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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峰谷用电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9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用电管理,做好峰谷分时用电、避峰填谷工作,降低电力消耗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峰谷用电管理规定: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分时用电工作领导小组,某某任组长,某某、某某、某某为领导小组副组长,三井机电工区分管电气副区长及三电办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峰谷用电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矿峰谷用电的统计、考核和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三电办公室,某某任办公室主任。

二、峰谷时段

峰时段8小时:8:00-12:0017:00-21:00

平时段8小时:12:00-17:0021:00-24:00

谷时段8小时:0:00-8:00

三、峰谷分时用电安排

(一)原煤生产用电管理

1、三井井下各水平主排水泵一律在平、谷时段排水,开泵时间:某革井:0:00-6:00;12:00-14:00;东城井:0:00-3:00;12:00-14:00;某某井:0:00-3:00;13:00-15:00。如因生产或事故急需在峰期排水,则应由矿(井)调度室安排。否则,对水泵司机每次罚款200元。

2、主井绞车、井下运输皮带、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综采工作面早峰8:00-12:00原则上不准生产,进行设备检查、检修、维护工作。否则,每次罚责任单位主管100元,罚集体1000元。主井绞车在生产允许的条件下每天在17:00-21:00之间停钩2小时。具体停钩时间由矿(井)调度室安排。

3、副井12:30-14:30为停钩检修时间,9:30-10:30、18:00-20:00为停运时段。停运期间因特殊情况需上下井的,必须经矿(井)调度室同意方可走钩。在其他时段如无物料提升,每罐乘人数不得低于规定乘人数的1/3。否则,每次罚把钩工、打点工各100元。

4、压风机在满足生产用风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运行台数。正常情况下开一台机,交~时间停机1小时。严格控制井下风泵的使用,确需使用风泵的地点,必须由使用单位申请、生产部确认,经机电矿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5、矿(井)调度室应科学、合理调度生产,原则上各采掘单位、主生产系统在早峰8:00-12:00期间安排检查、检修。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矿当天值班领导请示。否则,每次罚当班调度员及调度值班主任各100元。

6、洗煤一、二厂不得在早、晚两峰时段洗煤(应安排在平、谷时段洗煤)。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矿(井)当天值班领导请示。否则,每次罚责任单位主管100元,罚单位集体1000元。

(二)非生产及生活用电管理

1、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热得快等电加热设施,发现私自使用者一律罚款500元。

2、基层单位办公室、单位宿舍必须做到一室一灯,并不得超过40w,否则每超1w罚款5元。严禁使用127v串联灯,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300元。

3、每发现一盏长明灯(室内无人亮灯、开关失灵、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不需开灯而开灯的),100w及以下罚款100元;200w及以上罚款200元;500w及以上罚款300元;生产车间、场所、办公楼、办公室、会议室(包括物业公司、广龙公司)早峰8:00-12:00期间一律不准开灯(阴雨天、光线不足除外),否则每发现一盏灯加倍罚款。

4、工业广场路灯限制使用碘钨灯、白炽灯,推广使用钠灯等节能灯具。确需使用200w及以上灯具的,必须由所在单位报矿三电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矿井供应部门方可发放,否则罚单位材料员及供应部门批料人员各200元。对各单位使用的节日彩灯,必须专人负责,明确使用时间按时开关灯,若发现不及时关灯每次罚款500元。

5、物业公司所管辖的生活用水泵一律在早峰8:00-12:00期间限电压负荷(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300元。矿井内单人宿舍、探亲宿舍、工人村居民用电早峰8:00-12:00期间应严格控制用电量。广龙公司的生产厂点合理调整作业班次,应尽量避开2个峰期生产。物业公司、广虎公司用电量按集团公

司峰谷分时电价进行电费结算。

6、今后物业公司、广虎公司不得擅自办理外转供电业务,如发现私自外转供电,每户罚款5000元。如遇特殊情况,须向矿三电办公室提交书面用电申请,经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批准,交纳费用后,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计量器具,按上级电价标准收取电费,并遵守某某煤矿用电管理规定,否则不予供电。

(三)空调机用电管理

1、各单位需安装空调机,必须向矿三电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批准,办理使用许可证后,方可安装使用。否则,对私自使用空调机的单位罚款500元,罚单位主管领导100元。

