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早锻炼管理规定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关于早锻炼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30

关于早锻炼管理的若干规定

一、初中部、高中部学生、教师集体位置

1、学生面向东,由田径场南往北依次是: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三、高二。各班排头的学生脚尖顶着足球场东边线内沿,体育教师面向学生站在各年级中间位置对照的第三跑道外沿。各班班主任和体育委员面向本班站在第一跑道的内沿;检查员面向学生站在本学部的中间(第八跑道)。

2、高四文班学生面向北站在南篮球场上,理班学生面向北站在北篮球场上,每班排头的学生脚尖顶着篮球场中线。各班班主任和体育委员站在班级前边;检查员面向学生站在本学部的中间(以上各班均为四纵队,人数基本持平)。

二、组织领导

1、总指挥:体育教研组组长

2、教练员:各年级体育教师指导各班级上操。

3、检查员:各学部学生处领导带领值日老师和学生会干部负责考核各班级的早锻情况。

三、早锻程序

1、早锻时间一到:

①、初中部从初一⑴班开始沿田径场逆时针出操(从第五跑道至第八跑道);高一、高三年级从高三理⑶班开始沿田径场逆时针出操(从第一跑道至第三跑道)。高二年级从高二⑽班开始沿足球场边线逆时针出操(在足球场内跑)。

②、高四文班从高四文⑴班沿南篮球场外边线逆时针出操;高四理班从高四理⑴班沿北篮球场外边线逆时针出操。

2、跑操过程:各班在跑操过程中,要有本班特色的口号,声音洪亮、步伐一致(中途不得离队;各班班主任必须跟在班级后边跑操;学生会干部随在所检查班级的后边负责考核该班级的出操情况。)

3、退场:初中部跑两圈后从南门跑步退场;高一、二、三年级在田径场跑两圈后从田径场中门跑步离场;高四年级在篮球场跑四圈后从田径场北门跑步离场;(退场后,学生会干部把各班跑操的情况汇报至各学部学生处领导)。

篇2:煤业事故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山西华润煤业事故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全面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创建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2组织领导

2.1组织机构

2.1.1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组

组长: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公司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2领导组职责:

2.2.1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

2.2.2负责指导、督促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2.2.3负责指导、督促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查出隐患的整改和落实。

2.3领导组下设矿井生产、地面生产、地面非生产等专业办公室,专业办公室设在公司分管职能部室,办公室主任由部室责任人担任。其中矿井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设在生产部,采煤、开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综合治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分别由业务职能部门负责。

2.4各专业办公室职责:

2.4.1在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工作;

2.4.2负责制定年度、季度、月度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和达标规范;

2.4.3负责组织开展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半年一次的检查验收工作;

2.4.4负责对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讲评和量化考核;

2.4.5负责对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绩效的考核、奖罚和兑现;

2.5各矿、厂根据单位实际,成立相应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机构,负责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实施及检查评比等日常工作。

3检查组织形式

3.1公司每季度对分管矿井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评比;安全监察部每月对矿组织一次检查。

3.2公司定期对各矿井“一通三防”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费用使用情况、事故追查处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3公司不定期对以下六方面进行督查:

3.3.1矿井瓦斯抽采和监测监控系统;

3.3.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执行情况;

3.3.3收购、兼并整合、联营、改扩建和新建矿井的安全设施、各种证照;

3.3.4矿区用电及大型机电设备完好、运行情况;

3.3.5带压开采矿井防治水措施的落实情况;

3.3.6矿区周边小煤矿监管情况。

3.4地面生产、非生产系统由公司每季度对分管单位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4检查要求

4.1每次检查前,各检查组要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认真贯彻检查标准,规范检查方法。

4.2各检查组在执行检查任务期间,检查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公平、公正进行检查评比,发现违章违纪人员,立即取消其参检资格,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检查。

4.3各检查组要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表,评分原始记录表、隐患分类登记表、检查工作总结等一并报各专业办公室。

4.4各检查组在安排检查工作时,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必须统一使用规范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表,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检查行为,提高检查质量。

4.5严格执行检查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后48h内被检查地点发生的“三违”因素导致的死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要追究检查人员的连带责任。

4.6检查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和集体公开评分制度,评分结果须经所有参加检查人员签字后方有效。

