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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登记安全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8

1、总台接待员负责接待旅客住宿登记工作,每天24小时当班服务。

2、所有中、外旅客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旅客住宿登记单,登记合格率100%。

3、对零散旅客实施登记时必须做到“三清,三核对”。

“三清”即:字迹清、登记项目清、证件检验清。

“三核对”即:核对旅客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登记年龄和证件的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4、旅行团体客人的住宿登记可由旅行社陪同或销售代表代办填报。

5、vip客人可先领进房,在房内办理登记手续或由省、市接待部门代为登记。

6、接待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发现可疑人员采取内紧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设法报警,避免打草惊蛇。

7、旅客资料和公安机关下发的有关通缉协查对象应及时输入电脑准确无误,以便核查。

8、接待员在办理住宿登记的同时,应提醒旅客贵重钱财,证件可免费保管。

9、按照公安部门规定:访客须登记,访客时间不超过23点。

篇2:学校门卫值班来客登记制度

一、门卫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办事,按时开门、关门。

二、门卫严格进出手续,非校内人员不得随意进校;未经班主任在请假上签字的学生,不准出校门。

三、来客必须问清情况,非有事人员严禁进入校内。确有事必须进入校园人员的,必须问清其身份、事由,并作好登记。

四、未经学校允许,任何车辆不准放其进入校内。严格要求入校内的车辆按指定地点停靠,且不准鸣喇叭。

五、学校的教学设施、花草树木等,必须严格管理,如有嫌疑盗窃情况,门卫必须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听后处理。

六、全校师生及家属,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校园管理制度,不得在门卫室无理取闹。

篇3:某小学住宿纪律制度

一、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室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不得使用台灯、手机。

二、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三、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不得串楼层、串宿舍。

四、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家长亲自找班主任或生活教师请假并签名。星期天返校的学生,须在冬季16:30-17:50、夏季17:30-18:50之间赶到,星期天不返回的学生,需要与班主任请假。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任何地点留宿。

五、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

六、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

七、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按铃声提示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八、住宿生要严格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生活教师和班主任反映。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将严肃处理。

九、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按时、及时归还。

十、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十一、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使用台灯等用具。

十二、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十三、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他人,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生活教师、班主任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其他人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篇4:学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

为搞好学生宿舍管理,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和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学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机构

(一)学生处下设学生宿舍管理部,由学生处成员、舍务老师和学生干部组成,对学生宿舍实行全面、科学管理。

(二)学生处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以及夜间值班,负责学生在宿舍的卫生纪律评比和教育。男女生宿舍楼分别安排两名舍务管理员,除此之外,舍管部给每层楼选派2名优秀的学生干部负责该层楼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生处及时与各系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定期例会,研究解决宿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把优质服务与管理教育结合起来。

(四)学生处与总务后勤及时联系,加强学生宿舍修缮和维护。

第二条管理方法

(一)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学生处及舍管部负责学生在宿舍区的纪律、日常行为、卫生、安全及公共财产、水、电等方面的检查、评比及考核,凡违反有关规定者,舍管部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各系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与管理。对违纪严重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建议并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处及舍管部和各系共同开展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在加强学生思想工作的同时,着重加强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纪律的检查和督促。

(三)学生处将宿舍检查情况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报各系,并提出整改要求,各系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落实。

(四)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直接与学生的奖学金及各种评优、评先挂钩。

第三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一)在我校注册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在校内住宿。

(二)特殊情况,在学校住宿确有困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情况方可批准走读。①家在市内的学生,且交通方便,市内有亲属住宿方便的学生。②患有疾病,须在家治疗的学生,须二甲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③其它特殊原因。

(三)申请走读的学生必须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里核准同意,填写《走读申请表》,家长亲自到学校签字,由所在系报学生处批准备案。

(四)走读学生在校外发生被盗、人身安全事故等状况,由本人及监护人负责。

第四条学生宿舍物品摆放要求

(一)在宿舍内不准乱贴、乱钉、乱挂、乱画。

(二)拖鞋要整齐摆放在床下,鞋跟朝外。

(三)被褥按要求叠好,统一靠床头摆放。

(四)个人皮箱放在床下,放不进床下的较大皮箱在不影响寝室其他同学起居方便的前提下,可放在室内合适位置。

(五)暖瓶一律放在窗台上,洗漱用具放在床下。

第五条学生作息时间规定

(一)早上7点起床。

(二)8点20分前要离开宿舍,提前进入课堂。

(三)晚间21点查寝,熄灯前洗漱完毕。

(四)21点30分熄灯后,不允许洗漱,不允许在走廊走动喧哗,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五)任何学生除中午休息外,白天不得躺在床上,如果确实生病需要卧床,必须出具带有辅导员签字的假条。