2、矿(井)内安装使用私用空调机,必须向矿三电办公室提出申请,正确安装电能计量器具,按上级电价标准交纳电费,并交纳用电押金。对私用空调机未办理有关手续的,给予罚款500元。

3、夏季使用空调机,若室温低于或等于28度严禁开机,室温高于28度时方可使用,但室温不得降低到25度以下,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4、冬季使用空调机,若室温高于或等于5度严禁开机,低于5度时方可使用,但室温不得升到15度以上,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5、下班或确定离开空调机房间半小时以上的,应及时关闭空调机,严禁空调机无人运转,严禁打开门窗开空调。冬季有汽暖或水暖的,严禁使用空调机,否则一律罚款200元。

四、检查与考核

1、加大用电检查考核力度。由矿三电办公室牵头,矿企管部、财资部、质管中心等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本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并及时公布。违章用电罚款按矿《关于有关项目及劳务费提成的管理规定》提取奖励,用于奖励检举及检查人员。

2、矿供电范围内的所有用电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接受矿用电检查。对拒绝检查、无理取闹、刁难打骂用电检查人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降级、开除矿籍等处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查处的违章用电除没收灯具、器件外,一律按规定进行罚款,罚款单由三电办公室填写后交矿财资部统一扣款。

4、鼓励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用电监督,对群众检举揭发的违章用电者,经查实后对检举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并给予保密。五、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某某煤矿。以前相关管理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篇2:煤矿企业文化建设管理细则

煤企文化建设管理细则范文

为加强我矿文化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和遵守并带有本企业特点的价值观念,经营准则、经营作风、企业精神、道德规范、发展目标的综合,特制订本制度:

一、构建矿区安全文化遵循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人的正确思想不是头脑里固有的,而是通过正确的引导和培育而获得的,齐抓共建矿区全新文化的浓厚氛围。

2、与时俱进的原则。一切事物都是在发展变化中形成并完善的。煤矿企业文化建设要随着矿区形成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提炼特色工作和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实现共性和个性、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结合。

二、培育和建设独具煤矿企业特色的优秀安全文化

1、围绕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培育个性化企业理念,是矿区文化建设的核心。是指导员工为实现共同愿望的精神支柱和行为准则。

2、通过不同的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引导每个员工掌握本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念,形成共识。

3、通过宣传、表彰在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模范集体,引导员工明确努力的方向,告知员工企业倡导什么、反对什么,进而实现员工对企业理念从认识到认同;工作态度从只限于完成都尽力去爱岗敬业,思想上从一般信任到完全信赖,依靠企业的发展提高自身形象和生活质量。同时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学习,使整合后的文化成果印入人脑,深入人心;人人都能理解和掌握新的企业文化理念的内容和内涵,自觉接受企业全新文化的熏陶,规范自身行为、上标准岗、干标注活、做文明人。

三、塑造良好的矿区形象、全方位优化矿区环境、突出矿区特色、丰富安全文化

1、矿区的形象是内强职工素质、外拓煤矿知名度的重要内容,是矿区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涵。首先大力塑造视觉形象,按照煤矿企业的性质和发展需要,对工队的管理,排土场绿化、、办公区的美化、各种标识、宣传系统规范。

2、矿如家,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为总则,积极培育职工的“主人翁意识”,造就一支训练有素的职工队伍。开展各类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等活动,大力表彰先进,队取得突出成绩的各类人才给予肯定。

3、全方位优化矿区环境,搭建矿区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把职工作业环境优美安全环保视为矿山企业文化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加强与矿区开展文化活动相关的“硬件”建设,不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我矿生产率,务实追求安全文化的时效性,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调动安全工作积极性。

篇3:煤矿职工品行习练规定

第一条为推进我矿“创争”活动和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执行力,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职工品行习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计划安排。矿在安排每年度生产和工作计划的同时,同步安排职工品行习练计划。品行习练计划按照集团公司“五必训”(在岗人员必训、新员工必训、新任干部必训、“三违”人员必训、入党纳新对象必训)原则,并结合矿当年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干部(含工程技术人员)和入党纳新对象品行习练计划由政工部提出,“三违”人员的品行习练计划由安监部提出,其他人员的品行习练计划由财资部提出。政工部负责计划的汇总,报矿品行习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行文下发执行。