4.7公司所属各单位统一执行《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

5检查评比办法

5.1公司每季度对生产矿井进行一次评比奖励,检查达标的矿井分别给予奖励。公司每季度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为30万元,从安全费用中提取。

5.2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对地面生产、地面非生产、新产业系统的检查评比,根据检查评比结果给予优胜单位一定奖励。

5.3检查总结和评比:

5.3.1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总结讲评会。

5.3.2生产矿井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由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总结和讲评。

5.3.3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地面生产、地面非生产、新产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总结讲评会。

5.3.4安全质量标准化总结讲评的任务一是公开通报检查评比结果和兑现奖励情况;二是剖析总结存在的问题和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三是加强工作交流和合作;四是下阶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安排。

篇3:社团纪律管理制度

1开会:开会时严禁迟到务必早到或准时到。当他人发言时不准交头接耳,有问题举手发言,不准打断别人话语。一人发言结束另一人才可以发言。

2训练:训练时无故不准迟到,集合口令一下,迅速站好队伍,不准言语。训练时有问题的可以提出,但动作必须作到位。

3社团奖惩制度:根据社员表现,包括平时表现,训练程度以及出勤率作为参考,来评定年底的“优秀社团干部”以及“优秀社员”。根据出勤率的多少,选举每学期的前三名,进行物质奖励(主席,副主席,纪检部长除外)。外联部所拉的赞助,按照规定,给予15%物质回报。

对社团名誉有严重破坏者以及[本文来自m.ok3w.net]严重缺勤者,给予退社处理(开除武协,以及所有档案,概不退还),恶意破坏或丢失社团器械者,要按原价赔偿,资金交到财务部。

4出勤制度:无故不准缺勤及迟到,需要请假时,须在开会及训练之前请假,事后请假不做请假范围内,每学期无故缺勤而不请假,超过3次开出其负责人行列超过5次者开除武协,迟到五次按缺勤一次处理。

武术协会日常课程安排:每周一早晨6:20在操场集合,举行升国旗仪式,其他训练按照日常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篇4:生产管理安全职责

生产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5、负责落实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7、负责生产事故(大量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等)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篇5: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之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是指在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分公司设有采购部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分公司未设采购部的应在工程部下增设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材料(设备)采购事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人员、各分公司采购人员及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流程和细则在《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以上(含)或统一采购能够获得较优惠的材料(设备)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采购工作,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以下(不含)由分公司实施采购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则、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员职责、工作原则、职业规范和罚则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材料(设备)采购组织架构:

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分公司采购部(工程部)

专职采购人员

第九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财务经理和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分公司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和公司审计部有权对公司、分公司采购及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公司及分公司所有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依据材料(设备)采购管理中心提供的报告确定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⑶、负责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招标主持人、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的审批及中标人的确定;

⑷、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监督;

⑸负责对采购管理中心提出的技术、经济、节能等方面的替换方案和建议做出评审和确定;

⑹、对采购管理中心上报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分析、对比报告做出批复;

⑺、监督采购管理中心的运行方式、工作方法及相关文件下发;

⑻、其他必须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完成的工作。

第十三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分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招标主持人请购单》做出批复;

⑶、分公司权限内的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⑷、委派专职的采购人员和具体的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采购招标主持人;

⑸、对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及定购合同的初步评审;

⑹、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文件和报告做出批示;

⑺、对分公司采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8)、对供应商依据供货质量、供货能力、履约情况等做出每年度的诚信评定;

(9)、其他必须由分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完成的工作。

第十四条:材料(设备)采购涉及到招标时,招标主持人的职责参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采购管理中心职责:

⑴、监督各分公司对《采购管理制度》及其《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并做出客观评价;

⑵、负责材料(设备)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并依据分公司提供的供应商年度评定结果,对库内供应商进行客观评价并按制度优胜劣汰;

⑶、负责对长期战略合作供应商的沟通、管理及供货质量、服务等实施监督;

⑷、对各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提供咨询和指导;

⑸、负责合同范本制定和对分公司招标文件的评审;

⑹、采购管理中心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的实施及招标文件的制定;

⑺、对分公司采购人员上报的有关材料(设备)文件做出批复;

⑻、物资材料市场行情和新型、节能、环保、高效材料(设备)的收集、了解、分析工作。

⑼、对分公司采购人员反应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工程部主管领导汇报;

