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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控制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22-09-02

1目的

以建设“四好”领导班子、“五个好”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为目标,规范分公司党建工作,形成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组织活动中的党委会议、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建责任制落实、“四好”领导班子和“五好”党支部建设;党员管理过程中的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日常管理、民主评议、“五好”党员建设等党建工作。

3职责

3.1集团总公司党委对公司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委书记是抓好公司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分管书记要承担好组织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3.2权属单位党委、各党总支对各自单位的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指导和协调本单位党建工作。党委(总支)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其它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3.3党支部对本支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责任,对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的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支部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3.4各级政工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党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4工作程序

4.1组织活动

4.1.1党委(总支、支部)会议

各级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公司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事规则》确定的议事原则、内容、程序和要求定期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4.1.2民主生活会

根据上级要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和党组织内部的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互间的思想、作风和工作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统一思想。

4.1.2.1党委(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4.1.2.2召开程序:确定议题――征求意见――会议通知――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后十日内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并附会议记录。

4.1.2.3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4.1.3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党课。

4.1.3.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党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程序:(1)确定好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初步意见和方案、时间和要求,并通知全体党员;(2)围绕中心议题,依据议事规则开好会议并作好记录;(3)会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按分工抓好落实,会议记录整理归档。

4.1.3.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骨干参加。

支委会程序:(1)确定好支委会的议题、初步意见和方案,并将议题、时间和要求通知各委员;(2)根据确定的议题和方案开好会议并作好记录;(3)会后,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按分工抓好落实,会议记录整理归档。

4.1.3.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党小组会程序:(1)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式,通知党员做好准备;(2)根据议题,展开讨论,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并组织落实;(3)做好记录,并向支部汇报。

4.1.3.4上党课。上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党课教育程序:(1)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明确授课时间、内容、形式;(2)按计划组织好党员听课和讨论等,课后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3)组织好考核并将相关记录整理归档。

4.1.4党建责任制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分公司各级党组织建立起党建工作责任制。

4.1.5“四好”领导班子建设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鲁高速党[~]号文件)执行。

4.1.6“五个好”党组织建设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的意见》有关内容执行。

4.2党员管理过程

4.2.1党员发展

党员发展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山东省委《关于作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执行。

党员发展和转正由党支部负责具体工作,党总支负责审查,党委审批。具体发展名额,根据集团总公司党委党员发展计划,经分公司党委研究确定。

4.2.2党员教育

党员教育的形式为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分公司党委于每年12月中旬制定出次年全年的党员教育计划,各党总支根据党委的教育计划制定次年的党员教育计划,各支部根据党总支的教育计划制定自己的党员教育计划。学习内容可根据情况变化做适当调整补充。

4.2.2.1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每年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具体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范围由党委研究确定,由分公司政治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2.2.2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党总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具体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范围由党总支研究确定,由各单位政工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2.2.3党支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具体学习时间、内容、形式、

参加人员范围由党支部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4.2.3党员日常管理

4.2.3.1党员组织关系。在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10号)、《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的规定执行。

4.2.3.2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应依据*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各级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要严格收缴手续,收入和支出要有原始凭证。

各支部每月25日前将收缴情况汇总后上交党总支,并将党费收缴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总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将收缴情况汇总上缴分公司党委,每半年将收缴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分公司党委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委每半年(7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将党费收缴情况汇总后上缴上级党组织,并将每年的党费收缴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党组织。

4.2.3.3党员情况统计上报。各支部将党组织及党员分布情况填写《党员花名册》,如无变动于每年6月20日和12月5日前上报党总支;各总支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10日前将党组织及党员分布情况汇总后上报分公司党委;年底分公司党委将党组织及党员分布情况汇总后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上级要求逐级上报党员年度统计情况。

4.2.4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一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4.2.4.1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7月1日前评议一次。

4.2.4.2民主评议的内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条件,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和补充。

4.2.4.3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与处理――资料归档。

4.2.4.4评议结果的使用: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一级党组织给予表彰;对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4.2.5“五个好”党员建设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的意见》有关内容执行。

5持续改进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员工群众的要求、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以及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的变化,对纳入体系的党建工作及时修改、完善和补充,以实现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持续提高。

6相关文件

6.1《中国共产党章程》

6.2省国资委《关于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6.3*山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实施意见

6.4《*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1998年12月15日)

6.5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10号)

6.6中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

6.7中组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

6.8*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6.9《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6.10*山东省委《关于作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6.11《山东高速集团关于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6.12《山东高速集团关于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的意见》

7相关记录

7.1ldgs-ms/zh/cop/03/b/03《会议签到表》

7.2《申请入党人员登记表》

7.3《党员花名册》

7.4《党费交纳登记表》

7.5《党员民主测评表》

篇2:镇党建工作责任制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强基工程,确保全乡党建工作有新突破,为实现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原则

1、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加强我乡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2、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要把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目标管理,与日常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实施有力领导。

二、责任体系

乡党委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乡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党委其他成员配合协作,齐抓共管;党支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支部书记为主要责任人。

三、责任内容

1、乡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区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我乡党的建设的状况,研究制定乡党建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全乡党的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紧紧围绕全乡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安排好党的各项工作,积极完成县委交办的任务。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党建工作情况。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重点抓好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思想作风建设,促进全乡业务工作的完成。