第三条品行习练的内容和科目。根据集团公司“十有”(思想有准、言行有德、团队有神、个体有力、学习有效、命令有威、工作有序、守纪有规、会议有章、环境有韵)训练标准,结合“三违”治理的要求以及矿管理特点,根据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品行习练内容和科目。每期集训班品行习练内容和科目由政工部负责制定,武装部协助。

第四条品行习练的地点和时间。职工品行习练原则上在矿工业广场范围内进行,少数人员或个别项目需到集团公司品行习练基地进行训练的根据上级的安排和要求执行。矿组织的品行习练每期时间为一周。

第五条品行习练教练。军训部分聘请部队现役教官进行训练(对于人数较少的班次,也可由武装部自行训练),其他科目聘请有实践经验的该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训练。

第六条安全措施。每次开班前,由武装部根据学员情况和习练内容,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报矿安监部和分管安全的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七条着装要求。参加品行习练的职工必须统一着迷彩服。

第八条组织实施。职工品行习练由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武装部要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相关台帐。

第九条费用安排。品行习练所需相关费用矿给予充分保障,费用计划由武装部和政工部共同提出,财资部按财务管理规定严格审核把关。除学员着装费出各单位备用金外,其他费用从矿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条组织领导。矿成立职工品行习练领导小组,矿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矿工会主席任常务副组长,经营副矿长、安监副处长任副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工程师、政工部部长、政工部分管宣传的副部长、财资部部长、财资部分管职工培训的副部长、安监部部长、武装部部长、党政办主任、群工部部长、团委书记、技术中心主任、电讯中心书记、救护队书记、职校校长等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工部部长和武装部部长分别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

第十一条处罚与奖励。对矿下达各单位的参训人数,每缺一人罚单位500元,并罚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选送学员不符合条件的按缺席论处。已报到的参训人员,每缺席一次罚款50元,并扣发当日工资,缺席超过两次(含两次)的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参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由矿颁发品行习练结业证书。根据学员的表现和成绩,每期按不超过总数8%的比例评比优秀学员,并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对考核不合格的学员,下期自费参训,直至合格为止。学员的表现列入单位考核内容。机关部室按照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实际效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考核意见,进行奖励或处罚。年度品行习练工作结束后,武装部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并向矿领导小组提交总结报告。在总结的同时,要提出对基层单位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表扬奖励或批评处罚建议,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下发执行。

第十二条本暂行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4:学校寝室安全用电制度

为方便学生用电,学校实行除照明由学校供电外限时有偿用电制度。学生可根据实际需求购买电字,插卡消费。

1、寝室电源限于饮水机、手机、电吹风、mp3、mp4等用电。

2、不准擅自私接电源。

3、不准破坏寝室内电表、线路及电源插座等用电设备。

4、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电热杯、电火锅、电饭锅以及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5、不准使用质量低劣的电源插座,防止不慎引发火灾事故。

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发现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校限时送电时间(暂行):

早:6:30---8:20中:12:00―13晚:17:00―21:30

篇5:煤矿采掘单位内部市场化实施办法

某某煤矿采掘单位内部市场化实施暂行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内部市场化运作的实施管理,矿成立内部市场化运作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经营副矿长任副组长,其他矿领导及企管、财资、供管、机电等相关部室和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部考核核算组,某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内部市场化运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内部市场管理、实行价格结算”的原则。

(二)坚持“内部有偿服务”的原则。

(三)坚持“矿对基层简单化,区队管理主动化”的原则。

(四)坚持“该管的强化、不该管的转化、可管可不管的弱化”的原则。

(五)坚持“模拟市场化管理”的原则。

三、内部市场化实施范围

内部市场化的实施范围是全矿现有采掘单位。内部市场化是企业改革和实施科学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矿将按步骤实施,循序渐进地推行。首先在全矿采掘单位实施,待条件成熟后,再推广至井下辅助及地面单位。

四、内部市场化实施方式

采掘内部市场化的实施方式是以采掘单位在采掘产品(产量或进尺,下同)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全部活劳动消耗和物化劳动消耗(不含设备、电力,下同)为基数测定内部市场价格(以下简称收购价格),矿以该价格对采掘产品实施收购的方式。

