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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三全四严五公开六不批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9

贵德县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

“三全、四严、五公开、六不批”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发展壮大工作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连续性,严格各项工作程序,严把党员“入口关”,保证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贵德县从而*年起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三全、四严、五公开、六不批”制度,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各党总支、党支部在上报材料和党委在审批过程中做到“三全”、坚持“四严”。

“三全”,即:①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要求转正的申请等个人材料齐全;②组织考察、政审、(总)支部同意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转正式党员等党组织的材料齐全;③上级党组织谈话意见、批准文件等党委的材料齐全。

“四严”,即:①严格审查支部大会的决议,看是否按规定程序吸收;②严格审查考察材料,看被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③严格审查培养人意见,了解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④严格审查各项手续,看各种材料的填写及应履行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备。

二是各党总支部、党支部和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分别坚持做到“五公开”。

党总支、党支部坚持做到:①对要求入党人员的名单公开;②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公开;③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公开;④被培养对象的培养人和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公开;⑤支委或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名单及意见公开。

党委坚持做到:①党委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意见公开;②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结果公开;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公开;④处理结果公开。即把党员、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及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向党内外公开;⑤举报电话公开。

三是党委在讨论审批预备党员时,做到“六不批”,即:①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不批;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不够一年的不批;③没有经过政审和政审材料不全的不批;④入党前未经过谈话的不批;⑤入党手续不全的不批;⑥干部群众反映的意见、问题未查证的不批。

篇2: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四、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五、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六、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八、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私营企业主不得发展为党员。

九、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十、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篇3:发展党员工作制度(2篇)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范本一

一、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街党工委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基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工作、召开一次党员审批会,每年举办一期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班。

三、党支部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年初由支委会研究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半年要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年底向党工委汇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由组织委员负责落实。

四、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与申请人进行正式谈话,每年要进行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街党工委预审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七、发展对象须经为期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新发展的党员,应按要求实行公示制和票决制。

九、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十、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范本二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

1、发展新党员要坚持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党组织要始终坚持把保证新党员质量放在第一位,不得追求数量,忽视质量。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开始,通过加强培训教育工作,塑造合格党员。要严把入口关,要把质量第一原则贯穿于入党全过程。

3、坚持党员标准。正确、全面、科学的把握党员标准,切忌简单化、单一化和片面化,不准降低标准和脱离党章规定另立标准。

4、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要按照党员标准逐个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并且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出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5、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对一些尚无入党条件的,无论声望多高,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能强迫他们入党,不允许把没有入党要求的人拉入党内。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要在自愿入党者中挑选。必须经党小组讨论提名,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积极要求进步,在思想、工作、学习上表现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群众威信。

3、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培养人应担负起下列责任:向积极分子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了解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政治历史、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情况;经常找其谈心,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定期汇报积极分子的进步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后,向党组织建议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4、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交给他们一定的任务,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5、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的责任。要采取各种方法,对其进行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的理论教育;认真学习*****,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行专业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方面的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和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使其提高素质,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6、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的考察和写实。党委和总支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分析,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要按照党员标准,在找本人谈话、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着重了解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德、工作学习情况及社会活动表现的基础上,召开会议集体评议,由培养人将评议结果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上。重点培养对象每季度写实一次,一般培养对象每半年写实一次。写实要突出个人特点,既有概括内容,又有具体事例,既写优点,又要写明缺点。

7、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历史经历、政治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了解和审查,形成政审综合材料。在档案中已有说明的,可不再查证,无说明的,要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取得政审材料。

8、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政审、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等相关材料,列入积极分子档案。

9、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党委、总支和支部每年年末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整顿,把符合条件的同志补充进来,把不符合条件的调整出去,并将名单报上级党组织。

三、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1、党支部每年年末在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同时,制定第二年的发展计划,并将发展计划连同拟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一同报上级党组织。列入发展计划的拟发展对象必须是经过重点培养考察一年以上,政治历史清白,基本符合党员入党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党总支对支部提出的发展计划和档案材料,严格审查把关,集体讨论审议后,提出发展计划和发展时间安排,连同拟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一同上报校党委工作部。校党委组织部本着“十六字方针”,根据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确定发展指标。