(四)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按时换届选举。乡党委成员如在任期内出缺,要按规定增补;委员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五)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定期检查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六)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我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在遵守党纪、廉。

(一)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定期分析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并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和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章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

2、村(社)党组织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所在部门的党的工作:

(一)根据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总支(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所在支部的党员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完成本部门担负的任务。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

(四)围绕全乡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

四、责任考核

6、乡党委每年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7、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应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8、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列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责任追究

9、乡党委对各支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追究其支部书记责任。党组织书记不能胜任或不称职的,应及时调整。

10、各党支部对本支部党员负责,如党员发生问题,应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乡党委。

篇3:农村党建工作制度

为强化社区党建工作和监督检查,指导制约机制,密切党群关系,培养新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要按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支部工作。

二、坚持党的纪律,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必须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每个党员都要自觉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完成任务。

三、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季进行一次党课教育,按照支部安排进行活动,每个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特别注意好双重组织生活。

四、坚持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有问题有党员要进行诚勉谈话,对不合格的党员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处理情况要层层上报备案。

五、坚持实行党员重大问题报名制度。

六、坚持实行对党建工作考核制度,从促进工作和突出效果出发,量化党建考核内容,每半年考核一次,强化党建工作和监督检查,指导制约机制。

篇4: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一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党的*大和*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为统领,以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特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一、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重要意义

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是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的联系,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和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需要,要求党政班子成员做到自觉坚持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党建工作第一线,注重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点带面,层层推进,不断促进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领导班子成员在党建工作联系点的任务

一是后备干部培养。二是指导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党建主题、宣传、学习活动。三是抓好党务培训、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是全力保障党建工作所需经费、时间,保证党建工作顺利推动,党组织活动有序开展。五是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党风廉政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定期进行党课学习教育,定期党性分析、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六是抓好工青妇群团组织建设工作。七是抓好“创先争优”、“晋位升级”、“干部下乡住村”等重点组织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要求一是党政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支部,每个月至少一次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领导班子要切实改进作风,深入联系点工作,真正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各联系点要建立领导班子联系工作记录薄,详细记录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点活动的时间、内容、解决的问题和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四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人每年撰写1篇以上党建工作调研报告或指导联系点总结1篇以上党建工作经验材料。五是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带头坚持和执行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

篇5:院系加强党建工作进社区工作方案

各院系学生工作组:

学生社区是大学生学习、生活、交流的重要场所,是深入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自20**年学校提出党建工作进本科生社区的要求以来,我校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得到了明显增强。20**年,学生工作部在开展“党旗领航工程”活动的基础上,将继续推进党建工作进本科生社区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和党员在本科生社区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学生公寓区建设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年4月至20**年1月。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院系应从本社区和本院系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的工作长效机制。针对本社区的特点和居住学生群体的具体情况,逐步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如信息反馈和预警制度、学生党员联系同学制度(着重建立和完善学生党员“一帮一”、“学生党员责任田”、“党员示范点”等制度)等,以密切关注社区同学的思想动向,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日常管理

1、实行学生党员宿舍挂牌制,以更好的加强学生党员的自我监督和管理,调动其在社区生活中的示范作用。

2、大力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各院系应积极组织学生党支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宿舍文化活动,树立一批优秀的学生党员寝室典型,为社区同学营造整洁、美观、积极向上的生活环境。

3、依托学生社区完善考评机制。各院系应针对自身情况,结合“党旗在我心中”――学生党支部和党员的管理考评活动,依托所在社区,不断完善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的考评机制,并将考评结果、党员发展和转正结果在社区内公示,更好的接受同学们的监督。

(三)加强学生党员理论学习

1、建立楼栋党员活动室。有条件的院系在各个楼栋至少设立1间公用房,专门作为学生党支部活动室或图书室,定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活动,以此作为院系学生党建工作的阵地。

2、开设党建理论知识专栏。各院系可利用楼栋宣传栏等途径,开设党建理论知识专栏,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生党员的学习心得等内容进行刊载,以营造良好的理论学习氛围。

3、利用“党报进学生宿舍”的契机,结合《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党报党刊活动的方案》,在社区内广泛开展读报学报活动,增强理论学习力度,提升学生党员的理论知识水平。

(四)开展学生党员实践活动

1、开展特色党日活动。结合“我为党旗添光彩”――特色党日活动,各院系可依托所在的学生社区,以“服务同学”、“服务社区”、“建设社区”为主题,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特色党日活动。

2、开展“党员一帮一”、“学生党员责任田”等活动。各院系应明确学生党员的目标责任,倡导其积极为周围同学服务。对于同学们在学习、就业、读研、出国等方面所遇到的实际问题,能够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3、加强榜样示范教育。各院系可成立学生党员社区服务队、在每个楼栋设置学生党员示范岗(如学生党员楼栋长助理岗、学生党员楼栋学风督导岗、学生党员楼栋安全巡视岗、学生党员楼栋物业监督服务岗、学生党员楼栋爱心资助岗等),可要求每名学生党员做到每个月至少参加一次岗位活动,并将其表现纳入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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