第六条爱护并妥善使用宿舍的公物和设施

(一)不准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及电热器具,不准私接电源。

(二)不准私自安装非配套设施及拆卸学校统一配备的设施。

(三)不准往窗外泼水、乱扔杂物果皮。寝室内做到无杂物、垃圾。

(四)自觉维护走廊、洗漱间的卫生。

(五)节约用电,做到室内人走灯灭。注意节约用水,做到随手关闭水阀。

(六)宿舍公物设施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并到学生处填写报修单,由学校统一维修。

第七条学生宿舍行为文明的规定

(一)见到老师,要讲文明懂礼貌,自觉接受老师的询问和检查。

(二)要保持室内肃静,不准大声喧哗、超音量播放音乐和制造其它噪音。

(三)不准在寝室内就餐及存放易腐烂食物。

(四)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或变相赌博。

(五)未经允许,禁止晚归寝和夜不归寝。严禁串寝、混寝。

(六)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和留宿外来人员(含亲属)。

(七)要服从学校舍务管理人员的查寝管理,不得无理取闹,甚至侮辱、谩骂管理人员。

第八条寒暑假宿舍管理规定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要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离寝室,以免丢失。

(二)寒暑假期间任何学生不得留校住宿。

(三)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不准时返校或无故延期返校,按《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相应条款予以处理。

第九条寝室长职责

(一)寝室长负责管理本寝室同学的内务整理、值日安排及本宿舍的纪律。

(二)如有同寝室的同学生病或有事临时不住宿的,寝室长应及时向值班老师报告。

(三)寝室长及时反映同寝室同学生活上、管理上的意见和建议,献计献策,作好寝室管理工作。

(四)寝室长应鼓励同寝室同学争当优秀寝室,如发现同寝室同学有违反学校住宿制度的现象,应及时制止,如不听劝告,应向学生处老师反映。

(五)寝室长应关心同寝室同学的生活起居,关心爱护寝室环境,营造良好的住宿氛围。

(六)发现本寝室同学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者,及时向辅导员或学生处反映。

(七)寝室长享有评选优秀寝室长的权利,文明寝室长作为一种荣誉记录在学生档案中。评为文明寝室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值班教师岗位职责

(一)值班教师必须准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负责对值班的学生干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三)在当班时间要不定时对校内各部位进行检查,掌握全校学生动态,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四)发现个别学生有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制止、劝导,对违纪学生要及时妥善处理。

(五)按规定时间查寝,严格记录旷寝学生,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熄灯后要严防学生串寝。

(六)对晚归寝学生要问清原因,进行教育,并做好记录,次日向学生处报告。

(七)双休日值班重点加强对舞蹈小班学生的监督和管理,小班学生外出必须经值班教师批准,并需按时归校销假。舞蹈小班学生无故不许外出。

(八)夜间值班男教师需在学生楼值班室住宿,当班期间不允许喝酒、玩电脑游戏、看电视等,不得离岗。

(九)值班教师交班时须将当日值班情况向学生处汇报。

(十)夜间值班时间为:下午4:00至第二天8:20(周一至周四值班教师如有课,可下午五点到岗),双休日白天值班时间:早8:20至下午4:30。

第十一条值班学生干部岗位职责

(一)值班学生干部必须准时到岗,按时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协助值班教师对校园各部位进行检查,保证校园的安全。

(三)负责查寝,对旷寝的学生认真记录,并填写查寝记录,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

(四)督促教育学生保持宿舍及走廊的环境卫生,熄灯后进行简单的卫生清扫。

(五)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间的矛盾和不良苗头,做好调和化解工作,对学生中尖锐的矛盾要及时汇报给值班教师,以便妥善处理。

(六)不允许随意串班串岗,有事情要提前向学生处请假,并找好替班。

(七)学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要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做学生的典范。

篇5: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规定

为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假期留校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师范学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服从学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调换宿舍。

、进出校园、宿舍须带《留校住宿学生出入证》和身份证或学生证以备检查,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区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并在门厅或传达室等候、会客。

、爱护公共设施、对宿舍内配备的物品不得损坏、调换、改造或拆除。保持宿舍卫生整洁,不得在宿舍区乱刻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扔杂物。

、不得在校园及宿舍内经商、摆摊设点、兜售商品或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招工、招聘、承包等经营活动。

、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严禁使用违规电器或炊具。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斗殴。

、节约水电,做好宿舍防火、防盗工作。

、严格遵守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作息时间,不得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离开*或暂时不在学校居住必须向辅导员书面请假并说明去向,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返校后须及时销假。

十一、各宿舍设临时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的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工作,宿舍成员应积极协助寝室长工作。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与宿舍管理人员、辅导员或学院值班老师联系。

十二、对违反学校规定,情节后果较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将依照《*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暂行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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