3、各支部在每季度首月初,将本季度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自传、《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政审材料、培训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支委会酝酿讨论记录、支部综合审查报告、党委组织员考核意见材料等)上报校党委工作部,经组织员审查通过后,下发《入党志愿书》。

4、发展党员首先由介绍人和党小组提出发展意见,并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记录,然后召开支委会确定对象,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上级党委批准。

5、发展新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对手续不完备或违反程序的,应视情况补办手续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支部不得列为当年发展对象:

(1)未经党组织一年以上时间系统培养考察,并按规定写实的;

(2)没有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

(3)没有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或群众中无威信的;

(4)没有经过党组织集中培训的;

(5)对发展对象的问题尚未查清的;

(6)现实表现不突出,不具备党员条件的;

7、严肃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负责同志和入党介绍人要认真指导入党者按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两名介绍人要将自己的意见认真负责的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然后由党支部审阅。

四、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1、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全体党员都应该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三分之二,党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2、申请入党人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大会。如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大会应改期召开。介绍人有一人不能出席,应在大会前向党支部认真负责的介绍情况,支部大会可以召开。

3、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党员都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对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支部、介绍人和申请入党人应予以解答。

4、表决在正式党员中进行。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

5、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决议要写清入党人的基本情况、党支部大会对其的基本评价、表决情况(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人数、不同意人数和弃权人数及表决结果)、支部名称、通过表决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盖章。然后报上级党委审议批准。

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在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前,由党总支组织员对其进行谈话。

六、预备党员的管理和转正

1、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所在党支部,继续加强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及时与其进行谈话,指出努力方向。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由入党介绍人负责对其进行季度考察写实。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宣誓由党委或支部组织进行。一般未经宣誓的预备党员不能办理转正手续。

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出现问题或发现其入党前有重要问题对组织隐瞒,支部应及时向党委进行汇报,以便进行妥善处理。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党支部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的转正意见,并将其做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对预备期满的党员,党组织必须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还需进一步教育考察,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期不能少于半年,长于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篇4: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心得三篇

以下是制度大全心得体会栏目编辑为您整理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心得,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制度大全()查看。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心得【一】

今年6月,新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正式施行,施行了24年的旧版《细则》早已不适应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经过学习,笔者认为新版《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更明确、操作性更强。

一是明确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明确提出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对发展党员数量有了指导性意见,鉴于此要求,基层党组织控制发展新党员的数量、提高新党员的文化和年龄等结构,已不需要再扭扭捏捏。

二是对流动人员入党有了明确要求。这是适应社会发展一个巨大进步,即: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三是严格确定发展对象程序。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申请人谈话并了解基本情况,由党员和群团组织推荐、支部研究决定,杜绝由支部中少数人指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现象。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对于异地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是对政治审查有了具体规定。对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基本方法、纪律要求提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外调、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是接收预备党员程序更严。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经讨论认为合格后,增加了上级党委预审的程序。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原来的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改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更为严格。党委审批时限更为严格,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要求在三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六是预备党员程序更严。在党章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实行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于违犯党纪的预备党员,情节较轻,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但对于情节较重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党委的审批时限明确为三个月内,审批结果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不予承认。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心得【二】

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的学习,让我对党有了更深刻认识,特别是在发展党员、管理党员等方面。《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与时俱进,不仅继承了1900试行版的严谨细致的特点更结合了**大、十三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合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管理党员的工作需要。

这次学习,我对从发展党员工作有新的了解,以前只知道成为一名预备党员是一件很光荣的事,监督自己时刻向优秀党员学习,参加一些党组织活动,跟随着辅导员、学长学姐步伐,我从懵懂到现在对党有点肤浅的认识。直到完整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后才渐渐领会到党员是党最基本的组成单元,只有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只有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有觉悟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并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才能被吸纳为党员。深深意识到作为一名预备党员不仅仅只是光荣,更多是社会对我们的期望和赋予我们的责任。qiquha.com

从向党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有机会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荣幸的成为我们班第二批入党积极分子,再到预备党员经过了两三年漫长的成长之路,正是这两三年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的系统性学习让我明白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坚定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也更加坚定了我终身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决心。同时也认识到我作为一名预备党员还有许多有待提高的地方,还有很多要向党员同志学习的地方,深感责任重大。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在新形势下对发展党员的各个步骤了具体的说明,同时也提出新的要求,我们也应该努力提高自己,更快更好的达到《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的各项要求,在坚持以*x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基础上,要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在学习《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意见》一文后,我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具有重要意义。要使党充满活力不断前进就要要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控制发展党员质量,完善党组织结构。

