归档、借阅要严格按规定办理。

4、定时清理文电,并将文电存在有保密设施的铁皮柜保险柜内。离开办公室时,重要文件抽屉要上锁。

5、不要私人留存秘密文件,携带秘密文件外出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6、涉密的业务统计资料要注意保管,对外报道应经有关部门审查。

7、各类会议记录、会议文件要注意保存。

8、各部门的印章要有专人保管,用印须按规定权限批准,不得乱放、滥用。

9、严格通信保密规定,不得在未设保密装置的电话、传真和明电中传递秘密事项。

10、微机须设屏幕保护,重要文件须加密,专用微机或数据库不得上网或设立共享。

制度专栏

热点制度职责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