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城绿化员清洁员管理规定
工业城绿化员、清洁员管理规定
为强化工业城、泰达新村绿化员、清洁员管理,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克服懒散的不良现象,保持优雅的环境,为厂家、员工、住户创造良好的生活空间,根据工业城、泰达新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请假五天以上须书面申请经主管报经理批准后方可有效,否则,按公司规定处理。
二、按照所安排的卫生区域,在班长的带领下,认真完成自己的卫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辞退处理。
1、对所安排的卫生区域清理不干净,不彻底(清洁员在清理草坪杂草清理不干净的)。
2、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上班时间看书、报、打瞌睡与外人聊天的。
4、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长时间在其它地方等候下班的。
5、代他人打卡,两者均处罚50元罚款。
6、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三、同事之间和睦相处,如有打架、斗殴者,两者均开除出本公司。
四、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拣废品,一经发现,罚款处理;重犯者,开除出本公司。
五、爱护好公物,包括本人用工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利用工作之便,偷窃公司财物协同他人偷窃厂方物品,一经发现,开除出本公司,并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七、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凡不服从工作调动或不听从管理者,一概作辞退处理。
八、每一位对工业城的绿化环境要有监督作用,对破坏工业城绿化,环境的行为要制止。
九、以上规定望共同遵守,凡违规者,再违者,以辞退处理。
十、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泰达工业城办事处
二oo五年二月一日
篇2:物业部清洁绿化实施方案
1.0目的
对各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为住户创造最佳的生活环境。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管理项目的保洁服务工作。
3.0职责
3.1清洁绿化部负责聘请承包单位,签定服务合同,制定清洁验收标准和作业指导书。
3.2管理处负责日常的清洁监督工作。
3.3质量管理部负责每月(季)对各管理处的保洁工作进行检查。
4.0程序内容
4.1清洁绿化部负责对新接的小区进行实地考察根据公共区域面积、小区实际情况,确定清洁工人数,清洁设施的配置,制定清洁标准,编制作业指导书。
4.2清洁绿化部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聘请有资质证明的专业单位作为除四害消杀、垃圾清运、日常保洁的承包单位,并签定服务合同。
4.3管理处要对日常的清洁进行巡查和监督,要将卫生巡查结果填写在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上,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保洁人员,并限期进行整改。如有多次通知不改者,对小区环境卫生有影响的,要及时通知清洁绿化部,及早终止合同。
4.4质管部每月(季)对各小区进行全面检查时,要根据保洁标准对小区实施,清洁效果的检查,发现卫生死角或卫生不合格处要按规定进行扣分并责成管理处按期及时纠正。
4.5清洁绿化部要定期对保洁、消杀等分包方进行服务质量工作的评审,如在服务过程中按合同规定标准出现不合格而又不及时整改者,管理处反映服务质量欠佳者,取消分包方资格。
4.6管理处在日常工作中对清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要严格按清洁绿化管理手册进行操作,要定期对保洁工人的业务知识培训情况进行监督。
5.0相关文件和记录
《清洁绿化管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