⑽、定期与各级采购人员做思想沟通,了解现场基本情况;

⑾、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以便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⑿、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十六条:分公司采购人员职责:

⑴、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⑵、配合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信息库的建立;

⑶、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部《材料使用计划书》制定《采购计划》;

⑷、根据《采购计划》要求,提前做出《材料(设备)请购单》;

⑸、在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主持人的指导下完成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文件的拟定;

⑹、负责甲供材料的现场验收;

(7)、负责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资质证明、价格等方面的核实和确认;

(8)、有责任对乙供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情况的监督;

(9)、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对公司或工程质量不利的问题和情况(如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不按操作规程安装材料(设备)等)及时向主管领导上报相关情况;

(10)、负责对供应商诚信度初步审核;

(11)、协助工程部、预算部进行材料(设备)询价工作;

(12)、拟定月采购计划,并上报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13)、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工作准则

第十七条:在材料(设备)供应商纳入信息库前,采购人员必须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对其公司简介、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付款要求、售后服务、产品特点等进行比较,并以报告形式上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方能入库。

第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推荐优秀的供应商,经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审核,由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批准,可纳入公司材料设备信息库。

第十九条:采购方式主要以邀请招标、议标、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四种采购方式;必要时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第二十条:分公司采购人员根据《材料(设备)采购实施办法》要求,必须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和《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采购人员制定的《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无论金额大小,经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复后必须提交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在公司信息库中提取,但区域性较强的材料(设备)除外。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员在洽谈某项材料(设备)时,原则上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有必要,可以采用多轮洽商、多次谈判等方式进行,以便降低公司的投资成本。

第二十四条:公司或分公司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洽谈时,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做好记录,以报告形式上报;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元以上(含)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元以下(不含)报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报告中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质量、价格、特点及特性等进行比较(技术参数、价格、特点以表格形式体现)。

第二十五条:报告得到批复后,依照公司领导批示意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确定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公司或分公司采购人员必须坚持“五不购”和“三比一算”的原则。包括分公司的零星采购。

五不购:

①没有提供书面采购计划且未经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不购;

②材料、设备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价格不合理的不购;

③无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的不购;

④凡考评不合格的产品不购;

⑤现场、仓库能够代用的材料不购。

三比一算:比质量、比价格、比售后服务、算成本。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单宗采购总额预计在10万元以上(不含),原则上应以招投标形式来完成。

第二十八条:分公司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由各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委派主持人完成;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和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监督。

第二十九条:采购管理中心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委派专人主持,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和公司审计部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在材料(设备)招标过程中,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公开必要的信息资料。

2、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组织均享有公平同等的机会参与投标竞争。

3、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严禁任何投标方以非正常渠道获取特权,使其他投标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4、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招投标双方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其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在采购过程中,违反以上操作规程,为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出,公司将依本制度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分公司采购材料(设备)时必须签订《订货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一份提交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备案,一份留分公司财务保存。

第四章采购人员职业规范

第三十三条:采购是一项重要、系统、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观念,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考虑。

第三十四条:采购人员代表公司形象,工作中应当有礼、有利、有节,不允许有傲慢的举止和不公平的对待。

第三十五条:采购人员只有在有助于商业合作及协调工作的前提下,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邀请,进行考察、参观等公开的商务活动。

第三十六条:采购人员只有经部门主管领导的认可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宴请;在采购谈判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直接或间接的带有娱乐性质的邀请。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采购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公司将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记过、免职、辞退等行政处罚及200-10000元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⑴采购人员私自接收或向供应商索取财、物的。

⑵采购人员接收财、物后未主动上缴公司的。

⑶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绝任何有意或无意的泄密行为,以下行为均视为泄密:

①泄露其它供应商对同类产品的报价;

②招投标中泄露其它参与的供应商名称;

③泄露标底的。

④泄露其它对公司不利的秘密或公司认为是泄密行为的。

⑷、故意规避本制度或未按本制度规定及《荣盛房地产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执行的。

⑸、隐瞒供应商及供应材料(设备)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质量问题的。

⑹、因工作疏忽或知情不报甚至与投标人串通在投标过程中作弊的;

⑺在供应商年度考评中徇私舞弊的;

⑻其它有损于公司形象或不利于公司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监督各级采购部门实施。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