五、内部市场化操作方法

㈠采掘工作面的责任范围

1、采煤面

⑴工作面搬家准备、刷面、进料、过老峒、过断层、过变薄带及正常回采。

⑵支护材料(单体支柱、铰接顶梁、铁鞋、定型材料等)、安全设施的安装、拆除和回收上井。

⑶采区运输系统溜子的使用、维修、回收以及改运输系统等工作。

⑷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煤炭质量管理等工作。

⑸区域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掘进工作面

⑴工作面搬家准备及掘进工作。

⑵工作面从开窝至迎头的卧底、修护。

⑶安全设施的安装、拆除及掘进工作面防除尘。

⑷掘进运输系统的安装、使用、维修、回收,改运输系统等工作。

⑸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煤炭质量管理等工作。

⑹区域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㈡采掘产品收购价格的构成

采掘产品收购价格的构成项目是该采掘工作面区域范围内的全部活劳动消耗和物化劳动消耗。

1、工资:定额工资(包括区域范围内皮带运输司机)打料、打设备、下设备和设备维护等计件工资。

2、材料费:火工品、塘材、铁鞋、双楔梁、油脂、配件费、杂品费及修护材料费。

3、设备配件费:区域范围内所占用设备的配件费。

4、综采设备配件费。

㈢收购单价及结算办法

1、收购单价(见附表)

⑴工资单价

工资单价月初由财资部按集团公司、矿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实际情况,确定当月定额产量(进尺)、定员人数;以矿核定的岗位工资标准(辅助工资、贡献工资由矿按在册人数及实际出勤率核定总额承包给单位)与月度定额产量(进尺)综合确定。

⑵材料单价

材料单价月初由供管科按各种耗材总额与定额产量(进尺)综合确定。

⑶单体、铰接梁租赁费:实行单价外补(即不与收购单价挂钩浮动,实行按月承包给单位,生产天数不足一月的,按实际天数折算)。

⑷综采设备配件及其它设备配件费:月初由机电工区按当月设

备配件定额综合确定。

⑸收购单价:由内部市场化运作办公室根据上述各部门测定的单项价格进行汇制定,并在月初及时下达各单位执行。

⑹单价具体测算方法见下表(略)

六、有关规定

(一)实行收购制后要确保作业定额的可靠性、准确性和严肃性。收购价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修改,确因地质条件变化影响而使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矿内部市场化领导小组现场会审确认,方可修正。

(二)实行收购制后,部分大型耐耗材料如轨道、水管、电缆等可暂不进入收购价计价范围,但对各单位应单独析出考核,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待工作面收作后,按帐交接,若有缺失短少的按成本价由相关责任单位偿付。单体和铰接顶梁由供应科根据工作面自然条件核定需量,按需供给,超计划使用其租赁费由使用单位承担。

(三)采掘工作面范围内的小型零星工程由生产部、企管部、财资部等部门联合会审,以予决算形式承包给单位。

(四)实行采掘收购制后,按"矿管理简单化,基层管理主动化"的原则,矿按相关规定考核三项指标,即:工程质量、煤质、安全。其它方面的管理放权给基层单位自主管理。但放权实行区队自主管理后,上级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的各类罚款全额由责任单位承担。

(五)各单位的分配要在财资部的指导下进行,并要结合单位实际,坚持向劳模、工人技师倾斜;坚持向苦、脏、累、险岗位倾斜,向技术岗位(工种)倾斜,向重要岗位及完成任务好的岗位(工种)倾斜的原则,兼顾效益与公平,积极稳妥地做好本单位的二次分配方案,保证采掘收购制的顺利推行。

(六)采掘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需要外单位帮工及辅助单位提供有偿服务的,其费用由接受服务的单位支付,收入归矿。接受服务的单位支付费用的标准为:凡有劳动定额的其费用按定额计算,没有定额的按实际出勤工数计算;遇有较大机械故障,需机电工区等部门处理的,按一次1000元计算。

(七)供管科、机电工区在次月的6日前分别将采掘各单位上月度实际消耗的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综采设备配件费等报送矿内部市场运作办公室考核。

(八)为了保证采掘区队职工收入的稳定,各单位在工资分配时要严格按应得工资交易额控制使用,并留有余地,采取以丰补欠的办法调节因条件变化造成职工收入的上下波动。当月工资结余时可留存矿财资部;当月工资赊欠时,可先用结余工资弥补,然后向矿借款,经矿长或经营副矿长同意后,财资部工资定额组办理借款手续,待单位工资有结余时及时归还借款。

(九)其它未尽事宜按《庞庄煤矿采掘单位岗位工资全计件办法》及相关工资管理规定执行。

(十)本办法从二oo五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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