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党,在新形势下党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更要做到务实高效,思想上不断提高党性,努力做到信念坚定、素质优良,我们在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成绩、现实表现等各个方面都要努力表现优秀,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时刻都应以一名正式党员的要求来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绝不能给党组织抹黑。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心得【三】

*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通知强调,《细则》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笔者认为,各级党组织和组工干部必须深入学习《细则》,贯彻执行《细则》,优化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发展党员工作,是为党及时输送新血液的长期性工作。但是,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有的基层党组织领导,不愿发展年轻有为的青年人入党,害怕“培养了苗子,丢了位子”;有的基层党组织领导,个人说了算,发展人情“党员”。

有的基层党组织,搞个人纷争,谁也发展不了党员;有的基层党组织,把关不严,发展的党员素质不高等,都在弱化着党的基层组织,损害着党员发展工作的公信力。还有,个别同志入党的动机比较不纯,个别党员价值观出现偏差,个别党员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也让群众对党员不再“尊敬”。特别是个别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绳之以法,更是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细则》的出台,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制定了重要遵循。各级党组织和组工干部必须做好《细则》的学习、宣传和实施,严把入口关、素质关、结构关和审批关等关口,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把入口关。坚持把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为选拔党员的首要条件,着重看入党申请人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自觉学习实践“****”重要思想、*****,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成绩。考察其在大是大非面前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防止优亲厚友、降低标准、曲解标准,片面追求党员数量,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

要强化培训培养,严把素质关。要及时组织条件成熟的发展对象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引导发展对象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要坚持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注重通过党员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形势教育。要通过特色培训、重点培养、实践锻炼,落实各项培养措施,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同时,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要开展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要注重均衡发展,严把结构关。要把发展重点放在青年干部、农民和知识分子中,同时做到“三个倾斜”,即:向农村致富带头人倾斜,向35岁以下、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青年倾斜,向妇女倾斜。注意把握好“五个比例”,即:35岁以下的年青党员发展比例,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发展比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发展比例,农村新发展党员中致富能手发展比例,做到在高知识群体、私营业主中发展党员工作不留空白,使党员结构逐步改善,分布更趋合理。

要规范发展程序,严把审批关。要实行“发展党员双预审制”,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预审,用制度保证质量。要制作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明确审批环节,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和科学。要严格审查审批,坚持“六个不发展”,即未列入重点发展对象的不发展,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不发展,入党手续不全的不发展,未经政审的不发展,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发展,入党动机不端正的不发展,坚持质量重于数量、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严把关口,优化党员发展工作,是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

篇5:乡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意见

各基层党组织:

为加强对全镇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按照“十六字”方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统领,紧紧围绕党的*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发展计划

全年计划发展新党员25名,*3-4名,街道3-5名,*3-4名,*3-4名,*4-5名,*5-6名,镇直机关各支部1-2名。

三、具体要求

1、坚持改善结构,突出发展重点。各基层党组织要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着重在生产工作第一线、35岁以下青年、妇女和外出创业人员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特别是在“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重点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新农村建设领头人入党工作,每个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1名新党员。

2、坚持教育引导,抓好基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转变观念,拓宽视野,把那些有文化、有本领、有奉献精神的优秀青年吸引和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按照“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抓好在农村致富带头人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力争每个支部每年培养2―3名农村致富带头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对入党积极分子要采取专人结对培养、定期谈话的方式强化培养教育,并注重加强实践锻炼,促其成熟。对发展对象要进行短期集中培养,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入党程序。要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重要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成绩。要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工作程序,做好发展党员的培训、考察、政审、审批和转正工作。要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全程联名推荐制度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严禁发展党员工作“走过场”、“搞变通”、“讲人情”和弄虚作假伪造入党手续。对降低标准吸收党员、不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按照《安徽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4、坚持求实创新,落实发展措施。各基层党组织要注意研究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定期研究。镇党委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农组考评内容及评先评优依据。

**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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