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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勤制度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3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篇2:高中班级学生考勤制度

高中班级学生考勤制度

  学生考勤制度是学籍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学校管理,严格学生考勤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范围和内容

  考勤范围包括课程表安排的课时、升旗、早操、课间操、早读、晚修、班会和学校安排的其他集体活动。

二、考勤内容、标准及计算方法

  1.考勤内容:分为旷课、迟到、早退,事假、病假五种。

  2.考勤标准:

  (1)迟到:上课铃声停后进教室者算迟到,其它考勤按规定的时间,超出规定时间算迟到。

  (2)早退:下课铃响前,擅自离开教室者算早退,其他考勤按规定的时间,擅自提前离开者算早退。

  (3)旷课:缺勤者算旷课(请假获准者除外),请假未获准和擅自超过假期而缺勤视者为旷课。

  3.考勤计算方法

  (1)考勤计算的基本单位为节(课时)。

  (2)一节正课(含自习课)缺勤算旷课1节;晚修、班会缺勤1次算旷课1节,迟到或早退1次折合旷课0.5节;升旗、两操、早读缺勤1次折合旷课0.5节,迟到或早退1次折合旷课0.25节。

  (3)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按规定折合课时计算。

三、考勤办法

  1.采取班级自行考勤与值周人员抽查相结合方式。

  2.各班(包括模块班)指定一位学生干部任考勤员,负责考勤工作,认真如实填写《学生考勤登记表》。

  3. 各班考勤员每天认真做好考勤工作,每周一课间操时间把上一周的《考勤统计表》送交政教科。

  4.政教科将全校学生考勤情况统计(累计)后每周公布一次。

  5. 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并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生学籍册和《学生家庭报告书》。

  6.学校组织值周教师,值周干部不定期对各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纳入班级考勤评比,但与本班的同一考勤统计不重复计算。

四、请假办法

  1.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上课、早操(升旗仪式)、课间操、早读、晚修以及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可事后第二天及时补办)。

  2.请假手续

  (1)必须写请假条,将姓名、事由、请假时间及去向写清楚,经批准生效,请假条交考勤员登记、保存、上交,请假期满,要及时向考勤员、班主任销假。

  (2)因病请假,必须凭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3)批准权限:请假1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2天以内由年级组长审批;3天至6天,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作意见,送政教科审批;8天至15天内,由分管校级领导审批;15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五、奖惩办法

  1.学生出勤情况与个人操行评定和各类个人先进评选挂钩。

  2.无故旷课(含折算的旷课)者,将根据旷课节数,依据《海南中学关于学生违纪处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1)无故旷课达5节者给予警告处分,10节者给予记一次过处分,15节者给予记2次过处分,20节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2)受留校察看处分后继续旷课达到50节者,则令其转学;(3)无故旷课达80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3.对认真履行考勤职责的考勤员给予表扬与奖励,对考勤不负责的给予批评。

  4.对弄虚作假,辱骂考勤人员的学生,将给予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

  六、本制度解释权属学校政教科。

  七、本制度于20xx年3月12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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